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了个咪的!人类里的变态真他喵的多!”
    弗拉基米尔半拖半拽着黄白小猫跑进绿化带,东拐西绕,确定那个“血小板”没有跟上来,这才停下松了一口气。
    黄白小猫咂了咂舌头,舌尖上还残存着一点儿烤肉味薯片的味道,虽然它没吃进去,只是舔了一下。
    弗拉基米尔看了一眼无欲无求的它,无奈地说道:“看来找有钱有闲的主人收养你也不太保险啊,有钱有闲的人阶级成分大多是为富不仁的地主,看刚才那人脑满肠肥的样子大概就是。所以说,还是要有钱有闲的进步人士才能养猫?这他喵的比鸡蛋里挑骨头还难!”
    它发了一顿牢骚,顿觉自己的失态,赶紧深吸一口气,自语道:“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像那样的变态迟早会自绝于喵民的!”
    “小鬼,你也表个态,想要什么样的人把你带回家?”它推了推黄白小猫,并且在刻意避免提到“主人”这个词。
    黄白小猫懵懂地晃晃脑袋,像是不明白它的意思。
    也难怪,黄白小猫一出生就是流浪猫,根本没怎么接触过人。
    想明白这点,弗拉基米尔更觉棘手,总不能站在大街上与每个人确认眼神,以求遇到张子安说的“眼缘”吧?更何况这只黄白小猫的眼神很飘忽,一会儿看这里,一会儿看那里。
    弗拉基米尔没有气馁,但有些焦急,因为和其他流浪猫约好了集合时间和地点,虽然流浪猫的时间观念存疑,但它还是不想迟到。
    “最后再试一次吧,这次一定要有万全的把握,既有钱、又有闲、还要是进步人士——前两者的标准可以适当放低,但最后一点不能妥协!就算要多花一些时间,也要一次成功!”它制订了这次的行动方针。
    不过这样的人从哪能找到呢?
    弗拉基米尔正在犯难,突然看到前面有一辆私家车停在路边,车里悠闲地走出一个年轻妹子。
    即使它不认识那辆豪车的品牌,也不认识她身上那满身的名牌,但至少能看出衣服的材质、做工和设计都不同凡响,平淡中恰到好处地透着奢华,再加上她手指和手腕上闪闪发光的金属与宝石饰品,它断定这一定是个有钱人。
    俗话说“相由心生”,这个妹子脸形姣好,气质也不错,至少看上去不像“血小板”那样变态。
    她也拿着一部手机,但没有紧盯着看,只有在响起信息提示音时才低头看一眼,轻声哼着歌向旁边一座高级公寓走去。
    弗拉基米尔侦察过路线,知道这座高级公寓是滨海市顶级公寓之一,虽然不像联排别墅和花园洋房那样显眼,但这座公寓的安保措施是非常严密的,若非是公寓的住户,但混进去难如登天,是专门为那些喜欢住在市中心的有钱人准备的。
    它当机立断,半拖半拽着黄白小猫向年轻妹子跑过去,必须在她进入公寓之前拦住她,否则就麻烦了。
    就算这妹子也是充满小布尔乔亚的低级趣味也只能忍了。
    年轻妹子刚一脚踏上公寓前的台阶,眼角余光里突然有黑影一晃,把她吓了一跳,以为是有坏人出现。
    不过,实际上只有两只猫连滚带爬地跳到台阶上,一只大,一只小,大的是蓝色的,小的是黄白色的,蓝的那只在黄白色的那只上不来时总会揪着它后颈的毛拉一下。
    “哎呀!好可爱的猫!”
    她捂住嘴巴,眼睛立刻变成星星眼。
    弗拉基米尔觉得有戏,这妹子对猫有感觉,接下来就看她是否是进步人士了。
    它一推黄白小猫,示意开始卖萌。
    黄白小猫也算是有经验了,虽然不明白自己为何要卖萌,但还是往地上一躺,露出柔软的肚皮,顺便还喵喵叫了两声。
    “好乖啊!怎么办?真想摸摸它啊!”她就像是一个玩具摆在眼前却不能去玩的孩子,急得都快哭了。
    弗拉基米尔闻言有些纳闷,想摸就摸啊,当然不能白摸,摸了之后必须带回家才行,不以带回家为目的的摸都是耍流氓!
    看得出来,她是极力克制着想要摸一下的冲动,而且已经快控制不住了。
    她紧咬下唇,拿起手机发了一条语音信息。
    “小雪,我在我家公寓门口发现两只猫,怎么办?好可爱!真想摸摸它们!”
    没过几秒,手机就收到了回信。
    扬声器里传来另一个年轻妹子的声音,言简意赅地说道:“不许摸!”
    “只摸一下,不行吗?”她没有放弃,扭动身体哀求道:“只摸一下应该没问题吧?”
    另一个妹子又回复了,“不行!薇薇姐,你要有身为过敏患者的自觉!摸了猫之后难道你又想住院了?要摸就回家摸你家里那只西森猫去,想怎么摸就怎么摸!”
    弗拉基米尔心里凉了半截,这妹子家里已经有猫了?
    “可是好想摸啊!啊!啊!啊!啊!啊嚏!”这妹子说着说着突然打了个响亮的喷嚏,然后痛苦地揉着鼻子,鼻尖似乎已经红了。
    “薇薇姐!快回家!不然我就给你母亲打电话让她下楼接你了啊!”另一个妹子语气严厉地催促道。
    “好……好吧……啊嚏!小雪你千万别打电话啊!我这就回去!”她鼻音浓重地说道。
    “对不起,小猫猫。”她痛苦地对弗拉基米尔和黄白小猫说:“我超级喜欢猫的,但是对猫过敏,只能看不能摸,如果可能的话,真想把你们带回家啊……”
    说着,她从手包里掏出两个猫罐头,打开之后放到地上,“来吃吧。如果明天早上还能在这里看见你们,我会再给你们带罐头来的。”
    这人也挺奇怪的,明明对猫过敏,干嘛还要随身带着猫罐头?简直就像是为了在路上遇到流浪猫而特意准备的,也许正如她自己说的那样,她真的超级喜欢猫吧。
    她发现弗拉基米尔没吃罐头,把两个罐头全留给黄白小猫吃了,感叹道:“当哥哥的真照顾弟弟啊!”
    弗拉基米尔:“……”你那是什么眼神?
    “你们要好好的啊,走在路上千万小心,别被车撞到了……我先走了,不然小雪真的可能给我妈打电话……”她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地进入高级公寓。
    黄白小猫个子小,食量可一点儿也不小,可能之前早就饿坏了,不仅吃完了两个罐头,还把罐头底都舔干净了。
    “吃吃吃!就知道吃!别舔罐底啦!”
    弗拉基米尔揪着它后颈的毛,把它拎起来。这个动作是它跟张子安学会的,因为听他说猫后颈的那块区域很特殊,无论再不乖的猫,只要捏住后颈拎起来,都会乖得像个公仔。
    当然,有菲娜在店里,再顽劣的猫进了店也会安静下来,因此张子安没有多少施展这个手法的机会。
    有一天,弗拉基米尔在隔壁二楼,看到一只顽皮的阿比西尼亚猫幼崽试图趁着店员进来喂食的机会从门缝里溜出去,母猫就叼住幼崽的后颈,把它叼回来,而顽皮得像是患得多动症的幼崽在被叼着的时候四脚软绵绵地垂落,像是根本没有挣扎和反抗的余地。
    弗拉基米尔当时很惊讶,为什么幼崽就这样任母猫叼呢?
    张子安给他做了解释,说猫后颈的那块区域很特殊,一被叼住或者捏住,就像是被“点穴”一样,令幼猫无法挣扎和动弹。
    至于原因,目前众说纷纭,尚未有统一的解释,主要流派有两种:一是说后颈那块区域没有神经,是所谓的“死肉”,无论是被叼还是被捏都没有疼痛的感觉;二是说这是一种特殊的神经反射,因为猫科哺乳动物自诞生数百万年以来,当母亲的叼幼崽都是叼这里,而幼崽被叼起来之后就产生了条件反射——“我被叼起来了,这时候要老实点儿”,就像是婴儿哭泣时被抱起来摇晃会慢慢停止哭泣,同样是写在基因里的条件反射。
    前者是传统老辈子的说法,而后者是近年来科学研究的推定,所以可能后者更为靠谱。
    弗拉基米尔得知之后,就把这个知识记在心里,今天晚上是第一次真正地出手尝试,果然百试百灵,每当捏着后颈拎起这只不太安分的黄白小猫,它就乖乖地一动不动。
    不知道猫神雕像的后颈有没有这块特殊区域呢?
    不知道我的后颈有没有这块特殊区域呢?
    弗拉基米尔很好奇,但它毕竟无法揪住自己的后颈把自己拎起来,那是违反自然定律的,所以只能留待以后有机会再弄明白了。
    “小鬼,看来没办法了,不用总让大家等着我,那你就跟我走一趟吧,顺便见见世面,就当是进行一次……爱喵主义教育吧。”
    弗拉基米尔把黄白小猫放到地上,用爪尖轻轻戳了戳它的脑门,然后抬头看看月亮升起的高度,估算时间已经不早了,决定不能跟黄白小猫继续磨蹭下去,必须赶紧与大部队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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