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赠一朵菊 作者:草根子
分卷阅读64
聊赠一朵菊 作者:草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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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样,借用其身份迷惑他人。”
傩族虽然冠以“族”之称谓,其实并非什么氏族,而是一群会使妖法且怨念深重、意图报复社会的人凑成的一个组织。
可巧,跟金蕊还有点沾亲带故——这个组织来自雾城浮石。
含辞:“那庄少爷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
枯骨生皮既然是借死人之骨,那么受术者必然是已死之人,而庄扶邑显然变成了怪物,实在是匪夷所思。
“因为这种秘术有缺陷,”千风道,“此术只能生出一张皮,而死人枯骨所生之皮无法长久保存,会日渐腐烂。因此有人对此秘术进行了革新,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将生人之皮肉剔除,骨架保留完整,而使人达到一种半死不活的状态,如此一来,就能利用骨架保养皮相。庄少爷正是中了此术,他的骨头上那些大小褐斑就是因为保养皮相而受到腐蚀所致。至于为何跑出来作怪……”
恐怕还有人在背后操控。
千风的话音未落,忽然有异响传来,窸窸窣窣,有人过来了。
“哥哥!”
含辞闻声望去,看见一个白衣少年一步三晃地靠近了在地上徒然翻滚的骨斑人。那少年的白衣上到处是脏污和血迹,大片被染成了红褐色,凌乱的黑发之下眉眼如画,是孟咎言那张见过一次就不会忘记的脸。
孟咎言见到如此一个模样骇人的怪物,非但不怕,脸上甚至浮出笑容,他竟在骨斑人身前蹲下,纤长白净的手轻抚那丑陋的骷髅。远望去,竟有种妖冶诡谲的美感。
孟咎言将一张面皮覆在骷髅脑袋上,双手捧着它的“脸”,十分小心翼翼,仿佛捧着一件易碎的稀世珍宝,还唤这怪物“哥哥”。
含辞在不明就里之时习惯性地望向千风,千风会意道:“这其中有一段渊源。”
庄家老爷庄扶登有过两任妻子。他并不喜欢第一任妻子,碍于父母之命不得不娶。
他的第一个夫人生下庄扶邑之后不久,他遇见了使他倾心之人。
庄扶登也是个薄情郎,一点也不念多年的夫妻之情,与情人合谋,在自己的夫人出门祈福的路上派了一群人谋害她。哪知这些地痞流氓见夫人貌美,心生歹意,将人玷污之后丢在荒野里。
这位夫人不堪忍受此等侮辱,想要寻死,哪知阴差阳错地被一位屠户所救。屠户无妻子儿女,正好将她捡回家做老婆,不久后她就被发现怀孕了。然而腹中胎儿的爹是谁,无人知晓。
这个胎儿便是孟咎言。他与庄扶邑正是同母异父的兄弟。
单从孟咎言这个名字就能看出来,他亲娘都不待见他——咎言咎言,不祥之语。
言下之意即是,孟咎言是个不祥之人,从不祥中来,也永远活在不祥当中。
“千风施主,你为何什么都知道?”千风似乎无所不知,就算是捕风使,这也过于神通广大了,饶是含辞,也有些惊讶。
千风笑了笑,道:“实不相瞒,在下神曲第一捕风使千里明。”
所有的不可思议,因为“千里明”这个名字而得到了合情合理的解释。所有人都相信,这位古往今来第一的捕风使是无所不知的。
不对等的是,千里明似乎是一个神秘的符号,对于他本人,人们几乎一无所知,甚至连他的年纪籍贯都说不上来,更没人知道他长什么模样。
猝不及防,一阵野兽般的低吼声响起,骨斑人竟然“活”过来,没断的那只手掐着孟咎言的脖颈,白骨已然陷入皮肤,血珠自伤口处渗出,将枯骨都染红了。
被这样大力掐着必然十分痛苦,但是孟咎言脸上却始终没有流露出痛苦的神色,连千里明都不由得惊讶于这少年的忍耐力。
一个人要忍受多少痛苦才能在血流如注命悬一线时眉头也不皱?
孟咎言的表现就像是他已经习惯于疼痛。
“哥……哥。”孟咎言的嗓子被掐哑,他张着嘴,嘴角有鲜红的血流下。
可惜庄扶邑已经成了骨斑怪物,失去了思想,也听不见声音,是个六亲不认的状态。这个怪物只知道抓人咬人。
它真的咬人了!
属于人的牙齿咬在孟咎言被掐得发紫的脖子上,加上非人的力度,这边的三人甚至能听见皮开肉绽的声音。
这种茹毛饮血的画面实在是惊悚,金蕊正要一刀削掉这恶心人的怪物的头颅,没想到有人抢先了一步。
常璘赶来时,背上还插着一把刀。见到这般场景,他的眼睛登时通红,整个人化身成嗜血的野狼,不晓得痛一样从背后拔刀出来,异常狠绝地砍向骨斑人。
他的力气也是奇大,那骷髅脑袋立刻与残缺可怖的身子分离了,经脉断得相当干脆。
然而它的牙齿还扣在孟咎言颈子上。
常璘几乎是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手忙脚乱地将它扒拉下来。看到孟咎言的伤口,他咬牙切齿地握着刀狂捅那可怜又丑陋的骷髅脑袋,很有将它碎尸万段的意思。
差点被咬断脖子都没喊一声的孟咎言此时却哑着嗓子歇斯底里,可惜他喉咙差不多被捏碎了,发出的声音极其微弱。
此情此景,残忍血腥,还有几分凄凉。
含辞此时才无比清晰地发现,原来自己如此无能,天天念着和尚经,天天被高深的佛法浸染,立志要普度众生,其实他谁的厄也解不了,谁的苦难都渡不过。
众生皆苦,万般皆难。
眼下这三人一个比一个不济,都是垂死的状态,常璘一边要摁着孟咎言汩汩冒血的脖子,一边擦他嘴边的血,擦也擦不干净,神情都扭曲了,在外人看来,简直像个精神崩溃的疯子。
他慌乱无措地喊:“给我撑住!我不准你离开我!”
听到这一声时,金蕊内心有些震动,手不自觉握成了拳,微微发颤。
孟咎言却是笑了一下——他的笑容自此停在了脸上,因为没了生气,那股邪气也跟着散了。
常璘许久都没发现一样,摸他的脸和头发,甚至俯身亲他,等他终于接受这个现实时,绝望地咆哮,咆哮到后来,竟然大笑起来。
含辞见到这样的画面,可想而知有多震惊。他一个涉世不深懵懂无知的孩童,头一回见到亲吻,竟然是在这样的情形下,而且双方不但是师徒,还是两个男子!
金蕊不由得看向含辞,自觉喉中一阵干涩。意识到自己脑子里活蹦乱跳的腌臜念头时,他赶紧压下去了,一边还指责含辞,捂了他的眼睛,还斥责他,说他一个小和尚不学好,净看些不该看的,还看得津津有味,眼都不带眨的。
常璘一边笑一边从衣裳里掏出一张黄表纸来,手指蘸着血在上面写字。
千里明只瞥了一眼便了然于心,他是在写殃书。
说来也是可笑,这阴阳先生执念还挺深,对自己所从之业倒是颇为迷信,还真觉得自己能推算出灵魂的去处?当真是只缘身在此山中啊。
“死也不准离开我!”常璘说,“我只有你,你也只能有我。”
这话细思极恐,千风忽然明白他为何要写殃书了——孟咎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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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赠一朵菊 作者:草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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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样,借用其身份迷惑他人。”
傩族虽然冠以“族”之称谓,其实并非什么氏族,而是一群会使妖法且怨念深重、意图报复社会的人凑成的一个组织。
可巧,跟金蕊还有点沾亲带故——这个组织来自雾城浮石。
含辞:“那庄少爷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
枯骨生皮既然是借死人之骨,那么受术者必然是已死之人,而庄扶邑显然变成了怪物,实在是匪夷所思。
“因为这种秘术有缺陷,”千风道,“此术只能生出一张皮,而死人枯骨所生之皮无法长久保存,会日渐腐烂。因此有人对此秘术进行了革新,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将生人之皮肉剔除,骨架保留完整,而使人达到一种半死不活的状态,如此一来,就能利用骨架保养皮相。庄少爷正是中了此术,他的骨头上那些大小褐斑就是因为保养皮相而受到腐蚀所致。至于为何跑出来作怪……”
恐怕还有人在背后操控。
千风的话音未落,忽然有异响传来,窸窸窣窣,有人过来了。
“哥哥!”
含辞闻声望去,看见一个白衣少年一步三晃地靠近了在地上徒然翻滚的骨斑人。那少年的白衣上到处是脏污和血迹,大片被染成了红褐色,凌乱的黑发之下眉眼如画,是孟咎言那张见过一次就不会忘记的脸。
孟咎言见到如此一个模样骇人的怪物,非但不怕,脸上甚至浮出笑容,他竟在骨斑人身前蹲下,纤长白净的手轻抚那丑陋的骷髅。远望去,竟有种妖冶诡谲的美感。
孟咎言将一张面皮覆在骷髅脑袋上,双手捧着它的“脸”,十分小心翼翼,仿佛捧着一件易碎的稀世珍宝,还唤这怪物“哥哥”。
含辞在不明就里之时习惯性地望向千风,千风会意道:“这其中有一段渊源。”
庄家老爷庄扶登有过两任妻子。他并不喜欢第一任妻子,碍于父母之命不得不娶。
他的第一个夫人生下庄扶邑之后不久,他遇见了使他倾心之人。
庄扶登也是个薄情郎,一点也不念多年的夫妻之情,与情人合谋,在自己的夫人出门祈福的路上派了一群人谋害她。哪知这些地痞流氓见夫人貌美,心生歹意,将人玷污之后丢在荒野里。
这位夫人不堪忍受此等侮辱,想要寻死,哪知阴差阳错地被一位屠户所救。屠户无妻子儿女,正好将她捡回家做老婆,不久后她就被发现怀孕了。然而腹中胎儿的爹是谁,无人知晓。
这个胎儿便是孟咎言。他与庄扶邑正是同母异父的兄弟。
单从孟咎言这个名字就能看出来,他亲娘都不待见他——咎言咎言,不祥之语。
言下之意即是,孟咎言是个不祥之人,从不祥中来,也永远活在不祥当中。
“千风施主,你为何什么都知道?”千风似乎无所不知,就算是捕风使,这也过于神通广大了,饶是含辞,也有些惊讶。
千风笑了笑,道:“实不相瞒,在下神曲第一捕风使千里明。”
所有的不可思议,因为“千里明”这个名字而得到了合情合理的解释。所有人都相信,这位古往今来第一的捕风使是无所不知的。
不对等的是,千里明似乎是一个神秘的符号,对于他本人,人们几乎一无所知,甚至连他的年纪籍贯都说不上来,更没人知道他长什么模样。
猝不及防,一阵野兽般的低吼声响起,骨斑人竟然“活”过来,没断的那只手掐着孟咎言的脖颈,白骨已然陷入皮肤,血珠自伤口处渗出,将枯骨都染红了。
被这样大力掐着必然十分痛苦,但是孟咎言脸上却始终没有流露出痛苦的神色,连千里明都不由得惊讶于这少年的忍耐力。
一个人要忍受多少痛苦才能在血流如注命悬一线时眉头也不皱?
孟咎言的表现就像是他已经习惯于疼痛。
“哥……哥。”孟咎言的嗓子被掐哑,他张着嘴,嘴角有鲜红的血流下。
可惜庄扶邑已经成了骨斑怪物,失去了思想,也听不见声音,是个六亲不认的状态。这个怪物只知道抓人咬人。
它真的咬人了!
属于人的牙齿咬在孟咎言被掐得发紫的脖子上,加上非人的力度,这边的三人甚至能听见皮开肉绽的声音。
这种茹毛饮血的画面实在是惊悚,金蕊正要一刀削掉这恶心人的怪物的头颅,没想到有人抢先了一步。
常璘赶来时,背上还插着一把刀。见到这般场景,他的眼睛登时通红,整个人化身成嗜血的野狼,不晓得痛一样从背后拔刀出来,异常狠绝地砍向骨斑人。
他的力气也是奇大,那骷髅脑袋立刻与残缺可怖的身子分离了,经脉断得相当干脆。
然而它的牙齿还扣在孟咎言颈子上。
常璘几乎是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手忙脚乱地将它扒拉下来。看到孟咎言的伤口,他咬牙切齿地握着刀狂捅那可怜又丑陋的骷髅脑袋,很有将它碎尸万段的意思。
差点被咬断脖子都没喊一声的孟咎言此时却哑着嗓子歇斯底里,可惜他喉咙差不多被捏碎了,发出的声音极其微弱。
此情此景,残忍血腥,还有几分凄凉。
含辞此时才无比清晰地发现,原来自己如此无能,天天念着和尚经,天天被高深的佛法浸染,立志要普度众生,其实他谁的厄也解不了,谁的苦难都渡不过。
众生皆苦,万般皆难。
眼下这三人一个比一个不济,都是垂死的状态,常璘一边要摁着孟咎言汩汩冒血的脖子,一边擦他嘴边的血,擦也擦不干净,神情都扭曲了,在外人看来,简直像个精神崩溃的疯子。
他慌乱无措地喊:“给我撑住!我不准你离开我!”
听到这一声时,金蕊内心有些震动,手不自觉握成了拳,微微发颤。
孟咎言却是笑了一下——他的笑容自此停在了脸上,因为没了生气,那股邪气也跟着散了。
常璘许久都没发现一样,摸他的脸和头发,甚至俯身亲他,等他终于接受这个现实时,绝望地咆哮,咆哮到后来,竟然大笑起来。
含辞见到这样的画面,可想而知有多震惊。他一个涉世不深懵懂无知的孩童,头一回见到亲吻,竟然是在这样的情形下,而且双方不但是师徒,还是两个男子!
金蕊不由得看向含辞,自觉喉中一阵干涩。意识到自己脑子里活蹦乱跳的腌臜念头时,他赶紧压下去了,一边还指责含辞,捂了他的眼睛,还斥责他,说他一个小和尚不学好,净看些不该看的,还看得津津有味,眼都不带眨的。
常璘一边笑一边从衣裳里掏出一张黄表纸来,手指蘸着血在上面写字。
千里明只瞥了一眼便了然于心,他是在写殃书。
说来也是可笑,这阴阳先生执念还挺深,对自己所从之业倒是颇为迷信,还真觉得自己能推算出灵魂的去处?当真是只缘身在此山中啊。
“死也不准离开我!”常璘说,“我只有你,你也只能有我。”
这话细思极恐,千风忽然明白他为何要写殃书了——孟咎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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