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李文星的这种做法,是很不地道的,包括他自己都感觉有点过分。

    这首《时代》,是中岛美雪面临事业和亲人患病的双重打击(谋职不顺,父亲中风),有感而发,创作出来,用以讲述自己心路历程的歌曲。到了他这里,直接就将旋律抄出来,让别人按曲填词,录制好之后,再在人家单曲将要发布前,带有要挟性质的寄给人家。

    结果就是现在这种情况,原作者中岛美雪,甫一收到他寄出去的曲谱,纠结反复之下,不得已千里迢迢,从北海道赶来东京都求证。

    不来不行,事关她的声誉。

    对方注册版权的日期太过巧合,刚好在这首歌第一次面世之前。

    若是被对方状告抄袭,那根本无从抵赖,瞬间就会毁掉她的职业生涯。

    原本过来之前,中岛美雪还心存侥幸,或许只是对方的恶作剧呢?

    然而,事实证明她太天真,当同样优秀的一首歌,两首歌,三五首歌,总共十首歌的歌词曲谱,外加版权证明摆到她面前时,她知道,她已经没有一丝的反驳余地,反抗余地。

    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直接离开,等着被告上法庭,事业被终结,声誉一落千丈;要么等着对方提要求,与之达成谅解协议。

    “……我没有抄袭你得歌曲,真的。”

    看着面前十一首优秀的曲谱,以及与《时代》同一日期注册的版权文件。

    它们是同一批歌,去掉其中一首风格明显不同其他九首的歌,再加上《时代》,就正好是一张专辑。

    铁证如山,抵赖不掉。

    但是中岛美雪还是坚持自己没抄袭,尽管她根本拿不出任何证据。

    “……我从没说过你有抄袭。”

    近距离的看着中岛美雪,虽然她还没有后世那么有范儿,艺人歌姬的气质却是已经显露出来,

    美中不足的是鼻梁还有点低,牙齿也还没整好,好吧,胜在纯天然。

    “作为一个创作人,保密自己的作品是第一要务。我的这些曲子,除我之外,就只有版权登记处的人员看过,其他人完全没机会接触。”

    李文星这话倒是不假,重生之后,受益于继承自前任从李母那里学到的音乐知识,他断断续续抄出不少歌曲,并且全部在香江文化出版总署,用出版音乐书籍的方法将其备案。

    这是因为目前香江还没有成立类似音乐著作权之类的协会,不像米国,甚至奢侈到有三家专业的音乐著作权运营监管组织(pro)。

    但是这也足够了,将所有的曲谱,都刊印成书,有了样刊和官方备案记录,谁也抢不走这个著作权。

    “但是,美雪小姐,如果我们没有互相抄袭,却同时作出了一首极其相似的歌曲,难道你不觉得这是件非常特殊的事情吗?”

    这样说着话,李文星将手肘撑在沙发扶手上,托起下巴摩挲着稀疏的几根胡须。

    自从最近感觉到下巴尖有胡须长出来,李文星才真正意识到到自己已经满十八周岁,是个成年人啦。

    “你在北海道,我在香江,我们几乎是同时做出这首首《时代》。当我打算制作这张专辑的时候,无意中得知有另一首相同的歌曲,在爆米花音乐赛获奖……”

    “之后我就开始关注你,并且探查你的事迹,包括你三年前那首《我时常这样想》,婉拒出道,在柏叶高校教书,在带广市的业余演出,还有你父亲的事……”

    “嗯,我很喜欢你的音乐。我邀请你来东京,不是追究《时代》的事,我知道它是你的原创。我是想邀请你加入这家星野唱片公司,出任公司的音乐总监……”

    “我会另外请一位社长专职负责运营,专职为你服务。你只需要安心创作,唱歌,做你想做的事情。没有老板,包括我也不会命令你,强制你做任何事情……”

    “独立财务计算。由你产生的收益,扣除运营成本,公司和你对半分成。全渠道推广扶持,但凡你需要,不管是任何时候,公司的资源你拥有优先使用权……”

    “上面这些都可以写进合同。除此之外,我知道你家里…我再预支一亿日元,为你联系东京最好的医院、专家,给你父亲治病。再提供一套二百畳的和屋……”

    如果说之前寄过去的信件,以及桌上的这些版权证明,是对中岛美雪的威逼,那么李文星后面这些话,就是对她的利诱。

    高薪厚禄,名利地位,甚至就连来自家庭方面的后顾之忧,李文星都为她一次解决啦。

    对上邓莉君,是因为李文星前世粉她,这一世希望她能走的更顺,飞的更高,才会在一无所有的时候只凭嘴炮哄骗她。

    尽管事情没成,李文星还是完成了半年投资三千万开一家唱片公司的承诺,甚至还将这个时间足足提前了一半。

    对上中岛美雪,即使李文星根本听不懂日语,但是他前世挺喜欢听对方的歌,这也是他能抄写出《时代》曲谱的原因。

    与此同时,之所以给中岛美雪如此高的待遇,纯粹是因为她的音乐才华。

    一位后世号称养活半个华语乐坛的音乐大师,她值这个价,若不是怕吓着她,李文星都想直接给她星野唱片的股份,彻底绑住她。

    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在娱乐圈,但凡歌手艺人一火,就绝对不肯再续约。

    要么是等着别家来挖,拿高额的签字费,要么是直接出走,自己开公司做老板。

    像邓莉君那样重感情,被舟木念从香江带到日岛,走红之后,死活不跳槽,从一而终的人,真的少之又少。

    这也是李文星当初为什么肯直接送她一半股份的原因,大恩无以为报,她只会用一辈子来还。

    一千五百万买她一辈子,很多么?

    相比大牌艺人走出去自己当老板,在她们身上连一分钱都赚不到。

    一千五百万就能让邓莉君死心塌地的跟一辈子,往后她所赚到的钱,每一块里面,都能分走她五毫。

    哪个多,哪个少?谁特么会白送钱给别人?连上面这些道理都想不明白,到底是谁脑残?

    再说回中岛美雪,先威逼、再利诱、最后施恩,为了圈她,李文星可是使出了浑身解数。

    都做到这个份上,对方要是还不答应,那李文星只能蹲角落里画圈圈,诅咒创世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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