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更新尽量提前一点,哈哈,尽量不让大家都变成夜猫子。一直以来,更新都比较晚,很多书友都被培养成了猫头鹰,抱歉抱歉哈!今天三章,此为第一章。7点的那一章不算。实际是四章了。)
五十米外,一道黑影满身血光,手里提着一把水果刀怒气汹汹的冲来冲去。且见,左右有不少的人早就已经倒在了血泊当中,观其人数,不下四人。
这道血光黑影发狂发痴,嘴里咆哮着一种奇怪的声音,冲到右边砍上几刀,然后又飞快地扑到左边砍上几道。
那几具尸体在他反复的摧残下,几乎已经成了血沫,惨不忍睹、触目惊心。方圆七八米内,扩散着一种浓浓的血腥味。
血光黑影喉咙里低啸着野兽般的吼叫声,手里的水果刀反复的在一具尸体脑袋上砍着,直致脑袋破损,白色的脑浆流了一地。血光黑影仍是不太满足,继续用力挥刀,仿佛那具尸体跟他有什么血海深仇似的。
“禽兽!”
忽然,孟缺飞扑而来,甩出一脚,径直地踢在了血光黑影的脑袋上,将他踢得横地滑出七八米,倒在了血泊之中。
血光黑影身体彪悍,受了这一脚并无什么大碍,从血泊当中一个翻身,立即跳了起来。这时身上的血光更加地浓郁了,同时还带着一股浓郁的腥臭味。
他被孟缺的一脚,惹得有些发怒,低吼了一声,挥着水果刀就扑了过来,动作十分迅速,有几分当初钱豹的影子。
孟缺虚灵步法飘洒而开,跳上了一个两米高台,冷冷地盯着血光黑影。却只见黑影目露凶光,喉咙里不停的在咆哮,想砍人,却又爬不上两米高台。
从这一方面来看,孟缺倒是可以确定此人也不是钱氏一族的人。此人空有蛮力,一无鳞甲护体,二无飞纵之能。必定也只一个试验品而已。
想到这里,孟缺不再客气,右手一动,千芒指的金色劲气扑刺而出,一指洞穿了血光黑影的右手臂,将他的整只手齐膀而断。
血光黑影遭此大劫,居然也不知道疼痛,仍是低声咆哮着。只不过,再傻的他也看出了眼前这位身穿黑色休闲装的男人不太好对付,一转身,飞快地向外面跑了去。
“哼,还想走?”孟缺从高台上跳下,碍于血光黑影满身都是人血,他怕弄脏了自己的手,便从地上踢起一个椅子飞射而去。
血光黑影跑出了三十米,那把白色的椅子呼啸而来,堪堪砸在了他的背脊上。白色坐椅看似轻巧,压来之力却是不小,足有千钧力道。血光黑影未及提防,直愣愣地摔了一个狗吃屎。
这时,孟缺已经追到了他的身后,千芒指再次蓄劲。瞄准了此人脆弱的脖子部位,本想杀此人就跟杀钱豹一样,直接切掉其头颅。但转念一想,今天此事被这么多人知道,万一这凶手的死相太过难看,造成的舆论估计会不太好。便凝聚指气,精准无比的改从血光黑影两条锁骨中间的位置洞穿了过去。
天突穴,钱氏族人致命点就在天突穴,此人就算不是钱氏族人,但也是继承钱豹血脉,所以天秃一穴仍是死穴。
果然,天突一旦被洞穿。那人想爬也爬不起来了,奇凸的双眼带着恐惧和愤怒,死死地瞪着孟缺,心里很想杀他,可惜已经没了动手的能力。上半身颤抖了几阵,终于沉沉地倒了下去。
为了确认死亡,孟缺蹲下了身来,探了探此人的鼻息。断气了,好在是断气了。此人必须要死,不死的话,后患无穷。
蓦然,外面一盏强力光束照射了进来,正是照在孟缺的脸上。一个威严的声音喊道:“站起来,把手也举起来,老实点。”
喝声一起,紧接着一阵阵杂乱的脚步声在外面的甬道中响起。孟缺知道这是警察进来了,当着强力光束的面,他慢慢的站立起来,也很听话地把手给举了起来。却在刚刚举手的那一刹那,他脚步一动,如灵猴一样闪进了左边的黑暗通道之中。
照光的警察看到孟缺溜了,赶紧一挥手,道:“追,别让他给跑了。”
然后,大票的警察追了进来,那些本身就邻近孟缺的警察直接撕破了塑料板的隔墙,疾追而去。甚至有几个警察的手中还带牵着大型狼犬,狼犬吊着舌头,汪汪狂吠,可怖至极。
见孟缺逃得太快,那几个牵着狼犬的警察也无顾忌,直接把绳子给解了,一拍狼犬的脑袋,喝道:“去,咬住他。”
狼犬得了自由,飞一般地向孟缺扑咬而去。四条腿的果然是比两条腿的要快得多,眨眼间,狼犬就领先了警察,紧追在孟缺的后面。
按说,孟缺今天上午救了小女孩,晚上又杀了一位狂魔凶手,该是市内英雄,人民偶像才对。为什么这些警察就跟追拿杀父仇人一样要抓他呢?
原因嘛,便是有些人看不惯孟缺的英雄行为,也许是羡慕嫉妒恨,所以才想要拿住他杀一杀威风。毕竟在他们看来,特种大队是特种大队,在没有特别的命令以及申请之下,特种大队不该来管这些本该由警察掌管的事。
越俎代庖是一种很令人不爽的行为,孟缺当了英雄,成了民众偶像,自然而然的也就得罪了某些警察高层。正因如此,才下了一道命令,必须拿住这个“特种大队”的人。然后交给他们部队,严加问罪。
七八个警察跟在狼犬的后面,追着追着,却是出了甬道,来到了一面开阔处。这里两边都是高墙,再往里面便是封闭领域,没有路了。
见得这一幕,所有警察都松了一口气,思忖着这家伙这下子跑不掉了吧?前面已经没有路了,而且这两边的高墙起码有五米高,表面还贴有瓷砖,墙头更有碎玻璃倒插着,正是绝路无生,想跑也没地儿跑。
几条狼犬围追了上去,冲着孟缺狂吠乱嚎,它们一点也不客气,冲刺而去,见着就扑,扑着就咬。
孟缺从小就有点怕狗,见到这几条凶猛的狼犬,心里还真有点发毛。不过这狗比起慕容氏家族的獒中之獒,却是要弱得多了。
随手拣起一根棍子,左抽右撩,扑上来的狼犬全被打得翻滚而出,哀号不断。
第一次吃亏,狼犬并不服输,扭头又扑咬了上来。然而,孟缺力道凶猛几顿抽下去,打得狼犬浑身是血。扑了几次,它们也不敢扑了,知道孟缺这个棘手的家伙,只是围着他不停的狂吠。
几位警察追了上来,拔出手枪指着孟缺,喝道:“别动,把手举起来。”
孟缺倒是无惧他们,扬起了头,冷冷说道:“你们当真是要抓我?”
说实话,孟缺虽然得罪了警察高层。但是这些普通的警察还是多半挺佩服他的,毕竟今天上午以及今天晚上这种危险的事,没几个人敢做。这种拼了命也要维护正义的行为,他们打心眼里佩服。
可是佩服归佩服,公事私事一码归一码,他们可不会为了个人感情而误了上头的命令。
“对不起了,虽然你的确是个英雄,但是上头的命令我们不能不听,你得跟我们走一躺。”警察们表示很遗憾。
“呵呵,我也对不起了,我向来不习惯被人要挟。”孟缺很镇定地说道。
几位警察也放下了枪来,到底警军是一家,他们也不想把气氛搞得太僵硬了。劝道:“你还是跟我们走一躺吧,也没啥事,顶多就是领导找你问问话。不会拿你怎么样的。”
孟缺不置可否地一笑,然后耸了耸肩膀,道:“得了吧,你们的领导是什么样的心思,难道你们还不知道吗?不过就是想给我来个下马威而已,哼,如果不出我所料,今天这样的事,未来几天还会出现,你们好自为之吧。”
说完话,孟缺一脚踢在墙壁上,然后整个身体竟然是飞腾了起来,然后又踢出了一脚,借着墙壁的反震之力,一个筋斗居然从五米高墙上成功翻了过去。
几位警察看得目瞪口呆,孟缺的身手就跟电影里面的武林高手一样,一腾一纵很轻松地就翻过了墙。所有动作,几乎是一气呵成,没有半点滞涩感。
“乖乖,五米高墙啊,他……他是怎么做到的?”
“光滑的墙壁,墙头上还有碎玻璃,他这是……真不可思议……”
“天呐……”
…………
几位警察之中,亦不乏身手厉害者。但面对五米高墙,而且是倒插着碎玻璃的墙,他们纵算有把握爬上去,也免不了会受伤。一时间,他们敬孟缺为天人。唏嘘赞叹了一番,摇了摇头,无功而返。
孟缺翻墙而过,经过一处居民小区。一路上脸色沉重,目光十分冷厉,两只拳头捏得紧紧的,心中默道:“钱文俊啊钱文俊,你这个混蛋,到底在干什么?”
他这一路去,心事颇重,无顾路上旁人。却不防一处花坛的后面,正有一位少妇模样的美艳女人拿着相机闪电般地对他的背影狂拍了几张……
五十米外,一道黑影满身血光,手里提着一把水果刀怒气汹汹的冲来冲去。且见,左右有不少的人早就已经倒在了血泊当中,观其人数,不下四人。
这道血光黑影发狂发痴,嘴里咆哮着一种奇怪的声音,冲到右边砍上几刀,然后又飞快地扑到左边砍上几道。
那几具尸体在他反复的摧残下,几乎已经成了血沫,惨不忍睹、触目惊心。方圆七八米内,扩散着一种浓浓的血腥味。
血光黑影喉咙里低啸着野兽般的吼叫声,手里的水果刀反复的在一具尸体脑袋上砍着,直致脑袋破损,白色的脑浆流了一地。血光黑影仍是不太满足,继续用力挥刀,仿佛那具尸体跟他有什么血海深仇似的。
“禽兽!”
忽然,孟缺飞扑而来,甩出一脚,径直地踢在了血光黑影的脑袋上,将他踢得横地滑出七八米,倒在了血泊之中。
血光黑影身体彪悍,受了这一脚并无什么大碍,从血泊当中一个翻身,立即跳了起来。这时身上的血光更加地浓郁了,同时还带着一股浓郁的腥臭味。
他被孟缺的一脚,惹得有些发怒,低吼了一声,挥着水果刀就扑了过来,动作十分迅速,有几分当初钱豹的影子。
孟缺虚灵步法飘洒而开,跳上了一个两米高台,冷冷地盯着血光黑影。却只见黑影目露凶光,喉咙里不停的在咆哮,想砍人,却又爬不上两米高台。
从这一方面来看,孟缺倒是可以确定此人也不是钱氏一族的人。此人空有蛮力,一无鳞甲护体,二无飞纵之能。必定也只一个试验品而已。
想到这里,孟缺不再客气,右手一动,千芒指的金色劲气扑刺而出,一指洞穿了血光黑影的右手臂,将他的整只手齐膀而断。
血光黑影遭此大劫,居然也不知道疼痛,仍是低声咆哮着。只不过,再傻的他也看出了眼前这位身穿黑色休闲装的男人不太好对付,一转身,飞快地向外面跑了去。
“哼,还想走?”孟缺从高台上跳下,碍于血光黑影满身都是人血,他怕弄脏了自己的手,便从地上踢起一个椅子飞射而去。
血光黑影跑出了三十米,那把白色的椅子呼啸而来,堪堪砸在了他的背脊上。白色坐椅看似轻巧,压来之力却是不小,足有千钧力道。血光黑影未及提防,直愣愣地摔了一个狗吃屎。
这时,孟缺已经追到了他的身后,千芒指再次蓄劲。瞄准了此人脆弱的脖子部位,本想杀此人就跟杀钱豹一样,直接切掉其头颅。但转念一想,今天此事被这么多人知道,万一这凶手的死相太过难看,造成的舆论估计会不太好。便凝聚指气,精准无比的改从血光黑影两条锁骨中间的位置洞穿了过去。
天突穴,钱氏族人致命点就在天突穴,此人就算不是钱氏族人,但也是继承钱豹血脉,所以天秃一穴仍是死穴。
果然,天突一旦被洞穿。那人想爬也爬不起来了,奇凸的双眼带着恐惧和愤怒,死死地瞪着孟缺,心里很想杀他,可惜已经没了动手的能力。上半身颤抖了几阵,终于沉沉地倒了下去。
为了确认死亡,孟缺蹲下了身来,探了探此人的鼻息。断气了,好在是断气了。此人必须要死,不死的话,后患无穷。
蓦然,外面一盏强力光束照射了进来,正是照在孟缺的脸上。一个威严的声音喊道:“站起来,把手也举起来,老实点。”
喝声一起,紧接着一阵阵杂乱的脚步声在外面的甬道中响起。孟缺知道这是警察进来了,当着强力光束的面,他慢慢的站立起来,也很听话地把手给举了起来。却在刚刚举手的那一刹那,他脚步一动,如灵猴一样闪进了左边的黑暗通道之中。
照光的警察看到孟缺溜了,赶紧一挥手,道:“追,别让他给跑了。”
然后,大票的警察追了进来,那些本身就邻近孟缺的警察直接撕破了塑料板的隔墙,疾追而去。甚至有几个警察的手中还带牵着大型狼犬,狼犬吊着舌头,汪汪狂吠,可怖至极。
见孟缺逃得太快,那几个牵着狼犬的警察也无顾忌,直接把绳子给解了,一拍狼犬的脑袋,喝道:“去,咬住他。”
狼犬得了自由,飞一般地向孟缺扑咬而去。四条腿的果然是比两条腿的要快得多,眨眼间,狼犬就领先了警察,紧追在孟缺的后面。
按说,孟缺今天上午救了小女孩,晚上又杀了一位狂魔凶手,该是市内英雄,人民偶像才对。为什么这些警察就跟追拿杀父仇人一样要抓他呢?
原因嘛,便是有些人看不惯孟缺的英雄行为,也许是羡慕嫉妒恨,所以才想要拿住他杀一杀威风。毕竟在他们看来,特种大队是特种大队,在没有特别的命令以及申请之下,特种大队不该来管这些本该由警察掌管的事。
越俎代庖是一种很令人不爽的行为,孟缺当了英雄,成了民众偶像,自然而然的也就得罪了某些警察高层。正因如此,才下了一道命令,必须拿住这个“特种大队”的人。然后交给他们部队,严加问罪。
七八个警察跟在狼犬的后面,追着追着,却是出了甬道,来到了一面开阔处。这里两边都是高墙,再往里面便是封闭领域,没有路了。
见得这一幕,所有警察都松了一口气,思忖着这家伙这下子跑不掉了吧?前面已经没有路了,而且这两边的高墙起码有五米高,表面还贴有瓷砖,墙头更有碎玻璃倒插着,正是绝路无生,想跑也没地儿跑。
几条狼犬围追了上去,冲着孟缺狂吠乱嚎,它们一点也不客气,冲刺而去,见着就扑,扑着就咬。
孟缺从小就有点怕狗,见到这几条凶猛的狼犬,心里还真有点发毛。不过这狗比起慕容氏家族的獒中之獒,却是要弱得多了。
随手拣起一根棍子,左抽右撩,扑上来的狼犬全被打得翻滚而出,哀号不断。
第一次吃亏,狼犬并不服输,扭头又扑咬了上来。然而,孟缺力道凶猛几顿抽下去,打得狼犬浑身是血。扑了几次,它们也不敢扑了,知道孟缺这个棘手的家伙,只是围着他不停的狂吠。
几位警察追了上来,拔出手枪指着孟缺,喝道:“别动,把手举起来。”
孟缺倒是无惧他们,扬起了头,冷冷说道:“你们当真是要抓我?”
说实话,孟缺虽然得罪了警察高层。但是这些普通的警察还是多半挺佩服他的,毕竟今天上午以及今天晚上这种危险的事,没几个人敢做。这种拼了命也要维护正义的行为,他们打心眼里佩服。
可是佩服归佩服,公事私事一码归一码,他们可不会为了个人感情而误了上头的命令。
“对不起了,虽然你的确是个英雄,但是上头的命令我们不能不听,你得跟我们走一躺。”警察们表示很遗憾。
“呵呵,我也对不起了,我向来不习惯被人要挟。”孟缺很镇定地说道。
几位警察也放下了枪来,到底警军是一家,他们也不想把气氛搞得太僵硬了。劝道:“你还是跟我们走一躺吧,也没啥事,顶多就是领导找你问问话。不会拿你怎么样的。”
孟缺不置可否地一笑,然后耸了耸肩膀,道:“得了吧,你们的领导是什么样的心思,难道你们还不知道吗?不过就是想给我来个下马威而已,哼,如果不出我所料,今天这样的事,未来几天还会出现,你们好自为之吧。”
说完话,孟缺一脚踢在墙壁上,然后整个身体竟然是飞腾了起来,然后又踢出了一脚,借着墙壁的反震之力,一个筋斗居然从五米高墙上成功翻了过去。
几位警察看得目瞪口呆,孟缺的身手就跟电影里面的武林高手一样,一腾一纵很轻松地就翻过了墙。所有动作,几乎是一气呵成,没有半点滞涩感。
“乖乖,五米高墙啊,他……他是怎么做到的?”
“光滑的墙壁,墙头上还有碎玻璃,他这是……真不可思议……”
“天呐……”
…………
几位警察之中,亦不乏身手厉害者。但面对五米高墙,而且是倒插着碎玻璃的墙,他们纵算有把握爬上去,也免不了会受伤。一时间,他们敬孟缺为天人。唏嘘赞叹了一番,摇了摇头,无功而返。
孟缺翻墙而过,经过一处居民小区。一路上脸色沉重,目光十分冷厉,两只拳头捏得紧紧的,心中默道:“钱文俊啊钱文俊,你这个混蛋,到底在干什么?”
他这一路去,心事颇重,无顾路上旁人。却不防一处花坛的后面,正有一位少妇模样的美艳女人拿着相机闪电般地对他的背影狂拍了几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