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复确认了几遍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又反复问了白柔几次,是不是白柔开玩笑。

    直到确定,既不是他听错了,也不是开玩笑,他才匆匆离开公司,赶到医院。

    在他心目中,梁冰和元乐一直是模范情侣,两个人在一起时,恩爱的连他这个当亲哥哥都觉得腻歪。

    他们周围的人,没人不知道,梁冰和元家大小姐在谈恋爱。

    梁冰绅士体贴,堪称模范男朋友,而元乐温柔腺腕,小鸟依人,两个人之间的一个对视都可以甜的腻死人。

    他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元乐会忽然翻脸,下了死手的惩治他弟弟。

    元乐盯着梁风看了半晌,过了许久,才讥嘲的扯了扯嘴角,“感情一直很好?”

    她目光微动,目光落在梁风身后的白柔身上,“梁大哥,你认识她吗?”

    梁风扭头看了白柔一眼,“认识,她叫白柔,住在我外公家附近,和梁冰是高中同学。”

    “嗯,”元乐点头,目光越发讥诮,“青梅竹马……挺好。”

    梁风又看了白柔一眼,转回头看元乐,“乐乐,到底怎么了?”

    元乐看着梁风,淡淡吐字:“梁大哥,你知道你弟弟喜欢白柔吗?”

    梁风一愣。

    元乐又问:“梁大哥,你又知不知道,你弟弟当年追求白柔没追上,而我……和白柔长的很像?”

    梁风眼睛猛的睁大,一股凉气猛的从脚底窜起,直直窜上心头。

    他难以置信的回头,又看了白柔一眼。

    果然……很像。

    从身材、到五官、再到发型打扮,两个人就像从一个模子里扣出来的,就像亲生姐妹一样,像了至少六七分。

    唯一不像的,大概就是气质。

    元乐毕竟是大家闺秀,身上的骄矜贵气,是打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与生俱来,无可模仿。

    而白柔,气质也不错,温婉秀丽,像雅致清莲,弱不禁风,处处惹人怜爱。

    但与元乐相比,总是多了股莫名的小家子气。

    两人之间的区别,就像一个是千金小姐,一个是服侍千金小姐的小丫鬟。

    纵然发型长相服侍相似了有六七分,但是气度气质,却差了十万八千里。

    梁风心想,只要是有脑袋又长了眼睛的男人,元乐和白柔之间,喜欢的一定是元乐,而不是白柔。

    他轻轻吐了口气,温声说:“乐乐,那不过是以前的事情,梁冰现在喜欢的人是你,我知道,他深爱着你,心里除了你,再无一人,我想你们之间……可能有点误会。”

    “是吗?”元乐微微挑眉,淡淡一笑。

    最初看到梁冰和白柔面对面坐着,侃侃而谈时的怒气,已经渐渐消失不见。

    长久以来的良好教养,让元乐恢复了她往日的气势和风度。

    她静静站着,如一株静极美好的水莲,神情和眼眸,都极淡极坦然:“昨晚,梁冰喝醉了……”

    梁风凝神听着。

    元乐扯扯唇角,微微笑开,“我给他煮了醒酒汤,他抱着我叫……柔柔……”

    梁风和元名航的脸上,齐齐变色。

    元名航脸色一下青了。

    他呼吸粗重,垂在身侧的拳头,攥上松开,松开又攥上。

    梁冰应该庆幸此刻躺在急诊室里,而不是站在元名航的面前。

    不然的话,元名航砸的就不是他的脑袋,而是他的脸!

    梁风的脸色比刚刚得知梁冰的脑袋被酒瓶开了瓢儿还难看,嘴巴张开又闭上,闭上又张开:“会、会不会是……你听错了……”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元乐讥嘲的勾勾唇角,“每次他喝醉了,就要叫‘柔柔’,我不懂什么意思,还以为他喝醉了,脑袋难受,就让他枕在他腿上,给他揉太阳穴,呵……”

    元乐讽刺一笑,笑容中的心伤和自嘲,满的几乎溢出来。

    梁风的脸色青白变幻,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

    梁家家世不错,当然和元家没法儿比,但也是京城名门。

    梁风和元乐交往,梁家当然乐观其成。

    难得的是,元乐虽然是大家千金,却没什么骄娇二气,通情达理,善解人意,不管是和他、还是和他家父母,都相处的极好。

    梁冰和元乐交往两年多,元乐每隔半个月就要和梁冰回一次梁家。

    回家时大包小包的给他和他爸妈买礼物,到家之后,陪他妈妈散步赏花,和他妈妈亲昵的像是亲娘俩。

    他爸妈只有两个儿子,没有女儿,元乐要模样有模样,要气质有气质,要涵养有涵养,轻而易举就俘获了他爸妈的心,把元乐当成亲生女儿疼爱。

    一家人,其乐融融。

    梁风一直以为,等到元乐毕业,梁冰和元乐就会成婚。

    谁也没想到,还有一年,元乐就毕业了。

    如今,却发生了这种事。

    他不知道自己弟弟怎么想的。

    看看白柔,又看看与白柔酷似的元乐,他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他弟弟眼睛要瞎成什么样,才能人和元乐在一起,心里却惦记着白柔?

    元乐的心,像是完全沉淀下来,低低叹了口气,看着梁风说:“梁大哥,你知道吗?我和梁冰刚认识时,我并不是这样的……”

    她看了一眼白柔,自嘲一笑,“那时的我,喜欢留短发,穿球鞋白衬衣牛仔裤,可梁冰说,他觉得我留长发,穿连衣裙高跟鞋更漂亮……梁大哥,你知道吗?爱一个人,真的能丢掉自我,他说他喜欢我长发飘飘的样子,我认识他之后,头发再没剪过,他说他喜欢我穿连衣裙高跟鞋,我就一年四季穿连衣裙高跟鞋,我并不觉得这些改变,是牺牲、是辛苦,相反的,每次看到他温柔注视我的样子,我就觉得甜蜜和幸福,可是……结果呢?”

    元乐讥嘲一笑。

    梁风的心“砰砰”跳乱几下,直觉的知道,接下来,并不是他愿意听到的话。

    果然。

    元乐讥嘲的说:“结果……他不过是透过我,去看白柔,我却那么傻,以为他喜欢的人是我。”

    “不,不是的,”梁风下意识说:“乐乐,你一定误会了,梁冰是我弟弟,我了解他,他是真心喜欢你,绝不是把你当替身!”

    “哦……”元乐浅浅扯了扯嘴角,“梁大哥,今天是周末你知道吧?我感冒了,发烧,烧的浑身难受,凌晨三点多还没睡着,你弟弟凌晨十二点多才回来,上午八点多,趁我烧的晕晕沉沉又走了……”

    梁风原本发青的脸色一下白了。

    梁冰被元乐砸破脑袋,是白柔给梁风打的电话

    那么,梁风趁着元乐发烧睡的昏昏沉沉,去做什么了,答案显而易见。

    元名航甩了下手臂,狠狠骂了声:“靠!”

    幸好梁冰已经被元乐一酒瓶子送进了急诊室,不然的话,元名航不敢保证他会不会一脚踹死他。

    清芽听元乐说她昨晚发烧,担心摸了摸她的额头,回头吩咐黑塔:“黑塔,你去找浩洋哥的师弟,让他过来给乐乐检查一下。”

    清芽是乔浩洋这里的“常客”,久而久之,和乔浩洋的师弟也熟悉了。

    连带着石宇和黑塔和乔浩洋身边的医生,也能说得上话。

    黑塔点头,快步离去,给元乐找医生。

    清芽拉着元乐,在靠墙的长椅上坐下,一手握着她的手,另一手轻轻扶着她,“乐乐,别想太多了,身体最重要……我妈妈说,人生就是一条曲线,有时高,有时低,不管是谁,都不会永远处于低谷,坚持一下,会过去的!”

    元乐扯开嘴角,勉强冲她笑笑。

    急诊室的灯灭了,房门左右分开,所有人的目光,立刻看过去。

    梁冰脑袋上缠了绷带,被护士推着,出现在众人面前。

    元名航拔腿就要冲过去,被谢清翌一把抓住手腕。

    元名航眼中的怒火蹭蹭往外蹿,谢清翌用力攥着手腕,冲他缓缓摇了摇头。

    梁冰脸色很差。

    元乐给他脑袋上那一下子砸的不轻。

    难得梁冰没死也没残,谢清翌不敢保证,如果真让元名航冲过去,梁冰的运气是不是还会这么好。

    元乐站起身,走到元名航身前,挡住元名航,目光冷静平和的看着梁冰:“你怎么样?”

    梁冰脸色确实很差,白的没有一点血色,他先看了一眼白柔,又看向元乐,“乐乐,我可以解释……”

    “不用了,”元乐淡淡说:“梁冰,我打伤你,是我不对,你想报警,还是怎样,我们元家的律师奉陪,至于其他的……梁冰……”

    她深吸了口气,缓缓说:“我们分手吧……”

    元乐没想到,其实说出这五个字,并没想象中的那么不容易。

    尽管很痛很痛,就像有一只冰冷的手,在使劲碾压揉~搓她的五脏六腑一样痛。

    可是再痛,也没她从私家侦探手中接过资料,得知梁冰口中的“rou”,不是“揉”,而是“柔”、得知她不过是一个替身,梁冰的真爱另有其人,来的痛苦。

    那一刻,她整个人像是被堵在炮眼上,在“砰”的一声轰炸声中,身体和灵魂同时被炸的四分五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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