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层面来讲,成立于北美独立战争之后的合众国与联合王国的前身即英格兰王国是有着传统的关系或血缘关系的。1607年,一个由104名英国人组成的殖民团体漂洋过海来到北美大陆。从他们在乞沙比克海滩建立起北美洲的第一个永久性殖民地—詹姆士镇开始,这两个国家之间就出现了一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的纽带。
从个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来讲,第一代里士满公爵亨利·菲茨罗伊在潜意识里更希望来自后世合众国的伊莎贝尔·沃尔顿可以待在自己的身边。因为当他每次见到伊莎贝尔时,他总是不自觉的想要去接近她、了解她,甚至是触碰一下对方与自己有着相同肤色的肌肤。
在内心深层次的想法或是愿望的驱使下,实际上他很不情愿让沃尔顿小姐成为自己的一名农奴,需要通过从事各种坚辛劳动来偿还欠下的债务。另一方面,他又无比重视自己的贵族名誉、地位及财富。他宁愿带着贵族所拥有的一切进入天堂,也不会施舍给那些失去土地、被迫流浪的农民一个先令或一个便士。
与其让披着温柔美丽的外衣,实则处事果断、手段狠辣的沃尔顿小姐投入到暴动起义的流浪农民大军的怀抱中,还不如让她生活在一个自己可以完全控制的范围内。
这不仅间接地保护了自己的城堡、领地及贵族财富,而且还可以与她建立起一种友好的关系。譬如,成为自己的情妇。毕竟,有关婚姻之事他不能自己做主决断。
对于身为大贵族的亨利而言,一段理想的婚姻是增加领地,提高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大好机会。他的婚姻是受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驱动的,也是与他将来的家族命运息息相关的一件大事。
恰好,奥古斯丁爵士的提议符合了他的想法。既可以受到自己所信任的准枪骑兵队长的监视及控制,自己又可以借着各种理由去接近她、了解她。如此安排,岂不是一件两全其美的美事。
管家亚瑟·菲尔德无法让自己信任一个来自所谓欧洲大陆的内陆小国—安道尔公国的年轻女子,但他一时又找不到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沃尔顿小姐来诺丁汉城堡的真实目的。
总之,不管她想做什么,都不能轻易让她动摇领主的名誉及地位,也不能让她有机会接触到领主的财富。既然目前无法探究到沃尔顿小姐的真实身份及目的,那就只能制订一个长期的、不易被察觉到的计划。
———————————
亨利蛮有趣味地听着骑士队长的述说,心情愉悦地问道:“爵士,继续说下去。虽然我5岁时就被国王陛下册封为骑士,但我从未体验过成为骑士的这14年是如何度过的。”
爵士点点头又说:“是的,殿下。简单来说,‘臣服仪式’是一种形式上的,具有象征意义的,用看得见并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表现方式。这种方式可以明确国王与大贵族,大贵族与中小贵族,贵族与依附自己的农民之间,需要建立起的一种具有私人情感的相互关系。”
“嗯,私人情感,不错。”
“所以,明确相互的关系还需要某种仪式来加以强调,并订立双方共同遵守的契约。”
亚瑟在一旁默默地听着,不表现出任何一点疑问。爵士接着又说:“这种契约就是‘臣服仪式’,仪式包括三个内容:臣服、效忠和采邑封授。并且,臣服、效忠这两个内容永远要在采邑封授的前面。”
沉默中的亚瑟在听见“采邑封授”后,立即脱口而出:“爵士,请原谅我的无知。我不明白,为什么要给一个只有从事劳动才能偿还清债务的女人封授采邑?”
爵士看了他一眼后说:“菲尔德先生,我所说的采邑封授只是一种报酬形式。”说完,他马上对亨利陈诉说:“殿下,封授采邑这个内容的确不适用于沃尔顿小姐,但您也可以把这个内容完全去除掉。您只要求沃尔顿小姐对您表示臣服及效忠即可。”
亨利听得很认真,点着头说:“爵士,请求臣服者是否要履行军事义务呢?”
“殿下,这个完全要视请求臣服者的身份而定,不一定就是一名骑士。在某种意义上,可能是一位木匠或金匠,也可能是一名教士,因此不必完全承担与准枪骑兵相同的兵役。”
“假如出现意外情况,我需要她为我作战呢?”
“这个是完全可以的。殿下,您在提出需要时,她也要服兵役。但这种兵役,无论从武器装备和实效方面都不能与准枪骑兵相比。”
亨利自知已喝了不少的红葡萄酒,从书桌后站起身踱起步来。当他走到骑士队长的一侧时,转过身看着奥古斯丁说:“爵士,臣服仪式怎么举行?还有,我是否需要一种象征物授予给沃尔顿小姐?”
奥古斯丁看着他说:“殿下,我可以稍后告诉您怎样举行臣服仪式。关于象征物的问题,您需要沃尔顿小姐从事劳动,还是服兵役?”
“好吧,尽管诺丁汉城堡从未出现过一个如同让娜·达尔克(圣女贞德)的女性。服兵役的话,至少可以让值得我信任的骑士队长替我监视及控制她的一些…古怪行为。”
“谢谢,殿下。如果让沃尔顿小姐服兵役的话,那么您在臣服仪式上就可以授予她一支长矛,即表示她拥有了服兵役的权力。”
“长矛?我觉得沃尔顿小姐拿着一柄十字剑的话,可能会更加美丽动人。”
对伊莎贝尔的判定终于决定了下来,内容为:“由奥古斯丁·沃尔顿爵士代其向领主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鉴于沃尔顿小姐没有自己的资金,在举行完臣服仪式后她可以用服兵役来偿还欠下的罚金。当领主需要时,她需要履行职责,尽忠效力。”
奥古斯丁退出亨利的书房时,待在通道上的伊莎贝尔连忙走上前问他:“爵士先生,公爵殿下打算怎么处罚我?”
奥古斯丁注视着她那双几乎与罗莎琳德一模一样的眼睛,只是说:“现在,你跟我走。”
从个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来讲,第一代里士满公爵亨利·菲茨罗伊在潜意识里更希望来自后世合众国的伊莎贝尔·沃尔顿可以待在自己的身边。因为当他每次见到伊莎贝尔时,他总是不自觉的想要去接近她、了解她,甚至是触碰一下对方与自己有着相同肤色的肌肤。
在内心深层次的想法或是愿望的驱使下,实际上他很不情愿让沃尔顿小姐成为自己的一名农奴,需要通过从事各种坚辛劳动来偿还欠下的债务。另一方面,他又无比重视自己的贵族名誉、地位及财富。他宁愿带着贵族所拥有的一切进入天堂,也不会施舍给那些失去土地、被迫流浪的农民一个先令或一个便士。
与其让披着温柔美丽的外衣,实则处事果断、手段狠辣的沃尔顿小姐投入到暴动起义的流浪农民大军的怀抱中,还不如让她生活在一个自己可以完全控制的范围内。
这不仅间接地保护了自己的城堡、领地及贵族财富,而且还可以与她建立起一种友好的关系。譬如,成为自己的情妇。毕竟,有关婚姻之事他不能自己做主决断。
对于身为大贵族的亨利而言,一段理想的婚姻是增加领地,提高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大好机会。他的婚姻是受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驱动的,也是与他将来的家族命运息息相关的一件大事。
恰好,奥古斯丁爵士的提议符合了他的想法。既可以受到自己所信任的准枪骑兵队长的监视及控制,自己又可以借着各种理由去接近她、了解她。如此安排,岂不是一件两全其美的美事。
管家亚瑟·菲尔德无法让自己信任一个来自所谓欧洲大陆的内陆小国—安道尔公国的年轻女子,但他一时又找不到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沃尔顿小姐来诺丁汉城堡的真实目的。
总之,不管她想做什么,都不能轻易让她动摇领主的名誉及地位,也不能让她有机会接触到领主的财富。既然目前无法探究到沃尔顿小姐的真实身份及目的,那就只能制订一个长期的、不易被察觉到的计划。
———————————
亨利蛮有趣味地听着骑士队长的述说,心情愉悦地问道:“爵士,继续说下去。虽然我5岁时就被国王陛下册封为骑士,但我从未体验过成为骑士的这14年是如何度过的。”
爵士点点头又说:“是的,殿下。简单来说,‘臣服仪式’是一种形式上的,具有象征意义的,用看得见并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表现方式。这种方式可以明确国王与大贵族,大贵族与中小贵族,贵族与依附自己的农民之间,需要建立起的一种具有私人情感的相互关系。”
“嗯,私人情感,不错。”
“所以,明确相互的关系还需要某种仪式来加以强调,并订立双方共同遵守的契约。”
亚瑟在一旁默默地听着,不表现出任何一点疑问。爵士接着又说:“这种契约就是‘臣服仪式’,仪式包括三个内容:臣服、效忠和采邑封授。并且,臣服、效忠这两个内容永远要在采邑封授的前面。”
沉默中的亚瑟在听见“采邑封授”后,立即脱口而出:“爵士,请原谅我的无知。我不明白,为什么要给一个只有从事劳动才能偿还清债务的女人封授采邑?”
爵士看了他一眼后说:“菲尔德先生,我所说的采邑封授只是一种报酬形式。”说完,他马上对亨利陈诉说:“殿下,封授采邑这个内容的确不适用于沃尔顿小姐,但您也可以把这个内容完全去除掉。您只要求沃尔顿小姐对您表示臣服及效忠即可。”
亨利听得很认真,点着头说:“爵士,请求臣服者是否要履行军事义务呢?”
“殿下,这个完全要视请求臣服者的身份而定,不一定就是一名骑士。在某种意义上,可能是一位木匠或金匠,也可能是一名教士,因此不必完全承担与准枪骑兵相同的兵役。”
“假如出现意外情况,我需要她为我作战呢?”
“这个是完全可以的。殿下,您在提出需要时,她也要服兵役。但这种兵役,无论从武器装备和实效方面都不能与准枪骑兵相比。”
亨利自知已喝了不少的红葡萄酒,从书桌后站起身踱起步来。当他走到骑士队长的一侧时,转过身看着奥古斯丁说:“爵士,臣服仪式怎么举行?还有,我是否需要一种象征物授予给沃尔顿小姐?”
奥古斯丁看着他说:“殿下,我可以稍后告诉您怎样举行臣服仪式。关于象征物的问题,您需要沃尔顿小姐从事劳动,还是服兵役?”
“好吧,尽管诺丁汉城堡从未出现过一个如同让娜·达尔克(圣女贞德)的女性。服兵役的话,至少可以让值得我信任的骑士队长替我监视及控制她的一些…古怪行为。”
“谢谢,殿下。如果让沃尔顿小姐服兵役的话,那么您在臣服仪式上就可以授予她一支长矛,即表示她拥有了服兵役的权力。”
“长矛?我觉得沃尔顿小姐拿着一柄十字剑的话,可能会更加美丽动人。”
对伊莎贝尔的判定终于决定了下来,内容为:“由奥古斯丁·沃尔顿爵士代其向领主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鉴于沃尔顿小姐没有自己的资金,在举行完臣服仪式后她可以用服兵役来偿还欠下的罚金。当领主需要时,她需要履行职责,尽忠效力。”
奥古斯丁退出亨利的书房时,待在通道上的伊莎贝尔连忙走上前问他:“爵士先生,公爵殿下打算怎么处罚我?”
奥古斯丁注视着她那双几乎与罗莎琳德一模一样的眼睛,只是说:“现在,你跟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