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之 作者: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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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人是秋水为神玉为骨,一身冰肌雪肤。而文中的人物,以作者血为血,以作者骨为骨,以作者肤为肤。他们纵使再惊才绝艳、名动天下,被万人挂在墙头当男神膜拜;纵使再卑微丑陋、阴险狡诈,被世界遗落在边境,也与或有名或平凡的作者一脉相承。

    而他们的血液将透过一个个文字,一行行句子,悄无声息地流到读者的血管中。读者们将一时被那炙热的温度所惊颤,而后血液将与他们的血液融为一体,日夜不歇地流动于血管中,仿佛从未存在。直到多年后的一个瞬间,他们会想起多年前匆匆一掠的文字。他们不再记得文字的模样与大小,但能从血液的温度上感受到文字粗糙的触感。

    它代代相传。

    未明依然坐在电脑前写小说。他手边的烟灰缸再度堆满了烟蒂,书房里溢满了刺鼻的烟味,而窗户只开了一个小缝,空气难以流通。

    未明口腔里满是浓重的几近苦涩的尼古丁味。他手边的第三包烟已经只剩下最后一根。

    他像不知疲惫与饥饿地写下去。天色渐渐暗了下去,路边昏黄的路灯闪烁着亮了起来,而屏幕幽幽的光映出他不带表情的面孔,在光与暗模糊的边界中,那面孔像被时间拉长,只留下一个隐约的影子。

    像一个虔诚的理想者,像一个冷静狂热的殉教徒。

    未明按熄手中的烟,从烟盒里抽出最后一根点燃。他继续打字,烟身同时飞快地被火点和人的呼吸消耗殆尽。

    未明吸烟不像其他成了瘾的人,每每吸起总是一副陶醉的样子。他叼着烟的模样像叼着一根棒棒糖,一副可有可无的散漫模样。

    但当他抽完这根烟再度按熄后,抬手再去摸烟时却发现什么也没有摸到。

    未明微微皱了皱眉,右手在键盘上把最后几个字打完后,转头看向烟盒。里面空空荡荡,一根烟也没有。

    “我操。”未明低声骂了一句,一把扯过烟盒里里外外翻来覆去地找了好几遍,一根烟也没有。他又爬起来在屋里找了一遍,依然没有烟,连烟头也没有。

    未明忍不住又骂了一声。他回到电脑边看了看时间。八点三十。

    一阵饥饿感随着对时间的清晰认知袭来。未明磨了磨牙,把这半天打的《远路》发了出去。

    两万字。

    未明一边感慨多久没有这样的灵感喷涌,一边洗漱收拾准备下楼买点吃的。

    而这时,手机响了起来。

    短信:张恒言:明哥,来“后城”不?新来了个高岭之花类型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后城”是g城的一个gay吧,不大知名,但酒吧内的环境设施好,不像其他地方那么混乱嘈杂。

    而张恒言那些人是“后城”里的常客。“后城”有“常客皆流氓”的说法来戏谑他们,同时也为新进店的人提个醒,不要跟他们太认真,玩玩就行。

    但其实他们都不是真流氓。

    流氓是什么?像李卓诚那样不务正业抽烟打架的不良少年,像城市边缘一些无所事事满身戾气的混混,或者张恒言他们那样唇边挂个痞气的弧度玩弄感情的基佬?

    都不是。或者说充其量叫小流氓。

    要像未明这样的在作者交流会上说:“好比写人,你要写一个没丁丁的男人,就得挥刀一自宫,江山一甩手。”然后哈哈大笑兑现赌约,写出三根丁丁的星际史诗,给后世留下“未明身负三丁丁”的不朽传说。

    要像未明这样的在被掐装逼的时候以一句“吓得我物种都变了”笑对喷子,然后留下一句“你们知道啥叫装逼?装逼怎么了?装逼装逼,装着装着就成了牛逼。”便潇洒地完结了《三千江》。

    ——这样的,才是真流氓。

    所以张恒言在“后城”看见一朵高岭之花后,立刻给未明发短信。当然,到底是要把这朵花留给未明还是自己得不了手,无从得知。

    短信:未明:不来,你们玩吧。

    短信:张恒言:别啊,你一天到晚宅家里干啥?好久没聚了,来呗。

    短信:未明:最近肾亏腰软,宅家里养身体。

    未明不论在现实还是在网络都很保护自己的隐私。他写小说这件事现实中也就只有他家里的人知道。而在网络上,他虽然去作者大会露了露脸,但除开必要的工作人员,至今没人直到他的真名和居住城市。连渔猫也不知道。

    短信:张恒言:真不来?

    短信:未明:嗯,你们好好玩。

    ******

    “后城”。

    男人坐在吧台前,手里端着一杯酒,送到唇边抿了一口。

    男人的唇很薄,像锋利的刀刃般透着冰冷。他的眼睛却是又细又长,眼角流畅的弧度显出一派不动声色的疏离与冷漠。

    然而用高冷之花来形容,是极不贴切的。

    花么,多用于形容美人,落到男人身上也是形容长相美得已无男女界限的男人。而这个男人的身上冷意,是一种极具雄性压迫的冷意。

    远远一望过去,像头傲慢的猎豹盘踞于吧台。

    张恒言向男人望了几眼,转头对朋友们耸了耸肩,“明哥不来,你们谁行谁上,我还是找我的小美人们去。”

    ******

    第二天早上。

    未明嘴里叼着一片面包,左手里拿着一份牛奶,右手提着一大包方便面、零食和烟——两根手指上贴着创口贴——向家走去。

    虽然在家,尤其是在书房未明也很邋遢,身上还满是烟味。但一出门马上变得人模狗样:头发虽然有些长,但毫不凌乱。身上原本皱巴巴的衣服变成了从干洗店拿回来熨得整整齐齐的衬衫。但毕竟是早晨,虽然有所收敛,浑身依然散发着流氓的气息,混着他身上骚包的男士香水清冽的味道,十分吸引小女生。

    所以他没走几步,就被一个大学生模样的女孩拦住了。

    未明懒洋洋地俯视了她一眼。

    女孩掏出手机,清纯可人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微笑,“帅哥,能留个电话吗?”

    未明伸手扯下面包,歪了歪头,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小妹妹,你多大了?”

    女孩子怔了一怔,抬头迎视他的目光,“我也不小啦,再说年龄重要吗,交个朋友呗。”

    未明颇为痞气地笑了起来,绕开她向前走,“不留,我是基佬。”

    ******

    渔猫:噢明哥!噢明哥!你个哈戳戳*1的小妖精!”

    未明:……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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