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女配逆袭记 作者:若你安离
分卷阅读694
问道。
在小将军看来这大燕国的皇子实在是个异类,看似随和,实则淡漠。
他看的清楚,慕容冲对慕容皇氏一族的人并没有什么感情可言。
“自然是跟你回家啊,就算是我现在想离开长安,符坚都不会允许。”
“像我这样众叛亲离,也就只有你们王家收留我了。”
默璃似真似假的说道,不过在慕容一族内,她确实不受欢迎。
不过现在闹翻也不错,她不怕单枪匹马的去闯天下,她怕的是有数不清的人在背后拖后腿,那样她真的是会吐血的。
族人之间,不管是富贵和患难都最容易出问题。
“慕容冲,千万不要让我后悔今日这样救你。”小将军突然格外严肃的说道。
王家忠诚于符坚,答应与默璃的合作,不过也是为了维护符坚明君的形象。
如若有一天,默璃举兵反秦,那么没有任何意外,他们一定会是敌人,王家也一定会冲在最前线,与默璃决一生死。
“王永,我们至始至终都是敌人。”
“这次虽说是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给了我一个光明正大在长安行走的机会,但是也算我欠了你一个人情。”
“他日战场相见,我会饶你一次,就当是还了这次的恩情。”
默璃把丑话说在了前头,并没有牵扯那些所谓情义,当做是最简单交易。
到时候也省的双方为难。
☆、第七百五十三章凤皇何不归故乡(七)
(七)
王永眼眸深邃,深深的看了默璃一眼,久久没有说话,而手却放在剑柄的位置,像是在思考,如果这个时候动手会有多大的胜算。
默璃也就静静的站着任他打量,反正被看两眼又不会少块儿肉。
进入任务世界这么久,她早就被看习惯了。
“慕容冲,皇上雄才伟略,征战四方,你为何要反?难道就因为大燕被灭吗?”
“弱肉强食本就是生存定律,看看大燕那些不战自溃的将士,就算是没有大秦,也不会长久。”
王永叹了口气,试图说服默璃。
这一路走来,他们惺惺相惜,有几分兄弟的意味,若是可以他真不愿去选择兵戎相见。
默璃摊了摊手,顺着王永的话说道“你也说的是弱肉强食,那他日我占上风岂不是另当别论。”
“我想要的是这锦绣山河,尽归我手,而不是割据一方,做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番王。”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为什么合的那个人不能是我呢。”
默璃坦然自若的说道,以慕容冲的才学足以当的去一个帝王。
王永心神大震,显然是有些惊讶于默璃的话。
锦绣山河,尽归我手,这几个人不停的在王永脑海里回荡,以至于这一刻的默璃在的脑海中有了一个永久的画像。
良久,王永才再一次开口说道“真没想到慕容氏还有你这等人,真是后悔了从皇上手中把你救下来,名声受损又如何,最起码也禁锢了你。”
“看来想要做兄弟只是我一厢情愿罢了,以后我们只会是敌人。”
……
和王永分道扬镳本来就在默璃的预料之中,王家忠于符坚,更不要说这个人还是王猛最看重的儿子。
王永自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忠诚,所以他们势必为敌。
慕容家这一次的待遇远没有剧情中好,就算是清河公主入宫还颇为受宠。
但是不管怎么说,慕容一族除了默璃以外其他人待着的地方还是不错的。
不管符坚是为了泄愤,还是让她屈服,她就被符坚送到了一个远离长安,百年来作为流放之地的穷乡僻壤。
默璃无所谓,于她而言哪里都一样。
这样混乱的地方更有利于她建立自己的势力,徐徐图之。
于是,默璃轻车从简的离开了长安,慕容一族没有一个人来送行。
毕竟当日她顶撞符坚的情形,他们还历历在目。
默璃挑挑眉,这样也好,了无牵挂,天大地大任她闯荡,每一次完成任务都比较憋屈,这一次就让她肆意一次吧。
慕容冲也压抑的太久了,或许肆意张扬的做一次也不错。
默璃的嘴角含着温润的笑意,使得那张本就绝色倾城的脸美得更加不可方物,令天地黯然失色。
当然想也让路过的小姑娘失了芳心。
谁说离别定要有愁绪呢,这样了无牵挂不是更好吗?
默璃骑着一匹瘦弱的马,踏出了长安的城门。
长安,繁华都市,她一定会回来的。
到时候,这座留下无数次传说的城市怕是就会易主了,慕容冲,这个名字不错。
凤皇二字,也足够霸气。
默璃离去很久很久之后,城门旁的小茶摊里才出现了一个人影,王永。
他双目注视着默璃离开的方向,久久没有转身。
在王永心中,这慕容冲就是个异类。
身为亡国之奴,过得依旧潇洒肆意,甚至是锋芒毕露令人侧目,也令人艳羡。
说实话,有这样一个兄弟确实不错,只是从一开始他们各自的立场就注定了他们不会是朋友,只能是敌人。
他隐隐有种预感,下次相见,这个曾经闻名大燕国的英才少年,必定会是王者归来,无人可挡。
也罢,天道轮回,随父亲征战四方的这些年里,死在他手中的人不计其数,以后死在别人手中也算是一种报应了。
王永知道,自己不会是燕国凤皇的对手。
一路走来,他最是清楚凤皇的深不可测,仿佛这个世上的一切,他都了如指掌。
没有害怕,没有畏惧,更何谈其他。
凤凰,是个没有心的人。
这是王永最深切的体会,或者说她的心已经不知道遗落在何方。
明明是一个年方十二的小少年,却生生的给了他一种岁月沧桑,历经波澜的感觉。
得知他要走,所以他前来送他。
可是因为二人的关系,他又不可露面,此刻,他也只能对着扬起的风沙说一句各自珍重。
他知道圣上不会这样放任凤皇离去,一路南下,定然是困难重重。
但是他相信,凤凰定然可以逢凶化吉。
不,更确切的应该说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从不曾敛去锋芒,又何谈银剑出鞘呢?他的剑一直都在身侧。
从艳阳高照,到夕阳西下,王永这位名传诸国的小将军整整在城门口化作雕像,驻足半日。
没有人知道他想了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在等什么。
王永回到家,看到了书房墙上插着的一把匕首。
一别十年,等本公子回来找你喝酒。
字写的肆意洒脱,像极了锋芒毕露发那个人,就连匕首都好似张扬不已。
王永的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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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道。
在小将军看来这大燕国的皇子实在是个异类,看似随和,实则淡漠。
他看的清楚,慕容冲对慕容皇氏一族的人并没有什么感情可言。
“自然是跟你回家啊,就算是我现在想离开长安,符坚都不会允许。”
“像我这样众叛亲离,也就只有你们王家收留我了。”
默璃似真似假的说道,不过在慕容一族内,她确实不受欢迎。
不过现在闹翻也不错,她不怕单枪匹马的去闯天下,她怕的是有数不清的人在背后拖后腿,那样她真的是会吐血的。
族人之间,不管是富贵和患难都最容易出问题。
“慕容冲,千万不要让我后悔今日这样救你。”小将军突然格外严肃的说道。
王家忠诚于符坚,答应与默璃的合作,不过也是为了维护符坚明君的形象。
如若有一天,默璃举兵反秦,那么没有任何意外,他们一定会是敌人,王家也一定会冲在最前线,与默璃决一生死。
“王永,我们至始至终都是敌人。”
“这次虽说是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给了我一个光明正大在长安行走的机会,但是也算我欠了你一个人情。”
“他日战场相见,我会饶你一次,就当是还了这次的恩情。”
默璃把丑话说在了前头,并没有牵扯那些所谓情义,当做是最简单交易。
到时候也省的双方为难。
☆、第七百五十三章凤皇何不归故乡(七)
(七)
王永眼眸深邃,深深的看了默璃一眼,久久没有说话,而手却放在剑柄的位置,像是在思考,如果这个时候动手会有多大的胜算。
默璃也就静静的站着任他打量,反正被看两眼又不会少块儿肉。
进入任务世界这么久,她早就被看习惯了。
“慕容冲,皇上雄才伟略,征战四方,你为何要反?难道就因为大燕被灭吗?”
“弱肉强食本就是生存定律,看看大燕那些不战自溃的将士,就算是没有大秦,也不会长久。”
王永叹了口气,试图说服默璃。
这一路走来,他们惺惺相惜,有几分兄弟的意味,若是可以他真不愿去选择兵戎相见。
默璃摊了摊手,顺着王永的话说道“你也说的是弱肉强食,那他日我占上风岂不是另当别论。”
“我想要的是这锦绣山河,尽归我手,而不是割据一方,做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番王。”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为什么合的那个人不能是我呢。”
默璃坦然自若的说道,以慕容冲的才学足以当的去一个帝王。
王永心神大震,显然是有些惊讶于默璃的话。
锦绣山河,尽归我手,这几个人不停的在王永脑海里回荡,以至于这一刻的默璃在的脑海中有了一个永久的画像。
良久,王永才再一次开口说道“真没想到慕容氏还有你这等人,真是后悔了从皇上手中把你救下来,名声受损又如何,最起码也禁锢了你。”
“看来想要做兄弟只是我一厢情愿罢了,以后我们只会是敌人。”
……
和王永分道扬镳本来就在默璃的预料之中,王家忠于符坚,更不要说这个人还是王猛最看重的儿子。
王永自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忠诚,所以他们势必为敌。
慕容家这一次的待遇远没有剧情中好,就算是清河公主入宫还颇为受宠。
但是不管怎么说,慕容一族除了默璃以外其他人待着的地方还是不错的。
不管符坚是为了泄愤,还是让她屈服,她就被符坚送到了一个远离长安,百年来作为流放之地的穷乡僻壤。
默璃无所谓,于她而言哪里都一样。
这样混乱的地方更有利于她建立自己的势力,徐徐图之。
于是,默璃轻车从简的离开了长安,慕容一族没有一个人来送行。
毕竟当日她顶撞符坚的情形,他们还历历在目。
默璃挑挑眉,这样也好,了无牵挂,天大地大任她闯荡,每一次完成任务都比较憋屈,这一次就让她肆意一次吧。
慕容冲也压抑的太久了,或许肆意张扬的做一次也不错。
默璃的嘴角含着温润的笑意,使得那张本就绝色倾城的脸美得更加不可方物,令天地黯然失色。
当然想也让路过的小姑娘失了芳心。
谁说离别定要有愁绪呢,这样了无牵挂不是更好吗?
默璃骑着一匹瘦弱的马,踏出了长安的城门。
长安,繁华都市,她一定会回来的。
到时候,这座留下无数次传说的城市怕是就会易主了,慕容冲,这个名字不错。
凤皇二字,也足够霸气。
默璃离去很久很久之后,城门旁的小茶摊里才出现了一个人影,王永。
他双目注视着默璃离开的方向,久久没有转身。
在王永心中,这慕容冲就是个异类。
身为亡国之奴,过得依旧潇洒肆意,甚至是锋芒毕露令人侧目,也令人艳羡。
说实话,有这样一个兄弟确实不错,只是从一开始他们各自的立场就注定了他们不会是朋友,只能是敌人。
他隐隐有种预感,下次相见,这个曾经闻名大燕国的英才少年,必定会是王者归来,无人可挡。
也罢,天道轮回,随父亲征战四方的这些年里,死在他手中的人不计其数,以后死在别人手中也算是一种报应了。
王永知道,自己不会是燕国凤皇的对手。
一路走来,他最是清楚凤皇的深不可测,仿佛这个世上的一切,他都了如指掌。
没有害怕,没有畏惧,更何谈其他。
凤凰,是个没有心的人。
这是王永最深切的体会,或者说她的心已经不知道遗落在何方。
明明是一个年方十二的小少年,却生生的给了他一种岁月沧桑,历经波澜的感觉。
得知他要走,所以他前来送他。
可是因为二人的关系,他又不可露面,此刻,他也只能对着扬起的风沙说一句各自珍重。
他知道圣上不会这样放任凤皇离去,一路南下,定然是困难重重。
但是他相信,凤凰定然可以逢凶化吉。
不,更确切的应该说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从不曾敛去锋芒,又何谈银剑出鞘呢?他的剑一直都在身侧。
从艳阳高照,到夕阳西下,王永这位名传诸国的小将军整整在城门口化作雕像,驻足半日。
没有人知道他想了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在等什么。
王永回到家,看到了书房墙上插着的一把匕首。
一别十年,等本公子回来找你喝酒。
字写的肆意洒脱,像极了锋芒毕露发那个人,就连匕首都好似张扬不已。
王永的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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