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红扇沫伽的再次打赏!)

    一开始艾莉森要求陆逐虎帮舞会写舞曲陆逐虎是拒绝的,不能你让我写我就写啊,创作这种东西都是要时间酝酿的,过去十年总共也就写了三四首的样子……

    但人家美国姑娘都已经对他那么好了,这么点小事都不答应的话实在是太说不过去了,那还是……

    继续抄一首给她好了……

    虽然不想紧着校长一只羊身上薅羊毛,但只有他的歌能从磁带附送的歌词单上抄歌词,自然不用记不得就自己编了。

    至于抄哪首,陆逐虎那天听了《暴风女神》就遇到艾莉森这位“暴疯女神”,是想来这个的,但这个就像机关枪扫射似的用来跳舞还不得累死啊!另一方面,从艾莉森和他的队友来说,肯定是英语最有接受度了。

    在校长纵横歌坛50年里,还是有过不少英文专辑和日语专辑的,而他最早出道时期的英文歌又要好一些、更符合欧美听众口味一些——因为在70年代的香港,年轻人们只唱英语歌。

    要不然……就只能跟小花那样唱……黄梅戏?或是跟楚人美一样,唱……粤剧?

    ……

    在抄袭了校长那么多作品后,可以知道他80年代是最红的,80/90年代歌曲数量与质量也是井喷的状态。不过这已经不是人家第一次红了,早在70年代,他就跟着小伙伴们火爆过一次了。

    老谭连生了两个女儿后才有的校长,然后又给他生了三个妹妹,可不是在家里很显眼么。大学时期谭咏麟满怀家人期待地到新加坡读经济学,结果大三的时候突然染上恶疾,病得不成人形,回香港静养病好之后就不想再念书了,于是找到了一份邮差的工作,一个月220港币,生活辛苦不说,心里一直有一个唱歌的梦想,晚上还去去夜总会登台演出。早在60年代他就跟小伙伴们组过乐队,这时候大家志同道合,一拍即合,成立了可能是如今华语乐团寿命最长的“温拿乐队”。

    1973年,五个披着长发,戴着墨镜,身穿松糕鞋、喇叭裤和齐肩发的小伙子,在香港乐坛刚初出茅庐就火遍大街小巷乃至东南亚,他们就是由谭咏麟、钟镇涛、彭健新、叶智强、陈友,五位成员,号称“温拿五虎”。那时香港乐坛盛行欧美风潮,所以这五个小伙子从造型上立刻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成为了青年人争相效仿的对象,在曲风上温拿乐队也紧跟潮流,演唱英美流行曲风的英文歌,很快他们就收获了大量的粉丝。要论起这时候乐队的代表作,“Sha  ”肯定是少不了的。就算现在的人们看歌名不一定能想到曲调,但只要高潮响起,“Sha   in the m”出现,难免要扭动下腰肢的。

    这就是长久的生命力?

    《Sha   》由丹麦“The alkers(行者)”摇滚乐队创作,首发于1973年,乐队成员Torben Lendager 和 Poul Dehnhardt词曲,后来曾被多位歌手及乐队翻唱,在全世界流传。而在中国的话,最早也是最常听到的基本上就是温拿演唱的版本——谁让他们干的早呢,人家1973年面世的歌,温拿1974年就把它带到中国了。

    玩得早唱得好还个个都是小鲜肉,可不就成为一代经典了么,虽然1978年温拿乐队宣布解散,乐队成员各自发展,但是五个兄弟相约每五年再聚一次,并发行一张唱片,而且五人之间的合作也没有间断。10周年纪念演唱会、唱片《温拿88十五年纪念》、20周年演唱会二十五年自然关系演唱会……到2006年,一群老头子竟然还宣布温拿乐队宣布重组复出了……

    还有什么比几十年不变的兄弟情谊更能令人动容的……只不过貌似当年温拿正红的时候,最红的那个也是一号主唱是钟镇涛——就是《东成西就》一出场就练成神功、武功天下第一然后让飞鞋射死的王重阳……校长不过是二号主唱而已……

    众多翻唱在前,陆逐虎再次华丽演绎这首歌曲自然没有心理压力,唯一有问题的是这歌的歌词看起来不是很对劲,用中文意思来说差不多就是:

    “有一个女孩在我脑海里不时的浮现,她知道我在想她,在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她,星星照着我她有时走开,但我知道我真的爱她,而且我唱这首歌希望她回来的时候,听到它我的心已属于她了,沙啦啦啦啦,在阳光下,沙拉拉拉拉在晚上,只为你,如果你的爱情的消失,就像我这样,当你想哭可以试着唱歌让我们一起尝试,没有人知道你的改变,而且你会很高兴……”

    呃,如果这个唱出来,未免就太让人误会了吧!保不齐对方就要感动地直接投入自己的怀里了。

    绝对不可以!

    但陆逐虎是那么傻的人吗,这还不简单,略作改动好了——

    陆逐虎抱着他的万元手工吉他,不得不感慨这玩意的音质确实比他已经弹得一千块雅马哈好太多,只可惜在乐队“精彩”的伴奏下,木吉他的声音根本被全部盖过去了……

    “Theres a Boy on my mind and he knos.

    Im thinking of he.

    On my ay through the day and the night.

    The stars shine above me……”

    众人闻言都大惊!

    什么东西!

    有一个男孩在我脑海里不时的浮现,他知道我在想她,在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他,星星照着我……

    这未免有些太重口味了吧!

    在欧洲这时候要是搞基友之情很多地方都是要弄死的……

    艾莉森眉头忍不住乱颤,倒还是站在陆逐虎这边:“其实就是一个艺术创作啦!”

    呃,……

    是的,让陆逐虎改写歌词,重新编一个版本是不可能的,但简单粗暴的方法很显而易见啊,“女孩改成男孩”不就得了吗!至于你们会不会怀疑老虎我取向有问题,那是你们的事情。

    于是他继续一脸深情地:

    “Hes been gone for some time but I kno I truly love him.

    And Im singing the song.

    Hoping hell be back hen he hears it……”

    跳舞的舞者继续扭动腰肢,已经退出比赛的就开始八卦谁才是对陆逐虎如此重要的一个男人,可是这时候歌曲的高潮来了——

    陆逐虎停顿了一下,然后开始“Sha”的魔音入耳、狂轰乱炸!

    这活泼流畅的曲调一到众人的耳中,几乎都忍不住有似曾相识的感觉,跳舞的人也忍不住伴随着节奏,将能量已经被掏空的身体重新焕发活力!

    经典的确就是经典,神曲的好处就是听了一遍大家就基本都会唱了!

    等到了第三遍,那就是全场的大合唱了,只需陆逐虎起个头:”My heart go——”

    下面就是一片“ sha   ”的合唱!

    哈哈,真的是太有超级巨星的范儿了!

    其实,他的确是柏林不折不扣的超级巨星了。

    “Sha——

    Sha   in the m

    oo...sha    sha   in the moonlight,

    Sha    Sha   in the evening.

    Sha    sha    just for you.

    If your loves gone aay just like mine you feel like g……”

    就像在新加坡、棉兰、泗水的众多次歌友会一样,陆逐虎在这群欧美运动员面前的演唱也大获成功,等他放下吉他,冲场下鞠躬致意的时候,全场爆发雷鸣的掌声,还有不少男青年冲着他吹口哨的,都像看看以自己的魅力能不能吸引这位天选之子,陆逐虎恶寒,我又不是英国跳水队的托马斯·戴利……

    在夹道欢迎,所有人都希望和陆逐虎握手的最高致意下,陆逐虎带着愉快地笑容来到艾莉森身边。陆逐虎进来的时候,她就不再跳那滑稽的舞蹈马拉松了。

    “怎么样,我今晚的表现如何,可还算让您满意?我的女士!”陆逐虎对自己的华丽登场非常满意自得道。

    “呃,好听倒是蛮好听的……”艾莉森皱着眉头:“可就是还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艾莉森小姐的脸忽然就垮下去了:“为什么这首歌唱给的一个男人?为什么不是我?是不是说,在你的心中,我到底还是一个男的?”

    陆逐虎:“……”

    为什么一定要纠结这些呢,我只是不想让你误会顺口一胡扯啊……我正是因为把你当朋友,在我心中地位挺重要,我才一直好言好语地与你沟通,从来不做种马书里那些总是搞暧昧的渣男的事啊,我难道不是从一开始就明确表达了我的意思了吗?

    要不是如今的欧洲对基友之恋避之如猛虎,陆逐虎也不介意就用这种说法来让艾莉森小姐放弃某些一厢情愿的想法。

    以一个胡扯开头,那就接着胡扯下去好了,自从来这个世界走一遭,别的本事没怎么涨,陆逐虎的随机扯淡的本事倒是涨了不少——其实是面对“棋逢对手”的元首的时候。

    “呃,这首歌其实不是写现实世界里的人和事啊……”陆逐虎换上一脸沉静怅然的表情:“这里面讲述的是我国古代一个凄美婉转的爱情故事呢……”

    “哦?”艾莉森一听到“爱情故事”,眼前一亮,很感兴趣的问:“那是怎样的一个故事?”

    陆逐虎想了想,用低沉的语调道:“是对苦命鸳鸯的爱情悲剧啊!17岁的女主角——嗯,叫李翠花好了,是一位机智甜美广受青年人爱慕欢迎的少女,自从搬到一个小城镇与父亲同住后,结识了一个神秘的同班男同学……王大壮,而这个男同学来自一个嗜血的‘僵尸’家族,僵尸嘛,zombie,你懂的,跟你们的吸血鬼有点像?不能见阳光,喜欢吸人血啥的……而

    李翠花最能吸引王大壮的地方,就是她身上拥有一种特殊的香气(酸菜味吗?)他一闻到这香气就忍不住想吃她,可又为了爱而拼命压抑自己的食欲,还要和别的同样想吃她的僵尸争斗,想尽办法保护她……”

    陆逐虎说得煞有介事,结果艾莉森小姐脸色就越来越不对劲,应该是感觉……的确挺扯淡吧……

    “陆,你又胡说八道了,zombie怎么会有爱情……”

    陆逐虎瞪了她一眼:“当然有咯!这是东方人的浪漫好不好!不过王大壮虽然也喜欢李翠花,可是他却深知,一只僵尸是没有办法和人类正常生活在一起的。但他又无法忘却李翠花,也不忍心远走高飞……”

    在陆逐虎并没有什么技巧的讲述中,艾莉森却渐渐听进去了,僵尸与豺狼精的大战,以及最后僵尸为了女主角不会去死,只能咬了女主,只能将她也变成女僵尸的无奈……

    听得艾莉森这个有些神经大条的美国大妞也禁不住感动万分,差点就要掉眼泪……

    不过,如果让别人听到陆逐虎讲的这“王大壮与李翠花之恋”的狗血故事,肯定要忍不住要喷他:

    你丫的这明明不就是《暮光之城》吗!

    你这简直就是在亵渎经典!——不过貌似《暮光之城》这玩意也算不上什么经典,都是狗血段子,跟陆逐虎熟读数个版本的《五十度灰》也没啥大的区别……

    讲完这个故事,陆逐虎仰天45度,语带忧伤道:“请不要把它仅仅当成一场不可思议的非现实爱情历险……相遇那年,他们同样都是17岁不假,可她出生几个月就被妈妈抱着逃离小镇那年,他就已经17岁;而有一天她终落得垂垂暮年,他却将仍然保持17岁……”

    “生命时间轮盘的运转,对他而言是凝固的,而对她却是飞速流动的。他的青春永驻,而她的青春终将腐朽……”陆逐虎长长一叹。

    “哦!这故事实在太美了!它有名字吗?”

    名字?陆逐虎想了想:“有的,My Date ith a Vampire。”我和僵尸有个约会……

    呵呵,亏他想得出来……

    话说回来,《暮光之城》这种三流剧情和《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那种国片经典的质量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好吗……

    艾莉森喃喃地念叨着陆逐虎提到的《暮光之城》里的经典台词:“You dont kno ho long Ive aited for you. Id rather die than stay aay from you……”

    你不知道,等了你有多久。所以,宁可死别,绝不会生离。

    她终于明白了陆逐虎所唱“Sha   in the moonlight”的意境,原来说的男主是一个不能见到月光的僵尸啊……

    要说陆逐虎纯粹编造了一个中国版的暮光之城是要跟艾莉森这傻妞逗闷子,其实也不是,他其实是想要借着这个故事跟艾莉森暗示,他和艾莉森根本就不是一个时空的人,就算他贪图她的美色,答应与她在一起,最后他也终究将要回到自己的时空,承担拯救中国足球的划时代伟业。

    而他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可没有王大壮那样的能力。

    “我终于都懂了……”艾莉森坚定道。

    陆逐虎大喜,笑道:“你懂了什么了?”

    艾莉森目光灼灼地看着陆逐虎:“你其实就是想告诉我,其实你就是一只僵尸对不对?”

    陆逐虎:“……”

    尼玛,你这是什么脑回路,为毛会这么想……

    “你看看你,长相英俊,能力超群,跑得比别人快,跳的比别人高,球踢得比别人好,这就是你所说的那种僵尸啊!而且你音乐天赋还那么好,琴弹得也棒,僵尸和吸血鬼都是喜爱音乐的啊!“

    陆逐虎:“……”我服!

    “如果你担心不能永远跟我在一起的话……那没关系……”艾莉森眼睛一闭:“你把我也变成女僵尸吧!我不怕!咬我!”

    陆逐虎:“……”这小妞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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