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到在卡恩村的外面发生事情,所有的骑士们都沉浸在屠杀的疯狂之中不能够自拔。

    在人类浩瀚的历史长河之中,有关于屠杀的记载可以说数不胜数,从神话时代的特洛伊木马到二战之中的奥斯维辛集中营,自以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总是能够作出要比野兽更加疯狂的行为。

    奥罗伯罗斯在以前读社会学的知道,整个世界上只有三种动物会集体对同种类的生物进行灭绝,一种是人类,一种是黑猩猩,一种是狼。

    除此之外,虽然在自然界中也存在同类相食的动物,但是这些行为都是零散性的行为(比如说雄狮子吃其他母狮子生下的幼崽),并非是某一个物种族群集体针对另一个同种族的群体。

    人类、黑猩猩与狼,在这三种动物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智商高以及群居性强。

    在对待同类的疯狂性与残忍程度上,恐怖如狮子与老虎,也没有办法与人类相比。

    且不说狼族,至少黑猩猩的存在,就已经证明在人类尚未诞生以前,人类的远祖就已经学会了同类相残。因此对同类采取屠杀这种行为,是几百万年以前就已经成为刻在人类基因里一道不可磨灭的密码。

    在几百万年的进化历程之中,人类并没有完全摆脱最原始的行为习惯,所有人骨子里都流淌着古老远祖的血液。

    作为人类的近亲或者说远祖,黑猩猩为了消灭竞争对手,以求在领地、JIAOX配对象、食物及其它资源争夺中取得优势,往往会采取致命的暴力行为,甚至会将同一族类的成员致之死地。

    黑猩猩与人类,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之中,人类之间爆发的一切战争不就是为了争夺领地、JIAOX配对象、食物以及在其他资源争夺战中取得优势。

    比如说,历史上的宋金之战,便是一场金国女真人为争夺繁殖对象而爆发的一场战争。汴京攻城战结束以后,金国获得了大量可供本民族繁殖的女性资源,而女性资源的增加则直接导致女真民族的人口急剧膨胀。人口的多寡,则直接决定着其民族在人类的丛林战争中的生存几率。

    黑猩猩残杀同类的行为是一种适应性策略,从进化的角度上讲就是一种重要的繁殖优势,可以提高获得诸如领地、食物和JIAOX配对象等资源的机会。作为个体,它们这样就更有机会生存下来,然后才可以繁殖,将自己的基因遗传给后代。

    人类残杀同类的行为也莫过于如此,更强大的民族吞并其他的民族,便可以获得更多的生存空间与资源,发展本民族的文化与经济,最重要的是加大本民族的存活几率。

    卡恩村的屠杀,说简单点不过是人类文明史乃至于自然史中一个微不足道的缩影。自喻为万物之灵的人,亦如最原始的野兽一般进行着杀戮。

    在屠杀掉这座村子之前,这些伪装成帝国军队的斯连教国骑士们已经屠杀了十几个村子了。他们之所以屠杀这些村子的理由,并不是为了获得领地、女人与财富,仅仅只是为了杀掉一个人——王国的最强战士长葛杰夫·史托罗诺夫。

    为了杀掉这位周边诸国无人能敌的战士长,教国与王国中的某位贵族联合起来,蓄意击杀这位强大的战士长。至于这些村民们,不过是为了吸引战士长落入陷阱的可怜肉饵罢了。

    作为执行这次任务的军官之一,隆德斯对于这个任务并没有任何地反感与异议,他国国民的生死在自己的眼中并没有太多的意义。那些苦苦哀嚎的平民哭声,并不能够打动已经习惯了战场厮杀的隆德斯的内心。

    负责执行屠杀的骑士们将村民们强行聚集到村子的中央,就像是驱赶羊群一样将他们驱赶到一起。紧接着便开始对他们进行集中屠杀。

    人类是一种诡异而离奇的生物,一方面是因为人类习惯用屠杀的手段来对待同种族,一方面是因为人类在面对屠杀后时比动物还要温驯。在屠杀时,屠杀几十万人似乎比屠杀几十万头猪还容易。猪在死亡时还会拼死反抗,但是几十万人在面对死亡的时候却显得很“从容”。

    这是所有人类的特性,无论是犹太人、非洲人、印第安人、欧洲人亦或者是东方人,在面对屠杀的时候,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温驯”都让人感到可怕。纵观整个人类的历史,在被俘之后选择造反的俘虏,少之又少。他们最多也就是选择逃跑,能够造反之后再将敌人斩杀殆尽的在历史从未出现。

    人之所以是高级动物,最主要的原因便是人类拥有丰富的情感,然而就是这样的情感,才让大多数人都失去了反抗的勇气。

    归根结底,人类在屠杀面前表现出很高的从容,大多是因为屠杀他们的究竟还是人类,而绝大多数的动物所遭受到的伤害都来自与其它的生物。

    人类是能够沟通的动物,在受到伤害的时候,人类是可以通过祈求别人的饶恕来避免自己受到伤害的。甚至于有些时候,人类会因为种种原因而安然无恙地放过他人,这种行为在动物的身上是不可能找到的。

    其实奴隶与主人、俘虏与被俘虏者的关系本身就是沟通下的结果。天赋战权,战赋人权。万物生来就是要靠竞争才能够存活的,人本来就是要杀死人的,可是有的人想要活下来,有的人则想要让将要被杀死的人为自己创造财富;于是想要活下来的人选择成为奴隶或俘虏,而想要让将要被杀死的人为自己创造财富的人则成为了主人与君王。

    万物都是为生存而生存的生物,如果给予人类以存活的希望,绝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生存。而那些被屠杀的人,绝大多数都抱着能够成为奴隶的希望而活着,就是了……

    只是不知道黑猩猩和人类相比会不会拥有一样的性格,当屠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黑猩猩会不选择像人类一样豪不反抗。

    一名有一名的村民被从人群之中拖出来杀掉,而像羊群一样被驱赶在一起的村民们却集体安安静静地蹲着,对于将要屠杀他们的骑士们生不起半点反抗意识。

    与其说是生不起半点反抗意识,倒不如说他们不知道该如何组织起来反抗。人类是有组织的生物,在面对困难的时候,他们总是喜欢组织起来抗击敌人。没有人成为被俘虏者的领袖来领导这群俘虏一起抗击,根本就不可能打败能够紧密组织在一起的敌人。

    德隆斯在攻击这座村庄的时候,从四面八方将村民赶到村子的中央。搜过房子之后,为了防止有人躲在秘密的地下室里,他们会将看起来可能存在地窖的房屋淋上炼金油加以烧毁。

    对于那些试图藏起来的人来说,被火焰烧死要比直接拿刀杀死他们要更加的痛苦。那些被炼金油焚烧的村民们,无论怎么扑打都没有办法扑灭自己身上的火焰,只能够在火焰的焚烧下变成一具烧焦的尸体。

    就在骑士们杀得起劲的时候,从村外响起来一阵阵巨大的轰鸣声。

    “什么情况?”隆德斯一时间没有搞清楚声音的来源,反而是茫然不知所措地张望着四周。

    紧接着一名骑士恐惧地指着村外,“德隆斯队长,怪物,怪物,快看,快看那里。”

    就在德隆斯将目光放到同伴指着的方向时,一名身穿铠甲的骑士从天空之中一跃而起,在飞出了十几米之外后,重重地砸在了德隆斯的身边。德隆斯清清楚楚地看见,这名骑士身上的铠甲整个已经被砸的凹陷了进去,破碎的器官直接从他的口腔内喷出,然后溅落在地面上。

    德隆斯很清楚,每名被征兆到骑士团内的士兵都有超过180磅以上的体重,这样的体重相当于另一个世界的11级拳击手的体重。除此之外,他的身上还覆盖着将近60磅重的铠甲。一名全重240磅的骑士,就像是纸片一样被轻而易举地击飞出去,这样的恐怖力量即便是自己也不具备。

    德隆斯将自己的头转过去,在那名骑士原本的地方,站着一具体型巨大的恐怖怪物,它手持着比自己身高还要巨大的盾牌以及一把怪异的蛇形巨剑,张着自己的血盆大口矗立在村口处。

    虽然怪物的提醒非常具备威慑力,但是自己的身边也尚且有几十名骑士存在。因此德隆斯并没有因为怪物表现出来的实力而感到害怕,相反的他认为自己可以凭借人数上的优势将对方击溃,“大家不要害怕,所有的人一起上去将它砍死!”

    仗着自己人数上的优势,几十名士兵手举着利剑一哄而上,试图仗着人数优势将这只怪物砍死。可是很快他们就为自己的大意而付出了代价,仅仅只是一个照面,那只怪物就击穿了骑士们组建起来的兵线,七八名骑士直接在怪物的冲锋下丧生。

    怪物的庞大体型,同样也意味着拥有沉重地重量与冲击力,加之其本身的力量。使得怪物的冲击力不逊色于一头大象,这个世上又有几个人能够承受得了大象的冲击?

    紧接着,杀戮便再次开始了。只不过曾经的猎人,变成了被屠宰的猎物罢了……

    仅仅只是十几秒的时间内,死亡骑士便轻而易举地将十几名士兵斩杀。看着一半的人手死在了怪物的手中,其他的士兵已经出于精神崩溃的状态。在另一个世界中,古代打仗死亡超过三成以上的士兵,整只 军队就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损失一半的人手,估计整只军队早就已经逃的无影无踪了。

    “啊啊啊啊!”在骑士们组成的兵线中,一名同伴忍受不住死亡的恐惧,哀嚎着从队伍中逃出来。

    就当那名同伴跑出去两三步的距离之后,一阵黑色旋风卷起,那只恐怖的死亡骑士出现在逃跑的骑士面前。没等骑士反应过来,死亡骑士手中的蛇形剑便轻而易举地将其  躯体一刀两断。被斩成两段的身体在血压的作用下喷溅出腥臭的血液,而粉红色的内脏则从体内飞溅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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