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大盛并不知道丽萨和苏珊大妈聊了什么,他只是一如既往的训练、去餐厅。然后回到酒店,又或者是来到庄园里。每天丽萨无论有什么事情,总是会来店里面吃一顿饭。下班后陪着侯大盛走一段。
期间她也来过庄园,凭借着一手熟练的厨艺和钢琴、大提琴的演奏赢得了包括苏珊大妈在内的庄园内所有人的喜欢。侯大盛不由得感叹,丽萨在他身边安静的时候看不出来。可一旦站出来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的展现出自己的光彩。
良好的教养、优秀的倾听,无论是国际情势还是各地风土人文饮食。她总是能够说出一二三四来。侯大盛就这么看着丽萨微笑着和丹妮的姑姑,那位看起来极为优雅的女士从古希腊城邦联盟一直聊到维多利亚女王时代工业革命对现代的影响。
从《荷马史诗》的俄底修斯聊到了《巴黎圣母院》的卡西莫多。那种时候,丽萨身上绽放出来的光彩让侯大盛为止炫目。只能沉默的侯大盛,一时间竟然发现自己好像挺没知识根基的。
好在随后丽萨似乎感知到了侯大盛的尴尬,于是她极为迅速的将话题转移到了同时期的古华夏。这个时候,侯大盛总算是能插上话了。丹妮的那位姑姑美目一闪,似乎也感知到了丽萨的想法。她只是笑了笑,便继续了话题。
聊到古华夏,侯大盛肯定不怯。因为即使是再忙碌的时候,他也会抽出时间来安静的去看书。是的,一个雇佣兵、一个活跃在厮杀场上的血腥汉子跑去看书。而且去看诸子百家,这实在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然而,侯大盛却是在用这种方式提醒自己:不要忘了,自己是一个华夏人。自己的根,终究是在华夏。而聊到了华夏,侯大盛才发现自己的是知识储备似乎也仅仅是比这两位女士多那么一线而已。
甚至在某些历史和人文方面的见解,这两位女士的看法都足以让他感觉到受益匪浅。
“丽萨,我现在有些明白为什么你的哥哥反对你跟着我了……”从庄园里吃过晚饭,出来后侯大盛开着车苦笑着对丽萨轻声道:“说实话,从前我并没有太大的感觉。但现在我大约有些明白了,你这样的女孩儿跟着我确实比较吃亏。”
是啊,仔细想想。丽萨出身是西利埃克斯家族,在出身上丽萨就比村子里的野孩子侯大盛要强。然后,丽萨家族的财富自不必提。有着伯努瓦这样的哥哥,丽萨要什么几乎都能得到。私人飞机、游艇,自己的赛马。
甚至侯大盛还知道,因为丽萨酷爱打猎伯努瓦还专门为她弄了一处猎场。每年伯努瓦即使在忙也会抽出时间来,专门陪着自己的妹妹去挂在她名下的猎场里打猎。侯大盛还知道,丽萨自己私下里投资了好几家公司。
包括了几家新崛起的奢侈品服装,她给侯大盛送来的衣服就是她投资的品牌所产的。侯大盛本来也不太清楚,是眼见的戈登看到后告诉他的。而随后沙明告诉了侯大盛,那是丽萨有股份的企业。
说到艺术,丽萨的奢侈品公司里有很多的著名设计师。同时她自己还收藏了很多现代印象派油画,尽管那些油画侯大盛觉得自己没法理解。但这并不妨碍他知道这些油画的价值。
丽萨还收集古董家具,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学手稿。丽萨的藏品里,甚至有狄更斯未发表的手稿。因为侯大盛的关系,她现在开始关注起华夏古董。沙明告诉侯大盛,最近丽萨正在学习如何鉴赏华夏瓷器和玉器。
说实话,侯大盛不过是一个厮杀为生的雇佣兵。要和丽萨这样的天之娇女在一起,压力真的很大。这种压力是无形的,你看不到他。但你会很明显的感觉到它的存在,他就像是一块横在你面前的飞来石。是的,它不会掉下来。但你还是会感觉到巨大的压力。
“亲爱的侯,知道吗?!我并不觉得我有多优秀。”丽萨微笑着伸手挽住了侯大盛,轻轻的靠在了他的肩膀上呢喃着道:“知道吗?纽约地下室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死定了。当时我告诉自己,谁救下了我谁就是我的王子。”
说着,丽萨气嘟嘟的道:“可你最后竟然想跑!当时我气坏了,你知道我多么无助吗?!”
“我们那会儿不是不熟嘛……”侯大盛实在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家伙,这句话让丽萨狠狠的剜了他一眼:“难道见到这样一位漂亮的女士,你就没有想过英雄救美吗?!”
侯大盛呃了一下,嘿嘿的道:“当然想啊!可当时肥狗在我身边呢,我总不能因为自己去英雄救美把战友搭进去吧?!”
这个解释,丽萨勉强的接受了。她点了点头,道:“其实,那个时候我也没有多喜欢你。后来你跟着我们到了法国,我的哥哥出事了。是的,那个时候是我最无助的时候。当时我也问自己:谁能拯救我呢?!”
“是的,我会投资、我会鉴赏油画。我会钢琴,我会欣赏歌剧。我会骑马,我也会打猎。我有赛马。但这些,在那个最危险的时候又有什么用呢?!”丽萨看着侯大盛,轻声道:“但你在那个时候,没有选择离开我。”
侯大盛挠了挠脑袋,那个时候他已经喜欢上丽萨了。所以,他选择了帮丽萨。为此他甚至想要切断自己和豺狗的联系。然而,巨狼没有允许他这么做。甚至动用了豺狗的力量,协助他们一路奔袭逃杀。当然,豺狗也因此获得了丰厚的收益。
丽萨挽着侯大盛的胳膊,将头靠上去轻声道:“知道吗?!就是那个时候,我就认定你是我的男人。是的,我就是要嫁给你。你是我一辈子的男人。”
“我或许拥有一些东西,懂得一些东西。但那些又能代表什么呢?!”丽萨用头蹭了蹭侯大盛的肩膀,轻声道:“再没有一个男人,愿意和你一样。在我绝望的时候,还肯站出来站在我的身边。”
丽萨昂起头,轻轻的在侯大盛的脸上吻了一下:“如果这样的男人我都不去嫁,那么我还要嫁给什么样的男人?!是的,你不懂歌剧。不会欣赏油画,不会鉴赏古董。但这又如何?!我的男人知道如何为一个女人付出,他也愿意付出。”
“我会学着去欣赏你所欣赏的,我会学着喜欢你所喜欢的。因为,我爱着的人是你。我所要嫁给的人,是你。”
这一番话,要是说侯大盛不感动那是假话。他现在抿着嘴,一言不发。良久之后,才轻叹道:“但跟着我,你总归是委屈了。”
丽萨没有说话,她只是将侯大盛抱的更紧了。两人一路无话,侯大盛安静的把丽萨送回了庄园。伯努瓦这个时候竟然还没有睡,他在客厅里看书。见侯大盛送丽萨回来,他只是心情复杂的叹了口气。
回到酒店,侯大盛冲了一个澡。出来的时候,就见肥狗笑嘻嘻的在他的房间里端着一瓶啤酒。赤着身子的侯大盛苦笑着道:“虽然咱们是兄弟,但你丫进老子房间的时候能不能敲门的?!万一丽萨在呢?!”
“她在你们也不能干啥,你个怂货我还不知道你?!”肥狗对于侯大盛的话嗤之以鼻:“上次在曼哈顿,你小子到最后还不是怂了?!说的你能干点儿什么似的。”
侯大盛被肥狗嘲讽的很是无奈,他将浑身的水珠都擦干穿上了一身干爽的衬衫。一边穿一边问到:“说吧,你这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平时这个点数,你应该是混迹在酒吧里。现在居然流窜到我这里来,肯定是有事情。”
肥狗嘿嘿一笑,却没有说什么。他拿起桌子上的啤酒,直接用拇指“砰~!”的一声打开来递给了侯大盛。接过啤酒,侯大盛“咕嘟~咕嘟~”三两下直接灌完了。抬手就把酒瓶子“噗通~”一下丢到了垃圾桶里。
“有个单子,在东南亚。你有没有兴趣?!”肥狗说出了自己来的目的,侯大盛闻言楞了一下。随后笑着道:“头儿知道吗?!”
“知道啊!他意思是,想去就去。按照团里的习惯,抽成就是了。”肥狗耸了耸肩,道:“其实,这个单子也是团里的。只不过头儿现在忙不过来,而且在追踪雪狐的位置。所以没法接。这个单子价钱还不错。”
侯大盛楞了一下,问道:“有多少?!”
“三百万,美金。”肥狗嘿嘿一笑,道:“任务也不复杂,就是干掉一个缅甸反官方的头面人物。”
说着,肥狗丢出来了一叠资料。侯大盛拿起了看了一下,不由得吹起了口哨:“还是个美女啊!”
资料上的是一个穿着草绿色没有标识破旧军装的女子,看起来大约二十余岁。她抱着一挺M16,坐在一个草坡上。照片的角度抓的很好。将这名女子的柔美和枪支刚硬的线条,全都勾勒出来了。看起来她的名字叫库娜。
“缅甸?!会不会离国内太近了?!”侯大盛皱着眉头,轻声道。肥狗闻言嘿笑着道:“放心吧!我们不过边境,没有人会搭理我们。何况,现在华夏的做法是避免注意。所以他们不太会管国境外面发生了什么。再说了,我们干掉的人跟他们又没有什么关系。”(未完待续。)
期间她也来过庄园,凭借着一手熟练的厨艺和钢琴、大提琴的演奏赢得了包括苏珊大妈在内的庄园内所有人的喜欢。侯大盛不由得感叹,丽萨在他身边安静的时候看不出来。可一旦站出来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的展现出自己的光彩。
良好的教养、优秀的倾听,无论是国际情势还是各地风土人文饮食。她总是能够说出一二三四来。侯大盛就这么看着丽萨微笑着和丹妮的姑姑,那位看起来极为优雅的女士从古希腊城邦联盟一直聊到维多利亚女王时代工业革命对现代的影响。
从《荷马史诗》的俄底修斯聊到了《巴黎圣母院》的卡西莫多。那种时候,丽萨身上绽放出来的光彩让侯大盛为止炫目。只能沉默的侯大盛,一时间竟然发现自己好像挺没知识根基的。
好在随后丽萨似乎感知到了侯大盛的尴尬,于是她极为迅速的将话题转移到了同时期的古华夏。这个时候,侯大盛总算是能插上话了。丹妮的那位姑姑美目一闪,似乎也感知到了丽萨的想法。她只是笑了笑,便继续了话题。
聊到古华夏,侯大盛肯定不怯。因为即使是再忙碌的时候,他也会抽出时间来安静的去看书。是的,一个雇佣兵、一个活跃在厮杀场上的血腥汉子跑去看书。而且去看诸子百家,这实在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然而,侯大盛却是在用这种方式提醒自己:不要忘了,自己是一个华夏人。自己的根,终究是在华夏。而聊到了华夏,侯大盛才发现自己的是知识储备似乎也仅仅是比这两位女士多那么一线而已。
甚至在某些历史和人文方面的见解,这两位女士的看法都足以让他感觉到受益匪浅。
“丽萨,我现在有些明白为什么你的哥哥反对你跟着我了……”从庄园里吃过晚饭,出来后侯大盛开着车苦笑着对丽萨轻声道:“说实话,从前我并没有太大的感觉。但现在我大约有些明白了,你这样的女孩儿跟着我确实比较吃亏。”
是啊,仔细想想。丽萨出身是西利埃克斯家族,在出身上丽萨就比村子里的野孩子侯大盛要强。然后,丽萨家族的财富自不必提。有着伯努瓦这样的哥哥,丽萨要什么几乎都能得到。私人飞机、游艇,自己的赛马。
甚至侯大盛还知道,因为丽萨酷爱打猎伯努瓦还专门为她弄了一处猎场。每年伯努瓦即使在忙也会抽出时间来,专门陪着自己的妹妹去挂在她名下的猎场里打猎。侯大盛还知道,丽萨自己私下里投资了好几家公司。
包括了几家新崛起的奢侈品服装,她给侯大盛送来的衣服就是她投资的品牌所产的。侯大盛本来也不太清楚,是眼见的戈登看到后告诉他的。而随后沙明告诉了侯大盛,那是丽萨有股份的企业。
说到艺术,丽萨的奢侈品公司里有很多的著名设计师。同时她自己还收藏了很多现代印象派油画,尽管那些油画侯大盛觉得自己没法理解。但这并不妨碍他知道这些油画的价值。
丽萨还收集古董家具,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学手稿。丽萨的藏品里,甚至有狄更斯未发表的手稿。因为侯大盛的关系,她现在开始关注起华夏古董。沙明告诉侯大盛,最近丽萨正在学习如何鉴赏华夏瓷器和玉器。
说实话,侯大盛不过是一个厮杀为生的雇佣兵。要和丽萨这样的天之娇女在一起,压力真的很大。这种压力是无形的,你看不到他。但你会很明显的感觉到它的存在,他就像是一块横在你面前的飞来石。是的,它不会掉下来。但你还是会感觉到巨大的压力。
“亲爱的侯,知道吗?!我并不觉得我有多优秀。”丽萨微笑着伸手挽住了侯大盛,轻轻的靠在了他的肩膀上呢喃着道:“知道吗?纽约地下室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死定了。当时我告诉自己,谁救下了我谁就是我的王子。”
说着,丽萨气嘟嘟的道:“可你最后竟然想跑!当时我气坏了,你知道我多么无助吗?!”
“我们那会儿不是不熟嘛……”侯大盛实在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家伙,这句话让丽萨狠狠的剜了他一眼:“难道见到这样一位漂亮的女士,你就没有想过英雄救美吗?!”
侯大盛呃了一下,嘿嘿的道:“当然想啊!可当时肥狗在我身边呢,我总不能因为自己去英雄救美把战友搭进去吧?!”
这个解释,丽萨勉强的接受了。她点了点头,道:“其实,那个时候我也没有多喜欢你。后来你跟着我们到了法国,我的哥哥出事了。是的,那个时候是我最无助的时候。当时我也问自己:谁能拯救我呢?!”
“是的,我会投资、我会鉴赏油画。我会钢琴,我会欣赏歌剧。我会骑马,我也会打猎。我有赛马。但这些,在那个最危险的时候又有什么用呢?!”丽萨看着侯大盛,轻声道:“但你在那个时候,没有选择离开我。”
侯大盛挠了挠脑袋,那个时候他已经喜欢上丽萨了。所以,他选择了帮丽萨。为此他甚至想要切断自己和豺狗的联系。然而,巨狼没有允许他这么做。甚至动用了豺狗的力量,协助他们一路奔袭逃杀。当然,豺狗也因此获得了丰厚的收益。
丽萨挽着侯大盛的胳膊,将头靠上去轻声道:“知道吗?!就是那个时候,我就认定你是我的男人。是的,我就是要嫁给你。你是我一辈子的男人。”
“我或许拥有一些东西,懂得一些东西。但那些又能代表什么呢?!”丽萨用头蹭了蹭侯大盛的肩膀,轻声道:“再没有一个男人,愿意和你一样。在我绝望的时候,还肯站出来站在我的身边。”
丽萨昂起头,轻轻的在侯大盛的脸上吻了一下:“如果这样的男人我都不去嫁,那么我还要嫁给什么样的男人?!是的,你不懂歌剧。不会欣赏油画,不会鉴赏古董。但这又如何?!我的男人知道如何为一个女人付出,他也愿意付出。”
“我会学着去欣赏你所欣赏的,我会学着喜欢你所喜欢的。因为,我爱着的人是你。我所要嫁给的人,是你。”
这一番话,要是说侯大盛不感动那是假话。他现在抿着嘴,一言不发。良久之后,才轻叹道:“但跟着我,你总归是委屈了。”
丽萨没有说话,她只是将侯大盛抱的更紧了。两人一路无话,侯大盛安静的把丽萨送回了庄园。伯努瓦这个时候竟然还没有睡,他在客厅里看书。见侯大盛送丽萨回来,他只是心情复杂的叹了口气。
回到酒店,侯大盛冲了一个澡。出来的时候,就见肥狗笑嘻嘻的在他的房间里端着一瓶啤酒。赤着身子的侯大盛苦笑着道:“虽然咱们是兄弟,但你丫进老子房间的时候能不能敲门的?!万一丽萨在呢?!”
“她在你们也不能干啥,你个怂货我还不知道你?!”肥狗对于侯大盛的话嗤之以鼻:“上次在曼哈顿,你小子到最后还不是怂了?!说的你能干点儿什么似的。”
侯大盛被肥狗嘲讽的很是无奈,他将浑身的水珠都擦干穿上了一身干爽的衬衫。一边穿一边问到:“说吧,你这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平时这个点数,你应该是混迹在酒吧里。现在居然流窜到我这里来,肯定是有事情。”
肥狗嘿嘿一笑,却没有说什么。他拿起桌子上的啤酒,直接用拇指“砰~!”的一声打开来递给了侯大盛。接过啤酒,侯大盛“咕嘟~咕嘟~”三两下直接灌完了。抬手就把酒瓶子“噗通~”一下丢到了垃圾桶里。
“有个单子,在东南亚。你有没有兴趣?!”肥狗说出了自己来的目的,侯大盛闻言楞了一下。随后笑着道:“头儿知道吗?!”
“知道啊!他意思是,想去就去。按照团里的习惯,抽成就是了。”肥狗耸了耸肩,道:“其实,这个单子也是团里的。只不过头儿现在忙不过来,而且在追踪雪狐的位置。所以没法接。这个单子价钱还不错。”
侯大盛楞了一下,问道:“有多少?!”
“三百万,美金。”肥狗嘿嘿一笑,道:“任务也不复杂,就是干掉一个缅甸反官方的头面人物。”
说着,肥狗丢出来了一叠资料。侯大盛拿起了看了一下,不由得吹起了口哨:“还是个美女啊!”
资料上的是一个穿着草绿色没有标识破旧军装的女子,看起来大约二十余岁。她抱着一挺M16,坐在一个草坡上。照片的角度抓的很好。将这名女子的柔美和枪支刚硬的线条,全都勾勒出来了。看起来她的名字叫库娜。
“缅甸?!会不会离国内太近了?!”侯大盛皱着眉头,轻声道。肥狗闻言嘿笑着道:“放心吧!我们不过边境,没有人会搭理我们。何况,现在华夏的做法是避免注意。所以他们不太会管国境外面发生了什么。再说了,我们干掉的人跟他们又没有什么关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