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沙市,行人如织,繁华无比。
下了高速就感觉到扑面而来的繁华气息,林虎并不知道雷鸣的住处,不过有雷俊这个人工导航,一行人直扑向雷鸣的大本营。
雷家世代都是道上混的人,十分明白狡兔三窟的道理,不但城内有住处,城外更是有一个巨大的独立别墅,里三层,外三层都布满了眼线,稍有风吹草动,雷鸣就会收到消息。
因此,当这两辆车尚未靠近雷家别墅的时候,就已经被人发现了,路口的路障被放了下来,拦住了车辆 ” 。
唐铮下车,放眼望去,这雷家的大本营真像是一个小型的王国,比以前黄三的大本营大了数倍。
当两车被路障拦住,然后就有一大批面色不善的人围了上来。
唐铮懒得与这些人废话,让叶辕把雷俊押下车,登时,对方看到狼狈不堪的雷俊,就像是炸了马蜂窝一样,怒吼着就像是潮水一般地冲来。
唐铮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向前一挥手,巫族这一支虎狼之势立刻也冲了出去,宛如猛兽戏水,对方的人群立刻被撕开了几道口子,而不少人就像是溅起的一朵朵水花,向四面八方飞了出去。
巫族天生神力,又是修者,岂是这群只知道在普通人勉强逞强的乌合之众可以比拟。
不一会儿,地上就爬了一地的人,撕心裂肺地惨叫着,而其他人见状,终于知道害怕了,纷纷后退。
“什么人,胆敢来我雷家闹事。”突然,一声怒吼响起,人群自动分开,雷鸣大刀阔斧地走了出来,目光如炬,凶神恶煞地瞪着来犯之敌。
当他看见雷俊后,瞳孔一缩,不由自主地攥紧了拳头。
“你们是什么人?”
唐铮上前一步,道:“你派人去砸我的生意,却不知道我是谁,哼,真是有趣。”
雷鸣眯起了眼睛,上下审视唐铮,问道:“你就是唐铮?”
“看来你还不算太笨。”唐铮戏谑地说。
“放肆,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家伙也敢和我这样说话。”雷鸣盛气凌人地怒喝道,目光一转,却锁定了林虎,道:“林虎,你竟然跟了这小子,也不知你这几十年是不是活到狗身上去了。”
显然,雷鸣对在常衡混迹了大半辈子的林虎更熟悉,却十分不屑。
虽然唐铮在常衡声名鹊起,可在雷鸣眼中终究是小打小闹,难登大雅之堂。常衡那种小地方只是自己故意忽略不计的地方,否则哪里会落入其他人手中。
正是雷鸣这种与生俱来的骄傲,他才会这么目中无人,有恃无恐。
林虎脸上闪过一抹怒色,若是换做以前,他根本不敢与雷鸣对顶,可此时此刻,有唐少这个大靠山,他浑然不惧,向前一大步,站了出来,争锋相对地说:“雷鸣,咱们以前井水不犯河水,可这次你捞过界了,竟然敢对唐少下手,这就是破坏规矩,你说怎么办?”
雷鸣嗤之以鼻地冷笑一声,道:“规矩?你敢和我提规矩?以前常衡的黄三也不敢这样和我说话,你林虎又算是哪根葱?”
林虎脸上闪过一丝薄怒之色,道:“雷鸣,我这是为了你好,否则吃亏的会是你。”
林虎早已摸清楚了唐铮的行事风格,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虽远必诛。不过,雷鸣不是黄三,玉沙也不是常衡,虽然林虎相信唐铮的实力,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他并不想唐铮与雷鸣不死不休,这样会很麻烦。
唐铮看出了林虎的心思,不置可否,既然他有这份心思,那就让他发挥一下。
雷鸣可不知道林虎的良苦用心,他十分不屑,张狂地笑道:“狂妄,来了我地盘儿还敢这样嚣张,还敢说是为了我好,也罢,看来我雷鸣的名头是今时不如往日了,随便一个阿猫阿狗都敢上来踩一脚,那我今天就用你的事迹来告诉其他不轨之徒,这个地方仍旧是我雷鸣说了算。”
林虎无可奈何地摇摇头,对方执迷不悟,把他的好心当做驴肝肺,既然如此,那就没得谈了,否则会白白地堕了唐铮的威风。
林虎后退一步,毕恭毕敬地站在唐铮背后,不再多言。
这个结果早就在唐铮的预料之中,这些老顽固冥顽不化,哪里会听林虎的话。
唐铮闲庭信步一样向前走去,轻声说道:“我这人最不喜欢威胁,既然你威胁到我了,那我就肯定不会视而不见,务必要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不过,你若是告诉我秦老在什么地方,我会让你死的痛快一点。”
雷鸣不可思议地看着唐铮,这天方夜谭吗?这种大言不惭的话也说的出来。
雷鸣愣了半晌,然后爆发出震天的嘲笑声,连他周围的手下也跟着笑了起来,有人笑的直不起腰,因为这太可笑了,他们还从来没见过这种不知死活的人。
“想找秦老,你小子还不够格,还想杀我,那我先送你下地狱。”雷鸣脸色一沉,犹如万年冰霜,大手一挥,道:“把他们都给解决了,一个不留!”
唐铮的眉头也皱起来了,说:”一个不够,够狠,不愧在玉沙横行这么多年,既然你要大开杀戒,我不礼尚往来,岂不显得太失礼了,阿辕,解决掉雷俊。”
叶辕毫不犹豫地掐住了雷俊的脖子,雷俊立刻翻起了白眼,喘不过气来。
见儿子危在旦夕,雷鸣怒不可遏,大吼道:“给我杀,救出我的儿子。”
咔咔咔!
一道道拉动枪栓的声音响起,只见雷鸣背后跳出来十来个人,每个人手中都是一把手枪,这是雷鸣横行无忌的一个杀招,是雷家圈养的一队死士。
这队人一个个都堪称神枪手,手中不知有多少条人命,不少雷鸣的对头都已经死在了他们手中。
当他们开枪的同时,双脚却没有停下,飞快地靠近,企图救回雷俊。
“杀!”唐铮没有后退寸步,反而身先士卒,大吼一声,已经腾空而起,躲过了子弹,战魂剑已然握在了手中。
战魂剑失而复得,早就饥渴的想饮人血了,今天正好拿这些人祭刀。
刀光闪烁,唐铮已经扑到了死士面前,大开大合地一剑,唰,一个人手中的手枪断为两截,而对方反应也很快,另外一只手也取出了一支枪,对准唐铮扣动了扳机。
对方竟然左右开弓,双手都可以使枪,而且枪法精准。
战魂剑横胸一挡,铛铛铛,一颗颗金黄的子弹子打在剑身上,没有伤到唐铮分毫,唐铮岂能让对方这样压制着,身形一闪,就从枪口下移开,战魂剑从天落下,噗嗤,对方两条手臂齐刷刷地被斩断,鲜血横飞,唐铮一脚踢在对方胸口,对方就倒飞了出去。
这一切看似复杂,其实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叶辕眼见子弹飞来,抓住雷俊,直接把他当做了盾牌,往身前一挡,噗噗噗,鲜血飞溅,雷俊立刻变成了马蜂窝,死的不能再死了。
雷鸣见状,双眼爆凸,大吼道:“我的儿啊,杀,把他们统统杀掉,为我儿子报仇,一个都不能留,杀光了他们,还要把他们家人都杀光,斩草除根,一个不留。”
登时,一个个死士脸上更是视死如归的冷漠表情,扣动扳机的速度更快了。
巫族战士也没有坐以待毙,跟在唐铮身后,在枪林弹雨中穿梭,子弹擦着他们的身体飞过,他们却面不改色,仿佛这些子弹就像是一颗颗小石子,根本没有放在眼中。
巫族战士已经知道枪炮的厉害了,当然不会傻着用身体去硬抗,虽然他们都修炼了混沌金刚诀,却也不会冒险用身体挡子弹,即便穿不透,那种撞击的痛楚也着实令人难受。
反观武最镇定自若,她很清楚这些人根本伤害不了唐铮,所以抱着双臂,好整以暇地看着唐铮冲锋陷阵。
偶尔有一两颗子弹向她飞来,她也只是微微移动身体就躲了过去。
看着这支虎狼之势,竟然不惧子弹的杀伤力,所有人都震惊了,若是一个人还不足畏惧,关键是这三十个人都是这样,这如虹的气势比那些死士更令人心惊胆战。
子弹终有换担架的刹那,巫族战士抓住这个间隙,双拳如铁锤一样挥出,砸在这些人太阳穴上,只听砰砰闷响声,不但有人倒下。
这些常年在山林之中与猛兽威武的战士,每一招都是杀招,根本没有多余的动作,当真是如行云流水一样,充满了铁血的暴力美感,令人惊心动魄。
不过,他们的攻击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动作相对单一,而且每个人的动作都截然不同,显然并非是系统的招式,而是自己在实践中摸索出的招式。
这就是巫族的不足之处了,虽然他们可以修炼了,但混沌金刚诀是淬炼肉身的功法,并非招式,所以虽然他们修为不低,但招式却是短板。
不过,即便是短板,对付这些所谓的死士也绰绰有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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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高速就感觉到扑面而来的繁华气息,林虎并不知道雷鸣的住处,不过有雷俊这个人工导航,一行人直扑向雷鸣的大本营。
雷家世代都是道上混的人,十分明白狡兔三窟的道理,不但城内有住处,城外更是有一个巨大的独立别墅,里三层,外三层都布满了眼线,稍有风吹草动,雷鸣就会收到消息。
因此,当这两辆车尚未靠近雷家别墅的时候,就已经被人发现了,路口的路障被放了下来,拦住了车辆 ” 。
唐铮下车,放眼望去,这雷家的大本营真像是一个小型的王国,比以前黄三的大本营大了数倍。
当两车被路障拦住,然后就有一大批面色不善的人围了上来。
唐铮懒得与这些人废话,让叶辕把雷俊押下车,登时,对方看到狼狈不堪的雷俊,就像是炸了马蜂窝一样,怒吼着就像是潮水一般地冲来。
唐铮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向前一挥手,巫族这一支虎狼之势立刻也冲了出去,宛如猛兽戏水,对方的人群立刻被撕开了几道口子,而不少人就像是溅起的一朵朵水花,向四面八方飞了出去。
巫族天生神力,又是修者,岂是这群只知道在普通人勉强逞强的乌合之众可以比拟。
不一会儿,地上就爬了一地的人,撕心裂肺地惨叫着,而其他人见状,终于知道害怕了,纷纷后退。
“什么人,胆敢来我雷家闹事。”突然,一声怒吼响起,人群自动分开,雷鸣大刀阔斧地走了出来,目光如炬,凶神恶煞地瞪着来犯之敌。
当他看见雷俊后,瞳孔一缩,不由自主地攥紧了拳头。
“你们是什么人?”
唐铮上前一步,道:“你派人去砸我的生意,却不知道我是谁,哼,真是有趣。”
雷鸣眯起了眼睛,上下审视唐铮,问道:“你就是唐铮?”
“看来你还不算太笨。”唐铮戏谑地说。
“放肆,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家伙也敢和我这样说话。”雷鸣盛气凌人地怒喝道,目光一转,却锁定了林虎,道:“林虎,你竟然跟了这小子,也不知你这几十年是不是活到狗身上去了。”
显然,雷鸣对在常衡混迹了大半辈子的林虎更熟悉,却十分不屑。
虽然唐铮在常衡声名鹊起,可在雷鸣眼中终究是小打小闹,难登大雅之堂。常衡那种小地方只是自己故意忽略不计的地方,否则哪里会落入其他人手中。
正是雷鸣这种与生俱来的骄傲,他才会这么目中无人,有恃无恐。
林虎脸上闪过一抹怒色,若是换做以前,他根本不敢与雷鸣对顶,可此时此刻,有唐少这个大靠山,他浑然不惧,向前一大步,站了出来,争锋相对地说:“雷鸣,咱们以前井水不犯河水,可这次你捞过界了,竟然敢对唐少下手,这就是破坏规矩,你说怎么办?”
雷鸣嗤之以鼻地冷笑一声,道:“规矩?你敢和我提规矩?以前常衡的黄三也不敢这样和我说话,你林虎又算是哪根葱?”
林虎脸上闪过一丝薄怒之色,道:“雷鸣,我这是为了你好,否则吃亏的会是你。”
林虎早已摸清楚了唐铮的行事风格,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虽远必诛。不过,雷鸣不是黄三,玉沙也不是常衡,虽然林虎相信唐铮的实力,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他并不想唐铮与雷鸣不死不休,这样会很麻烦。
唐铮看出了林虎的心思,不置可否,既然他有这份心思,那就让他发挥一下。
雷鸣可不知道林虎的良苦用心,他十分不屑,张狂地笑道:“狂妄,来了我地盘儿还敢这样嚣张,还敢说是为了我好,也罢,看来我雷鸣的名头是今时不如往日了,随便一个阿猫阿狗都敢上来踩一脚,那我今天就用你的事迹来告诉其他不轨之徒,这个地方仍旧是我雷鸣说了算。”
林虎无可奈何地摇摇头,对方执迷不悟,把他的好心当做驴肝肺,既然如此,那就没得谈了,否则会白白地堕了唐铮的威风。
林虎后退一步,毕恭毕敬地站在唐铮背后,不再多言。
这个结果早就在唐铮的预料之中,这些老顽固冥顽不化,哪里会听林虎的话。
唐铮闲庭信步一样向前走去,轻声说道:“我这人最不喜欢威胁,既然你威胁到我了,那我就肯定不会视而不见,务必要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不过,你若是告诉我秦老在什么地方,我会让你死的痛快一点。”
雷鸣不可思议地看着唐铮,这天方夜谭吗?这种大言不惭的话也说的出来。
雷鸣愣了半晌,然后爆发出震天的嘲笑声,连他周围的手下也跟着笑了起来,有人笑的直不起腰,因为这太可笑了,他们还从来没见过这种不知死活的人。
“想找秦老,你小子还不够格,还想杀我,那我先送你下地狱。”雷鸣脸色一沉,犹如万年冰霜,大手一挥,道:“把他们都给解决了,一个不留!”
唐铮的眉头也皱起来了,说:”一个不够,够狠,不愧在玉沙横行这么多年,既然你要大开杀戒,我不礼尚往来,岂不显得太失礼了,阿辕,解决掉雷俊。”
叶辕毫不犹豫地掐住了雷俊的脖子,雷俊立刻翻起了白眼,喘不过气来。
见儿子危在旦夕,雷鸣怒不可遏,大吼道:“给我杀,救出我的儿子。”
咔咔咔!
一道道拉动枪栓的声音响起,只见雷鸣背后跳出来十来个人,每个人手中都是一把手枪,这是雷鸣横行无忌的一个杀招,是雷家圈养的一队死士。
这队人一个个都堪称神枪手,手中不知有多少条人命,不少雷鸣的对头都已经死在了他们手中。
当他们开枪的同时,双脚却没有停下,飞快地靠近,企图救回雷俊。
“杀!”唐铮没有后退寸步,反而身先士卒,大吼一声,已经腾空而起,躲过了子弹,战魂剑已然握在了手中。
战魂剑失而复得,早就饥渴的想饮人血了,今天正好拿这些人祭刀。
刀光闪烁,唐铮已经扑到了死士面前,大开大合地一剑,唰,一个人手中的手枪断为两截,而对方反应也很快,另外一只手也取出了一支枪,对准唐铮扣动了扳机。
对方竟然左右开弓,双手都可以使枪,而且枪法精准。
战魂剑横胸一挡,铛铛铛,一颗颗金黄的子弹子打在剑身上,没有伤到唐铮分毫,唐铮岂能让对方这样压制着,身形一闪,就从枪口下移开,战魂剑从天落下,噗嗤,对方两条手臂齐刷刷地被斩断,鲜血横飞,唐铮一脚踢在对方胸口,对方就倒飞了出去。
这一切看似复杂,其实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叶辕眼见子弹飞来,抓住雷俊,直接把他当做了盾牌,往身前一挡,噗噗噗,鲜血飞溅,雷俊立刻变成了马蜂窝,死的不能再死了。
雷鸣见状,双眼爆凸,大吼道:“我的儿啊,杀,把他们统统杀掉,为我儿子报仇,一个都不能留,杀光了他们,还要把他们家人都杀光,斩草除根,一个不留。”
登时,一个个死士脸上更是视死如归的冷漠表情,扣动扳机的速度更快了。
巫族战士也没有坐以待毙,跟在唐铮身后,在枪林弹雨中穿梭,子弹擦着他们的身体飞过,他们却面不改色,仿佛这些子弹就像是一颗颗小石子,根本没有放在眼中。
巫族战士已经知道枪炮的厉害了,当然不会傻着用身体去硬抗,虽然他们都修炼了混沌金刚诀,却也不会冒险用身体挡子弹,即便穿不透,那种撞击的痛楚也着实令人难受。
反观武最镇定自若,她很清楚这些人根本伤害不了唐铮,所以抱着双臂,好整以暇地看着唐铮冲锋陷阵。
偶尔有一两颗子弹向她飞来,她也只是微微移动身体就躲了过去。
看着这支虎狼之势,竟然不惧子弹的杀伤力,所有人都震惊了,若是一个人还不足畏惧,关键是这三十个人都是这样,这如虹的气势比那些死士更令人心惊胆战。
子弹终有换担架的刹那,巫族战士抓住这个间隙,双拳如铁锤一样挥出,砸在这些人太阳穴上,只听砰砰闷响声,不但有人倒下。
这些常年在山林之中与猛兽威武的战士,每一招都是杀招,根本没有多余的动作,当真是如行云流水一样,充满了铁血的暴力美感,令人惊心动魄。
不过,他们的攻击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动作相对单一,而且每个人的动作都截然不同,显然并非是系统的招式,而是自己在实践中摸索出的招式。
这就是巫族的不足之处了,虽然他们可以修炼了,但混沌金刚诀是淬炼肉身的功法,并非招式,所以虽然他们修为不低,但招式却是短板。
不过,即便是短板,对付这些所谓的死士也绰绰有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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