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我们在北海玩的照片我已经全部处理好了,回去有wifi了我就发到群里,到时候你们自己前去认领!”程烟忽然说。
“好啊!”唐清影说着,又问,“可以把别人的也认领走吗?”
“不可以!”程烟瞪了她一眼。
“你偷偷的下载了又没人知道,干嘛还问出来,这不是找难受吗。”程云说。
“这样啊!”唐清影点点头。
众人渐渐走近那片山腰的桃花林,大抵是因为阳光太好,他们竟还出了点汗。
和想象中的不一样,这片桃花林并没有那么幽静,而是有人声的——
通往桃花林的是一条黄土小路,大概一米来宽,小路两旁有一些附近的村民摆了一些小摊,零零散散的摊位有十来个,卖橘子、饮料、零食和一些小玩意儿。看得出到这边来春游的人还是挺多的,以至于附近的村民已经开始赚游客的钱了。
“呼……终于到了!”唐清影感觉自有了小黄车以来,她已经好久都没走过这么远的路了。
“居然有人。”程烟有点惊讶。
“是啊,早知道我们就不带那么多饮料了,这边有得卖啊。”唐清影说着看了眼程云和殷女侠,“姐夫背这么久已经很累吧。”
“你怎么不心疼殷丹姐?”程烟冷声道。
“因为……因为殷丹姐力气大!”
“哼!”
“好了别吵了,我们在林子里找个平坦点的地方坐下吧。”程云说。
“那边。”俞点小姑娘弱弱的指了处方向,鼓起勇气说,“人少,安静些。”
“好!”
没多久,众人走到桃花林中,在几颗桃树之间放下背包,清理了下杂草,便将餐布铺在地上,随即盘腿而坐。
殷女侠忽然大喊:“我给你们变个桃子出来!”
众人闻声顿时看向她。
只见殷女侠低下头,紧紧闭上眼睛默念了几句咒语,然后闪电般的伸出手在头顶树枝上一掏,再收回手时她手上已经握着一个又大又红的桃子了。
“当当当!桃子!”她喊道。
“……”
桃林间鸦雀无声。
片刻后,殷女侠才眨巴着眼睛问道:“怎么样?厉害吧?”
众人面面相觑,还是没有吭声。
片刻后,程烟坐着挪动到程云身边,将手伸进程云旁边的背包里,说:“我给你们变个锅盔出来。”
刷的一下。
她掏出一个锅盔,然后迅速到边上桃树枝桠边晃了一下,淡淡道:“怎么样?神奇吧,桃树上竟然结锅盔。”
低头看了眼,她又补充了句:“还长了个塑料包装口袋。”
殷女侠呆呆的盯着她——
这人……怎么不念咒语呀!
唐清影见状,也挪到了程云身边,伸手进背包里摸索了一下,喊道:“我给你们变个雪碧出来!”
“当当当!雪碧!”
“桃树上竟然结雪碧。”程烟面无表情的道。
“好了,幼稚!”程云无奈道。
“是殷丹姐先开始的。”唐清影说。
“嗯。”程烟淡淡点头。
“你们和她一样吗?”程云道。
“是啊,你们和我一样吗?”殷女侠也愤愤的说——她好不容易想出了个点子来逗一下大家,没想到不仅瞬间就被大家拆穿了,还一点‘逗’的效果都没起到。
程烟和唐清影低下头,都不吭声了。
随后程烟和俞点小姑娘分别将两个背包中的东西拿出来摆在餐布上。
有几个一次性纸杯,有一瓶大瓶装的雪碧和一些其他饮料。
有程云今早上做的煎饺、寿司和锅盔,有他们昨晚上去超市买的蛋糕,还有程烟爱吃的鸭脖鸭架,便是主食了。
有薯片、牛肉干和小鱼干,有几根棒棒糖,有水果和干果,便是零食了。
还有自拍杆、纸巾、充电宝和垃圾袋,可以说准备得非常充分了。
众人坐着便吃了起来。
程烟一只手拿着一个锅盔啃着,另一只手拿着手机,好像在编辑视频,一遍一遍的重复着一首程云听起来有点耳熟但却又想不起叫什么名字的音乐。
咔嗤!
程烟咬下一大口锅盔,又干又脆的碎屑掉落在洁白的餐布上。
程云连忙盯着她,有些期待的问道:“味道怎么样?点评一下!”
说罢,他又补充了句:“做了一早上才做出来呢,要是不好吃,以后就不做了!”
言下之意,你得夸我!
程烟淡淡看了他一眼,说:“可以说很好吃了,在我吃过的所有锅盔中,除了李靖做的,没有比这个好吃的。”
她忽然有点怀念那个叫李靖的人做的锅盔了。
“和李靖的差多远?”程云继续问道。
“适可而止。”程烟提醒道,她又咬了一口锅盔,咬出一个弯月。
今早上刚做的锅盔放在包里捂着,现在还带着点温度,外壳也还酥酥脆脆,当然肯定不及刚出炉那么脆那么香,但还是很好吃。
“好吧。”程云也很知足了。
这是他第一次做锅盔,从前从未做过,只是经常看李将军做。他的手艺固然比不上李将军或其他专门卖锅盔的人,但他胜在用料更足,做得更精细,所以他对自己做的锅盔的味道还是挺有信心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厨艺比不上餐馆厨师的人在家做的菜的味道却未必比不上餐馆小炒的原因了。
没多久,程烟将刚拍的视频发了出去。
一群总嚷嚷着‘作者怎么还不更新’的人终于再次看到了小萝莉的王颜。
但这次有些人的关注点却似乎和以往不太一样。
“什么歌?”
“求歌名!”
“像是清唱,标注是作者的原声诶,该不会是作者唱的吧?”
“歌名歌名!好好听!”
“被圈粉,这个音乐真的好好听,舒缓又温柔,带着点慵懒的调调,配上小萝莉在这么美的风景间散步,简直是绝配啊!”
“好想有一只小萝莉这样、不用栓绳子也跟着跑的猫。”
程烟愣了愣,没想到居然有人第一遍听就爱上了这段音乐。
诚然,以她挑剔的耳朵也觉得这首歌非常好听,但一来它未经完善的制作,二来也不是完整的曲子,就这么十秒钟就能圈粉实在有点出乎她的意料。
这是上次程秋雅来找小法师谈曲子的时候,她在旁边用手机录的。
是程秋雅的清唱,只有吉他伴奏。
程烟愣了愣,想着自己这马上就快千万了的粉丝,还是在下面评了句:“不要再问了,这是程秋雅的《追风》。现在还没正式发布,估计过些天大家就在网上搜得到了。”
过了几秒,她又收到几条回复,而她先发的那条评论已经被点赞置顶了。
于是程烟无奈之下又回道:“也不要再问我为什么听得到这首还没发布的曲子了,程秋雅是锦官人,我也是,程秋雅姓程,我也姓程,她是我的一个堂姐,明白了吗?该不会又有人以‘xx宾馆居然出了一个明星’为说辞说我们在炒作吧!”
发完之后她才放下手机,长呼一口气,将锅盔全部塞进嘴里。
这会儿已经中午了,阳光要比早上灼热些许,但这初春时节的太阳总归是温柔的,只会让人暖洋洋的感到舒服,而不会晒得人难受。
他们找的这处地方几乎没有别人,很安静,四周被桃花包围,偶尔一阵春风拂过带下瓣瓣桃花,落进殷女侠盛雪碧的杯子里,荡起一圈肉眼几乎不可见的涟漪。
四周萦绕着淡淡的花香,微风吹的人很舒服,让人有种想躺下睡一觉的感觉。
只见唐清影拿起一个塑料杯子装着的米酒,噗一声将吸管插了进去,高举起来道:“桃李春风一杯酒,来,我们干一杯!”
程烟皱了皱眉,说道:“这句诗不好,感怀太深,换一句。”
“那……人面桃花相映红!”
“也不好!”
“桃花潭水深千尺!”
“什么玩意儿……”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长得美,名字就叫唐夭夭!”
“……再换!”
“桃……桃之夭夭……”唐清影词穷了。
“太敷衍了,再换!”
唐清影支支吾吾几句,颓丧的说:“换……换不出来了。”
殷女侠则偏着脑袋,似乎现在才想通唐清影念的第一句诗什么意思,问道:“这句话为什么不好呀,桃李春风还有稀饭酒,我觉得这句话就很……很……很好听!”
“这些知识不是你能承受的,殷丹姐。”程烟淡淡的道。
“什么嘛!我很聪明的!”殷女侠不忿道。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程烟念出了这句诗后,她瞄了眼颇有些茫然的殷女侠,又解释道,“上半句是对过往美好的回忆,下半句是对现状凄凉的感慨。大概是作者对他的朋友说,回想那些年我们对着桃李就着春风喝着小酒谈笑聊天的日子,多么美好啊!”
“却没想到后来我落魄江湖,饱经风雨,一别已是十年。”
“这十年里,在每个被雨冲刷着的夜晚,我一个人点着一盏油灯,孤独的面对着黑暗,我常常想起和你的那些过往。”
“……”
殷女侠呆了片刻,才呆呆叹道:“啊……是这个意思啊!”
落魄江湖,饱经风雨,一别十年。
举起手中雪碧,举起手中冷稀饭汤,迎着这春日春风,看着这粉红桃花,她忽然也有些想起她那几个老友了。
那几个……到死也不知道自己这一辈子都过了些什么的人。
“好啊!”唐清影说着,又问,“可以把别人的也认领走吗?”
“不可以!”程烟瞪了她一眼。
“你偷偷的下载了又没人知道,干嘛还问出来,这不是找难受吗。”程云说。
“这样啊!”唐清影点点头。
众人渐渐走近那片山腰的桃花林,大抵是因为阳光太好,他们竟还出了点汗。
和想象中的不一样,这片桃花林并没有那么幽静,而是有人声的——
通往桃花林的是一条黄土小路,大概一米来宽,小路两旁有一些附近的村民摆了一些小摊,零零散散的摊位有十来个,卖橘子、饮料、零食和一些小玩意儿。看得出到这边来春游的人还是挺多的,以至于附近的村民已经开始赚游客的钱了。
“呼……终于到了!”唐清影感觉自有了小黄车以来,她已经好久都没走过这么远的路了。
“居然有人。”程烟有点惊讶。
“是啊,早知道我们就不带那么多饮料了,这边有得卖啊。”唐清影说着看了眼程云和殷女侠,“姐夫背这么久已经很累吧。”
“你怎么不心疼殷丹姐?”程烟冷声道。
“因为……因为殷丹姐力气大!”
“哼!”
“好了别吵了,我们在林子里找个平坦点的地方坐下吧。”程云说。
“那边。”俞点小姑娘弱弱的指了处方向,鼓起勇气说,“人少,安静些。”
“好!”
没多久,众人走到桃花林中,在几颗桃树之间放下背包,清理了下杂草,便将餐布铺在地上,随即盘腿而坐。
殷女侠忽然大喊:“我给你们变个桃子出来!”
众人闻声顿时看向她。
只见殷女侠低下头,紧紧闭上眼睛默念了几句咒语,然后闪电般的伸出手在头顶树枝上一掏,再收回手时她手上已经握着一个又大又红的桃子了。
“当当当!桃子!”她喊道。
“……”
桃林间鸦雀无声。
片刻后,殷女侠才眨巴着眼睛问道:“怎么样?厉害吧?”
众人面面相觑,还是没有吭声。
片刻后,程烟坐着挪动到程云身边,将手伸进程云旁边的背包里,说:“我给你们变个锅盔出来。”
刷的一下。
她掏出一个锅盔,然后迅速到边上桃树枝桠边晃了一下,淡淡道:“怎么样?神奇吧,桃树上竟然结锅盔。”
低头看了眼,她又补充了句:“还长了个塑料包装口袋。”
殷女侠呆呆的盯着她——
这人……怎么不念咒语呀!
唐清影见状,也挪到了程云身边,伸手进背包里摸索了一下,喊道:“我给你们变个雪碧出来!”
“当当当!雪碧!”
“桃树上竟然结雪碧。”程烟面无表情的道。
“好了,幼稚!”程云无奈道。
“是殷丹姐先开始的。”唐清影说。
“嗯。”程烟淡淡点头。
“你们和她一样吗?”程云道。
“是啊,你们和我一样吗?”殷女侠也愤愤的说——她好不容易想出了个点子来逗一下大家,没想到不仅瞬间就被大家拆穿了,还一点‘逗’的效果都没起到。
程烟和唐清影低下头,都不吭声了。
随后程烟和俞点小姑娘分别将两个背包中的东西拿出来摆在餐布上。
有几个一次性纸杯,有一瓶大瓶装的雪碧和一些其他饮料。
有程云今早上做的煎饺、寿司和锅盔,有他们昨晚上去超市买的蛋糕,还有程烟爱吃的鸭脖鸭架,便是主食了。
有薯片、牛肉干和小鱼干,有几根棒棒糖,有水果和干果,便是零食了。
还有自拍杆、纸巾、充电宝和垃圾袋,可以说准备得非常充分了。
众人坐着便吃了起来。
程烟一只手拿着一个锅盔啃着,另一只手拿着手机,好像在编辑视频,一遍一遍的重复着一首程云听起来有点耳熟但却又想不起叫什么名字的音乐。
咔嗤!
程烟咬下一大口锅盔,又干又脆的碎屑掉落在洁白的餐布上。
程云连忙盯着她,有些期待的问道:“味道怎么样?点评一下!”
说罢,他又补充了句:“做了一早上才做出来呢,要是不好吃,以后就不做了!”
言下之意,你得夸我!
程烟淡淡看了他一眼,说:“可以说很好吃了,在我吃过的所有锅盔中,除了李靖做的,没有比这个好吃的。”
她忽然有点怀念那个叫李靖的人做的锅盔了。
“和李靖的差多远?”程云继续问道。
“适可而止。”程烟提醒道,她又咬了一口锅盔,咬出一个弯月。
今早上刚做的锅盔放在包里捂着,现在还带着点温度,外壳也还酥酥脆脆,当然肯定不及刚出炉那么脆那么香,但还是很好吃。
“好吧。”程云也很知足了。
这是他第一次做锅盔,从前从未做过,只是经常看李将军做。他的手艺固然比不上李将军或其他专门卖锅盔的人,但他胜在用料更足,做得更精细,所以他对自己做的锅盔的味道还是挺有信心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厨艺比不上餐馆厨师的人在家做的菜的味道却未必比不上餐馆小炒的原因了。
没多久,程烟将刚拍的视频发了出去。
一群总嚷嚷着‘作者怎么还不更新’的人终于再次看到了小萝莉的王颜。
但这次有些人的关注点却似乎和以往不太一样。
“什么歌?”
“求歌名!”
“像是清唱,标注是作者的原声诶,该不会是作者唱的吧?”
“歌名歌名!好好听!”
“被圈粉,这个音乐真的好好听,舒缓又温柔,带着点慵懒的调调,配上小萝莉在这么美的风景间散步,简直是绝配啊!”
“好想有一只小萝莉这样、不用栓绳子也跟着跑的猫。”
程烟愣了愣,没想到居然有人第一遍听就爱上了这段音乐。
诚然,以她挑剔的耳朵也觉得这首歌非常好听,但一来它未经完善的制作,二来也不是完整的曲子,就这么十秒钟就能圈粉实在有点出乎她的意料。
这是上次程秋雅来找小法师谈曲子的时候,她在旁边用手机录的。
是程秋雅的清唱,只有吉他伴奏。
程烟愣了愣,想着自己这马上就快千万了的粉丝,还是在下面评了句:“不要再问了,这是程秋雅的《追风》。现在还没正式发布,估计过些天大家就在网上搜得到了。”
过了几秒,她又收到几条回复,而她先发的那条评论已经被点赞置顶了。
于是程烟无奈之下又回道:“也不要再问我为什么听得到这首还没发布的曲子了,程秋雅是锦官人,我也是,程秋雅姓程,我也姓程,她是我的一个堂姐,明白了吗?该不会又有人以‘xx宾馆居然出了一个明星’为说辞说我们在炒作吧!”
发完之后她才放下手机,长呼一口气,将锅盔全部塞进嘴里。
这会儿已经中午了,阳光要比早上灼热些许,但这初春时节的太阳总归是温柔的,只会让人暖洋洋的感到舒服,而不会晒得人难受。
他们找的这处地方几乎没有别人,很安静,四周被桃花包围,偶尔一阵春风拂过带下瓣瓣桃花,落进殷女侠盛雪碧的杯子里,荡起一圈肉眼几乎不可见的涟漪。
四周萦绕着淡淡的花香,微风吹的人很舒服,让人有种想躺下睡一觉的感觉。
只见唐清影拿起一个塑料杯子装着的米酒,噗一声将吸管插了进去,高举起来道:“桃李春风一杯酒,来,我们干一杯!”
程烟皱了皱眉,说道:“这句诗不好,感怀太深,换一句。”
“那……人面桃花相映红!”
“也不好!”
“桃花潭水深千尺!”
“什么玩意儿……”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长得美,名字就叫唐夭夭!”
“……再换!”
“桃……桃之夭夭……”唐清影词穷了。
“太敷衍了,再换!”
唐清影支支吾吾几句,颓丧的说:“换……换不出来了。”
殷女侠则偏着脑袋,似乎现在才想通唐清影念的第一句诗什么意思,问道:“这句话为什么不好呀,桃李春风还有稀饭酒,我觉得这句话就很……很……很好听!”
“这些知识不是你能承受的,殷丹姐。”程烟淡淡的道。
“什么嘛!我很聪明的!”殷女侠不忿道。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程烟念出了这句诗后,她瞄了眼颇有些茫然的殷女侠,又解释道,“上半句是对过往美好的回忆,下半句是对现状凄凉的感慨。大概是作者对他的朋友说,回想那些年我们对着桃李就着春风喝着小酒谈笑聊天的日子,多么美好啊!”
“却没想到后来我落魄江湖,饱经风雨,一别已是十年。”
“这十年里,在每个被雨冲刷着的夜晚,我一个人点着一盏油灯,孤独的面对着黑暗,我常常想起和你的那些过往。”
“……”
殷女侠呆了片刻,才呆呆叹道:“啊……是这个意思啊!”
落魄江湖,饱经风雨,一别十年。
举起手中雪碧,举起手中冷稀饭汤,迎着这春日春风,看着这粉红桃花,她忽然也有些想起她那几个老友了。
那几个……到死也不知道自己这一辈子都过了些什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