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遇,就像明星,引人瑕往。

    风险,好似暗礁,危机四伏。

    这就是我对这趟旅行的初期定义。

    莫说外观风景如画,但说密林深处,幽深却不静谧,时有不知何物的低啸鸣啼,四处回荡,连绵不绝。

    保险起见,我将老板娘、芭芭拉一干人等留在驻扎地,由艾米丽、卡嘉莉、凤凰等人相配,自己,则带着戈多,杰克逊,泰勒老爷子,杨刈四人初涉密林。

    入林五步,杨刈按照计划,唤出傀儡,缓慢而隐蔽的朝密林深处探去。

    探路,是开荒的关键。

    若是没有杨刈这般召唤师,怕是今天我就要亲身探险了。

    面对未知的密林,我还是心怀敬畏的。

    毕竟,听的传说多了,顾虑也就多了,胆子也就小了,再加上本不愿枉死某处,更对涉险开荒之事心有抵触,如此,难保会在开荒路途中忽略什么重要的东西。

    这重要的东西,若是遗迹珍宝还好,若是潜伏四周,满怀杀机的怪物,那可就大大的不妙了。

    故而,在涉林之前,我定会花费诸多时间调整心态,这样一来,宝贵的时间又耽误了。

    想到此,就感觉庆幸。

    操控傀儡是要花费精力的,尤其是多个傀儡做不同运动时。

    四只魔化蝙蝠傀儡,无声无息穿梭林中,似与真的魔化蝙蝠一般无二,看到这一幕,我不禁啧啧惊叹于杨刈操控傀儡的手段。

    其实杨刈可以召唤出六只魔化蝙蝠傀儡的,但那样会消耗他老多精力。

    一次两次的倒还行,但这密林可是相当的大,没个十几几十次的探索就想探完全貌?

    痴心妄想!

    为了保证能够保留住充分的体力,持续进行傀儡召唤,也为了保证遭遇危机的时候,有体力拔腿就逃,我驳回了杨刈六只魔化蝙蝠持续召唤的想法,转而变为召唤四只。

    召唤师是个很有趣的职业。

    寻常召唤师只能将召唤之物视为战斗工具,一边下达命令,一边进行战斗,但限制于召唤物智慧问题,只能做些生硬简单的动作。

    除非召唤师天才才能有些建树。

    故而,对绝大多数冒险家公会而言,召唤师虽然稀罕,却还不至于花大价钱聘请培养,况且想要培养个召唤师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前期不仅要承受召唤师没啥用却均摊经验的考验,中期依旧要承担召唤师屁用没有,却仍要分担经验的考验。

    后期倒是还好,召唤师可堪大用了,但放眼和风大陆,到了后期的召唤师一共几个?

    如过江之鲫,寥寥不多啊。

    有哪个公会会闲来没事儿养着一群用处不大的闲人?

    除非是个傻子公会,亦或者富可敌国,闲钱没处花。

    很明显,无畏公会属于后者。

    有杜威大师这个富可敌大半个世界的巨贾,咱有的是钱培养召唤师,才不会在乎那点钱粮呢。

    在我看来,如杨刈等人,虽然现在用处不大,但将来可堪重用,尤其杨刈和刘雨这对组合,一个召唤地下城中怪物战斗,另一个召唤树人回复,夫妻档配合的可谓天衣无缝,只是现在实力较弱罢了,待实力强了,那可是俩人能当一小股军队用啊!

    至于其他召唤师,虽然在天赋上远不及两人,但也不差。

    而端木玉......这小妞权当附赠品了,不差她那一份钱粮。

    再者说,杨刈和刘雨两人也算是召唤师中的天才,刘雨暂且不提,单说杨刈。

    竟能做到同魔化蝙蝠傀儡同视角的程度,不可谓召唤师中翘楚人物。

    这一手,不仅看清了周围环境,更能清楚发现其中都隐藏了哪些东西。

    不过这种效果也有弊端,视觉是共享了,但魔化蝙蝠傀儡倘若遭受了什么重创,杨刈也会感同身受,虽没有创伤,但吓一跳以及疼痛感却是少不了的。

    没多大会儿,杨刈直起身,将召唤术解除,他轻呼口气,道:“二十米内没有隐藏任何危险的东西。”

    我点了点头。

    二十米,是杨刈与魔化蝙蝠傀儡能够维持的最大距离,一旦超过二十米,魔化蝙蝠傀儡就会出现失控现象,一旦超过更远,魔化蝙蝠就会彻底失控,而在没有控制的情况下,它们一般都会栽倒地上,化作一地泥土。

    一如杨刈是从泥土中将它们召唤出来那般。

    前进二十米,杨刈再次放出蝙蝠。

    蝙蝠继续在林中肆虐的飞着,穿过林木,扎入草丛,飞落石下,检查一切可能藏匿东西的掩体。

    我在一旁静伫,默默等待回复。

    在我心里,一直认为,海岛外围,应该不会有什么恐怖怪物存在,这种感受来源于精灵之森。

    但我又不能确定其中就没有。

    这可是拿命在打赌,赢了倒还好,输可输不起。

    既然输不起,还是忍一忍,就这样继续进军吧,反正选的这条道路距离八边形空地也不算太远,傍晚时分应该就能抵达,到时在那里安营扎寨,修养一夜,待第二天光亮了,再继续查探。

    这是我的初步计划,力求稳妥。

    一步外,杨刈仍在探索周围环境,我则靠在树上,看泰勒老爷子喝酒。

    虽然身处未知地界,老爷子还是不忘酗酒,真当是一介酒徒。

    不过这可苦了背酒的人——戈多。

    戈多这边要背着十字架,那边还要背着一大包裹酒囊,还得随时备着给老爷子递酒。

    看到这里,我不禁上前一步,拍了拍他的肩膀,微叹一声:“辛苦你了。”

    “不累,队长”戈多呲牙一乐,脸上满满的都是阳光。

    自他恢复记忆之后,有些习惯改了,有些习惯却留了下来,譬如这呲牙一笑的习惯,就被他保留下来了。

    我曾问过戈多,是否要回曾经的公会,戈多摇头表示,这里就是他的家。

    当时,看着戈多的表情,我突然想到那个不战而败的圆桌骑士公会带队队长,以及他谈及戈多时那种感激佩服的情绪,和他谈及家人时那抹充满了幸福与诀别的表情。

    或许在戈多恢复记忆的一刹,便已知道,他的下场。

    也正因如此,戈多才会摒弃了那个曾经号成为‘家’的地方,转而将我的公会当成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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