内廷。
皇帝李治没有跟宰相们吃廊餐,而是单独与武氏吃饭。菜是武氏亲手做的,简单的几道菜,蓝田县特贡的青皮黄瓜,武氏按在蓝溪李家庄学的手艺做了道手拍黄瓜。
黄河里新鲜的小河鱼,裹上面粉油炸,外酥里嫩。一道田野里的嫩野菜,淖水之后用压榨菜籽油在铁锅里快炒出锅,放了点干辣椒和蒜蓉,充满香味。
还有辽东人参炖乌鸡,也是汤鲜味美。
“陛下为何要躲着李逍呢?”武氏早看出皇帝不在内省用餐的意思了。
李治嘿嘿笑了两声,“真是什么都瞒不过爱妃,说来也奇怪,当李绩说要召李逍面圣之时,朕下意识的就是不想见他。”
“陛下讨厌他?”
“有点,但是不想见他不全是因为讨厌他,其实跟李逍此人多接触几次吧,倒觉得这人很真实,他不像一般人那般易于伪装,他不做作。他是到现在唯一一个能气到朕,却还让朕有种想跟他玩的人。”
武氏微微一笑。
李逍这人确实很直率,她跟李逍也见了几次面,总觉得这人有种邻居小郎的感觉,与他相处,总觉得没有什么隔阂,很自然的亲近。这人吧,说话也直接,但偏偏就不让人觉得反感。
“爱妃你是不知道,好几次我是被这小子气的直咬牙啊,但是回头想想嘛,又觉得挺有意思的。朕贵为天子,平时哪个敢气我啊,别说如今,就是以前朕为晋王,为太子之时,也没哪个敢气过朕。”
“长孙国舅不就常气到陛下嘛。”武氏为皇帝添了碗鸡汤,或许是因为今天心情好,皇帝的胃口也极好,平时只吃小半碗饭,今天却已经吃了一碗饭还喝了一碗汤,并且还说没吃饱。
“那不一样,长孙国舅和褚遂良他们气朕,朕是真的气,还没地方出气,一口气闷在心头常得不到舒展。但这个李逍嘛,虽然有时说话气人,但又不是什么太气人的,有点小堵,但没大碍。况且,他气朕,朕也还可以反击嘛。”
有来有往的,就挺有意思,比如那天在薛仁贵家吃饭,他不也揶揄李逍终于给他做了厨子,当时李逍的面部表情可是很好看的。
“陛下倒真有意思,还喜欢跟个乡下郎君逗着玩。”
“这可跟逗傻子不一样。”李治摇头,若只是逗个傻子那有什么意思呢,可李逍不傻,相反还很聪明呢。他喜欢跟李逍玩,关键还是李逍并不知道他的身份,那种把他当寻常人对待的感觉,很新奇,也挺有意思。
别人可不敢这样跟皇帝说话。
“原来如此,怪不得皇帝不肯见李逍呢。不过陛下对李逍也是真的挺信任的,直接就授了个玉米监正之职,从六品呢,诸位相公没有反对吗?”
“一个小小的玉米监正而已,谁会反对呢。况且,就算长孙国舅心里不满,也是打着要百日之后看朕和李绩他们笑话打算的,他巴不得朕今天给李逍封更高的官,设一个更高规格的玉米监呢,这样一来,到时才更难收场。”
武氏把鸡汤递到皇帝面前,李治接过,拿起调羹喝了两口。
“爱妃这鸡汤炖的是真来越有味道了,比起御膳房里那些御厨手艺都还好。”
“陛下爱喝就好,臣妾不胜荣幸呢。其实这汤好喝,还多亏了李逍呢,臣妾上次向他讨教了一些做菜的秘诀,李逍倒是传授了不少。这汤里啊,加入了一点点秘料,果然味道就鲜醇了许多呢。”
“那小子,就是个怪才。”李治感叹着道,说起做菜,他还真就佩服李逍。他金枝玉叶,打小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但吃的感觉最好的几次,还偏偏就是在李家庄的那几次。
“哪天,有空再去李家庄转转。”
“还去啊,上次陛下去李家庄最后可是不欢而散的。”武氏掩嘴轻笑。
李治呵呵一笑,“这次我可不会再上李逍的当了,被他三言两语就给挤走,去了朕就不走,任他怎么说,不大吃他一顿朕就不走了。顺便,也正好去看看玉濑公主,也不知道她最近心情好些了没有。”
“陛下还打算顺便看看李逍如何种植玉米吧?”武氏道。
李治点点头,对于这个玉米他还是非常重视的,如果真如李逍所说的那样,这玉米有那么神奇,那真是天赐之物。到时能为大唐增产多少粮食啊,尤其是如陇右、河西这样边关屯兵之地,如果有这样的神奇作物,到时正好给边军屯田种植,以自给自足,免除军粮运输之苦。
还有将来如果打下辽东、高句丽,那苦寒之地,也一样可以种植玉米,能够就地取粮,就能够屯驻更多的士兵,甚至移去更多百姓屯垦。
李逍进宫一趟,没见到九五至尊的皇帝。
当然也没有见到皇帝的六宫粉黛,他只在前廷内省吃了顿廊餐,然后就被送出了宫,而皇帝的六宫粉黛是在后廷呢,同在一个皇宫里,但差的可就远了,隔着重重叠叠的宫门呢。
不过他本来也没幻想着见什么六宫粉黛,说实在的,什么绝世倾城啊这些他根本不相信,不说两个时代的人,审美观念不一样,就算是一样,可这时代不论是化妆品还是化妆技术啥的,都不是一个量级的。
后世啥样的美色李逍没见过,中国的外国的,黑的白的黄的棕的,甚至是穿了的没穿的等等,可谓是各种各样的早就见多识广了。
大唐的美眉们还真没有几个让李逍特别惊艳的,就算是皇帝的女人,天下之精华,但他估计也不会强到哪里去的。
他以前可是在网上见到过清朝的好多嫔妃的照片的,嗯,用李逍的审美来看,那就是比后世一般普通人还不如啊。毕竟后世哪个姑娘不会化妆不会打扮啊,再穿的时尚个性点,哪个放到唐朝来,估计都得媚惑后宫啊。
骑马走在朱雀大街的边上,李逍没去想什么后宫粉黛,也没时间去想如何改进马鞍了,他现在想的是,自己似乎有点违背一开始的初衷了。
怎么糊里糊涂的就成了大唐的太监呢。
虽然此太监非此太监,但这也是正经的大唐公务员了啊,从六品下的实职,算是个中层领导,而且独掌一个小部门,是个头头了。
手底下怎么的也有了一百多号人呢。
当了李家的官,就得受李家的管啊。
不过往另外一边想想,把玉米种好,让皇帝宰相们看到玉米的功效,相信他们会推广玉米的,这也算是自己来大唐一场,为这个帝国留下的一笔财富吧。
这么一想,李逍倒是不再纠结于自己为何又同意当官了。毕竟此官跟彼官,也是有点不一样的。
我老李又不是为了当官而当官,不是为了权力而蝇营狗苟,我这是为了造福大唐子民啊。
毕竟,全天下也就他手里有玉米,怎么能暴殄天物呢。
皇帝李治没有跟宰相们吃廊餐,而是单独与武氏吃饭。菜是武氏亲手做的,简单的几道菜,蓝田县特贡的青皮黄瓜,武氏按在蓝溪李家庄学的手艺做了道手拍黄瓜。
黄河里新鲜的小河鱼,裹上面粉油炸,外酥里嫩。一道田野里的嫩野菜,淖水之后用压榨菜籽油在铁锅里快炒出锅,放了点干辣椒和蒜蓉,充满香味。
还有辽东人参炖乌鸡,也是汤鲜味美。
“陛下为何要躲着李逍呢?”武氏早看出皇帝不在内省用餐的意思了。
李治嘿嘿笑了两声,“真是什么都瞒不过爱妃,说来也奇怪,当李绩说要召李逍面圣之时,朕下意识的就是不想见他。”
“陛下讨厌他?”
“有点,但是不想见他不全是因为讨厌他,其实跟李逍此人多接触几次吧,倒觉得这人很真实,他不像一般人那般易于伪装,他不做作。他是到现在唯一一个能气到朕,却还让朕有种想跟他玩的人。”
武氏微微一笑。
李逍这人确实很直率,她跟李逍也见了几次面,总觉得这人有种邻居小郎的感觉,与他相处,总觉得没有什么隔阂,很自然的亲近。这人吧,说话也直接,但偏偏就不让人觉得反感。
“爱妃你是不知道,好几次我是被这小子气的直咬牙啊,但是回头想想嘛,又觉得挺有意思的。朕贵为天子,平时哪个敢气我啊,别说如今,就是以前朕为晋王,为太子之时,也没哪个敢气过朕。”
“长孙国舅不就常气到陛下嘛。”武氏为皇帝添了碗鸡汤,或许是因为今天心情好,皇帝的胃口也极好,平时只吃小半碗饭,今天却已经吃了一碗饭还喝了一碗汤,并且还说没吃饱。
“那不一样,长孙国舅和褚遂良他们气朕,朕是真的气,还没地方出气,一口气闷在心头常得不到舒展。但这个李逍嘛,虽然有时说话气人,但又不是什么太气人的,有点小堵,但没大碍。况且,他气朕,朕也还可以反击嘛。”
有来有往的,就挺有意思,比如那天在薛仁贵家吃饭,他不也揶揄李逍终于给他做了厨子,当时李逍的面部表情可是很好看的。
“陛下倒真有意思,还喜欢跟个乡下郎君逗着玩。”
“这可跟逗傻子不一样。”李治摇头,若只是逗个傻子那有什么意思呢,可李逍不傻,相反还很聪明呢。他喜欢跟李逍玩,关键还是李逍并不知道他的身份,那种把他当寻常人对待的感觉,很新奇,也挺有意思。
别人可不敢这样跟皇帝说话。
“原来如此,怪不得皇帝不肯见李逍呢。不过陛下对李逍也是真的挺信任的,直接就授了个玉米监正之职,从六品呢,诸位相公没有反对吗?”
“一个小小的玉米监正而已,谁会反对呢。况且,就算长孙国舅心里不满,也是打着要百日之后看朕和李绩他们笑话打算的,他巴不得朕今天给李逍封更高的官,设一个更高规格的玉米监呢,这样一来,到时才更难收场。”
武氏把鸡汤递到皇帝面前,李治接过,拿起调羹喝了两口。
“爱妃这鸡汤炖的是真来越有味道了,比起御膳房里那些御厨手艺都还好。”
“陛下爱喝就好,臣妾不胜荣幸呢。其实这汤好喝,还多亏了李逍呢,臣妾上次向他讨教了一些做菜的秘诀,李逍倒是传授了不少。这汤里啊,加入了一点点秘料,果然味道就鲜醇了许多呢。”
“那小子,就是个怪才。”李治感叹着道,说起做菜,他还真就佩服李逍。他金枝玉叶,打小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但吃的感觉最好的几次,还偏偏就是在李家庄的那几次。
“哪天,有空再去李家庄转转。”
“还去啊,上次陛下去李家庄最后可是不欢而散的。”武氏掩嘴轻笑。
李治呵呵一笑,“这次我可不会再上李逍的当了,被他三言两语就给挤走,去了朕就不走,任他怎么说,不大吃他一顿朕就不走了。顺便,也正好去看看玉濑公主,也不知道她最近心情好些了没有。”
“陛下还打算顺便看看李逍如何种植玉米吧?”武氏道。
李治点点头,对于这个玉米他还是非常重视的,如果真如李逍所说的那样,这玉米有那么神奇,那真是天赐之物。到时能为大唐增产多少粮食啊,尤其是如陇右、河西这样边关屯兵之地,如果有这样的神奇作物,到时正好给边军屯田种植,以自给自足,免除军粮运输之苦。
还有将来如果打下辽东、高句丽,那苦寒之地,也一样可以种植玉米,能够就地取粮,就能够屯驻更多的士兵,甚至移去更多百姓屯垦。
李逍进宫一趟,没见到九五至尊的皇帝。
当然也没有见到皇帝的六宫粉黛,他只在前廷内省吃了顿廊餐,然后就被送出了宫,而皇帝的六宫粉黛是在后廷呢,同在一个皇宫里,但差的可就远了,隔着重重叠叠的宫门呢。
不过他本来也没幻想着见什么六宫粉黛,说实在的,什么绝世倾城啊这些他根本不相信,不说两个时代的人,审美观念不一样,就算是一样,可这时代不论是化妆品还是化妆技术啥的,都不是一个量级的。
后世啥样的美色李逍没见过,中国的外国的,黑的白的黄的棕的,甚至是穿了的没穿的等等,可谓是各种各样的早就见多识广了。
大唐的美眉们还真没有几个让李逍特别惊艳的,就算是皇帝的女人,天下之精华,但他估计也不会强到哪里去的。
他以前可是在网上见到过清朝的好多嫔妃的照片的,嗯,用李逍的审美来看,那就是比后世一般普通人还不如啊。毕竟后世哪个姑娘不会化妆不会打扮啊,再穿的时尚个性点,哪个放到唐朝来,估计都得媚惑后宫啊。
骑马走在朱雀大街的边上,李逍没去想什么后宫粉黛,也没时间去想如何改进马鞍了,他现在想的是,自己似乎有点违背一开始的初衷了。
怎么糊里糊涂的就成了大唐的太监呢。
虽然此太监非此太监,但这也是正经的大唐公务员了啊,从六品下的实职,算是个中层领导,而且独掌一个小部门,是个头头了。
手底下怎么的也有了一百多号人呢。
当了李家的官,就得受李家的管啊。
不过往另外一边想想,把玉米种好,让皇帝宰相们看到玉米的功效,相信他们会推广玉米的,这也算是自己来大唐一场,为这个帝国留下的一笔财富吧。
这么一想,李逍倒是不再纠结于自己为何又同意当官了。毕竟此官跟彼官,也是有点不一样的。
我老李又不是为了当官而当官,不是为了权力而蝇营狗苟,我这是为了造福大唐子民啊。
毕竟,全天下也就他手里有玉米,怎么能暴殄天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