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班堡耸立的城墙下,海风依旧料峭,埃德加穿着一件衬甲站在高地上,无数双眼睛盯向他,马嘶萧萧中,埃德加高声说道:“英格兰的战士们,你们曾经无数次保卫家园,就像你们的祖先一样,但是那个从地狱而来的僭君说我们是不懂战争、习惯被征服的民族,他说我们连弓箭都没有,更不敢直面他的士兵们。这个魔鬼的傀儡戴上了我们的王冠,并说他已经征服了这个岛上的人民,然后肆意蹂躏我们的家园,难道我们能忘记这种羞辱?我是威赛克斯的埃德加,是英格兰人的儿子,你们都记得我的祖先阿尔弗雷德,他曾经从沼泽中走出,从丹麦人手上夺回了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的国家,把那些嘲笑我们是种地农夫的入侵者驱逐回去。从那时起,我们就不断和入侵的敌人战斗,这座岛上有哪一片海滩没有我们的血迹?难道现在我们会放弃这一切,放下武器,然后告诉我们的子孙,在这个四旬斋里,我们被敌人征服了?”

    在一阵阵此起彼伏的“绝不”声浪中,埃德加继续说道:“我们的祖先曾经在一个春季里修建城堡,打造甲械,然后在埃格伯特之石下聚兵出战,打败了异教大军。如今我们又必须在这个春季整军备战,然后让外邦的敌人流血,为了这个目标,我们必须忍受汗水和辛劳,我们要练习各种战斗的技能,练习使用长矛刀剑战斧盾牌,练习马背作战的技艺,所有伯爵、塞恩和刻尔都要各守职责,完成这个艰辛的任务,这是我们的不朽功业,是我们夺回土地和战利品的起点,愿天主保佑我们,教导我们的手作战,训练我们的指头打仗!”

    所有在场的英格兰人都开始祈祷,随后就是听从命令指示,步骑各自按照作战的组织列队。步兵由格斯帕特里克伯爵率领,按照北方人的传统练习盾墙、野猪头等各种作战阵列,练习保持盾牌的紧密,阵线的完整,以及教导战斗的技能。骑兵则是埃德加王子亲自率领,这些来自北方最显赫家族的战士们都是马术颇佳的骑手,埃德加王子给其中的贵族军官们各自赠送了一套马具,用皮革、生皮和硬木制作的马鞍都根据实际需要更加贴近马匹,使骑士的肢体可以尽量紧密地夹住马身,鞍下使用较轻薄的毛毡垫在马背上,这是根据大英帝国的诺兰上尉的意见设计,对克里米亚战争中的英国骑兵马具做出的改良品,可以承受超过220磅的重量,同时对马匹的压迫和造成的热量都控制在较低的水平。另一方面,所有骑兵的战马和驮马都被要求钉上蹄铁,缰绳的勒系也有严格的规定,根据马匹的类型决定具体的位置。埃德加曾经接受的骑兵训练有上百科目,因此每天的训练量很大,为了保证马匹的体力,割草、运水和加喂谷物非常重要。骑兵们一般有两个侍从分别负责照顾马匹和携带维护武器。

    英格兰骑士们的马术并不算差,但是无论是维持队列还是在马背使用武器都显得非常外行。埃德加根据整编计划将八百多名骑士分成五个中队,每个中队又分成四个支队,中央两个支队的前方是一名旗手,最前面则是整个中队的指挥官,位置大约为全队前方一马的距离,由各郡的首领担任,贵族中选拔的骑兵军官们分布在四个支队的右侧,最右边的一个支队除外,这是号手的位置。在各支队的队列两侧有一名塞恩担任士官,负责控制所在位置的命令传达和队列指引,整个中队可以排成两到三行,队列后方则是一个队列官,他负责监视整个队列的队形维持,并喝止前方破坏队列或向两侧及后方逃逸的骑兵。军官和士官的右侧骑兵都有负责掩护前者的责任,因而由他们亲自选择,在他们执行观察传令或指挥等职能时,该骑兵需要负责保护其安全。所有骑士的侍从根据需要在骑兵后方,或照顾马匹和武器,或伴随骑兵前进攻击。

    埃德加所亲见和听闻的诺曼骑兵一般习惯以较密集的小队持枪或持剑冲击,他们的速度也比自己习惯的大步冲锋要慢,冲击时并没有俄国的枪骑兵或者波兰的乌兰骑兵那样威力巨大,埃德加认为英格兰的骑兵并不适合练习枪骑兵的技艺,而应该加强使用骑枪冲击后拔剑攻击的能力。

    于是马背武艺的训练主要为骑兵剑术基本的六式,埃德加不断大声喊着:

    “注意攻击敌人的马手侧,不是剑手侧!拔剑注意姿势,你想割断自己的缰绳吗!”

    “轻快步……现在跑步,注意平衡!”

    “利奥夫里克,你的剑身角度不够,手打直,这样格挡才不会被敌人压住或者切断你的手。”

    附近训练的步兵们看到这些骑士们在马背的笨拙姿势,还有气急败坏的埃德加王子,不禁大笑起来。

    经过了半天的训练后,看着一群气喘吁吁,仿佛死狗的骑兵们,埃德加不禁又开始絮叨:“你们都是英格兰的精英,怎么能这么虚弱,像你们这样到时候披着铁甲握着盾牌还怎么有力气上马,难道要用吊车吊上去吗?”

    接下来的队列训练则比较繁琐,需要不断根据地形切换宽度和阵型排列,这部分的不同训练科目彻底完成,预计需要十周以上,显然很难短期速成。好在贝班堡附近可以练习的复杂地形较多,埃德加就亲自带着所有骑士四处跑马,先是亲自根据观察地形下达命令,一层层传达并执行,由于经验严重缺乏,这个过程显得非常笨拙,通过谷地时尤其缓慢。在未来必须要做到各中队的指挥官能够独立根据形势和战术要求下达合理命令,这对于英格兰人来说只能不断练习,靠经验代替埃德加所接受的那些军校教育。

    步兵们的训练井井有条,在这个时代里,自斯堪的纳维亚至德意志兰,各地区的步兵作战都并不算复杂,盾墙式的战斗较为普遍,这种战斗中,维持阵线的完整至关重要,一旦盾墙出现缺口,则会被敌人趁虚突破,诺曼人也善于使用弓弩手和骑兵攻击打开缺口,然后步兵配合突破。所以贝尼西亚伯爵不断地告诉士兵练习用武器攻击马匹胸前,或是用刀剑割断敌人的缰绳,此外还特别根据埃德加的建议,命令盾墙前排的士兵将长矛斜插在地面,以抵御敌人骑兵的冲击。盾墙的后方则是贵族和王室的侍卫步兵,使用筝形盾和丹麦斧,这些精锐士兵将作为战线的预备力量,或救援前排险情,或防备侧翼和后方的攻击。

    埃德加的合营训练主要目的在加强骑兵力量,因而步兵们的训练科目并没有显著增加,不过因为原本指挥步兵的各郡贵族们被抽调了相当一部分进入骑兵之中,对步兵中很多精选塞恩的训练就变得更严格,他们除了接受和传达命令外还要练习指挥和控制部队,以代替原指挥官的职能。

    而在骑兵中,埃德加还增加了参谋军官的设置,他们暂时主要负责勘察地形,在克里米亚战争的时代,骑兵参谋军官常常担任这一职能,单个的侦察兵甚至可以大摇大摆地在敌人一整排骑兵的手枪射程外活动,敌人不会为了一个人就整排冲上来,最多有军官上前开上几枪,但如果侦察要由多个轻骑兵完成,就必须选取勇气卓著、坐骑优良的士兵。因为兵力所限,埃德加暂时只是给各中队参谋军官配备了最好的马匹,他们的侦察也主要限于为骑兵指挥官发动冲锋提供指引,确认有无障碍,并不必探知敌情。乌尔夫自告奋勇地担任了来自泰恩HB部的第一中队的参谋军官,而沃尔西奥夫伯爵自称可以亲自侦察,则被埃德加拒绝了,指挥官本人亲自侦察的危险过于严重,埃德加并非莽夫,深知这一危害。

    就在埃德加亲自训练军队的时候,诺森布里亚伯爵和麦西亚伯爵的军队抵达了约克城下,诺曼人的守军统帅则是二人的舅父——送埃德加返回英格兰的威廉·马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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