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到那女人我有些懵圈了,这什么情况,哪来的女人,这特么不是瞎闹么,还有就是郎高他们怎么会将女人的尸体往棺材里面塞?
玛德,莫不成是开玩笑?又或者我看花了眼?
我强压心头的害怕感,扭过头,深呼几口气,再次扭头朝背后看了过去,没错,我身后的确躺着一名女人,严格来说是一名女性尸体,定晴一看,这女人的脸好似在那见过。
我壮着胆子拨开那女人的长发,我懵了,彻底懵了,整颗心在这一瞬间被恐惧感填满,只觉得这一切太不可思议了,甚至可以说,这一切已经超脱我对尸体的认知。
因为,我发现我具女尸居然是宋茜曦。
不可能,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我明显亲眼看到宋茜曦的尸体化作一堆血水,连骨头渣子都没剩下,怎么可能会有完整无缺的尸体。
幻觉,幻觉,这肯定是幻觉。
然而,接下来的一句话,令我整个人噤若寒蝉,根本不敢眼前这一切。
“九哥,快天亮了,我们准备出发了,你醒了没?”
这是郎高的声音。
听着这声音,我已经十分肯定,这一切并非幻觉,宋茜曦的尸体是实打实地出现在我面前。
陡然,一股寒意从我心里开始滋生,瞬间,那股寒意充斥着我全身每个细胞,令我整个人处在奔溃边缘,只觉这一切过于匪夷所思了。
就在这时,郎高的声音再次传了过来,“九哥,好了没,我们准备出发了。”
我不敢声张,更不敢尖叫,我怕只要我一开声,整个场面将会陷入混乱,毕竟,只要是正常人谁能接受棺材内莫名其妙的多了一具女尸。
但,我又抱着几分侥幸心理,万一这具女尸是郎高他们弄进来的呢,就朝外面说了一句,“大哥…你们…有没有往棺材内塞…塞…东西。”
说这话的时候,我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声音是颤抖的,就连四肢也是颤抖的。
“没有啊!昨天后半夜,我们都睡着了,就留二杯在棺材外面守着。”他说。
一听这话,我还是不死心,就问让郎高问一下陈二杯。
不到一分钟时间,郎高说:“九哥,二杯说昨天夜里风平浪静,啥事也没有,对了,大伙身上的黑线好似淡了不少,应该是二杯的办法有用。”
我嗯了一声,只要陈二杯的方法有用就行,至于其它事,只能随其为之了。
当下,我扭过头,尽量不去看那女尸,脑子里面乱糟糟的,我实在想不明白这宋茜曦的尸体是怎么进来的,更不想明白已化作血水的宋茜曦哪来的尸体。
现在回想下,很多事情根本没得解释,即便到了现在,我依旧没弄明白宋茜曦哪来的尸体,也没弄明白这尸体是进的棺材,这事成了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不过,世间事就是如此,并不是每件事都能得到答案,也并不是你想知道的,就会有答案。
答案或许在下辈子,又或许是在自己死后,也或许只有死者才知道答案。人,活在这是社会,就是这般无奈,却偏偏又这样活着。
多年后,郎高问我,当时怎么不把宋茜曦在棺材内的事情说出来。
我说:“宋茜曦已经颇为可怜了,她的尸体出现在五彩棺内也算是好事一桩,至少她能入土为安,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是完美的结局。”
他又问我宋茜曦的尸体怎么会出现在五彩棺内。
我给他的猜测是,或许跟游天鸣师傅说的,人鬼共体有关,再具体是事情我也说不清楚。
他再问,宋茜曦为什么想着杀我。
对于这个问题,我没有回答他,主要是我也想不明白。不过,于我来说,在上河村时,宋茜曦救过我一命,这是事实,这份恩情要记。人活着,若无半点报恩之心,与畜生何异?
就在我愣神这会功夫,棺材被缓缓抬起,紧接着,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了起来,伴随着郎高的吆喝声。
躺在棺材内,我双眼无神地在棺材内看着,至于背后的女尸,我不敢去看,我怕看下去,我会忍不住害怕,这种心境特别纠结。
就这样的,棺材缓缓前行,而我则在棺材内躺着。
一路走来,倒也算风平浪静,并没有发什么怪事,就是在经过几条河流时,郎高他们捣鼓了一个竹排,将棺材放在竹排上从河中间窜了过去,由于那水流有点急,棺材险些掉了下去,好在郎高力气大,愣是凭一己之力将棺材给拉住了。
将棺材抬到歧坪镇时,时间是中午1点,我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就知道外面挺热闹的,一派鼓声齐鸣之景象,那郎高跟孔三简单的说了几句话,又将我躺在棺材内的事跟他说了出来。
我当时躺在棺材内,能清晰的听见他们之间说的任何说辞,那郎高说:“孔叔,九哥在电话招呼你的事,都弄妥了没?”
那孔三说,“都弄妥了,不过,在你们离开时,这墓穴好似发生了怪事,具体咋回事,我也不清楚。”
郎高问他:“什么怪事?”
孔三说:“就在我们挖好墓穴后的第二天,当时挖墓穴的那些人,晚上作了一个梦,梦见陈九与一具女尸躺在棺材内。”
听着这话,我神色一紧,他们作的梦怎么会那般准,更为重要的是,我现在真的跟一具女尸躺在棺材内,也顾不上躺在棺材内,就问他:“有没有梦到其它事?”
那孔三朝棺材这边走了过来,“听他们说,棺材内好像还有个头颅,我当时还骂他们来着,棺材内怎么可能装两个死者跟一个活人,这不是瞎扯淡么,就问他们原因,他们说什么来着,好像是人鬼共体,人走鬼安,鬼安事宁,对了,他们还梦见那个女尸开口了,说是阴间事阴间管,阳人莫乱插手,只能适可而止。”
一听这话,我大致上明白了一些,但,又不是特别明白,正欲开口,陡然,那女尸动了,我扭头一看,她正盯着我,口吐人言。(未完待续。)
玛德,莫不成是开玩笑?又或者我看花了眼?
我强压心头的害怕感,扭过头,深呼几口气,再次扭头朝背后看了过去,没错,我身后的确躺着一名女人,严格来说是一名女性尸体,定晴一看,这女人的脸好似在那见过。
我壮着胆子拨开那女人的长发,我懵了,彻底懵了,整颗心在这一瞬间被恐惧感填满,只觉得这一切太不可思议了,甚至可以说,这一切已经超脱我对尸体的认知。
因为,我发现我具女尸居然是宋茜曦。
不可能,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我明显亲眼看到宋茜曦的尸体化作一堆血水,连骨头渣子都没剩下,怎么可能会有完整无缺的尸体。
幻觉,幻觉,这肯定是幻觉。
然而,接下来的一句话,令我整个人噤若寒蝉,根本不敢眼前这一切。
“九哥,快天亮了,我们准备出发了,你醒了没?”
这是郎高的声音。
听着这声音,我已经十分肯定,这一切并非幻觉,宋茜曦的尸体是实打实地出现在我面前。
陡然,一股寒意从我心里开始滋生,瞬间,那股寒意充斥着我全身每个细胞,令我整个人处在奔溃边缘,只觉这一切过于匪夷所思了。
就在这时,郎高的声音再次传了过来,“九哥,好了没,我们准备出发了。”
我不敢声张,更不敢尖叫,我怕只要我一开声,整个场面将会陷入混乱,毕竟,只要是正常人谁能接受棺材内莫名其妙的多了一具女尸。
但,我又抱着几分侥幸心理,万一这具女尸是郎高他们弄进来的呢,就朝外面说了一句,“大哥…你们…有没有往棺材内塞…塞…东西。”
说这话的时候,我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声音是颤抖的,就连四肢也是颤抖的。
“没有啊!昨天后半夜,我们都睡着了,就留二杯在棺材外面守着。”他说。
一听这话,我还是不死心,就问让郎高问一下陈二杯。
不到一分钟时间,郎高说:“九哥,二杯说昨天夜里风平浪静,啥事也没有,对了,大伙身上的黑线好似淡了不少,应该是二杯的办法有用。”
我嗯了一声,只要陈二杯的方法有用就行,至于其它事,只能随其为之了。
当下,我扭过头,尽量不去看那女尸,脑子里面乱糟糟的,我实在想不明白这宋茜曦的尸体是怎么进来的,更不想明白已化作血水的宋茜曦哪来的尸体。
现在回想下,很多事情根本没得解释,即便到了现在,我依旧没弄明白宋茜曦哪来的尸体,也没弄明白这尸体是进的棺材,这事成了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不过,世间事就是如此,并不是每件事都能得到答案,也并不是你想知道的,就会有答案。
答案或许在下辈子,又或许是在自己死后,也或许只有死者才知道答案。人,活在这是社会,就是这般无奈,却偏偏又这样活着。
多年后,郎高问我,当时怎么不把宋茜曦在棺材内的事情说出来。
我说:“宋茜曦已经颇为可怜了,她的尸体出现在五彩棺内也算是好事一桩,至少她能入土为安,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是完美的结局。”
他又问我宋茜曦的尸体怎么会出现在五彩棺内。
我给他的猜测是,或许跟游天鸣师傅说的,人鬼共体有关,再具体是事情我也说不清楚。
他再问,宋茜曦为什么想着杀我。
对于这个问题,我没有回答他,主要是我也想不明白。不过,于我来说,在上河村时,宋茜曦救过我一命,这是事实,这份恩情要记。人活着,若无半点报恩之心,与畜生何异?
就在我愣神这会功夫,棺材被缓缓抬起,紧接着,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了起来,伴随着郎高的吆喝声。
躺在棺材内,我双眼无神地在棺材内看着,至于背后的女尸,我不敢去看,我怕看下去,我会忍不住害怕,这种心境特别纠结。
就这样的,棺材缓缓前行,而我则在棺材内躺着。
一路走来,倒也算风平浪静,并没有发什么怪事,就是在经过几条河流时,郎高他们捣鼓了一个竹排,将棺材放在竹排上从河中间窜了过去,由于那水流有点急,棺材险些掉了下去,好在郎高力气大,愣是凭一己之力将棺材给拉住了。
将棺材抬到歧坪镇时,时间是中午1点,我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就知道外面挺热闹的,一派鼓声齐鸣之景象,那郎高跟孔三简单的说了几句话,又将我躺在棺材内的事跟他说了出来。
我当时躺在棺材内,能清晰的听见他们之间说的任何说辞,那郎高说:“孔叔,九哥在电话招呼你的事,都弄妥了没?”
那孔三说,“都弄妥了,不过,在你们离开时,这墓穴好似发生了怪事,具体咋回事,我也不清楚。”
郎高问他:“什么怪事?”
孔三说:“就在我们挖好墓穴后的第二天,当时挖墓穴的那些人,晚上作了一个梦,梦见陈九与一具女尸躺在棺材内。”
听着这话,我神色一紧,他们作的梦怎么会那般准,更为重要的是,我现在真的跟一具女尸躺在棺材内,也顾不上躺在棺材内,就问他:“有没有梦到其它事?”
那孔三朝棺材这边走了过来,“听他们说,棺材内好像还有个头颅,我当时还骂他们来着,棺材内怎么可能装两个死者跟一个活人,这不是瞎扯淡么,就问他们原因,他们说什么来着,好像是人鬼共体,人走鬼安,鬼安事宁,对了,他们还梦见那个女尸开口了,说是阴间事阴间管,阳人莫乱插手,只能适可而止。”
一听这话,我大致上明白了一些,但,又不是特别明白,正欲开口,陡然,那女尸动了,我扭头一看,她正盯着我,口吐人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