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苏庆知来说,苏伟年的伤势没有什么大碍,凶手阿青也被公安局缉拿归案,这些都是值得开心的事情,他应该高兴才对,但他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一股有心无力的疲惫感涌上心头,苏庆知意识到这种感觉似曾相识。
前世,妻子张祎歆身患重疾,急需用钱做手术,他变卖了房产,又四处借钱,终于凑够了手术费。
然而,还来不及喘口气,适配的心脏却被别人以更高价格买走了。
苏庆知至今都无法忘怀,那种深深的无力感太刻骨铭心,以至于每当他想起,心中都充满恨意。
他不是恨那个高价抢走适配心脏的富商,而是恨自己无能,连心爱的人都保护不了……
现在这种感觉跟前世那次有点像,但又不一样,似乎没那么深刻。
这次邂逅孟秀伊,更像是一根鱼刺卡在了他的喉咙里,令他感觉不自在,不把这股情绪发泄出去,实在憋得难受。
潘玉又打过来电话了,他把手机调成静音,塞进了裤兜里。
几个小时后,客车进入中州市。
苏庆知半路下了车,在路边拦了辆出租车直奔大学城。
到站后,他拉开车门就走,司机大叫道:“喂同学,你还没给钱呢!”
苏庆知又走回来,把车费钱付了,低着头向中大校门方向走。
还没走多远,前面一声尖叫吓了他一跳,他急忙抬头,迎面一辆自行车撞了上来,想躲避时已经不及了,出了车祸。
“你这人怎么能这样?”
“肇事”女司机被摔惨了,坐在地上梨花带雨的,嘟着嘴,瞪着苏庆知。
这事真不赖她,她骑的本来就不快,并且已经按车铃了,还提前做出避让,但对面的男生好像故意跟她作对似的,偏要迎着她撞上来。
“呃,我把你撞了?”
苏庆知看了一眼自己的左腿,那里传来一阵剧痛,裤子被铁片刮破了,伤口流了不少血,把裤腿都染红了。
女孩揉着眼睛站起来,很委屈的问他:“你没事吧?”
苏庆知带着歉意说道:“不好意思,刚才一直在想事情,没看路,你没什么事吧?”
女孩拍拍身上的灰尘,把自行车扶了起来,说道:“你没事的话,我走了,以后走路小心一点。”
说完,幽怨十足的瞪了他一眼,推着自行车离开了。
苏庆知正在感叹祸不单行,潘玉又打过来电话了:“草拟大爷的,怎么还不回来?比赛马上就要结束了,咱们班输的连裤衩都没有了。”
苏庆知检查了下左腿的伤势,轻微的皮外伤,不碍事,就是血流的有点多,看上去挺吓人的。
他不敢再耽搁,一路小跑去了学校篮球场。
中文系两个班级的厮杀,吸引了无数围观的学生。
这场比赛没什么技术含量,甚至说是“菜鸡互啄”也不为过。
比赛已经打到第三节,中文01班得了6分,中文02班得了14分。
双方你来我往,看似打的火热,就是不会得分,那“哐当哐当”的打铁声本来应该是铁匠铺传出的,结果却出现在了篮球场上。
但这场比赛还是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战,因为真正吸引人眼球的不是赛场上,而是赛场外。
中文系两个班级将近六十名女生,由这些女生组成的拉拉队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在有“饿狼传说”之称的中大,想不吸引人眼球都不行。
大二、大三的光棍学长们是过来人,比较有经验,他们深知追大一朦懂的女生最容易得手,这个机会一年仅有一次,必须得抓住。
遥想当年,他们刚进入大学那会,满心都是对周围环境的好奇,等这份好奇心过去想谈恋爱的时候,发现身边的女生都被学长们拐走了,那种欲哭无泪的感觉简直令人抓狂。
现在又是一年新生入学季,他们抢先一步下手,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所以就有了今天篮球场上里三层外三层的一幕。
苏庆知赶到的时候,着实被这火爆的场面吓住了,不过仔细观察,发现中文系以外的观众基本上都是男生,顿时明白了什么。
他拨开人群,挤了进去。
第三节比赛已经结束,第四节马上就要开始了。
“老五,你终于回来了,你上。”
看到他回来,秦国玺像是看到了救星,他终于不用再被赶鸭子上架了。
话说他在场上也就是凑个人数,比赛打到了第三节,他和杨十里两人基本上没有什么触球的机会,尴尬的在场上做往返跑。
中文01班这边,主要是赵国、银河、潘玉三人在打。
只是,他们三人脸色都很难看,打了三节比赛,结果他们只得了6分,这个分数如果保持到终场,输球是次要的,他们还将创下新生篮球赛最低记录,这丢人就丢大发了。
“你腿怎么了?”潘玉被他裤腿上的鲜红吓住了。
“被车撞了。”苏庆知回答。
209宿舍的几个人看他的目光有些古怪,上次高超群提到过,高三时候苏庆知曾被车撞过,现在又被撞了,这是被撞上瘾了吗?
赵国担心他的伤势:“还能上场吗?不行的话老三接着上。”
秦国玺虽然很不情愿,但是看到苏庆知左腿上血淋淋的,着实有点吓人,便硬着头皮道说“算了,我接着上吧。”
苏庆知笑道:“没事,我来吧。”
如果换成以前,没准他就高挂免战牌了,但是今天,他心里憋着一股劲,不把这股劲发泄出去,感觉浑身不自在。
班长秦珞雪走了过来,看着他,蹙眉道:“不行就别勉强,输了就输了吧,别再伤着了。”
苏庆知说道:“一点皮外伤,不碍事。”
这时,裁判一声哨响,第四节比赛开始了。
苏庆知往场上一站,引来一阵哄然大笑。
别人都是球衣球裤球鞋,他上却穿了带件格子的长袖衬衫,下身搭配一条咖啡色的长裤,脚下踏着一双休闲鞋。
更重要的是,他左边的裤腿自膝盖以下,破成了一块长布条,迎风招展,露出一道长长的血痕,裤脚都被血染红了。
他的这副造型,要多拉风有多拉风,一下子就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
“嘿,这不是咱院沈会长的男朋友吗?”有人文学院的学生认出了他。
一股有心无力的疲惫感涌上心头,苏庆知意识到这种感觉似曾相识。
前世,妻子张祎歆身患重疾,急需用钱做手术,他变卖了房产,又四处借钱,终于凑够了手术费。
然而,还来不及喘口气,适配的心脏却被别人以更高价格买走了。
苏庆知至今都无法忘怀,那种深深的无力感太刻骨铭心,以至于每当他想起,心中都充满恨意。
他不是恨那个高价抢走适配心脏的富商,而是恨自己无能,连心爱的人都保护不了……
现在这种感觉跟前世那次有点像,但又不一样,似乎没那么深刻。
这次邂逅孟秀伊,更像是一根鱼刺卡在了他的喉咙里,令他感觉不自在,不把这股情绪发泄出去,实在憋得难受。
潘玉又打过来电话了,他把手机调成静音,塞进了裤兜里。
几个小时后,客车进入中州市。
苏庆知半路下了车,在路边拦了辆出租车直奔大学城。
到站后,他拉开车门就走,司机大叫道:“喂同学,你还没给钱呢!”
苏庆知又走回来,把车费钱付了,低着头向中大校门方向走。
还没走多远,前面一声尖叫吓了他一跳,他急忙抬头,迎面一辆自行车撞了上来,想躲避时已经不及了,出了车祸。
“你这人怎么能这样?”
“肇事”女司机被摔惨了,坐在地上梨花带雨的,嘟着嘴,瞪着苏庆知。
这事真不赖她,她骑的本来就不快,并且已经按车铃了,还提前做出避让,但对面的男生好像故意跟她作对似的,偏要迎着她撞上来。
“呃,我把你撞了?”
苏庆知看了一眼自己的左腿,那里传来一阵剧痛,裤子被铁片刮破了,伤口流了不少血,把裤腿都染红了。
女孩揉着眼睛站起来,很委屈的问他:“你没事吧?”
苏庆知带着歉意说道:“不好意思,刚才一直在想事情,没看路,你没什么事吧?”
女孩拍拍身上的灰尘,把自行车扶了起来,说道:“你没事的话,我走了,以后走路小心一点。”
说完,幽怨十足的瞪了他一眼,推着自行车离开了。
苏庆知正在感叹祸不单行,潘玉又打过来电话了:“草拟大爷的,怎么还不回来?比赛马上就要结束了,咱们班输的连裤衩都没有了。”
苏庆知检查了下左腿的伤势,轻微的皮外伤,不碍事,就是血流的有点多,看上去挺吓人的。
他不敢再耽搁,一路小跑去了学校篮球场。
中文系两个班级的厮杀,吸引了无数围观的学生。
这场比赛没什么技术含量,甚至说是“菜鸡互啄”也不为过。
比赛已经打到第三节,中文01班得了6分,中文02班得了14分。
双方你来我往,看似打的火热,就是不会得分,那“哐当哐当”的打铁声本来应该是铁匠铺传出的,结果却出现在了篮球场上。
但这场比赛还是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战,因为真正吸引人眼球的不是赛场上,而是赛场外。
中文系两个班级将近六十名女生,由这些女生组成的拉拉队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在有“饿狼传说”之称的中大,想不吸引人眼球都不行。
大二、大三的光棍学长们是过来人,比较有经验,他们深知追大一朦懂的女生最容易得手,这个机会一年仅有一次,必须得抓住。
遥想当年,他们刚进入大学那会,满心都是对周围环境的好奇,等这份好奇心过去想谈恋爱的时候,发现身边的女生都被学长们拐走了,那种欲哭无泪的感觉简直令人抓狂。
现在又是一年新生入学季,他们抢先一步下手,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所以就有了今天篮球场上里三层外三层的一幕。
苏庆知赶到的时候,着实被这火爆的场面吓住了,不过仔细观察,发现中文系以外的观众基本上都是男生,顿时明白了什么。
他拨开人群,挤了进去。
第三节比赛已经结束,第四节马上就要开始了。
“老五,你终于回来了,你上。”
看到他回来,秦国玺像是看到了救星,他终于不用再被赶鸭子上架了。
话说他在场上也就是凑个人数,比赛打到了第三节,他和杨十里两人基本上没有什么触球的机会,尴尬的在场上做往返跑。
中文01班这边,主要是赵国、银河、潘玉三人在打。
只是,他们三人脸色都很难看,打了三节比赛,结果他们只得了6分,这个分数如果保持到终场,输球是次要的,他们还将创下新生篮球赛最低记录,这丢人就丢大发了。
“你腿怎么了?”潘玉被他裤腿上的鲜红吓住了。
“被车撞了。”苏庆知回答。
209宿舍的几个人看他的目光有些古怪,上次高超群提到过,高三时候苏庆知曾被车撞过,现在又被撞了,这是被撞上瘾了吗?
赵国担心他的伤势:“还能上场吗?不行的话老三接着上。”
秦国玺虽然很不情愿,但是看到苏庆知左腿上血淋淋的,着实有点吓人,便硬着头皮道说“算了,我接着上吧。”
苏庆知笑道:“没事,我来吧。”
如果换成以前,没准他就高挂免战牌了,但是今天,他心里憋着一股劲,不把这股劲发泄出去,感觉浑身不自在。
班长秦珞雪走了过来,看着他,蹙眉道:“不行就别勉强,输了就输了吧,别再伤着了。”
苏庆知说道:“一点皮外伤,不碍事。”
这时,裁判一声哨响,第四节比赛开始了。
苏庆知往场上一站,引来一阵哄然大笑。
别人都是球衣球裤球鞋,他上却穿了带件格子的长袖衬衫,下身搭配一条咖啡色的长裤,脚下踏着一双休闲鞋。
更重要的是,他左边的裤腿自膝盖以下,破成了一块长布条,迎风招展,露出一道长长的血痕,裤脚都被血染红了。
他的这副造型,要多拉风有多拉风,一下子就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
“嘿,这不是咱院沈会长的男朋友吗?”有人文学院的学生认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