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初夏。

    当凌晨的闹钟在晨光中不知疲倦地第九次响起时,一只白皙的手终于不耐烦地从被子里面伸了出来,摸索着抓过闹钟,按半天没有找到开关之后,恶狠狠地把它朝着枕头下面一塞。

    世界清静了。

    两秒后,《义勇军进行曲》从一旁的手机中骤然响起。

    沈暮低骂了一声,掀开被子光着脚站了起来。

    她的手机放在卧室的书桌上,因此,想要摆脱手机的魔音,必须要经历起床、开灯、穿越半个房间的艰难操作。

    因此,等沈暮拿过手机的时候,眼底的睡意已经逐渐散去。

    她只是平静地扫了一眼手机上面的来电显示,就吊儿郎当地接了起来,“老顾啊?”

    “头儿,你昨晚几点睡的……”顾望春无奈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

    沈暮揉了揉眼睛,“怎么,这么关心我的私生活,是打算追我吗?”

    “我觉得你八点半不能市局的话,陆局可能回来追你了。”顾望春早已对沈暮满嘴跑火车彻底免疫。

    大白天听到陆局的名字,沈暮没来由地一个惊出了一身冷汗,“起床就起床,别叫阎王名啊。”

    顾望春:“……”

    “怎么了?”沈暮敏锐地察觉到了顾望春沉默里的不对劲。

    顾望春沉默了一下,才开了口,“刚才陆局从我后面飘了过去。”

    “以他的体重,还能够飘?”沈暮表示十分惊奇。

    “……”顾望春顿了顿,“又飘过来了。”

    “……”

    “我觉得你还是早点过来吧,我看陆局脸色不是很好。”顾望春压低了声音,飞快的说了一句,“好像北城分局那边出事了。”

    沈暮一怔,顾望春已经挂断了电话。

    沈暮,江州市刑侦队队长。

    二十出头的年纪,就已经爬到这个位置,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不经常开会,也不经常加班,沈暮上任没多久,大家就体会到了领导年轻带来的好处。

    沈暮也以身作则的贯彻了“绝不加班”的好习惯——每天八点半准时踩点到岗,充分贯彻了不浪费一分一秒的思想。

    所以沈暮从接到电话到骑着自己的破自行车上路只用了短短十分钟。

    沈暮骑的这辆自行车有些年纪了,车链条很明显地能看见斑驳的锈迹。

    要不是今天正巧碰上限行,又睡过了头,沈暮可能根本想不起自家仓库还有这么一辆破自行车。

    她看上去也就二十四五的年纪,一头利落的短发,身形削瘦,踩着车蹬的两条腿笔直且长。

    风一吹,直接把她的衬衫翻到两边,露出了一般姑娘羡慕不已的马甲线。

    沈暮这车不仅刹车不灵,连平衡都不稳,远远看去,像是随时都要车毁人亡似的。

    好在沈暮凭着自己“秋名山老司机”的车技,准点将车开进了市局的大门。

    市局门卫担忧地看着沈队那歪歪扭扭的自行车,觉得自己的心都快悬了起来,生怕沈暮一个不小心,直接对着市局门口的监控摔个四脚朝天。

    陆局的头顶估计秃得会更加厉害。

    沈暮在门口用脚停住了车,她一只脚支在地上,一手熟练地从车把上拿下一份早餐,从窗户口递了进去,“叔,早饭。”

    门卫接过早餐,转身从里面拿出了一捧花。

    沈暮瞪大了眼,“叔,这不合适吧,我们年龄差距有点大了。”

    门卫大叔的嘴角可疑地抽搐了两下,“早上有人送来的。”

    “给谁的啊?”沈暮随口问了一句,“陆局头发都秃了,莫非还打算来个黄昏恋?”

    还好陆局不在这里,不然已经被沈暮气出一口老血。

    门卫有些无语地回道,“送顾警官的。”

    沈暮眉梢一挑,似乎想要说什么,但碍于时间紧迫,她直接将花夹在了自己的胳膊肘下,用一种匪夷所思的姿势,将车骑到了市局停车场。

    随即连锁都不上,直接拿过车上的早餐,大步朝着楼上跑去。

    八点半。

    沈暮打卡的时间精准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她直接把一大束花扔到了顾望春桌上,“老顾啊……”

    顾望春从一大堆文件中抬起头来,就看见沈暮砸到自己桌上的一大束玫瑰花。

    沈暮正要说话,突然窜出来的小张已经一把抓住了她,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往楼上拽,“沈队沈队,快,陆局等你老半天了。”

    “唔,怎么,要感谢我昨天给他介绍的广场舞阿姨吗,不用这么客气,举手之劳而已。”沈暮摆了摆手。

    小张眼珠子一瞪,看了看周围,见没有人,才一脸严肃地道,“北城出命案了。”

    沈暮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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