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

    一进庄老先生家门,就听见宁宁甜甜的呼唤。听到这个声音,林庸会心地一笑,听着公主鞋啪嗒啪嗒地跑步声,林庸弯下腰来张开双臂……

    唔!

    宁宁一下跳进了小葵的怀中,两人亲昵地笑着。

    林庸僵在那里好不尴尬。

    靠!怎么抱的是她?也难怪,自己半年多没见宁宁,或许生疏了吧……

    突然,林庸脸颊上被宁宁亲了一口:“哥哥~你终于来看我了。”

    臭丫头!林庸重新展露笑颜:“哎,这两天老是梦见你不听话,所以就勉强来看看你吧~”说完一把抱住宁宁,用脸上的胡渣子在吧宁宁挠得咯咯直笑。

    “咦,哥哥,你的眼睛怎么了~?”宁宁突然惊讶到。

    林庸强作笑脸:“啊,没事儿!就是这两天去做了一个近视眼的激光手术,以前啊,哥哥眼神特别差!上次还把一个五十多岁的糟老头子认成你了,你说有多差!诶诶诶~别碰,这近视眼手术做完以后,眼睛特别脆弱,打个喷嚏都有可能把眼珠子打出来,很恐怖的~!所以说啊,你现在可要好好的保护视力,以后写作业隔一米远再写!”

    “啊~?一米远是多少?我身高都还没有八十勒~”林庸只感觉自己的脚面上一阵轻微的触动感,心中也没在意。

    “哟,这就是咱家老庄常说的那个林庸吧?来来来,别站在门口,快进来。”一个慈祥的老太太声音从远处的走廊传来。

    “诶!”林庸干脆地答了一声后,结果一抬脚,发现自己的鞋带绑在一起了!噗地一下就摔了个问号。

    “咯咯咯~”旁边传来宁宁和小葵憋住的笑声。

    林庸咬牙切齿地说道:“宁宁!你在哪儿!还有小葵,别跑!看来我要盲人摸大象了!”说着就装成盲人那样超黑暗中探去。

    “啊————!哈哈哈!”

    屋子里传来了欢乐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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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林庸不甘心地说道。

    孟小葵扶着林庸在一间空客房门口,得意地一叉腰:“没有为什么,就是不和你睡!我和宁宁已经睡在一起一个星期了,你要分开我们吗?”

    宁宁也躲在门后探出两只大眼睛:“哥哥羞羞~~”

    庄老在上海的家是非常大的独栋小楼别墅,在军区住宿区的核心位置,环境优美,铺陈静致。可好不容易与小葵有了相处时间,没想到却被宁宁给捷足先登。

    简单整理好自己的内务后,下午林庸小葵和宁宁就一同去往沪城的迪士尼公园游玩,虽然林庸眼里只有黑色的世界,心中却全是缤纷的色彩。一路上与二人说笑畅聊,游玩美食,让林庸重新获得了久违的幸福感,只希望自己的眼睛快点好起来,能在假期时,将两人的模样刻在心中。

    玩了一天回来后,林庸依依不舍地将宁宁送回了房间。本来已经无趣地想要回到自己房间时,小葵竟然在门口拉住了他,深深地给了林庸一个吻。

    还没等林庸反应过来,小葵就红着脸一下跳出林庸的怀里,欢快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林庸站在门口久久回味余温,这一吻结束,今天真是完美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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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入梦境到了轮回司,林庸看见孟婆正端着汤药远远地望着林庸。

    林庸走过去一作揖,看着那孟婆汤试探性地问道:

    “还喝吗?”

    孟婆幽幽说道:“喝不喝是一回事,有没有效是另一回事,我只管你喝不喝而已……至于喝完的效果嘛,老婆子我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我可是把神位都压在你身上了,记住,因果绝不能断!断了,就下去!”孟婆用干枯的手指狠狠往下一指。

    林庸背脊发凉,结果孟婆汤的同时,孟婆已经消失了。

    林庸一口饮尽,天上飘下来一张黄纸

    轮回判书

    魂魄斑纹角马,原判堕下三道,共计三千六百世,现第四百四十九世,法则自然,循环往复,判转生至畜生道,生为矛隼海东青。因果结————扶摇直上到达平流层。

    崔珏判

    海东青……这鸟林庸是知道的,因为它是满族的最高图腾,据林庸父亲所说,林庸的奶奶就是满族,所以也在家中传下来不少关于这鸟的传说,林庸懂事后,也了解过不少这鸟的讯息。

    海东青是世界上有数的猛禽之一,是最大的隼!体重达到三公斤以上,翼展超过两米,这种体型不要说是苍鹰了,就连在‘雕’中都极为罕见,甚至可以与金雕相媲美。但是这因果结……

    林庸可是知道到底有多难的。

    世界上能飞到一万米高空的鸟类,一个巴掌就能数得过来,但其中绝对不包含海东青!最著名的大天鹅与高山秃鹫,一个是至美至纯的象征,一个是最凶残的鸟王。

    一万米高空是什么概念?那是能够在珠穆朗玛峰上方一公里处飞翔的存在,试问那种高度下,什么生物能够生存?

    而这次的因果结竟然让林庸到达平流层!那就是起码要超过一万两千米的高空。那种高度别说是飞翔,就是待上几秒,都可能会被冻僵。这该怎么完成?而且其中还专门说道要‘扶摇直上’,也就是说必须自己飞。

    林庸大脑一阵当机,算了,先进入轮回当中再说吧。他大步走向奈何桥,进入翻滚的红云中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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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天的黄沙吹拂着大地,卷起层层叠叠的沙粒飞在风里选装碰撞,一切都那么苍凉,苍凉得让人感到孤独。

    林庸眼前似曾相识的这片大地,有着维族人民的热情,以及多里艾·阿布所留下的无边苦难。只不过那时这里是严寒的冬季,现在却是最为炎热的夏季。

    林庸身在一个悬崖边的树林旁,茂密的杉木高耸如云,如一个个笔挺的士兵在等待检阅,在那树冠的深处,一个大大的鸟巢藏在其中,两只灰白色的巨鹰藏在其中,巢穴里三枚鸟蛋一晃一晃地,似乎即将破壳而出。

    好漂亮的鸟!只见那两只巨鹰俱都高达七八十公分,全身夹杂着雪白和浅灰色的羽毛,乌溜溜的大眼睛十分聚神,弯曲的鸟喙绕成一个完美的弧线,由粗到细再到针尖大的一点,然人不敢质疑它的强大撕扯力。两只爪子仿佛最快的手术刀一般,前端尖利,后端结实,每只指甲都有七八公分长,不知穿透过多少动物的头骨!

    ,这附近肯定也只有这一窝海东青了,林庸自然选择了体型更大的雌鸟降生,那雌鸟在巢穴里扑腾了两下翅膀后,眼中的尖利顿时失去了焦距。

    林庸占据这副身体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

    世界通透!

    鹰的眼睛实在是太厉害了,不同于虾蛄色彩斑斓的印象世界,这鹰的眼睛简直就是一台超级放大境,而且视线极广,三百六十度里,余光的极限近乎达到了二百七十度!

    但这都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它的视距,林庸极目远望,甚至能够看见几公里外的一片落叶纹路,这就如同你站在三十层的窗台上,能够看见底下汽车反光镜里照出来,另一栋大楼上所晾的衣服有几颗扣子一般!

    太……太清晰了!

    与鹰相比,人眼简直就是在雾里看花,林庸激动地朝旁边走了两步,连自己身上的羽毛纤维质都分毫毕现。林庸仿佛第一次看清了这个世界一般,激动得无以复加,心中由衷地感叹着大自然的神奇。

    他轻轻展开翅膀,两只巨大的羽翅舒展开来超过两米,虽然没有双手灵活,但骨架却比双臂更为结实有力,轻轻一扇!

    哗!

    林庸立刻腾起两米多高,。嚯!这比白鸽厉害多了,林庸毕竟有过飞行经验,早就期待着能够重得鸟身再次体验一下这种无比美妙的飞翔感觉,他慢慢走到悬崖旁边,望着百米高的悬崖底,和前方一望无际的沙土大地。埋头往下一坠!

    嗖!地心吸力立刻将林庸往大地上拉扯,当林庸飞速降落了五十米后,猛地打开两米宽的巨大双翅,立刻挣脱了地心引力的束缚,贴着地面划过一条飞沙走石的弧线,冲上高空!

    太爽了,林庸大力扑打着翅膀,调整着飞行姿势,身上的羽翅在狂风中猎猎作响!指朝头顶的白云冲去。

    据说鸟类都是由恐龙进化而来的,林庸此刻就感觉自己是龙……

    一条遨游九天的巨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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