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天王朝京城:云京。
时间已经是腊月了,屋檐上的冰凌丝毫没有融化的迹象,显然已是北国要飘雪的季节了。
“嘿,您听说了吗?兵戈侯在府上大摆宴席啊!”
“当然了,谁不知道啊。秦战天大人又得了一个儿子,别提多开心了!”
“是啊,谁叫兵戈侯的嫡长子平时痴痴呆呆,木讷少语也就算了,据说还经常疯疯癫癫的,幸亏是兵戈侯又得一子,不然秦家这么大的家业,后继无人可就惨喽……”
“别说那扫把星了,秦家真是家门不幸,为了生这个长子,兵戈侯的原配古夫人都难产死了,还不知道多少人拿这件事诽谤兵戈侯平日不积德呢……”
“啊……这孩子是小妾生的啊……”
“嘘……说不得!这薄夫人来头可不小……”
这就是云京城最大的茶馆里最热门的话题:兵戈侯喜得次子,摆了九九八十一桌流水宴席,凡是云京城里叫得上名头的公卿尽数登门拜访,好不热闹。
此时,在云京城内西侧的兵戈侯府里,也是热闹非凡,原本宽敞的走廊里到处都是身穿喜气的红袍奔走传菜的仆役。
“快点快点……客人都还等着呢……都手脚麻利一些,这些天忙完了,侯爷少不了打赏你们的喜钱!”穿着马褂的管家不停地站在走廊上催促道,忙得大汗淋漓,宛如一只陀螺。
此时在秦家宴会的大厅里,宾客济济满堂,却是没有一个人动筷子,所有的目光都注视着主桌上端坐着一名身穿绛紫色夔龙袍的中年男子。不怒自威,用来形容他是再合适不过了,即便如今他堪堪坐着都散发出一种杀伐之气,宛如一柄睥睨千军的铁血长枪一般,令人望而生畏。
而就是这样如修罗一般的男子在看到丫鬟抱着襁褓里的小婴儿走出来,也是展露出笑容,站起身来,不禁当着众多宾客的面,抱起这个小家伙来,用胡须摩擦着婴儿柔嫩的皮肤,逗了逗他,似乎对着这个婴儿,又似乎是对着满堂宾客说道:“感谢上苍为我秦家诞下子嗣,我秦家日后的希望就在你身上了!为父替你取名为秦傲风,日后你要继承父亲的武功和爵位,御长风席卷天州山河!”
听得秦战天这句话,那个襁褓里的小婴儿,似乎也听懂了,竟然挥舞着如白藕般的双手,“咿咿呀呀”地哭了起来。
这一哭,顿时惹得全场的宾客都哄笑了起来,人人都站起身来,端着酒杯对秦战天祝贺道:
“大将军,当年您在草原,以三千轻骑横扫蛮族三十万精锐,立下盖世之功,将来这位小兵戈侯,怕比您还要强呢!”
“哪里的话,兵戈侯的武道可比兵法要厉害得多了!”
“就是啊,兵戈侯若说自己在军中武道排第二,就没有人敢称第一啊!”
“当年兵戈侯在极寒冰原约战邪魂教副教主,那星魄阶的绝世强者,兵戈侯十招之内,格杀对方,取下首级,敌军闻风丧胆,惊侯爷为天人!日后这小侯爷得兵戈侯真传,必定青出于蓝啊!”
“青出于蓝?那大将军家族里岂不是又要出一名星阶强者了吗?”
……
一时间众宾客溢美之词,不绝于耳,秦战天也只是微笑捋须,面色赤红,如饱饮了醇酒一般,又禁不住在那婴儿的脸上亲了几下,这才依依不舍地让丫鬟抱回了后房里,端起酒杯,又与下面的宾客们混杂在了一起。
此时他丝毫不曾发现,在墙角的阴影里,站立着一名身穿黑色短皮袄,系着发带,皮肤白皙的少年,他正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宴会上众人欢饮达旦,大快朵颐的场面。只是他并不说话,也不乱走乱动,只是静静地看着,黑色的眼瞳之中,竟是透露出了与那份年龄完全不相符的睿智与成熟,甚至可以说,那种目光足以让成年人都感到一阵不由自主的战栗。
这时,一名仆人快步走到那孩童的旁边,低下身来,用哀求的语气对他说道:“小侯爷,该回去了,夫人吩咐过,今天能来的宾客,非富即贵,让您最好不要出来的!奴才刚才带您来这里看看,已经是违背规矩了!您不要让小的难做啊!”
那少年眉头微微一皱,却是转过身来,也不与那仆人多说,径直从后门走了出去,决然离开,仿佛身后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这个少年,正是云京城里风传的精神失常而被称为“废物”的孩子,秦战天的长子——秦孤月。
秦孤月在回到自己的房间之后,并不哭也不闹,只是呆呆地坐在床前,看着窗外的簌簌落下的雪花。
虽然他听到了父亲所说的话,也看到父亲寄托在弟弟身上的期望,远比自己要高得多,他甚至要传给弟弟——他的武道,他的兵法,他的爵位……注定了他也许在这个家里什么都无法得到。
“总有一天,我会表现出自己的价值给你们看的。”年幼的秦孤月轻轻地对自己说道。
秦孤月之所以会被人诟病,完全是因为……是因为他的梦。
他有的时候感觉自己懂得许多东西,那些许许多多原本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比如不用马拉着,自己就会跑的铁车,能够像巨鸟一样自由自在飞翔的东西,还有一打开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画面的魔镜,但是每一场梦的最后他总是梦到自己被几个穿着奇装异服的人按倒在地上,一根冰冷的针管刺入身体,随后一切戛然而止。
但他又只是一个孩子而已,少年的秉性,让他有一次秦战天在书房会客时,正把他带在身边玩耍,他竟捉起桌上毛笔,原本以为他只是顺手涂鸦,谁知道歪歪扭扭地画了一幅飞车,咿咿呀呀地问旁边那几个目瞪口呆的朝廷大元,“叔……叔,这是什么?”在场的几个大元都是大吃一惊,而兵戈侯,看到儿子画出的这个稀奇古怪的东西也当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当时就变了脸色,狠狠扇了秦孤月一个巴掌,又把那张纸撕了个稀烂。
相比于其他达官贵人家的孩子,五岁能断文识字,六岁能吟诗作赋,自己这个五岁的儿子,却因为时常的“惊梦”而经常吃不好睡不好,结果都五岁了,字是识得一些了,要他开个口,却实在是金口难开。
凡是给请来给秦孤月做启蒙老师的大儒都给了秦战天几乎同样的一个回复:“木讷!”往通俗了说,就是废物。
这让权倾朝野的秦战天经常感觉到,没有面子,而且很没有面子!
再加上又出了秦孤月在朝廷大元面前胡言乱语的事,自此,秦家大少爷不仅痴痴呆呆,还会胡言乱语,是个疯子的传言从秦府里不胫而走。秦战天也对这个儿子彻底失望了,所以今天在弟弟秦傲风的满月喜酒上,这个权倾朝野的兵戈侯,才会如此地开心。
也正是那一个巴掌,把秦孤月拍出了一个沉默寡言的性格,自从认字之后,就总是窝在侯府的藏书阁里,一呆就是一整天。至于这一点,秦战天倒是默许的,这个儿子习武是肯定不成了,看看书,舞文弄墨也是好的,至于指望以后秦孤月在文辞方面能有什么成就,对于一个“废物”,他是不抱希望的。
时光飞逝,转眼已是武烈四十三年的仲夏了。秦孤月也已经到了十六岁成年礼的年龄了。此时在厢房里,一名身穿深红长袍的英俊少年端坐在梳妆台前,六名侍女围着他,有的为他梳理头发,有的帮他捧着头冠。
秦孤月看着铜镜里那个面色白皙到有些沧桑的少年,看着镜子里那一双远比同龄人还要深邃的眼眸,似乎是要看穿自己的命运一般。虽然他生在钟鸣鼎食之家,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可是他这些年来所受的酸楚讥诮诽谤,又有哪个人知道呢?
只听见旁边的老仆对着秦孤月说道:“大少爷,一会成人仪式之后,您可就是一个大人了。再不能总这样混日子了,要为侯府的家业操心了。”
这一日,是圣天王朝男丁的成人礼,自此之后,大户人家的男子便要承担起家族的重任,不能再做混吃等死的米虫了,而小户人家的男子在农家的就要与父母分家农作了,城市里的男子也要求取功名,或者致生商贾,同样的,自这一天起,他们就可以娶妻室了。
原本作为圣天王朝最显赫的兵戈侯秦战天的长子,成年礼之时,想要与秦战天结亲的贵族豪门理应踏破了门槛,但事实却不是如此,秦孤月的成年礼之前没有任何的家族来提亲,甚至连原本秦战天与户部尚书段沧海当初指腹为婚的一桩娃娃亲,都在前一个月正式解除了婚约。
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废物,尤其是豪门贵族,哪一个不把自己的女儿看作是掌上明珠的?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年仅十一岁的秦傲风,这些天都已经有人上门说媒了。
想到这里,秦孤月只是冷然一笑置之。
那老仆见秦孤月不说话,也是讨了一个没趣。
秦孤月也不想与这些势利的奴才们多话,目不转睛地看着铜镜里的自己,任由如墨汁一般的长发被人盘起,塞进冠内,又插上了一支上好的青玉发簪。
正在这时,一个少年的声音笑着传了进来:“哥,看你穿上这一身,还真就不一样了呢!”
秦孤月循声望去,只见一名身穿黑色练功服的白净少年,笑着走了进来。
看到这少年,他那原本因为不屑与这些奴才多话而冰冷的脸上才流露出一丝笑容,开口道:“弟弟,你是不是又逃了功课跑出来的?”
那少年正是比秦孤月小五岁的幼弟,如今兵戈侯府上上下下的红人,秦傲风。
时间已经是腊月了,屋檐上的冰凌丝毫没有融化的迹象,显然已是北国要飘雪的季节了。
“嘿,您听说了吗?兵戈侯在府上大摆宴席啊!”
“当然了,谁不知道啊。秦战天大人又得了一个儿子,别提多开心了!”
“是啊,谁叫兵戈侯的嫡长子平时痴痴呆呆,木讷少语也就算了,据说还经常疯疯癫癫的,幸亏是兵戈侯又得一子,不然秦家这么大的家业,后继无人可就惨喽……”
“别说那扫把星了,秦家真是家门不幸,为了生这个长子,兵戈侯的原配古夫人都难产死了,还不知道多少人拿这件事诽谤兵戈侯平日不积德呢……”
“啊……这孩子是小妾生的啊……”
“嘘……说不得!这薄夫人来头可不小……”
这就是云京城最大的茶馆里最热门的话题:兵戈侯喜得次子,摆了九九八十一桌流水宴席,凡是云京城里叫得上名头的公卿尽数登门拜访,好不热闹。
此时,在云京城内西侧的兵戈侯府里,也是热闹非凡,原本宽敞的走廊里到处都是身穿喜气的红袍奔走传菜的仆役。
“快点快点……客人都还等着呢……都手脚麻利一些,这些天忙完了,侯爷少不了打赏你们的喜钱!”穿着马褂的管家不停地站在走廊上催促道,忙得大汗淋漓,宛如一只陀螺。
此时在秦家宴会的大厅里,宾客济济满堂,却是没有一个人动筷子,所有的目光都注视着主桌上端坐着一名身穿绛紫色夔龙袍的中年男子。不怒自威,用来形容他是再合适不过了,即便如今他堪堪坐着都散发出一种杀伐之气,宛如一柄睥睨千军的铁血长枪一般,令人望而生畏。
而就是这样如修罗一般的男子在看到丫鬟抱着襁褓里的小婴儿走出来,也是展露出笑容,站起身来,不禁当着众多宾客的面,抱起这个小家伙来,用胡须摩擦着婴儿柔嫩的皮肤,逗了逗他,似乎对着这个婴儿,又似乎是对着满堂宾客说道:“感谢上苍为我秦家诞下子嗣,我秦家日后的希望就在你身上了!为父替你取名为秦傲风,日后你要继承父亲的武功和爵位,御长风席卷天州山河!”
听得秦战天这句话,那个襁褓里的小婴儿,似乎也听懂了,竟然挥舞着如白藕般的双手,“咿咿呀呀”地哭了起来。
这一哭,顿时惹得全场的宾客都哄笑了起来,人人都站起身来,端着酒杯对秦战天祝贺道:
“大将军,当年您在草原,以三千轻骑横扫蛮族三十万精锐,立下盖世之功,将来这位小兵戈侯,怕比您还要强呢!”
“哪里的话,兵戈侯的武道可比兵法要厉害得多了!”
“就是啊,兵戈侯若说自己在军中武道排第二,就没有人敢称第一啊!”
“当年兵戈侯在极寒冰原约战邪魂教副教主,那星魄阶的绝世强者,兵戈侯十招之内,格杀对方,取下首级,敌军闻风丧胆,惊侯爷为天人!日后这小侯爷得兵戈侯真传,必定青出于蓝啊!”
“青出于蓝?那大将军家族里岂不是又要出一名星阶强者了吗?”
……
一时间众宾客溢美之词,不绝于耳,秦战天也只是微笑捋须,面色赤红,如饱饮了醇酒一般,又禁不住在那婴儿的脸上亲了几下,这才依依不舍地让丫鬟抱回了后房里,端起酒杯,又与下面的宾客们混杂在了一起。
此时他丝毫不曾发现,在墙角的阴影里,站立着一名身穿黑色短皮袄,系着发带,皮肤白皙的少年,他正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宴会上众人欢饮达旦,大快朵颐的场面。只是他并不说话,也不乱走乱动,只是静静地看着,黑色的眼瞳之中,竟是透露出了与那份年龄完全不相符的睿智与成熟,甚至可以说,那种目光足以让成年人都感到一阵不由自主的战栗。
这时,一名仆人快步走到那孩童的旁边,低下身来,用哀求的语气对他说道:“小侯爷,该回去了,夫人吩咐过,今天能来的宾客,非富即贵,让您最好不要出来的!奴才刚才带您来这里看看,已经是违背规矩了!您不要让小的难做啊!”
那少年眉头微微一皱,却是转过身来,也不与那仆人多说,径直从后门走了出去,决然离开,仿佛身后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这个少年,正是云京城里风传的精神失常而被称为“废物”的孩子,秦战天的长子——秦孤月。
秦孤月在回到自己的房间之后,并不哭也不闹,只是呆呆地坐在床前,看着窗外的簌簌落下的雪花。
虽然他听到了父亲所说的话,也看到父亲寄托在弟弟身上的期望,远比自己要高得多,他甚至要传给弟弟——他的武道,他的兵法,他的爵位……注定了他也许在这个家里什么都无法得到。
“总有一天,我会表现出自己的价值给你们看的。”年幼的秦孤月轻轻地对自己说道。
秦孤月之所以会被人诟病,完全是因为……是因为他的梦。
他有的时候感觉自己懂得许多东西,那些许许多多原本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比如不用马拉着,自己就会跑的铁车,能够像巨鸟一样自由自在飞翔的东西,还有一打开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画面的魔镜,但是每一场梦的最后他总是梦到自己被几个穿着奇装异服的人按倒在地上,一根冰冷的针管刺入身体,随后一切戛然而止。
但他又只是一个孩子而已,少年的秉性,让他有一次秦战天在书房会客时,正把他带在身边玩耍,他竟捉起桌上毛笔,原本以为他只是顺手涂鸦,谁知道歪歪扭扭地画了一幅飞车,咿咿呀呀地问旁边那几个目瞪口呆的朝廷大元,“叔……叔,这是什么?”在场的几个大元都是大吃一惊,而兵戈侯,看到儿子画出的这个稀奇古怪的东西也当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当时就变了脸色,狠狠扇了秦孤月一个巴掌,又把那张纸撕了个稀烂。
相比于其他达官贵人家的孩子,五岁能断文识字,六岁能吟诗作赋,自己这个五岁的儿子,却因为时常的“惊梦”而经常吃不好睡不好,结果都五岁了,字是识得一些了,要他开个口,却实在是金口难开。
凡是给请来给秦孤月做启蒙老师的大儒都给了秦战天几乎同样的一个回复:“木讷!”往通俗了说,就是废物。
这让权倾朝野的秦战天经常感觉到,没有面子,而且很没有面子!
再加上又出了秦孤月在朝廷大元面前胡言乱语的事,自此,秦家大少爷不仅痴痴呆呆,还会胡言乱语,是个疯子的传言从秦府里不胫而走。秦战天也对这个儿子彻底失望了,所以今天在弟弟秦傲风的满月喜酒上,这个权倾朝野的兵戈侯,才会如此地开心。
也正是那一个巴掌,把秦孤月拍出了一个沉默寡言的性格,自从认字之后,就总是窝在侯府的藏书阁里,一呆就是一整天。至于这一点,秦战天倒是默许的,这个儿子习武是肯定不成了,看看书,舞文弄墨也是好的,至于指望以后秦孤月在文辞方面能有什么成就,对于一个“废物”,他是不抱希望的。
时光飞逝,转眼已是武烈四十三年的仲夏了。秦孤月也已经到了十六岁成年礼的年龄了。此时在厢房里,一名身穿深红长袍的英俊少年端坐在梳妆台前,六名侍女围着他,有的为他梳理头发,有的帮他捧着头冠。
秦孤月看着铜镜里那个面色白皙到有些沧桑的少年,看着镜子里那一双远比同龄人还要深邃的眼眸,似乎是要看穿自己的命运一般。虽然他生在钟鸣鼎食之家,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可是他这些年来所受的酸楚讥诮诽谤,又有哪个人知道呢?
只听见旁边的老仆对着秦孤月说道:“大少爷,一会成人仪式之后,您可就是一个大人了。再不能总这样混日子了,要为侯府的家业操心了。”
这一日,是圣天王朝男丁的成人礼,自此之后,大户人家的男子便要承担起家族的重任,不能再做混吃等死的米虫了,而小户人家的男子在农家的就要与父母分家农作了,城市里的男子也要求取功名,或者致生商贾,同样的,自这一天起,他们就可以娶妻室了。
原本作为圣天王朝最显赫的兵戈侯秦战天的长子,成年礼之时,想要与秦战天结亲的贵族豪门理应踏破了门槛,但事实却不是如此,秦孤月的成年礼之前没有任何的家族来提亲,甚至连原本秦战天与户部尚书段沧海当初指腹为婚的一桩娃娃亲,都在前一个月正式解除了婚约。
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废物,尤其是豪门贵族,哪一个不把自己的女儿看作是掌上明珠的?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年仅十一岁的秦傲风,这些天都已经有人上门说媒了。
想到这里,秦孤月只是冷然一笑置之。
那老仆见秦孤月不说话,也是讨了一个没趣。
秦孤月也不想与这些势利的奴才们多话,目不转睛地看着铜镜里的自己,任由如墨汁一般的长发被人盘起,塞进冠内,又插上了一支上好的青玉发簪。
正在这时,一个少年的声音笑着传了进来:“哥,看你穿上这一身,还真就不一样了呢!”
秦孤月循声望去,只见一名身穿黑色练功服的白净少年,笑着走了进来。
看到这少年,他那原本因为不屑与这些奴才多话而冰冷的脸上才流露出一丝笑容,开口道:“弟弟,你是不是又逃了功课跑出来的?”
那少年正是比秦孤月小五岁的幼弟,如今兵戈侯府上上下下的红人,秦傲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