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九章心惊肉跳
不过,就在这七个人躲在房间里密谋算计,想要通过绑架苏雨晴来引出王越的时候,同样,远在数千公里外的海地大草原上,也正有几个人开着车慢慢深入到了草原的深处。
那是一辆越野性能极好的吉普车,后面还跟着一辆密封的卡车,十几个人荷枪实弹的站在卡车外围固定的铁栅栏上,人人枪口向外,充满了警惕的神色。
“荷恩,现在离部落还有多远?我们已经在这片该死的大草原上一连跑了三天了,眼前却仍旧都是这些该死的沙砾和荒草,连一个鬼影子都没有看到过。”
前面的吉普车上,已经撤去了遮雨的雨篷,三个人坐在车上,一个面无表情身体壮硕的司机,一个坐在副驾驶位置上,一身冒险者打扮,身上挂着子弹链,面色黧黑,却生了一口雪白牙齿的黑人。而说话的那个人,则是坐在后排座上一个面貌英俊,留了一头金黄色头发的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一身笔挺的西服,脚上的皮鞋尽管在这样的环境下仍旧是一尘不染,白色的镶着金边的衬衣领口,一丝不苟的打着一条金色的领带,再加上手指上戴着的那一颗巨大的红宝石戒指,让人一看就知道这个人必然是出身极好,非富即贵。
不过,在这个时候,这个年轻人的心情似乎已经是糟透了,不但说话时的语气里充满了一种极度不耐烦的感觉,而且在他无聊时举目四望的眼中,也发现了四周的草原上,越来越裸露的植被,以及零星间暴露在空气中的动物骨骼。
这里释然已经是海地大草原的深处,人迹罕至,但却是不折不扣动物的天堂,弱肉强食物竞天择的规矩在这里被上演的淋漓尽致。
“天啊,我怎么就这么傻,为什么会答应那个老家伙替他来这里?海地大草原,这里可不是我的地盘。噢,该死的!你们看啊,那里还有秃鹫和鬣狗,这些该死的食腐动物,离着这么远我都能闻到它们身上的臭味了。”
就在这时,吉普车越过了一片高坡,居高临下举目望去,就看到不远处的天空上面正有几只秃头的大鸟在来回盘旋着,同时地面上十几只花斑鬣狗正嘶吼着围着一头不知道已经死去了多长时间的野牛尸体,大口大口的撕咬着。虽然离着还很远,但空气中却始终充斥着一种腐烂和血腥的味道,令人作呕。
“麦克先生,过了这个坡,再往前差不多有十八公里就是鬣狗部落的领地了。你看到这些鬣狗可都是他们的部落巫师养的宠物呢!”说话的荷恩,就是坐在前面副驾驶位置上的那个黑人。
“噢,我的天啊!野蛮人就是野蛮人,连养个宠物都这么另类。不过,荷恩,我记得你也是从这个部落走出去的吧?”名叫麦克的年轻人皱着眉头,收回自己的目光,然后把身子重重的靠在椅背上,脸上的神情有些懊恼还有些无精打采。
“不,先生。我现在只是一个仆人,既然部落已经把我卖给了,那我就再也不是部落的人了。所以,我现在只属于伯爵大人。”
荷恩的腰杆挺得笔直,说起话来也是一板一眼。
“哎,你还真是个没有意思的家伙啊。”
麦克的嘴里嘟囔了几句,就再也没有心思和自己的这个手下说话了。
他出身显赫,家族也是从国王时代一直延续下来的老牌贵族,即便是现在,天下太平已久,新旧势力不断交替,但在他父亲的头上也仍旧是有一顶世袭伯爵的帽子在。而按照家族的习惯,他们这一家每过几年也都会在海地大草原上的几个部落,挑选出一些战士,作为自家家族的私兵。
尤其是这些年,海地大草原上发现了不少的矿藏和石油,为了资源,也有很多大贵族都把目光盯到了这里,甚至为此不惜发动战争。但可惜的是,草原上的这些部落战士,天生力大,年少时就可以徒手猎杀雄狮,一到成年,只要稍微经过一些正规的训练,马上就能变成一群精通实战和杀戮的可怕战士?
所以,尽管在战争初期,贵族们挑起的战火很容易的就逼走了几个建立在矿藏上面的大小部落,但很快的,在这些部落成立了所谓的“部落联盟”后,整个大草原的土著战士们就联合在一起,驱逐了左右居心不良的外来人。
而这其中自然就也包括了隆美尔!几场大战,不但让他损兵折将,而且一直到现在他都始终面临着来自于部落巫师们的巨大威胁。要不然他也不会花了那么大力气,不得不从南方空降到北方,还打起了北方格斗界的主意。
“麦克先生,我们的目的地马上就要到了。”
说话的司机,手长脚长,面色冷厉,虽然开着车,但从他健硕高大的身体和一双手上厚厚的黄色硬皮以及腰间凸出,露出的黑色枪套上看,很显然他在这里还充当着一位保镖的角色。
“不要去部落里面,直接去河边的神庙,这个部落的巫师应该在那里。”
直到这个时候,麦克的脸色才正了正,并坐直了身子,目光透过车窗向外看去,远远的就看到一条波光粼粼的小河边上,生了一大片的灌木丛林,隐隐约约间还能看到树丛里面有几座石头堆砌的屋子。而沿着部落到河边的那条寸草不生的土路上,一群皮肤黝黑,只在腰间围了一块破布,把上半身完全暴露在空气中的黑人妇女,正高举着双手用头顶着一个个的大筐,赤脚走着。在她们的身边还七八个光着屁股的小孩子,正远远的用手指着他们的方向,发出一声声怪异的惊呼。然后,就有人立刻转身,撒腿朝着树林中跑去。
下一刻,吉普车和卡车一前一后开近了小树林,但也没有往里去,麦克就整了整衣服从车上走了下来,然后吩咐后面卡车上的人在这里等着,这才和荷恩一起走进了树林。
海地大草原上的部落,文明程度还处在奴隶社会,虽然随着这些年和外界的交往渐渐增多,已经改变了许多生活上的习惯,但他们的信仰却始终坚定如初。不但每一个部落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神庙,而且部落巫师的权力极大,连酋长都要惟命是从,他所居住的地方,一般人如果不经过巫师的允许,是不可以随便靠近的。
尤其是陌生人,一旦不经意间触犯了某些忌讳,那下场往往就会丢了性命!
麦克的那些手下,个个全副武装,身上杀气重重,一看就是那种经常杀人,心狠手辣的角色,这种人恰恰也正是神庙所不欢迎的,所以为了不引起冲突,他们就只能在外面等着了。
河边的树林虽然并不算茂密,但在稀稀疏疏的树木下却伴生着一丛丛密密麻麻的灌木,从中间穿过去也只有一条路,荷恩一马当先在前面带路,等到几分钟后麦克走到林子中央的一大片空地时,就看见了三四间并不算高大的石头房子。有两个身上纹满了古怪花纹,赤着脚板,头发卷曲,身形精瘦精瘦的中年黑人,正蹲在地上整理采集的草药,看见他们来了也没有说话,只是朝着前面的荷恩轻轻点了点头,便重新又忙起了自己手中的活。
这两个人身上的纹身,古怪而诡异,连脸上都用蓝色的染料仔细的勾勒出一个个的图案,但仔细看过去,明明知道那是刻画出来的东西,不是天生就有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每一个看到他们的人,都会从心里生出一种恍若天成一般的感觉。并且你会觉得那些花纹应该都是非常光滑细腻的,就像是被细细打磨过的一样,仿佛连一个毛孔都看不到!
另外,这两个人的身上还有一股别样的气质,静谧而深邃。以至于麦克在第一眼看到他们的时候,居然没有一点儿吃惊的感觉,不但不觉得有什么异常,反倒还认为他们本来就该是这个样子的,差一点以为自己在这里看到了两个教堂里的神甫。
对,就是神甫!
他们身上的那种气息,几乎就和教会的神甫没有太多的区别,同样充满了某种可以令人敬仰和使人在不知不觉中心灵平静的味道。而且,麦克在看了几眼后,居然也没看出来他们究竟有多大了,看起来似乎只是个中年人,但他们眼睛里却清澈的如同孩童。
除此之外,石头屋子前面的平地上,麦克还看见了一个更古怪的黑人年轻人,正在做着一件,令他感到匪夷所思的事情。
他竟然赤着上身,用一只手抓住了一头黑色野牛的犄角,然后站的直直的只凭一只手的力量,将那头肩高至少两米,体重超过一吨半的巨大野牛,一次次的掀翻在地上!轰隆隆,直砸的地面乱颤。
“天啊!这是谁?你千万不要告诉我,那头野牛就是一路上我们看到的那种连狮子都不敢招惹的那种大家伙。那一定是个毛绒玩具,只不过是做的比较逼真罢了,或者是我的眼睛发花了?这该死的天气,我已经想要迫不及待的回去了……。”
就在这时,在他身边的荷恩也看到了这个人,顿时脸上的神色一变!
要知道,海地大草原上的野牛,可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野牛品种之一,体形巨大,不但肩高普遍都能达到两米,而且头尾体长最少也有两到三米,成年野牛的体重最轻也有一吨多,两角粗大尖锐呈弧形,生性暴躁凶猛,一旦被逼得急了,就算是大象他也敢撞一下,更别说那些草原上独来独往的狮子和猎豹了。
(狮子猎豹虽然是不折不扣的食肉猛兽,但受限于体型和生活习性,它们在一般情况下其实是不会去捕食除了老弱病残之外的成年野牛的。而且野牛都是一群一群的,现实的非洲大草原据说每年被野牛踩死的狮子不在少数。)
而且,海地大草原上的这种野牛是很难被驯服的,野性十足!
但,眼前这个年轻人,却能将这种野牛,徒手掀翻,并且始终用的是一只手。任凭这头巨大的野牛,早已经气的双眼通红,一次一次的爬起来的不断冲撞,但最后却无一例外都被他扭着犄角,重重的摔翻在地上!只是这一份力量,就足以让人心惊肉跳
不过,就在这七个人躲在房间里密谋算计,想要通过绑架苏雨晴来引出王越的时候,同样,远在数千公里外的海地大草原上,也正有几个人开着车慢慢深入到了草原的深处。
那是一辆越野性能极好的吉普车,后面还跟着一辆密封的卡车,十几个人荷枪实弹的站在卡车外围固定的铁栅栏上,人人枪口向外,充满了警惕的神色。
“荷恩,现在离部落还有多远?我们已经在这片该死的大草原上一连跑了三天了,眼前却仍旧都是这些该死的沙砾和荒草,连一个鬼影子都没有看到过。”
前面的吉普车上,已经撤去了遮雨的雨篷,三个人坐在车上,一个面无表情身体壮硕的司机,一个坐在副驾驶位置上,一身冒险者打扮,身上挂着子弹链,面色黧黑,却生了一口雪白牙齿的黑人。而说话的那个人,则是坐在后排座上一个面貌英俊,留了一头金黄色头发的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一身笔挺的西服,脚上的皮鞋尽管在这样的环境下仍旧是一尘不染,白色的镶着金边的衬衣领口,一丝不苟的打着一条金色的领带,再加上手指上戴着的那一颗巨大的红宝石戒指,让人一看就知道这个人必然是出身极好,非富即贵。
不过,在这个时候,这个年轻人的心情似乎已经是糟透了,不但说话时的语气里充满了一种极度不耐烦的感觉,而且在他无聊时举目四望的眼中,也发现了四周的草原上,越来越裸露的植被,以及零星间暴露在空气中的动物骨骼。
这里释然已经是海地大草原的深处,人迹罕至,但却是不折不扣动物的天堂,弱肉强食物竞天择的规矩在这里被上演的淋漓尽致。
“天啊,我怎么就这么傻,为什么会答应那个老家伙替他来这里?海地大草原,这里可不是我的地盘。噢,该死的!你们看啊,那里还有秃鹫和鬣狗,这些该死的食腐动物,离着这么远我都能闻到它们身上的臭味了。”
就在这时,吉普车越过了一片高坡,居高临下举目望去,就看到不远处的天空上面正有几只秃头的大鸟在来回盘旋着,同时地面上十几只花斑鬣狗正嘶吼着围着一头不知道已经死去了多长时间的野牛尸体,大口大口的撕咬着。虽然离着还很远,但空气中却始终充斥着一种腐烂和血腥的味道,令人作呕。
“麦克先生,过了这个坡,再往前差不多有十八公里就是鬣狗部落的领地了。你看到这些鬣狗可都是他们的部落巫师养的宠物呢!”说话的荷恩,就是坐在前面副驾驶位置上的那个黑人。
“噢,我的天啊!野蛮人就是野蛮人,连养个宠物都这么另类。不过,荷恩,我记得你也是从这个部落走出去的吧?”名叫麦克的年轻人皱着眉头,收回自己的目光,然后把身子重重的靠在椅背上,脸上的神情有些懊恼还有些无精打采。
“不,先生。我现在只是一个仆人,既然部落已经把我卖给了,那我就再也不是部落的人了。所以,我现在只属于伯爵大人。”
荷恩的腰杆挺得笔直,说起话来也是一板一眼。
“哎,你还真是个没有意思的家伙啊。”
麦克的嘴里嘟囔了几句,就再也没有心思和自己的这个手下说话了。
他出身显赫,家族也是从国王时代一直延续下来的老牌贵族,即便是现在,天下太平已久,新旧势力不断交替,但在他父亲的头上也仍旧是有一顶世袭伯爵的帽子在。而按照家族的习惯,他们这一家每过几年也都会在海地大草原上的几个部落,挑选出一些战士,作为自家家族的私兵。
尤其是这些年,海地大草原上发现了不少的矿藏和石油,为了资源,也有很多大贵族都把目光盯到了这里,甚至为此不惜发动战争。但可惜的是,草原上的这些部落战士,天生力大,年少时就可以徒手猎杀雄狮,一到成年,只要稍微经过一些正规的训练,马上就能变成一群精通实战和杀戮的可怕战士?
所以,尽管在战争初期,贵族们挑起的战火很容易的就逼走了几个建立在矿藏上面的大小部落,但很快的,在这些部落成立了所谓的“部落联盟”后,整个大草原的土著战士们就联合在一起,驱逐了左右居心不良的外来人。
而这其中自然就也包括了隆美尔!几场大战,不但让他损兵折将,而且一直到现在他都始终面临着来自于部落巫师们的巨大威胁。要不然他也不会花了那么大力气,不得不从南方空降到北方,还打起了北方格斗界的主意。
“麦克先生,我们的目的地马上就要到了。”
说话的司机,手长脚长,面色冷厉,虽然开着车,但从他健硕高大的身体和一双手上厚厚的黄色硬皮以及腰间凸出,露出的黑色枪套上看,很显然他在这里还充当着一位保镖的角色。
“不要去部落里面,直接去河边的神庙,这个部落的巫师应该在那里。”
直到这个时候,麦克的脸色才正了正,并坐直了身子,目光透过车窗向外看去,远远的就看到一条波光粼粼的小河边上,生了一大片的灌木丛林,隐隐约约间还能看到树丛里面有几座石头堆砌的屋子。而沿着部落到河边的那条寸草不生的土路上,一群皮肤黝黑,只在腰间围了一块破布,把上半身完全暴露在空气中的黑人妇女,正高举着双手用头顶着一个个的大筐,赤脚走着。在她们的身边还七八个光着屁股的小孩子,正远远的用手指着他们的方向,发出一声声怪异的惊呼。然后,就有人立刻转身,撒腿朝着树林中跑去。
下一刻,吉普车和卡车一前一后开近了小树林,但也没有往里去,麦克就整了整衣服从车上走了下来,然后吩咐后面卡车上的人在这里等着,这才和荷恩一起走进了树林。
海地大草原上的部落,文明程度还处在奴隶社会,虽然随着这些年和外界的交往渐渐增多,已经改变了许多生活上的习惯,但他们的信仰却始终坚定如初。不但每一个部落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神庙,而且部落巫师的权力极大,连酋长都要惟命是从,他所居住的地方,一般人如果不经过巫师的允许,是不可以随便靠近的。
尤其是陌生人,一旦不经意间触犯了某些忌讳,那下场往往就会丢了性命!
麦克的那些手下,个个全副武装,身上杀气重重,一看就是那种经常杀人,心狠手辣的角色,这种人恰恰也正是神庙所不欢迎的,所以为了不引起冲突,他们就只能在外面等着了。
河边的树林虽然并不算茂密,但在稀稀疏疏的树木下却伴生着一丛丛密密麻麻的灌木,从中间穿过去也只有一条路,荷恩一马当先在前面带路,等到几分钟后麦克走到林子中央的一大片空地时,就看见了三四间并不算高大的石头房子。有两个身上纹满了古怪花纹,赤着脚板,头发卷曲,身形精瘦精瘦的中年黑人,正蹲在地上整理采集的草药,看见他们来了也没有说话,只是朝着前面的荷恩轻轻点了点头,便重新又忙起了自己手中的活。
这两个人身上的纹身,古怪而诡异,连脸上都用蓝色的染料仔细的勾勒出一个个的图案,但仔细看过去,明明知道那是刻画出来的东西,不是天生就有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每一个看到他们的人,都会从心里生出一种恍若天成一般的感觉。并且你会觉得那些花纹应该都是非常光滑细腻的,就像是被细细打磨过的一样,仿佛连一个毛孔都看不到!
另外,这两个人的身上还有一股别样的气质,静谧而深邃。以至于麦克在第一眼看到他们的时候,居然没有一点儿吃惊的感觉,不但不觉得有什么异常,反倒还认为他们本来就该是这个样子的,差一点以为自己在这里看到了两个教堂里的神甫。
对,就是神甫!
他们身上的那种气息,几乎就和教会的神甫没有太多的区别,同样充满了某种可以令人敬仰和使人在不知不觉中心灵平静的味道。而且,麦克在看了几眼后,居然也没看出来他们究竟有多大了,看起来似乎只是个中年人,但他们眼睛里却清澈的如同孩童。
除此之外,石头屋子前面的平地上,麦克还看见了一个更古怪的黑人年轻人,正在做着一件,令他感到匪夷所思的事情。
他竟然赤着上身,用一只手抓住了一头黑色野牛的犄角,然后站的直直的只凭一只手的力量,将那头肩高至少两米,体重超过一吨半的巨大野牛,一次次的掀翻在地上!轰隆隆,直砸的地面乱颤。
“天啊!这是谁?你千万不要告诉我,那头野牛就是一路上我们看到的那种连狮子都不敢招惹的那种大家伙。那一定是个毛绒玩具,只不过是做的比较逼真罢了,或者是我的眼睛发花了?这该死的天气,我已经想要迫不及待的回去了……。”
就在这时,在他身边的荷恩也看到了这个人,顿时脸上的神色一变!
要知道,海地大草原上的野牛,可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野牛品种之一,体形巨大,不但肩高普遍都能达到两米,而且头尾体长最少也有两到三米,成年野牛的体重最轻也有一吨多,两角粗大尖锐呈弧形,生性暴躁凶猛,一旦被逼得急了,就算是大象他也敢撞一下,更别说那些草原上独来独往的狮子和猎豹了。
(狮子猎豹虽然是不折不扣的食肉猛兽,但受限于体型和生活习性,它们在一般情况下其实是不会去捕食除了老弱病残之外的成年野牛的。而且野牛都是一群一群的,现实的非洲大草原据说每年被野牛踩死的狮子不在少数。)
而且,海地大草原上的这种野牛是很难被驯服的,野性十足!
但,眼前这个年轻人,却能将这种野牛,徒手掀翻,并且始终用的是一只手。任凭这头巨大的野牛,早已经气的双眼通红,一次一次的爬起来的不断冲撞,但最后却无一例外都被他扭着犄角,重重的摔翻在地上!只是这一份力量,就足以让人心惊肉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