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千寻看着陆霄,做了个嘘声的姿势。
“谁啊?”
“阿雪,是我。”
传来一个妇人的声音。
“来了。”
雪千寻小跑到了阁楼,开了门。
“大婶,怎么了?”
“这个给你。”
有着水桶腰的中年妇人,递给少女一张照片。
“大婶,这个是什么?”
雪千寻疑惑道。
“是一个华夏男人的照片,三星会的人发下来的,说只要有人发现,提供消息,就会有五千万韩元的奖励。”
“三星会的人,这几天就跟疯了一样,全国搜寻这个男人呢。”
“这样么……”
雪千寻收下了照片。
“阿雪,你一个人在家,记得要小心。”
中年女人走了,雪千寻吐了口浊气。
她看着手中照片,借着微暗灯光,照片上的男人,五官俊美温润又不失硬朗。
“真是个好看的男人。”
“等等——楼上那个家伙……”
她心中一惊,连忙跑上楼。
发现陆霄已经晕厥了过去,黑炭正很无聊的,拿自己的尾巴,拨弄他的头发。
陆霄浑身脏兮兮的,散发着恶臭,雪千寻打来清水,给他擦拭了一番。
当然也包括他血迹斑斑的脸。
心中咯噔一下。
他就是照片上那个价值五千万的男人。
雪千寻心动了。
她很缺钱,很缺很缺。
父亲公司破产自杀,妈妈跟着服毒,虽然被抢救了过来,却因为神经受损,成了植物人。
以至于她每个月,都要很辛苦很辛苦的赚钱。
甚至从事了那种职业。
跟其他没有办法的女孩子一样,用自己的身体换钱。
要是有了这笔钱,她就可以摆脱现在的窘境。
她拿起自己的小包,就要往外面走。
黑炭却喵呜了一声。
“黑炭……”
雪千寻止步。
“不行,我不能这么做,走出去这个门,我就是在杀人。”
她自言自语,突然就做了个决定。
放下小包,找来医疗箱。
开始给陆霄清洗伤口,止血,消毒。
她读过两年卫校,有相应的经验。
……
早上八点。
天光大亮,有鸡鸣狗吠。
阳光普照大地,红彤彤的光,给万物镀上一层金边,遥遥看去,好像许多跃动的火焰。
菜市场,贫民窟每天清晨最热闹的地方,也是消息最灵通的地方。
“听说了没,三星会好像在跟早稻会火拼,全国很多城市都被戒严了!”
“瞎说,是在抓一个华夏男人……只要找到他,就有五千万奖励!”
“哇,五千万,我要找到这个华夏男人,不就发财啦!”
“切,做你的美梦吧,你哪有这运气!”
“嘿嘿,也就想想。不过这三星会可真有钱!”
“缺德事干多了,没钱才有鬼!”
“嘘,小声点,这里到处都是三星会的马仔,你找死么?”
……
猪头摊铺前,雪千寻听着人们兴奋的交谈声。
她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币,买了些猪肉,又说道:
“大婶,再给我一块猪肝。”
猪肝补血,失血过多的人,吃这个很补的。
“阿雪,家里来客人啦?”
水桶腰的大婶说道。
她就是昨晚敲雪千寻大门的大婶,他们是邻居。
“没……大婶……我……我来那个了。”
“那是该补补。”
大婶知道雪千寻的职业,却并不歧视。
生活本就艰难。
能活着都算不错。
谁又有资格去歧视谁呢?
她还很喜欢这个孩子。
比大多数人都懂礼貌,人也很善良。
是一个见着野猫饿肚子都要心疼好久的好孩子。
大婶喜欢这个女孩儿干净的眼睛,所以多给了她一块猪肝,当然没有告诉她,若是告诉了,她便不会要了。
雪千寻提着猪肉和猪肝,几样小菜,却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到了一家小诊所外。
家里那个不请自来的“客人”,发高烧了,浑身滚烫,接近四十度的高温。
她在卫校两年的求学经历告诉她,他需要服用抗生素,大量的抗生素,最好是输液,其次是针剂,药片基本都起不到太大作用。
而在这个当口,买这些东西,太过敏感。
她其实很聪明。
爸爸还在的时候,都叫她聪明的阿雪。
她走进了这间私人小诊所。
仲夏的天,如孩子的脸般善变。
刚才还是阳光绚烂,突然就大雨倾盆。
沥沥雨声中,简陋的小诊所,传来男人粗重的鼻息,女人细碎的娇喘。
五分钟后,雪千寻从里面走出来,整理好了衣衫,撑着一把娟秀的小花伞,顺着贫民窟低矮的屋檐,往家的方向走。
她手里多了一个包。
里面有许多东西。
能救陆霄命的东西。
刚才那家小诊所里面的医生,是个黑头大耳的中年男人,他的老婆是当地某个大佬的妹妹。
他的老婆很丑,他很好色,他很怕他的老婆,他没有胆子去任何红灯区。
总之这是一场十分公平的交易。
他给雪千寻想要的东西,雪千寻也给他想要的东西。
……
少女回到家后,在门口挂上一个弦月图案的门牌。
这是本地流莺通用的暗语。
这个标志意味着她来了月事。
也就不会有客人前来打扰。
雪千寻当然没有来月事,她只是需要时间,给陆霄治疗。
打点滴,注射消炎药与抗生素,伤口的清洗和包扎……
这些东西,她在学校里都学过。
虽然已经离开了学校两年,但她依旧处理的很娴熟。
她是聪明的阿雪。
在消炎药和抗生素的作用下,陆霄的体征,明显稳定下来。
情况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好。
雪千寻自己都吓了一跳。
就跟对自己的厨艺缺乏信心一样,她那点三脚猫医术,不把人治死都算不错了,怎可能起到这种立竿见影的效果?
唯一的解释便是,这个少年不是一般人。
他的身体,拥有超过常人数十倍的自愈能力。
在身体炎症褪去之后,陆霄身上的伤口,半日便结痂,再过半日,竟是看不到任何伤口。
昏睡一天一夜之后,他损耗的神念,也基本恢复,人自然也清醒了过来。
屋外,又是黎明前最后的黑暗。
恰好过去一天一夜。
雪千寻一直没有合眼,专注照顾着陆霄。
“谢谢你。”
陆霄清醒过来后,很快就弄清楚了状况。
是这个身在异域的华族少女救了他。
“我……”
雪千寻想说什么,却不知道该怎么说,憋了半天,回了陆霄三个字:“不用谢……”
她没有问他的身份,也没有问他的来历。
她是聪明的阿雪,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总之,这个少年,不可能是坏人。
她相信自己的直觉。
陆霄笑了笑,起身活动下筋骨。
因为有了充足的食物和药品,他恢复的很快,已经有了基本的自保能力。
他决定离开。
他还欠着自己同胞一千座坟。
他一刻都不愿意等。
…………
…………
“谁啊?”
“阿雪,是我。”
传来一个妇人的声音。
“来了。”
雪千寻小跑到了阁楼,开了门。
“大婶,怎么了?”
“这个给你。”
有着水桶腰的中年妇人,递给少女一张照片。
“大婶,这个是什么?”
雪千寻疑惑道。
“是一个华夏男人的照片,三星会的人发下来的,说只要有人发现,提供消息,就会有五千万韩元的奖励。”
“三星会的人,这几天就跟疯了一样,全国搜寻这个男人呢。”
“这样么……”
雪千寻收下了照片。
“阿雪,你一个人在家,记得要小心。”
中年女人走了,雪千寻吐了口浊气。
她看着手中照片,借着微暗灯光,照片上的男人,五官俊美温润又不失硬朗。
“真是个好看的男人。”
“等等——楼上那个家伙……”
她心中一惊,连忙跑上楼。
发现陆霄已经晕厥了过去,黑炭正很无聊的,拿自己的尾巴,拨弄他的头发。
陆霄浑身脏兮兮的,散发着恶臭,雪千寻打来清水,给他擦拭了一番。
当然也包括他血迹斑斑的脸。
心中咯噔一下。
他就是照片上那个价值五千万的男人。
雪千寻心动了。
她很缺钱,很缺很缺。
父亲公司破产自杀,妈妈跟着服毒,虽然被抢救了过来,却因为神经受损,成了植物人。
以至于她每个月,都要很辛苦很辛苦的赚钱。
甚至从事了那种职业。
跟其他没有办法的女孩子一样,用自己的身体换钱。
要是有了这笔钱,她就可以摆脱现在的窘境。
她拿起自己的小包,就要往外面走。
黑炭却喵呜了一声。
“黑炭……”
雪千寻止步。
“不行,我不能这么做,走出去这个门,我就是在杀人。”
她自言自语,突然就做了个决定。
放下小包,找来医疗箱。
开始给陆霄清洗伤口,止血,消毒。
她读过两年卫校,有相应的经验。
……
早上八点。
天光大亮,有鸡鸣狗吠。
阳光普照大地,红彤彤的光,给万物镀上一层金边,遥遥看去,好像许多跃动的火焰。
菜市场,贫民窟每天清晨最热闹的地方,也是消息最灵通的地方。
“听说了没,三星会好像在跟早稻会火拼,全国很多城市都被戒严了!”
“瞎说,是在抓一个华夏男人……只要找到他,就有五千万奖励!”
“哇,五千万,我要找到这个华夏男人,不就发财啦!”
“切,做你的美梦吧,你哪有这运气!”
“嘿嘿,也就想想。不过这三星会可真有钱!”
“缺德事干多了,没钱才有鬼!”
“嘘,小声点,这里到处都是三星会的马仔,你找死么?”
……
猪头摊铺前,雪千寻听着人们兴奋的交谈声。
她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币,买了些猪肉,又说道:
“大婶,再给我一块猪肝。”
猪肝补血,失血过多的人,吃这个很补的。
“阿雪,家里来客人啦?”
水桶腰的大婶说道。
她就是昨晚敲雪千寻大门的大婶,他们是邻居。
“没……大婶……我……我来那个了。”
“那是该补补。”
大婶知道雪千寻的职业,却并不歧视。
生活本就艰难。
能活着都算不错。
谁又有资格去歧视谁呢?
她还很喜欢这个孩子。
比大多数人都懂礼貌,人也很善良。
是一个见着野猫饿肚子都要心疼好久的好孩子。
大婶喜欢这个女孩儿干净的眼睛,所以多给了她一块猪肝,当然没有告诉她,若是告诉了,她便不会要了。
雪千寻提着猪肉和猪肝,几样小菜,却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到了一家小诊所外。
家里那个不请自来的“客人”,发高烧了,浑身滚烫,接近四十度的高温。
她在卫校两年的求学经历告诉她,他需要服用抗生素,大量的抗生素,最好是输液,其次是针剂,药片基本都起不到太大作用。
而在这个当口,买这些东西,太过敏感。
她其实很聪明。
爸爸还在的时候,都叫她聪明的阿雪。
她走进了这间私人小诊所。
仲夏的天,如孩子的脸般善变。
刚才还是阳光绚烂,突然就大雨倾盆。
沥沥雨声中,简陋的小诊所,传来男人粗重的鼻息,女人细碎的娇喘。
五分钟后,雪千寻从里面走出来,整理好了衣衫,撑着一把娟秀的小花伞,顺着贫民窟低矮的屋檐,往家的方向走。
她手里多了一个包。
里面有许多东西。
能救陆霄命的东西。
刚才那家小诊所里面的医生,是个黑头大耳的中年男人,他的老婆是当地某个大佬的妹妹。
他的老婆很丑,他很好色,他很怕他的老婆,他没有胆子去任何红灯区。
总之这是一场十分公平的交易。
他给雪千寻想要的东西,雪千寻也给他想要的东西。
……
少女回到家后,在门口挂上一个弦月图案的门牌。
这是本地流莺通用的暗语。
这个标志意味着她来了月事。
也就不会有客人前来打扰。
雪千寻当然没有来月事,她只是需要时间,给陆霄治疗。
打点滴,注射消炎药与抗生素,伤口的清洗和包扎……
这些东西,她在学校里都学过。
虽然已经离开了学校两年,但她依旧处理的很娴熟。
她是聪明的阿雪。
在消炎药和抗生素的作用下,陆霄的体征,明显稳定下来。
情况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好。
雪千寻自己都吓了一跳。
就跟对自己的厨艺缺乏信心一样,她那点三脚猫医术,不把人治死都算不错了,怎可能起到这种立竿见影的效果?
唯一的解释便是,这个少年不是一般人。
他的身体,拥有超过常人数十倍的自愈能力。
在身体炎症褪去之后,陆霄身上的伤口,半日便结痂,再过半日,竟是看不到任何伤口。
昏睡一天一夜之后,他损耗的神念,也基本恢复,人自然也清醒了过来。
屋外,又是黎明前最后的黑暗。
恰好过去一天一夜。
雪千寻一直没有合眼,专注照顾着陆霄。
“谢谢你。”
陆霄清醒过来后,很快就弄清楚了状况。
是这个身在异域的华族少女救了他。
“我……”
雪千寻想说什么,却不知道该怎么说,憋了半天,回了陆霄三个字:“不用谢……”
她没有问他的身份,也没有问他的来历。
她是聪明的阿雪,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总之,这个少年,不可能是坏人。
她相信自己的直觉。
陆霄笑了笑,起身活动下筋骨。
因为有了充足的食物和药品,他恢复的很快,已经有了基本的自保能力。
他决定离开。
他还欠着自己同胞一千座坟。
他一刻都不愿意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