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超下榻的酒店内
宋志超脸色阴沉,手中拿着电话正在与辛东雄通话。
新罗酒店那边,情况越来越危急。
借故酒店餐饮出现问题,辛东斌指示的人终于动手了,开始联起手来想要罢免辛东雄酒店社长位子。
是人就都知道,辛东雄是宋志超一手扶起来的,罢免辛东雄就等于不给他面子,不给他面子,就摆明要和他宋志超作对。
在电话里,宋志超安慰了辛东雄几句,告诉他事情快要有了眉目,到时候新罗酒店危机定然能够解除。
挂断电话,宋志超深吐一口气。
自己在这郡城差不多已经三天了,可是到如今还没有对付那个姜东虎的办法。
那些本地商人都太没志气,准确来说被姜东虎的淫威压的抬不起头,时间久,就习惯了。
即使宋志超开出很诱人的利润,却还是没人敢主动去动那个姜东虎,仿佛在这个“高丽参之乡”,那句经典的“有钱能使鬼推磨”似乎很不好用。
“到底该怎么办?”宋志超越想越觉得心情烦躁,走到饮水机旁,取了水大喝几口。
……
宋志超所住对面客房内
最近金喜云那小太妹和金三顺打得火热。
自从结拜成姐妹之后,金喜云就时不时带着金三顺去外面吃好吃的,玩好玩的。
虽然这里是“乡下”地方,奈何金三顺本身就是乡下丫头,倒也不怎么觉得这里土鳖,反倒对这里的吃喝玩乐感兴趣的很。
当然,金喜云也不是无缘无故就来找金三顺玩,一方面是她老爸金长根想要与宋志超多拉拉关系,让金喜云来这里多走动。
另一方面金喜云被老爸金长根封锁了经济,手头没什么零钱,相比之下,金三顺却是个地地道道的“女土豪”,出手阔绰,这让在外面大手大脚花钱惯了的金喜云刮目相看。
实则金三顺在花钱这么方面也是大手大脚,发了工资不是跑东大门买衣服,就是跑去清潭洞找好吃的小摊买炒年糕,炸鸡柳,吃烤肉等等。
虽然金三顺一个月工资不少,却还不够她自己开销。
如今与金喜云凑在一起,两人算是找到了“花钱的知音”“消费的同道”,时不时谈论着钱该怎么去花,哪儿有好吃的,哪儿有好玩的,哪儿又有好穿的……
这不,今天金喜云告诉金三顺,说这郡城有一个专门买卖名牌a货(假货)的街道,听说被警察扫荡了好几回,可是越扫越开,她们卖的高档a货有的甚至比真的还真。
金三顺又说,不过这些卖a货的老板都很警惕,只有那些熟悉的人才能与她们交易,从她们手头拿货。
金三顺越听越鄙夷
诚然,她金三顺以前也是个a货狂,满东大门转悠跑着买名牌赝品,可是现在她金三顺的档次提高了,浑身上下穿戴都是真正的名牌,不再是a货水货,假冒伪劣产品。
金喜云虽然生性叛逆,却也是个有眼色的人,一看金三顺那神情,就知道人家瞧不起自己。
于是,金喜云就嘟着嘴巴说:“虽然我和你一样姓金,一笔也写不出两个金来,可惜同人不同命……你运气好,遇到了那么好的会长大人,我呢,就运气差了点,遇到了恨不得赶我出门的抠门老爸!”
“你呢,全身上下从头发丝到脚趾甲穿戴都是名牌,我呢,就只能买些假的过过瘾你说,我这可不可怜?”
金三顺:“……”
她本就是心软之人,何况又与金喜云成了好朋友,见她这样说,就有些于心不忍,忙道:“好了好了!我知道你委屈,不如这样,今天我就陪你出去逛逛,看看那个地方是不是真得像你说的那样好!”
“嘻嘻,我就知道三顺姐姐你最好!我们快点走吧,去晚就抢不到好东西了!”金喜云拉起金三顺就要走。
金三顺却说还要给宋志超说一声,免得他担心。
对宋志超说了以后,宋志超却也没说什么,只是说小女孩在外面要小心,遇到事情一定要打电话云云。
……
有人说,全世界女人的生意做好赚。
而对于买卖a货的小商贩们来说,这句话简直是“至理名言”。
作为县城有名的“a货一条街”,在这不大的步行街上分散着数百家买卖水货的小摊位。
当然,如果你不是熟客的话,老板根本就不会搭理你,即使你有钱,也买不到想要的商品。
金三顺和金喜云“姐妹俩”走在步行街的街头,不知道吸引了多少男人垂涎欲滴的目光。
青春,充满朝气的女孩子总是让很多男人,尤其老男人神往的。
何况金三顺和金喜云又是那么的漂亮。
金三顺上半身穿着一袭杏黄色的印有红色卡通图案的t恤衫,下半身穿着一条白色的铅笔裤,包裹着她那诱人的小翘臀。
虽然她没怎么化妆,只是描了眉毛,涂了口红,但她那靓丽无比的脸蛋还是让人忍不住大咽口水。
相比金三顺如今已经脱离“低级趣味”的清淡装扮,与她并排走在一起的金喜云却打扮的很是妖冶,准确地说,打扮得很新潮顶着爆炸头,黑眼眶跟熊猫似的,假的长睫毛长的吓人,耳朵上的耳钉换成了一大一小两个红色塑料耳环,她上面穿着很是清凉的露脐装,下面穿着一条黑色小皮裤,暴露着雪白的大长腿……
对于金喜云来说,以前的时候她就觉得自己打扮的很前卫很时尚,走在路上能够吸引很多男孩子的目光。
可是此刻与金三顺在一起,这么一比较,问题就出来了,那些男的竟然都看向金三顺,甚至连一些女孩子也忍不住偷瞄金三顺三顺姐成了这步行街引领时尚潮流的先锋,自己反倒成了衬托她的绿叶。
忍不住地,金喜云又暗暗瞄了金三顺一眼,看着金三顺那画着淡妆的脸,穿着看似很“一般”的衣服,可是浑身上下洋溢着一种高贵气息。
是的,就是这种气息把自己和对方区别开了。
什么时候我能像三顺姐姐这样贵气呢?
金喜云心中泛起念头,寻思着以后也要像三顺姐姐这样穿,这样化妆。
宋志超脸色阴沉,手中拿着电话正在与辛东雄通话。
新罗酒店那边,情况越来越危急。
借故酒店餐饮出现问题,辛东斌指示的人终于动手了,开始联起手来想要罢免辛东雄酒店社长位子。
是人就都知道,辛东雄是宋志超一手扶起来的,罢免辛东雄就等于不给他面子,不给他面子,就摆明要和他宋志超作对。
在电话里,宋志超安慰了辛东雄几句,告诉他事情快要有了眉目,到时候新罗酒店危机定然能够解除。
挂断电话,宋志超深吐一口气。
自己在这郡城差不多已经三天了,可是到如今还没有对付那个姜东虎的办法。
那些本地商人都太没志气,准确来说被姜东虎的淫威压的抬不起头,时间久,就习惯了。
即使宋志超开出很诱人的利润,却还是没人敢主动去动那个姜东虎,仿佛在这个“高丽参之乡”,那句经典的“有钱能使鬼推磨”似乎很不好用。
“到底该怎么办?”宋志超越想越觉得心情烦躁,走到饮水机旁,取了水大喝几口。
……
宋志超所住对面客房内
最近金喜云那小太妹和金三顺打得火热。
自从结拜成姐妹之后,金喜云就时不时带着金三顺去外面吃好吃的,玩好玩的。
虽然这里是“乡下”地方,奈何金三顺本身就是乡下丫头,倒也不怎么觉得这里土鳖,反倒对这里的吃喝玩乐感兴趣的很。
当然,金喜云也不是无缘无故就来找金三顺玩,一方面是她老爸金长根想要与宋志超多拉拉关系,让金喜云来这里多走动。
另一方面金喜云被老爸金长根封锁了经济,手头没什么零钱,相比之下,金三顺却是个地地道道的“女土豪”,出手阔绰,这让在外面大手大脚花钱惯了的金喜云刮目相看。
实则金三顺在花钱这么方面也是大手大脚,发了工资不是跑东大门买衣服,就是跑去清潭洞找好吃的小摊买炒年糕,炸鸡柳,吃烤肉等等。
虽然金三顺一个月工资不少,却还不够她自己开销。
如今与金喜云凑在一起,两人算是找到了“花钱的知音”“消费的同道”,时不时谈论着钱该怎么去花,哪儿有好吃的,哪儿有好玩的,哪儿又有好穿的……
这不,今天金喜云告诉金三顺,说这郡城有一个专门买卖名牌a货(假货)的街道,听说被警察扫荡了好几回,可是越扫越开,她们卖的高档a货有的甚至比真的还真。
金三顺又说,不过这些卖a货的老板都很警惕,只有那些熟悉的人才能与她们交易,从她们手头拿货。
金三顺越听越鄙夷
诚然,她金三顺以前也是个a货狂,满东大门转悠跑着买名牌赝品,可是现在她金三顺的档次提高了,浑身上下穿戴都是真正的名牌,不再是a货水货,假冒伪劣产品。
金喜云虽然生性叛逆,却也是个有眼色的人,一看金三顺那神情,就知道人家瞧不起自己。
于是,金喜云就嘟着嘴巴说:“虽然我和你一样姓金,一笔也写不出两个金来,可惜同人不同命……你运气好,遇到了那么好的会长大人,我呢,就运气差了点,遇到了恨不得赶我出门的抠门老爸!”
“你呢,全身上下从头发丝到脚趾甲穿戴都是名牌,我呢,就只能买些假的过过瘾你说,我这可不可怜?”
金三顺:“……”
她本就是心软之人,何况又与金喜云成了好朋友,见她这样说,就有些于心不忍,忙道:“好了好了!我知道你委屈,不如这样,今天我就陪你出去逛逛,看看那个地方是不是真得像你说的那样好!”
“嘻嘻,我就知道三顺姐姐你最好!我们快点走吧,去晚就抢不到好东西了!”金喜云拉起金三顺就要走。
金三顺却说还要给宋志超说一声,免得他担心。
对宋志超说了以后,宋志超却也没说什么,只是说小女孩在外面要小心,遇到事情一定要打电话云云。
……
有人说,全世界女人的生意做好赚。
而对于买卖a货的小商贩们来说,这句话简直是“至理名言”。
作为县城有名的“a货一条街”,在这不大的步行街上分散着数百家买卖水货的小摊位。
当然,如果你不是熟客的话,老板根本就不会搭理你,即使你有钱,也买不到想要的商品。
金三顺和金喜云“姐妹俩”走在步行街的街头,不知道吸引了多少男人垂涎欲滴的目光。
青春,充满朝气的女孩子总是让很多男人,尤其老男人神往的。
何况金三顺和金喜云又是那么的漂亮。
金三顺上半身穿着一袭杏黄色的印有红色卡通图案的t恤衫,下半身穿着一条白色的铅笔裤,包裹着她那诱人的小翘臀。
虽然她没怎么化妆,只是描了眉毛,涂了口红,但她那靓丽无比的脸蛋还是让人忍不住大咽口水。
相比金三顺如今已经脱离“低级趣味”的清淡装扮,与她并排走在一起的金喜云却打扮的很是妖冶,准确地说,打扮得很新潮顶着爆炸头,黑眼眶跟熊猫似的,假的长睫毛长的吓人,耳朵上的耳钉换成了一大一小两个红色塑料耳环,她上面穿着很是清凉的露脐装,下面穿着一条黑色小皮裤,暴露着雪白的大长腿……
对于金喜云来说,以前的时候她就觉得自己打扮的很前卫很时尚,走在路上能够吸引很多男孩子的目光。
可是此刻与金三顺在一起,这么一比较,问题就出来了,那些男的竟然都看向金三顺,甚至连一些女孩子也忍不住偷瞄金三顺三顺姐成了这步行街引领时尚潮流的先锋,自己反倒成了衬托她的绿叶。
忍不住地,金喜云又暗暗瞄了金三顺一眼,看着金三顺那画着淡妆的脸,穿着看似很“一般”的衣服,可是浑身上下洋溢着一种高贵气息。
是的,就是这种气息把自己和对方区别开了。
什么时候我能像三顺姐姐这样贵气呢?
金喜云心中泛起念头,寻思着以后也要像三顺姐姐这样穿,这样化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