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才能够弄到手?
直接偷走?这对于李凡来说,自然能够做到神不知鬼不觉,但李凡显然不会这样做,他也没必要这样做。
直接买就行了嘛,想必施凯一家并不会拒绝。
心里打定了主意,李凡站起身,装作不经意的在院子里随意走动,走到放置竹笼的墙角处,又故作有些惊讶的说道:“咦?这笼子里装着的是什么动物?看上去倒是有些奇怪。”
施凯和施凯的父亲闻言都走了过来,施凯说道:“先生,这里面是一只鹭鹰幼雏,是我爸爸几天之前,在一处植物丛里无意中发现的。当时,这家伙受了伤,我爸爸见它可怜便把它带了回来,想着能不能帮它治一下伤?却谁知这家伙虽然还只是一只幼雏,但却已经十分的凶狠,根本不配合我们替它治伤,还见人就啄,我们都被它啄过。这家伙不配合我们为它治伤,伤始终不好,如果就这样拿去放掉的话,肯定是只有死的,我们又不忍心。便只能把它关在这里,每天给它喂食吃,想着它吃了我们喂的食物之后,会和我们熟悉一些,也许就会配合我们为它治伤了。却谁知这个家伙连我们喂的食物也不吃,眼看着再过几天就要活活饿死了,我们现在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了。”
“原来如此。”李凡心里暗暗点了点头,这个家伙是天赋潜力高达百分九之九的存在,心里肯定是十分高傲的,自然不会接受别人为它治伤和喂食。
不过,这家伙现在终究还只是幼雏,其自身现在的能力和其它幼雏并没有什么区别,该受伤的还是要受伤,该饿死的时候还是得饿死。
可怜啊!
好在现在遇到了他,不然,这家伙还真有可能就这样活活饿死了。
随后,李凡说道:“原来是这样,这还真是一个有些可怜的家伙。”
施凯点头道:“的确有些可怜,但也是一个凶狠的家伙。”
李凡又道:“我平时也非常喜欢动物,我挺喜欢这个家伙的。不如,你们把这个家伙卖给我,让我们照顾它,怎么样?”
施凯和老爸都是微微一愣,他们没有想到李凡竟然会买这么一个家伙。
施凯说道:“先生想要照顾这个家伙,我们自然愿意,说什么买与不买的。只是先生,这个家伙很是凶狠,不仅不会配合治疗,还啄人,又不肯吃东西,先生拿过去只怕也会相当的头疼。”
李凡笑道:“我这个人天生对动物有一种亲和力,这个家伙或许会接受我的照顾。”
说完,李凡俯身将竹笼打开,又伸手进竹笼里,打算把里面的家伙拿出来。
“小心!”施凯和老爸同时喊道,显得很是紧张,里面那个家伙可是要啄人的,这要是把客人啄伤了,可应该如何是好?
然而,让他们感到惊愕的是,那个家伙被李凡拿在手中,不仅不再凶恶,看上去还十分的畏惧,老实得跟什么一样,别说啄人了,就是动都似乎不敢动一下。
这是什么情况?那个家伙竟然会畏惧?一个宁愿饿死也不愿意吃东西的家伙,竟然会畏惧?
还有,李凡刚刚说他天生对动物有一种亲和力,但这似乎不是亲和力呀,而是一种会让动物感到畏惧的力量。
当然,不管是亲和还是畏惧,都能够证明一点,那就是李凡很不一般。
施凯两父子隐隐之中,似乎也对李凡有了一点畏惧。
对于小家伙的表现,李凡颇为满意,将小家伙放回竹笼里,对施凯父子说道:“你们看,这个小家伙似乎很听我的话。”
施凯两父子心道:“它那是畏惧你,能不听话吗?”
而后,施凯道:“先生真的打算带走这个家伙吗?”
李凡点头道:“我对这个家伙的确很有兴趣,所以,打算买走它,希望你们同意。”
施凯道:“既然先生对这个家伙有兴趣,且这个家伙对先生似乎有一种本能的畏惧,想必先生的确能够照顾好它。既然如此,我们就把这个家伙赠予先生了。先生可不要再提什么买与不买的了。”
施凯的老爸也说道:“先生对这个家伙有兴趣,直接带走就是了,这样还让我们少了一个麻烦呢。”
李凡听后有些沉吟,这个小家伙对于施凯两父子而言,的确没有什么价值,但对于李凡来说,却是一个可遇不可求的家伙,可以说是无价的。
一个无价的小家伙,如果白白接受赠予的话,有些说不过去。
但如何执意坚持购买的话,似乎也不大好,李凡正自沉吟,忽然看到一间屋里的墙壁上,挂着一样东西,似乎是一把吉他。
“吉他?”李凡看了看施凯,说道:“你会吉他?”
施凯明显一愣,有些不好意思的答道:“我的确在自学吉他,已经有10来年了,应该可以说会吧。先生怎么会知道的?”
李凡笑了笑,指着挂着吉他的那间屋子说道:“那墙上不是挂着一把吉他吗?”
施凯顺着李凡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能够看着墙上挂着的吉他,这才恍然,又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李凡又说道:“你为何会想着要自学吉他?”
施凯说道:“因为我从小就比较喜欢唱歌,在15岁那年便买了一把吉他,然后自学自唱,我在唱歌的时候,总能够感觉到生活的希望,越唱越喜欢唱歌,就一直这么唱了下来。”
李凡点头道:“这么说来,你在唱歌方面应该已经有了一定的水准了。”
施凯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这个我也不知道,我都是瞎唱,我们村还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伙伴,他也喜欢唱歌,有些时候我会和他一起去孟根城里唱歌。”
“哦?原来是这样。”李凡点点头,又说道:“那你现在愿意为我们简单的唱上一首吗?”
“这……”施凯道,“如果先生愿意听,那我自然愿意唱。只是先生,我真的只是瞎唱,可能并没有先生想的那样好。”
李凡笑了笑,说道:“无妨,一个喜欢唱歌的人,要习惯哪里都是自己的舞台,在哪里都可以放声歌唱。”
施凯听后心中突然一凝,过了片刻之后,恭敬的说道:“是,先生,我知道了。”
……
直接偷走?这对于李凡来说,自然能够做到神不知鬼不觉,但李凡显然不会这样做,他也没必要这样做。
直接买就行了嘛,想必施凯一家并不会拒绝。
心里打定了主意,李凡站起身,装作不经意的在院子里随意走动,走到放置竹笼的墙角处,又故作有些惊讶的说道:“咦?这笼子里装着的是什么动物?看上去倒是有些奇怪。”
施凯和施凯的父亲闻言都走了过来,施凯说道:“先生,这里面是一只鹭鹰幼雏,是我爸爸几天之前,在一处植物丛里无意中发现的。当时,这家伙受了伤,我爸爸见它可怜便把它带了回来,想着能不能帮它治一下伤?却谁知这家伙虽然还只是一只幼雏,但却已经十分的凶狠,根本不配合我们替它治伤,还见人就啄,我们都被它啄过。这家伙不配合我们为它治伤,伤始终不好,如果就这样拿去放掉的话,肯定是只有死的,我们又不忍心。便只能把它关在这里,每天给它喂食吃,想着它吃了我们喂的食物之后,会和我们熟悉一些,也许就会配合我们为它治伤了。却谁知这个家伙连我们喂的食物也不吃,眼看着再过几天就要活活饿死了,我们现在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了。”
“原来如此。”李凡心里暗暗点了点头,这个家伙是天赋潜力高达百分九之九的存在,心里肯定是十分高傲的,自然不会接受别人为它治伤和喂食。
不过,这家伙现在终究还只是幼雏,其自身现在的能力和其它幼雏并没有什么区别,该受伤的还是要受伤,该饿死的时候还是得饿死。
可怜啊!
好在现在遇到了他,不然,这家伙还真有可能就这样活活饿死了。
随后,李凡说道:“原来是这样,这还真是一个有些可怜的家伙。”
施凯点头道:“的确有些可怜,但也是一个凶狠的家伙。”
李凡又道:“我平时也非常喜欢动物,我挺喜欢这个家伙的。不如,你们把这个家伙卖给我,让我们照顾它,怎么样?”
施凯和老爸都是微微一愣,他们没有想到李凡竟然会买这么一个家伙。
施凯说道:“先生想要照顾这个家伙,我们自然愿意,说什么买与不买的。只是先生,这个家伙很是凶狠,不仅不会配合治疗,还啄人,又不肯吃东西,先生拿过去只怕也会相当的头疼。”
李凡笑道:“我这个人天生对动物有一种亲和力,这个家伙或许会接受我的照顾。”
说完,李凡俯身将竹笼打开,又伸手进竹笼里,打算把里面的家伙拿出来。
“小心!”施凯和老爸同时喊道,显得很是紧张,里面那个家伙可是要啄人的,这要是把客人啄伤了,可应该如何是好?
然而,让他们感到惊愕的是,那个家伙被李凡拿在手中,不仅不再凶恶,看上去还十分的畏惧,老实得跟什么一样,别说啄人了,就是动都似乎不敢动一下。
这是什么情况?那个家伙竟然会畏惧?一个宁愿饿死也不愿意吃东西的家伙,竟然会畏惧?
还有,李凡刚刚说他天生对动物有一种亲和力,但这似乎不是亲和力呀,而是一种会让动物感到畏惧的力量。
当然,不管是亲和还是畏惧,都能够证明一点,那就是李凡很不一般。
施凯两父子隐隐之中,似乎也对李凡有了一点畏惧。
对于小家伙的表现,李凡颇为满意,将小家伙放回竹笼里,对施凯父子说道:“你们看,这个小家伙似乎很听我的话。”
施凯两父子心道:“它那是畏惧你,能不听话吗?”
而后,施凯道:“先生真的打算带走这个家伙吗?”
李凡点头道:“我对这个家伙的确很有兴趣,所以,打算买走它,希望你们同意。”
施凯道:“既然先生对这个家伙有兴趣,且这个家伙对先生似乎有一种本能的畏惧,想必先生的确能够照顾好它。既然如此,我们就把这个家伙赠予先生了。先生可不要再提什么买与不买的了。”
施凯的老爸也说道:“先生对这个家伙有兴趣,直接带走就是了,这样还让我们少了一个麻烦呢。”
李凡听后有些沉吟,这个小家伙对于施凯两父子而言,的确没有什么价值,但对于李凡来说,却是一个可遇不可求的家伙,可以说是无价的。
一个无价的小家伙,如果白白接受赠予的话,有些说不过去。
但如何执意坚持购买的话,似乎也不大好,李凡正自沉吟,忽然看到一间屋里的墙壁上,挂着一样东西,似乎是一把吉他。
“吉他?”李凡看了看施凯,说道:“你会吉他?”
施凯明显一愣,有些不好意思的答道:“我的确在自学吉他,已经有10来年了,应该可以说会吧。先生怎么会知道的?”
李凡笑了笑,指着挂着吉他的那间屋子说道:“那墙上不是挂着一把吉他吗?”
施凯顺着李凡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能够看着墙上挂着的吉他,这才恍然,又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李凡又说道:“你为何会想着要自学吉他?”
施凯说道:“因为我从小就比较喜欢唱歌,在15岁那年便买了一把吉他,然后自学自唱,我在唱歌的时候,总能够感觉到生活的希望,越唱越喜欢唱歌,就一直这么唱了下来。”
李凡点头道:“这么说来,你在唱歌方面应该已经有了一定的水准了。”
施凯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这个我也不知道,我都是瞎唱,我们村还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伙伴,他也喜欢唱歌,有些时候我会和他一起去孟根城里唱歌。”
“哦?原来是这样。”李凡点点头,又说道:“那你现在愿意为我们简单的唱上一首吗?”
“这……”施凯道,“如果先生愿意听,那我自然愿意唱。只是先生,我真的只是瞎唱,可能并没有先生想的那样好。”
李凡笑了笑,说道:“无妨,一个喜欢唱歌的人,要习惯哪里都是自己的舞台,在哪里都可以放声歌唱。”
施凯听后心中突然一凝,过了片刻之后,恭敬的说道:“是,先生,我知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