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婆夷川到小勃律,也就是后世巴控克什米尔地区的吉尔吉特市,直线距离约为两百里,实际上,因为是沿着印度河谷,免不了有弯曲萦绕之处,这么走下来,就没个准数了。
两人一匹马,哪怕为了减少负重,丢弃了多余的兵器、甲胄,一路狂奔,也是苦不堪言。
谁能想到,吐蕃人竟然会穷追不舍,要知道,这里已经是大唐的辖境,理论上来说。
“狗日的蕃虏,老子又没抢他的婆娘,如此苦苦相逼为甚?”杨预嘴里咬着一支草棍,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山下。
“你看上那个九娘了?忒得好牙口,人家芳龄四十七,比起你家老娘也不遑多让吧。”刘稷饱含深意地看了他一眼,打趣道。
他是刚从半山腰爬上来的,为了迷惑追兵,足足跑了三里多的路,布置出各种痕迹,造成一个他们仍在前方潜逃的假像,此时好不容易返回,累得跟个狗一样,躺在同伴的边上,呼呼地直喘气。
这么多天以来,终于能躺在自家的土地上了,哪怕此刻还没有脱险,也想不管不顾就这么睡上一觉,要知道这些天,两人犹如丧家之犬,连个囫囵觉都没睡过。
“我娘才没她那么老。”杨预嘿嘿一笑:“老实说,你小子当初压在她身上,就没有起什么心思?”
不等刘稷答话,他自已接了下去:“不是她自己说起,凭谁能想到,那身段,那模样,那姿容,说是双十年华,某都信。”
刘稷默然,心知同伴说得是事实,这不是什么恋长,而是真正属于熟女的诱惑,就像一颗生透的果实,香气溢人,令人垂涎。
每每想到那一抹艳红的唇彩,他都会忍不住心生悸动,更何况是同伴,这种感觉与经历无关,完全出自本能。
最吸引小鲜肉的,永远都是熟女。
“来了。”
杨预轻声说了一句,刘稷扭头一看,山下的那片河谷,刚才还空无一人的,突然被大片黑影占据了,人喊马嘶不绝于耳,他还在心里估算大致数目,一旁的声音已经给出了答案。
“不下一千骑,乖乖,这是不死不休之势啊,吐蕃人也太看得起你我了。”
说到这里,杨预心里一动,吐出嘴里的草棍,偏过头去,正好刘稷的目光也转过来,两人几乎同时想到了一点。
这么大的阵势,绝不可能只是为了追捕两个敌方探子,那就只剩下一种解释,对方一定怀着某种战略目地。
或许是为了探路,同时试探唐人的反应?
息东赞骑在一匹栗色的羌马上,身上只披了一领轻甲,这种马因为要适应高寒地带,有着长长的鬃毛,这也让它们看起来更像是某种猛兽。
他的手在柔顺的肩毛间抚动,仿佛摸着心爱女子的身体,眼睛却在四下打量着,从两旁的山岭、湍急的河流、密密的林木,一一扫过,当前面的侦骑前来回报时,他的目光都不曾离开。
就是那样的山林,夺去了达囊乞这等勇士的性命,死状更是让人印象深刻。
“......我们追到三里外,就再也找不到任何痕迹了,组本带着人还在寻找,命小的前来回报,请东本的示下。”
“嗯,什么?”息东赞恍若未觉地应了一声,突然想到:“痕迹是在三里之后消失的?”
“正是,蹄印、篝火、秽物都一一勘验过了,应该就是那两个唐人。”
“应该?”息东赞无声地笑了:“若是有应该,他们原本都出不了贺菩劳城,若是有应该,达囊乞,那个蠢货......”
他稍稍顿了顿,低下头,几乎贴着那个军士的耳朵,怒吼出声。
“你是不是想,比他死得还要惨?”
在他的怒火中,那个军士连滚带爬地跑掉了,甚至不及等到他的指令,只一瞬间,息东赞的脸上就恢复了平静,又回到了之前的那些视野上。
他带着这么多人,深入到这么远,唐人居然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不光如此,一条连接大小勃律的商路,没几个行人来往,特别是这片河谷,竟然人迹全无,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前路失去了踪迹,那些探子想要隐藏什么?为什么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进了这个河谷,才来这么一手?
随着脑子里的疑问,他的思维越来越清晰,那些郁郁葱葱的山林,让他想起了唐人的一句话。
草木皆兵。
“传令,收拢各队。”息东赞扬起下巴,慢慢地拔转马头,脸上露出一个惋惜的表情。
“回军。”
他们的行动,没能逃过刘稷等人的注视,两人疑惑地看着追兵循原路退走,对视了一眼,谁也没有答案。
眼见吐蕃人的身影消失在河谷的尽头,杨预从草地上爬起来,蹑手蹑脚地打算窜出去,没想到被一股大力给拖住了。
“急什么,吐蕃人惯于故弄玄虚,搞不好就是为了诱使我等现身。”之前的险境让刘稷依然心有余悸,如果不是对方大意轻敌,自己早已经成了林子里的一具伏尸。
杨预的脚下一滞,返身一把拖住他的手,将人从地上拉了起来,就在对方不解的神情中,伸手指向远方。
“吐蕃人不是玩花样,因为。”杨预的话里充满了傲气:“咱们的人来了。”
刘稷被他一拉,并肩站到了一块儿,目光跟随他的手望向河谷的出口处。
灰白色相间的大地上,一大片阴影顺着河岸蔓延过来,渐渐铺满了整个河谷,在一面又一面招展的红旗下,无数身披甲胄、手执长兵的骑士齐声高喝,整齐划一的蹄声震天动地。
红旗、红袍、红缨,这个民族的颜色,以一种令人猝不及防的方式突兀地出现在眼前,如同一头猛兽扎进了心里。
这一切让他想起了一句话,后世的华夏人想要写到护照上的那一句。
无论你身处何方,都不要忘了,在你的背后,站着一个强大的祖国。
“祖国。”刘稷嘴里喃喃地念着,心头一松,眼前阵阵发黑,不由自主地栽倒下去。
两人一匹马,哪怕为了减少负重,丢弃了多余的兵器、甲胄,一路狂奔,也是苦不堪言。
谁能想到,吐蕃人竟然会穷追不舍,要知道,这里已经是大唐的辖境,理论上来说。
“狗日的蕃虏,老子又没抢他的婆娘,如此苦苦相逼为甚?”杨预嘴里咬着一支草棍,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山下。
“你看上那个九娘了?忒得好牙口,人家芳龄四十七,比起你家老娘也不遑多让吧。”刘稷饱含深意地看了他一眼,打趣道。
他是刚从半山腰爬上来的,为了迷惑追兵,足足跑了三里多的路,布置出各种痕迹,造成一个他们仍在前方潜逃的假像,此时好不容易返回,累得跟个狗一样,躺在同伴的边上,呼呼地直喘气。
这么多天以来,终于能躺在自家的土地上了,哪怕此刻还没有脱险,也想不管不顾就这么睡上一觉,要知道这些天,两人犹如丧家之犬,连个囫囵觉都没睡过。
“我娘才没她那么老。”杨预嘿嘿一笑:“老实说,你小子当初压在她身上,就没有起什么心思?”
不等刘稷答话,他自已接了下去:“不是她自己说起,凭谁能想到,那身段,那模样,那姿容,说是双十年华,某都信。”
刘稷默然,心知同伴说得是事实,这不是什么恋长,而是真正属于熟女的诱惑,就像一颗生透的果实,香气溢人,令人垂涎。
每每想到那一抹艳红的唇彩,他都会忍不住心生悸动,更何况是同伴,这种感觉与经历无关,完全出自本能。
最吸引小鲜肉的,永远都是熟女。
“来了。”
杨预轻声说了一句,刘稷扭头一看,山下的那片河谷,刚才还空无一人的,突然被大片黑影占据了,人喊马嘶不绝于耳,他还在心里估算大致数目,一旁的声音已经给出了答案。
“不下一千骑,乖乖,这是不死不休之势啊,吐蕃人也太看得起你我了。”
说到这里,杨预心里一动,吐出嘴里的草棍,偏过头去,正好刘稷的目光也转过来,两人几乎同时想到了一点。
这么大的阵势,绝不可能只是为了追捕两个敌方探子,那就只剩下一种解释,对方一定怀着某种战略目地。
或许是为了探路,同时试探唐人的反应?
息东赞骑在一匹栗色的羌马上,身上只披了一领轻甲,这种马因为要适应高寒地带,有着长长的鬃毛,这也让它们看起来更像是某种猛兽。
他的手在柔顺的肩毛间抚动,仿佛摸着心爱女子的身体,眼睛却在四下打量着,从两旁的山岭、湍急的河流、密密的林木,一一扫过,当前面的侦骑前来回报时,他的目光都不曾离开。
就是那样的山林,夺去了达囊乞这等勇士的性命,死状更是让人印象深刻。
“......我们追到三里外,就再也找不到任何痕迹了,组本带着人还在寻找,命小的前来回报,请东本的示下。”
“嗯,什么?”息东赞恍若未觉地应了一声,突然想到:“痕迹是在三里之后消失的?”
“正是,蹄印、篝火、秽物都一一勘验过了,应该就是那两个唐人。”
“应该?”息东赞无声地笑了:“若是有应该,他们原本都出不了贺菩劳城,若是有应该,达囊乞,那个蠢货......”
他稍稍顿了顿,低下头,几乎贴着那个军士的耳朵,怒吼出声。
“你是不是想,比他死得还要惨?”
在他的怒火中,那个军士连滚带爬地跑掉了,甚至不及等到他的指令,只一瞬间,息东赞的脸上就恢复了平静,又回到了之前的那些视野上。
他带着这么多人,深入到这么远,唐人居然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不光如此,一条连接大小勃律的商路,没几个行人来往,特别是这片河谷,竟然人迹全无,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前路失去了踪迹,那些探子想要隐藏什么?为什么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进了这个河谷,才来这么一手?
随着脑子里的疑问,他的思维越来越清晰,那些郁郁葱葱的山林,让他想起了唐人的一句话。
草木皆兵。
“传令,收拢各队。”息东赞扬起下巴,慢慢地拔转马头,脸上露出一个惋惜的表情。
“回军。”
他们的行动,没能逃过刘稷等人的注视,两人疑惑地看着追兵循原路退走,对视了一眼,谁也没有答案。
眼见吐蕃人的身影消失在河谷的尽头,杨预从草地上爬起来,蹑手蹑脚地打算窜出去,没想到被一股大力给拖住了。
“急什么,吐蕃人惯于故弄玄虚,搞不好就是为了诱使我等现身。”之前的险境让刘稷依然心有余悸,如果不是对方大意轻敌,自己早已经成了林子里的一具伏尸。
杨预的脚下一滞,返身一把拖住他的手,将人从地上拉了起来,就在对方不解的神情中,伸手指向远方。
“吐蕃人不是玩花样,因为。”杨预的话里充满了傲气:“咱们的人来了。”
刘稷被他一拉,并肩站到了一块儿,目光跟随他的手望向河谷的出口处。
灰白色相间的大地上,一大片阴影顺着河岸蔓延过来,渐渐铺满了整个河谷,在一面又一面招展的红旗下,无数身披甲胄、手执长兵的骑士齐声高喝,整齐划一的蹄声震天动地。
红旗、红袍、红缨,这个民族的颜色,以一种令人猝不及防的方式突兀地出现在眼前,如同一头猛兽扎进了心里。
这一切让他想起了一句话,后世的华夏人想要写到护照上的那一句。
无论你身处何方,都不要忘了,在你的背后,站着一个强大的祖国。
“祖国。”刘稷嘴里喃喃地念着,心头一松,眼前阵阵发黑,不由自主地栽倒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