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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宝贝你日错人了 作者: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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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宝贝你日错人了 作者: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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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小,但在村中也早已看过了这样的惨景,她抽了抽鼻子,刚准备侧身让开,忽见站在她身后的魏家阿姐动了动。
少女上前一步,面容隐藏在斗笠之下,一把温柔清越的好嗓子透着认真与坚执:“把人抬到干爽的地方,我来治。”
“你,”罗大妮她爹一愣,“你是….,”
”爹,这是魏大哥的远亲,来魏大哥家暂住的。”
罗大妮一边解释,瑶姬已经掀开篮子上蒙着的市,把里头的草药露了出来:“这些是有止血之效的草药,小女子不才,略通些医术,暂时为几位大哥救治一番,虽不能痊愈,但也能教伤势不至恶化。”
听她谈吐文雅,态度有礼,村民们已有了几分相信,这样的人一看便不是乡野村妇,想是大有来头的。
他们还在犹豫,柱他娘推开人群一把拽住了瑶姬的手:“小娘子,你,你真能治?能保住我家男人的腿?!”
瑶姬并不惊慌,轻柔地把自己的手从她掌中抽出来:“大姐勿急,我不能十分保证,要看过伤员才知道,”她的眼神骤然黯淡下去,瑶姬又道,“但此去县城还有崎岖山路,雨大路滑,想必要比平日花上更多时间,伤员却是耽搁不得。”
“死马当活马医,大姐不如信我,如何?”
女人的手不住颤抖着,她抬起头,死死地盯着瑶姬的眼睛,深吸了一口气:“好,我信你。”
#
官船越走越远,岸边的呼喊也渐渐听不到了。魏云盛用力抓着纤绳,手背上青筋凸起,双脚重重踩在地上,每一步抬起,都仿佛灌了铅一般。
他知道自己不能停下来,只有鼓着这一口气,才能把船拉到目的地。
肩膀早已磨破,身体却完全感觉不到痛意。他用力地呼吸着吐出每一口和着血与汗的浊气,冷雨钻进身体,寒意仿佛是从骨子里浸透出来,透着瑟瑟的冷。
一个弯道,两个弯道,三个弯道……
这条路,这段江,他走过无数遍,蹚过无数回。烈日炎炎时走,风高浪急时也走,如果说连天地的伟力都不能打倒他,那么,一个阉人的刁难又能奈他何?
胸腔里鼓着前行的烈火,他从来都不是一个会轻易放弃的人,除了面对那个好像一碰就会碎的纤纤少女,他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屈服。
不知过了多久,风雨渐渐止歇。拐过最险最急的一个弯道,船泊在平缓的交叉道口前,魏云盛停了下来。
他抬起头,看向站在船头的干瘦太监。
船体高大,风帆昂然,可他站在那里,迫人的目光凝视着船上之人,竟似比船还要高上几分。
“咳,”太监咳了咳,示意旁边跑腿的杂役,“去,把钱给他。”
他原本还想着赖账,犹豫了一下,还是遵守承诺给了双倍的酬劳。真是晦气,太监心中暗想,这傻大个也不知道打哪里冒出来的,自家丢了这么大一个面子,却又找补不回来。
他着实咽不下这口气,待魏云盛走后,回到舱室向王公公回报时,便假作玩笑的语气把之前之事添油加醋了一番。
这王公公也算是有些头脸的大太监,此前因内廷斗争被打发到西京,如今攀上了宫里新近受宠的御用监掌印太监,才被调回京城。
他是个喜怒无常之人,今日恰心情正好,并不想计较几个纤夫的小事,听完后反倒微微一笑:“天生神力,做个乡野村夫却是可惜了。”
那太监心头一紧,忙顺着他的话谄笑:“公公真真是怜才,不如奴婢派人把他追回来?”
“那倒不必,”王公公掀了掀眼皮,“咱家眼下且没有提携年轻人的闲情逸致,李允中守完父孝,前日已是进了京,他虽是前朝旧臣,却深受先帝器重,万岁爷爷也信任他。这样的人,最爱和咱们太监过不去,本想着回京里享享福,难哟。”
魏云盛不知他们二人的对话,拿上钱,他又冒着风雨往回赶。身体已经隐隐到了极限,深一脚浅一脚地跋涉着,他完全只是凭着一口气在坚持。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右脚不小心被一块山石绊倒,他终于再支撑不住,扑跌在地。迷蒙中似乎有一只手落在他的脸上,一把温柔清越的好嗓子,焦急地呼喊着他的名字:“魏大哥,魏大哥……魏云盛!”
是,是她……是瑶瑶……他抬起胳膊,想抓住那只滑腻小手,伸到半空,却又颓然地垂落了下去。
( ,57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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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男主,卒
本故事,完【住嘴( ̄ε(# ̄)☆╰╮( ̄▽ ̄///)
ps.珍珠满百双更(~ ̄▽ ̄)~
陌上花9(h)
手肘忽然一轻,纤手探出,反掌将大手握住。瑶姬垂眸看着躺在掌心里的那只大手,眼神复杂。
男人躺在云伯赶来的驴车上,一向虎虎生威的身躯透出一股衰败来,面色发白,嘴唇青紫。他半边身子几乎都被血色浸染,粗大的纤绳深陷进皮肉里,就是这绳索恰好止住了伤口才不至于让他失血过多,却也和狰狞裂口互相绞缠,难分彼此。
真是个傻瓜,她已从云伯口中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既为魏云盛的天生神力慨叹,也忍不住在心里暗骂这熊一样的男人傻。
他拿命去挣的,不是财,不是物,也不是生存,而是风浪中依旧挺立的脊梁。
一连五天,魏云盛昏迷不醒,此时村中一番风波已到尾声。当时受伤的三个纤夫在瑶姬的及时救治下都保住了手脚,正在家中休养。
魏云盛带回来的酬劳,所有人都只取了自己原本该得的那一份,剩下的全塞给了瑶姬。
除此之外,魏家的厨房里还堆着米、面、鸡蛋,甚至还有肉,全是出于感激的几家和村里的善心人送来的。
那家伙傻虽傻,但傻得值得。
只是他一直不醒,瑶姬不知骂了他多少句。看起来身强体壮的,力气大得能打死一头老虎,怎么就是不睁眼?
好在虽然昏迷,魏云盛肩上的伤口正在渐渐愈合。薛郎中来看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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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宝贝你日错人了 作者: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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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上前一步,面容隐藏在斗笠之下,一把温柔清越的好嗓子透着认真与坚执:“把人抬到干爽的地方,我来治。”
“你,”罗大妮她爹一愣,“你是….,”
”爹,这是魏大哥的远亲,来魏大哥家暂住的。”
罗大妮一边解释,瑶姬已经掀开篮子上蒙着的市,把里头的草药露了出来:“这些是有止血之效的草药,小女子不才,略通些医术,暂时为几位大哥救治一番,虽不能痊愈,但也能教伤势不至恶化。”
听她谈吐文雅,态度有礼,村民们已有了几分相信,这样的人一看便不是乡野村妇,想是大有来头的。
他们还在犹豫,柱他娘推开人群一把拽住了瑶姬的手:“小娘子,你,你真能治?能保住我家男人的腿?!”
瑶姬并不惊慌,轻柔地把自己的手从她掌中抽出来:“大姐勿急,我不能十分保证,要看过伤员才知道,”她的眼神骤然黯淡下去,瑶姬又道,“但此去县城还有崎岖山路,雨大路滑,想必要比平日花上更多时间,伤员却是耽搁不得。”
“死马当活马医,大姐不如信我,如何?”
女人的手不住颤抖着,她抬起头,死死地盯着瑶姬的眼睛,深吸了一口气:“好,我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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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船越走越远,岸边的呼喊也渐渐听不到了。魏云盛用力抓着纤绳,手背上青筋凸起,双脚重重踩在地上,每一步抬起,都仿佛灌了铅一般。
他知道自己不能停下来,只有鼓着这一口气,才能把船拉到目的地。
肩膀早已磨破,身体却完全感觉不到痛意。他用力地呼吸着吐出每一口和着血与汗的浊气,冷雨钻进身体,寒意仿佛是从骨子里浸透出来,透着瑟瑟的冷。
一个弯道,两个弯道,三个弯道……
这条路,这段江,他走过无数遍,蹚过无数回。烈日炎炎时走,风高浪急时也走,如果说连天地的伟力都不能打倒他,那么,一个阉人的刁难又能奈他何?
胸腔里鼓着前行的烈火,他从来都不是一个会轻易放弃的人,除了面对那个好像一碰就会碎的纤纤少女,他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屈服。
不知过了多久,风雨渐渐止歇。拐过最险最急的一个弯道,船泊在平缓的交叉道口前,魏云盛停了下来。
他抬起头,看向站在船头的干瘦太监。
船体高大,风帆昂然,可他站在那里,迫人的目光凝视着船上之人,竟似比船还要高上几分。
“咳,”太监咳了咳,示意旁边跑腿的杂役,“去,把钱给他。”
他原本还想着赖账,犹豫了一下,还是遵守承诺给了双倍的酬劳。真是晦气,太监心中暗想,这傻大个也不知道打哪里冒出来的,自家丢了这么大一个面子,却又找补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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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个喜怒无常之人,今日恰心情正好,并不想计较几个纤夫的小事,听完后反倒微微一笑:“天生神力,做个乡野村夫却是可惜了。”
那太监心头一紧,忙顺着他的话谄笑:“公公真真是怜才,不如奴婢派人把他追回来?”
“那倒不必,”王公公掀了掀眼皮,“咱家眼下且没有提携年轻人的闲情逸致,李允中守完父孝,前日已是进了京,他虽是前朝旧臣,却深受先帝器重,万岁爷爷也信任他。这样的人,最爱和咱们太监过不去,本想着回京里享享福,难哟。”
魏云盛不知他们二人的对话,拿上钱,他又冒着风雨往回赶。身体已经隐隐到了极限,深一脚浅一脚地跋涉着,他完全只是凭着一口气在坚持。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右脚不小心被一块山石绊倒,他终于再支撑不住,扑跌在地。迷蒙中似乎有一只手落在他的脸上,一把温柔清越的好嗓子,焦急地呼喊着他的名字:“魏大哥,魏大哥……魏云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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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个傻瓜,她已从云伯口中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既为魏云盛的天生神力慨叹,也忍不住在心里暗骂这熊一样的男人傻。
他拿命去挣的,不是财,不是物,也不是生存,而是风浪中依旧挺立的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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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云盛带回来的酬劳,所有人都只取了自己原本该得的那一份,剩下的全塞给了瑶姬。
除此之外,魏家的厨房里还堆着米、面、鸡蛋,甚至还有肉,全是出于感激的几家和村里的善心人送来的。
那家伙傻虽傻,但傻得值得。
只是他一直不醒,瑶姬不知骂了他多少句。看起来身强体壮的,力气大得能打死一头老虎,怎么就是不睁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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