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草觅天涯 作者:月光船
分卷阅读4
茶水里,搅匀,端出。
能让他贴身放着的自然是防身的极品,王谢出品,效果自不必说。只是不知道这个人会不会喝呢?
随即裴回就发现自己想多了。
林虎峰看见他端茶出来,觉得自己被招待得很是周全,甚为满意,正好在茶棚的时候刚喝了一碗茶水就急急忙忙跑过来,现下确实有点渴了,拿起来一试温度还不很烫——裴回怕他等着急了,都没重新烧开水,只把之前的水稍微热了热就端出来——咕咚咚一饮而尽,放下茶碗。
然后……
裴回看着一脸惊讶变成茫然,靠着柜台出溜到地上,状如烂泥的人,唤了两声,没动静,又蹲下来摸摸脉,沉稳平缓。
“小吴,劳驾帮我叫一辆车子来,再帮我把他搭上车,我回去了。”
“裴先生,外面还有一匹马,我问过外头,是他骑来的。”
“那要不……放到马上?”
林虎峰选的坐骑真是神骏无比,马身足有八尺长,不算头颈也差不多一人来高,通体漆黑锃亮,不带一根杂毛。这匹大黑马不仅生得威武,而且认主,裴回靠近,它打着响鼻摇头摆尾,就差连踢带咬了,小吴背着林虎峰出来,往这边一走,它鼻孔扇了扇,主动蹭过去。
于是裴回找了一辆车,小吴把林虎峰放进车里,回身解开缰绳,那马就乖乖站在车子旁边,跟着走了。
——等林虎峰睁开眼,就看见一个小脸红通通,眉毛纠结成一团,束手束脚困窘异常的裴回,对着躺在床上的自己深深施了个礼:“抱歉得很林少侠我不是故意的就是胆子小了一点害怕出事所以出此下策后来发现是个误会裴回在这里给你赔罪了你大人有大量千万千万不要计较!”
一紧张说话就连在一起,裴回这个习惯是改不过来了。
这个小先生怎么了这是?比刚才更有趣了……等等,“躺在床上的自己”是怎么一回事?
☆、第三章 家长会
宁芝夏赶着车慢慢行在春城街道上,他自然记得王谢的宅子在哪里,不过刚才未进城之时就有几道目光盯着自己,虽然偷摸,没有恶意,进城之后小尾巴消失……
行到一半,忽然前面路口转出个蓝衣人,那人的目光一下子便落在他身上,登时又惊又喜,紧走几步迎了上来:“芝夏兄!一别多日,终于又见到你了。”
——又感觉到偷摸无恶意的目光?
宁芝夏眨眨眼,故意往两旁望望,跳下车来,一语双关:“比原先估计稍晚了些,重芳,你家业做得不错。”
王谢一愣,立刻想起来宁芝夏警觉的性子,他可不想这位未来将军对他产生什么误会——虽然两个人之间早就误会过了——大街上不便高谈阔论,只笑着小声解释:“是我的一位病人,家业做得不错。他父子俩现在就住我隔壁,虽然退出江湖,在自家门口总有点眼线,这不是帮衬我么。我一听他们说起你和虎峰两人形貌,就赶紧出来了——不过,你脸色有些不好,我诊诊?”
他隔壁的雷衍水所创情报探听组织名为“蒺藜”,虽然若干年后江湖人闻之色变,其实现如今不过小打小闹而已,几个新人被他派在春城内外打探信息,一为了历练,二为了眼线。
王谢这般坦诚,宁芝夏也释然,点一点头:“不急,小伤,快好了。”
“这车子在前门进不去。”王谢打量一下,道,“我们从后院走吧。”自打裴回来了以后修房子,他就把后园锈住的门重新开开,收拾停当,不然物料不好往里面运。
“打扰了。”
“不打扰不打扰,欢迎还来不及,我家永远是芝夏兄可以歇脚的地方。等虎峰和容翔回来,我们好好聚聚。”
“好,我会记得。”
“燕华也念着芝夏兄呢,他眼睛就快痊愈了——说起来我真的要好好谢谢你,若是没有你当时的资助,无论如何我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给他安安稳稳治伤……”
“不客气——谈到他的时候,你眼睛非常亮。”
“……啊,那肯定的。”王谢得意洋洋回应,此刻俨然不知道“谦虚”二字怎么写,“燕华是我家人啊。”只不过以前是兄弟般的家人,现在是两口子般的家人,总之燕华是他的人,他是燕华的人就对了。
王谢,曾经很严肃地想过,一个人无缘无故对某个人不好,是可以理解的,比如迁怒。但一个人无缘无故对某个人好,而且自始至终的好,很好,非常好,就不在能理解的范畴了。燕华为什么对自己好,好到了愿意牺牲性命的程度?而且自己明明对燕华非常非常的不好,不好到连路边乞儿都不如。像他前世遇上的那对儿师徒一样,没有半点血缘关系,一个愿意为另一个去拼命去送死,另一个同样为了这去报仇去送死,已经达到了牺牲的最大程度。那么他们之间的连接到底是什么?
王谢花了很长时间去想这个问题,但是想通了之后他才发现受宠若惊到毛骨悚然——自己不知不觉竟然得到一个人的全心全意对待,在茫茫人世中这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和荣幸的事情。
自己想想,厌恶燕华无非是因为两点,其一:燕华的父亲是个贪官,人们都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其二,燕华入了青楼,肮脏低贱堕落下流。
不过话又说回来,虽然说父债子偿,但是实际上燕华本人没有过做什么出格的事,贪赃枉法的人不是他,狐假虎威的人也不是他。事实上燕华平时甚少出门,交友也有限,尽是埋首读书,性子闷得都能和大家闺秀有一比。
而自己把他从青楼带出来时,他一身伤痕带着残疾,几乎丢了半条命,就看出在烟花之地待得很是不如意,卖身契明明白白盖着官府大印按着他手印,那里也不是他不愿意去就能不去,不愿意做就能不做的地方。
——那么自己那段时间对他每日打骂呵斥,弃之如敝履,又是因为什么呢?
憎恨?或者嫉妒?痛心疾首?失望?怒其不争或者……求不得?
原来是求不得啊。
从那天起王谢便豁然开朗,燕华这个人,他要牢牢攥在手里,一辈子!
宁芝夏就喜欢他对家人的归属感,一时间,目光里有着自己都不明白的温和。
二人说话间进了院子,宁芝夏仔细端详,尽管天色稍暗,也清楚看出院子比之头次来时的景象,简直天壤之别。且不说荒芜的草坪花坛已被精心修剪齐整,虽然粉嘟嘟的桃花只剩叶间零星,但牡丹月季玫瑰芍药可都绽着笑脸,顶着花苞。印象里有间柴房不见了——他不知晓那本是燕华的住处——原地立着新屋。厨房炊烟袅袅,飘着饭菜香味儿。
后院另一处角落,多出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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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水里,搅匀,端出。
能让他贴身放着的自然是防身的极品,王谢出品,效果自不必说。只是不知道这个人会不会喝呢?
随即裴回就发现自己想多了。
林虎峰看见他端茶出来,觉得自己被招待得很是周全,甚为满意,正好在茶棚的时候刚喝了一碗茶水就急急忙忙跑过来,现下确实有点渴了,拿起来一试温度还不很烫——裴回怕他等着急了,都没重新烧开水,只把之前的水稍微热了热就端出来——咕咚咚一饮而尽,放下茶碗。
然后……
裴回看着一脸惊讶变成茫然,靠着柜台出溜到地上,状如烂泥的人,唤了两声,没动静,又蹲下来摸摸脉,沉稳平缓。
“小吴,劳驾帮我叫一辆车子来,再帮我把他搭上车,我回去了。”
“裴先生,外面还有一匹马,我问过外头,是他骑来的。”
“那要不……放到马上?”
林虎峰选的坐骑真是神骏无比,马身足有八尺长,不算头颈也差不多一人来高,通体漆黑锃亮,不带一根杂毛。这匹大黑马不仅生得威武,而且认主,裴回靠近,它打着响鼻摇头摆尾,就差连踢带咬了,小吴背着林虎峰出来,往这边一走,它鼻孔扇了扇,主动蹭过去。
于是裴回找了一辆车,小吴把林虎峰放进车里,回身解开缰绳,那马就乖乖站在车子旁边,跟着走了。
——等林虎峰睁开眼,就看见一个小脸红通通,眉毛纠结成一团,束手束脚困窘异常的裴回,对着躺在床上的自己深深施了个礼:“抱歉得很林少侠我不是故意的就是胆子小了一点害怕出事所以出此下策后来发现是个误会裴回在这里给你赔罪了你大人有大量千万千万不要计较!”
一紧张说话就连在一起,裴回这个习惯是改不过来了。
这个小先生怎么了这是?比刚才更有趣了……等等,“躺在床上的自己”是怎么一回事?
☆、第三章 家长会
宁芝夏赶着车慢慢行在春城街道上,他自然记得王谢的宅子在哪里,不过刚才未进城之时就有几道目光盯着自己,虽然偷摸,没有恶意,进城之后小尾巴消失……
行到一半,忽然前面路口转出个蓝衣人,那人的目光一下子便落在他身上,登时又惊又喜,紧走几步迎了上来:“芝夏兄!一别多日,终于又见到你了。”
——又感觉到偷摸无恶意的目光?
宁芝夏眨眨眼,故意往两旁望望,跳下车来,一语双关:“比原先估计稍晚了些,重芳,你家业做得不错。”
王谢一愣,立刻想起来宁芝夏警觉的性子,他可不想这位未来将军对他产生什么误会——虽然两个人之间早就误会过了——大街上不便高谈阔论,只笑着小声解释:“是我的一位病人,家业做得不错。他父子俩现在就住我隔壁,虽然退出江湖,在自家门口总有点眼线,这不是帮衬我么。我一听他们说起你和虎峰两人形貌,就赶紧出来了——不过,你脸色有些不好,我诊诊?”
他隔壁的雷衍水所创情报探听组织名为“蒺藜”,虽然若干年后江湖人闻之色变,其实现如今不过小打小闹而已,几个新人被他派在春城内外打探信息,一为了历练,二为了眼线。
王谢这般坦诚,宁芝夏也释然,点一点头:“不急,小伤,快好了。”
“这车子在前门进不去。”王谢打量一下,道,“我们从后院走吧。”自打裴回来了以后修房子,他就把后园锈住的门重新开开,收拾停当,不然物料不好往里面运。
“打扰了。”
“不打扰不打扰,欢迎还来不及,我家永远是芝夏兄可以歇脚的地方。等虎峰和容翔回来,我们好好聚聚。”
“好,我会记得。”
“燕华也念着芝夏兄呢,他眼睛就快痊愈了——说起来我真的要好好谢谢你,若是没有你当时的资助,无论如何我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给他安安稳稳治伤……”
“不客气——谈到他的时候,你眼睛非常亮。”
“……啊,那肯定的。”王谢得意洋洋回应,此刻俨然不知道“谦虚”二字怎么写,“燕华是我家人啊。”只不过以前是兄弟般的家人,现在是两口子般的家人,总之燕华是他的人,他是燕华的人就对了。
王谢,曾经很严肃地想过,一个人无缘无故对某个人不好,是可以理解的,比如迁怒。但一个人无缘无故对某个人好,而且自始至终的好,很好,非常好,就不在能理解的范畴了。燕华为什么对自己好,好到了愿意牺牲性命的程度?而且自己明明对燕华非常非常的不好,不好到连路边乞儿都不如。像他前世遇上的那对儿师徒一样,没有半点血缘关系,一个愿意为另一个去拼命去送死,另一个同样为了这去报仇去送死,已经达到了牺牲的最大程度。那么他们之间的连接到底是什么?
王谢花了很长时间去想这个问题,但是想通了之后他才发现受宠若惊到毛骨悚然——自己不知不觉竟然得到一个人的全心全意对待,在茫茫人世中这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和荣幸的事情。
自己想想,厌恶燕华无非是因为两点,其一:燕华的父亲是个贪官,人们都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其二,燕华入了青楼,肮脏低贱堕落下流。
不过话又说回来,虽然说父债子偿,但是实际上燕华本人没有过做什么出格的事,贪赃枉法的人不是他,狐假虎威的人也不是他。事实上燕华平时甚少出门,交友也有限,尽是埋首读书,性子闷得都能和大家闺秀有一比。
而自己把他从青楼带出来时,他一身伤痕带着残疾,几乎丢了半条命,就看出在烟花之地待得很是不如意,卖身契明明白白盖着官府大印按着他手印,那里也不是他不愿意去就能不去,不愿意做就能不做的地方。
——那么自己那段时间对他每日打骂呵斥,弃之如敝履,又是因为什么呢?
憎恨?或者嫉妒?痛心疾首?失望?怒其不争或者……求不得?
原来是求不得啊。
从那天起王谢便豁然开朗,燕华这个人,他要牢牢攥在手里,一辈子!
宁芝夏就喜欢他对家人的归属感,一时间,目光里有着自己都不明白的温和。
二人说话间进了院子,宁芝夏仔细端详,尽管天色稍暗,也清楚看出院子比之头次来时的景象,简直天壤之别。且不说荒芜的草坪花坛已被精心修剪齐整,虽然粉嘟嘟的桃花只剩叶间零星,但牡丹月季玫瑰芍药可都绽着笑脸,顶着花苞。印象里有间柴房不见了——他不知晓那本是燕华的住处——原地立着新屋。厨房炊烟袅袅,飘着饭菜香味儿。
后院另一处角落,多出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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