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玛现在成了刘稷的专职传信者,城里的人谁不知道,这个身材瘦小、机灵之极的勃律小女孩,就代表了那位不怎么好说话的大唐使者。

    她的装束也同别人不一样,穿着合体的束身小衫,脚下是一双鹿皮小靴,脖子上系着一根红色领带,只是头发有些短,还无法扎成髻子或是梳成小辫,只能像当地的男孩一样,用带子束在额头上。

    “玛力乞大叔,玛力乞大叔。”

    听到熟悉的喊声,玛力乞转过头,不由得露出一个笑容,这些天如同噩梦一般,他的女儿、看好的女婿、还有那么多寨子里的年青人都死了,哪怕砍下数百颗城中权贵富人的头颅,也无法消减这种伤痛,只有这个小女孩,能让他心里稍稍一松,就像女儿幼年的样子,一样那么机灵,惹人喜爱。

    当然,其中还有一个原因,对方不是唐人,只是一个勃律人,与这里的人有着几乎相同的境遇,再加上当初就是她来报信,才让各个寨子的山民集结起来,有了一个报仇的机会,因此,每当看到她,玛力乞都不会阴沉着脸。

    “卓玛,你从城里来?”见她点头,老头人吃了一惊:“那不是跑了一夜,只有你一个人?”

    “没有那么久,我在树上睡了一会儿,醒了才过来的。”卓玛笑嘻嘻答了一句,找了一个木头墩子坐下,小口小口地喘着气。

    “那也很危险,这一路上谁知道有没有逃散的吐蕃人,你以后还是多带上几个人。”

    玛力乞解下挂在腰间的皮囊,递给她。

    “他们还没我跑得快呢,就算遇到吐蕃人,也捉不住我,哇,这是酒啊。”卓玛尝了一口,兴奋地叫道。

    “少喝些不醉人,寨子里自己酿的,辛迪加最喜欢。”他忍不住伸手按了按女孩的头,卓玛没有闪躲,慢慢地抿着那种酸酸甜甜的液体,只觉得身上的疲乏在一点点地消失。

    过了一会儿,怕她忍不住喝多了,玛力乞抢下皮囊,看她意犹未尽地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不由得心里一酸,差点落下泪来,这个小动作,几乎与女儿小时候一模一样。

    玛力乞借着放东西的动作,背过身去,问道:“跑了一夜,肯定是很重要的事,说吧,你的那位贵人想要我们山民做什么?”

    卓玛没注意他的表情变化,用脚踢着地上的石子,想着刘稷的吩咐,开口说道。

    “他让我来问大叔一声,山民需不需要一位国王?”

    还没有回过头来的玛力乞一怔,慢慢地转过身去,看着远处,那是一个不大的寨子,也是他们的下一个目标,如果一切顺利,只要一会儿功夫,就能攻破,里面的成年男子会被当场处死,女人和孩子会被集中起来带往别处,洗劫的财物里有一半是自己这个寨子的,还有一半属于唐人。

    这样的事情,他们已经做得十分顺手,随着事情的进展,现在他们离着康提普尔差不多有大半天的路程,沿途洗劫了多少豪强、杀了多少人、抢了多少财物,已经无法统计清楚,可事情总有结束的一天,刘稷的问题,就是要让他们想一想,之后该怎么办?

    “我知道了,你休息一下,我让人去找其他头人,一块商量一下,再同你回去,好不好?”

    “嗯。”

    卓玛应了一声,不知道是连夜跑路累的,还是刚才喝的东西真有点醉人,她现在只想睡上一觉。

    康提普尔城中,既然出现了比较尴尬的问题,刘稷马上决定暂时先不告黑状,当然也没有要求进到屋子里去。

    两人走到城墙上,从这个方向看下去,满眼都是绿色,高山密林、田野纵横,气象与大唐有很大的不同,毕竟关中精华之地已经开拓了千年之久,早已是人烟稠密。

    尼婆罗虽然是化外之地,自然环境却是不错,如果能有汉人前来,以他们与生俱来的种田天赋,只会更加如鱼得水。

    可惜,离得太远了。

    刘稷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道:“这里上接吐蕃下连天竺,经营得好,会是一个要害之处。”

    “没有依托,终是无根之萍,朝廷不会答应的。”李嗣业看得很清楚。

    “所以只能靠他们自己,使君军到的那一天,我已经遣了人回报封帅,脚程快的话,这会子应该走了一半。”

    李嗣业明白他的打算,把动静弄大些,或许会让封常清有了进兵的念头,就算没有,也能得到一个明确的指令,毕竟他们是有组织的,哪能真得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只怕吐蕃人不会给咱们太多时间。”

    “所以还需要更多的外援。”

    李嗣业以为他指的是那些山民和普通民众,有些不以为然。

    “就算把武器发给他们,也是一帮乌合之众,不可能挡得住吐蕃人。”

    刘稷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唐军是不为了他们,在这里拼光的。

    “他们自然是不成的,人数虽然不少,要想成军,还要很久,不过事情可以先做起来,那些人熟悉地理,至少能给吐蕃人造成不小的麻烦。”

    “那你的意思是?”

    “吐蕃人在勃律等地的扩张,得罪的又不是我大唐一家,以前他们强势,别人自然不好做什么,眼下么,已呈颓势,又有大唐在前面顶着,就不好说了,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落井下石之人。”

    李嗣业摸着土制的墙体,现出一个思索的表情。

    “不瞒使君,早在你们到来之前,我的人已经同城中的天竺人接上了关系,能走这条路,他们的后头一定有人支持,方才这番意思,传到他们的国中,会不会让人意动?”

    “所以,你想让某出面,再推上一把?”

    “然也。”

    刘稷点点头,谁说直性子的人就不会变通?人家只是不屑,他的意思说白了,只是要借助李嗣业的身份,毕竟名声官职摆在那里,平白无故的,谁知道他刘稷是哪根葱?

    没有人是傻子,如果是开战之前,大唐以文书相邀,这些不大不小的国家多半会持观望态度,不到结果分明的一刻,谁敢贸然入场?一旦赌输了,就是倾国之失。

    现在不一样了,勃律之战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再迟钝的都应该收到了消息,如果此时,他们从尼婆罗派出使者,会是什么效果?

    要知道,李嗣业所领的这一部,就是穿越了好些个天竺小国,一路招摇过市来的,他来做这件事,可信度才能达到最理想的状态。

    环环相扣啊,李嗣业顿时感到了其中的妙处,不得不说,成功的可能性是极大的,因为当初他们在允许大唐军马过境的一刻,其实就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如今,跟在后头呐喊还能分些好处,为什么不干?

    这种心态,与城里那些底层百姓并无二致,五郎的脑子,究竟是如何长的,简直近似妖孽了。

    没等他答话,一个异样的女声在身后响起:“尊贵的大唐来客。”

    李嗣业面露尴尬之色,刘稷好奇地回过头,一下子呆在了那里。

    从他的屋子里走出来的是个美妇人,勾人的眼神里充满了诱惑,难怪能让李嗣业把持不住,可是那张脸,竟然与他屋里的小女孩有个七八分相似。

    问题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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