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叶大少?”李青雅呐呐说出这三个字,眼中尽是难以置信。
“叶大少呢?不在嘛?”雷浩眨眨眼睛。
李远征道:“雷少既然来了就坐会儿,叶欢刚走。”
雷浩在包厢内扫了一圈,没发现叶欢的踪影,他将手中的红酒揣起来,道:“可惜了,我还说陪叶大少一块喝点呢。”
李青雅扫了一眼,发现雷浩怀里揣的是价值至少两三万的白马红酒。这叶欢究竟是什么人,竟让这富江酒店的老板雷浩,一听说他在这里,忙颠颠儿的跑过来,还拿出如此昂贵的红酒招待。
李远征却明白,这雷浩外号笑面瘟神,虽然见谁都乐呵呵的,但却是属铁公鸡的,一毛不拔。旁人想要占他一点便宜,实在难如登天。可为了叶欢,他竟然肯拿出这么贵的红酒。
这叶欢,究竟是什么人?不是说只是一个父母双亡的高中生嘛?
“雷少,坐坐再走不迟。”李远征拉住雷浩,笑着道:“雷少,这叶欢是您朋友?”
雷浩道:“当然是朋友,从小到大的玩伴,发小,铁打的交情!”
“啧啧。”李远征心中暗叹:“能被雷浩说出这句话可不简单,雷浩是有名的笑面虎,对谁都称兄道弟,是个人都可以说是雷浩朋友。但雷浩亲口承认的朋友,还真没有几个。”
众人互相看看,皆是一头雾水,这个来历不明的叶欢,到底是何许人也。
李远征笑问道:“雷少,这个叶欢,到底是什么人?”
雷浩一怔,道:“你们和他一座吃酒,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哎,罢了,时过境迁,有些事你们不知道。叶欢现在是梧桐中学的校长……”
“校长……”李青雅眼睛立刻睁大,不是说是学生嘛,怎么突然变成了校长。而且他才多大年纪,怎么就有能力成为一所中学的校长。
雷浩走后,一座众人鸦雀无声。每个人心里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本来以为叶欢送的礼物拿不出手,可药长师却证明那是无价之宝,本来以为叶欢是个父母双亡的孤儿,却没想到他身后又如此深厚的背景。
若是早知如此,众人绝不会对他如此不尊重。
李长风看着手中的那瓶仙人须酒,能保十年百病不侵,现在酒依然在,送酒的人却走了,而且还和对方结下这么深的怨恨。
唉……
李长风长叹一声,忽然觉得五脏六腑翻滚不停,似乎有一股热气往上撞。
嘭!
忽然之间,李长风眼前一黑,仰面倒在地上,人事不省。
“爷爷!”
“爸!”
……
纷纷乱乱的声音响了起来,有人大喊:“快叫救护车,快叫救护车……”
李青梦手忙脚乱的拿出手机拔打电话,猛地一楞,她忽然想起叶欢临走说的那句话:……就算你们跪着求我,我也不会出手!
难道他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幕!
……
酒店的天台之上,叶欢和花小卿坐在一起。
“你刚才好厉害,把他们都震住了,呵呵,好威风!”花小卿咯咯笑着,用拳打叶欢的胸口。
一轮明月高挂天空,月光垂落,洒在二人身上,有风吹来,夜风微凉。
叶欢脱下外套,披在花小卿肩上,道:“哭出来吧,哭出来会好受些……”
花小卿脸上的笑容僵固住,握紧的小拳头举在空中,像是被施了定身法一样。她紧咬下唇,眼泪一滴一滴落下,忽然扎进叶欢怀中,呜呜哭了起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伪装,在都市森林中行走,戴着一副面具,自以为百毒不侵,坚不可摧。
可有时候,某人的一句话就会击破你的所有防御,露出那颗早已伤痕累累的内心。
花小卿趴在叶欢肩头哭泣,泪水将叶欢的衬衫浸湿,叶欢拍拍她的肩膀,道:“有多久了……”
“好久,好久了……”
“五岁那年,我被我妈妈送到叶家……”两人并肩而坐,花小卿将头搁在叶欢肩膀上,安静述说:“那时候我谁也不认识,看到李青雅在玩一个小熊玩偶,就走过去,陪她玩。李青雅把我推在地上,对我说:这是我的,你不许碰!”
“我那时候还小,什么都不懂,就和她打了起来。妈妈打了我一巴掌,对我说:你以为这是你自己家嘛?”
“从那天开始,我就再也没见过我妈妈,也是从那天开始,我知道自己是一个没有家的孩子。”
“吃东西,我要吃别人不喜欢的,我不喜欢吃香菜,李青雅也不喜欢,所以李家人都不让她吃香菜,但直到现在没人知道,我不喜欢吃香菜。穿衣服,我要选他们不爱穿的……”
“我其实很感激他们,真的很感激,毕竟是他们把我养这么大。我想我再乖一点,再表现好一点,你们是不是就会对我好一些。其实我也不要你们对我多好,吃饭的时候能给我一个笑容,多陪我聊聊天也好……”
叶欢的手搁在花小卿的肩膀上,女孩瘦弱的身躯轻轻颤抖,此刻叶欢心中没有别的感觉,只有心疼。是怎样的力量支撑一个小女孩在一个炼狱般的家庭活了这么久。如果一个笑容,一句聊天都成为一种奢求时,那她过的又是怎样一种生活。
“为什么不去找你父母,非洲的生活虽然差点,但终究是在父母身边。”
花小卿摇摇头,道:“我不能去,我爸妈已经离婚了,我很小就没见过他们,我已经忘了他们长什么模样。现在他们在我心里,只是一个符号,没有任何记忆。”
“叶欢,我是一个没有家的孩子。”花小卿抬起头,看着叶欢。
叶欢沉默,放在花小卿肩头的手却搂的更紧了。
花小卿道:“我一直想要换来李家人的喜好,听话,懂事,学习成绩第一……可是我却觉得,当我越来越好的时候,李青雅就越讨厌我。你知道,一个人厌恶另外一个人,是隐瞒不过去的。我就在想,是不是,我天生就是一个被人讨厌的人。”
“学校很多人喜欢我,我每天都能收到很多情书,可我一封都不敢看,不是我不喜欢爱情。而是我这种人,值得有爱情吗?我拒绝了所有人,他们就说我冷漠,高傲。其实我一点也不冷漠,一点也不高傲。我很喜欢和女生们在一起时玩耍,但和我玩的人却越来越少了。”
“在学校,我是招人讨厌的,在家里也是。连我自己的亲生父母都不喜欢我。”花小卿抬起头,望着叶欢道:“叶欢,你说,我是不是一个天生就被人讨厌的人?”
叶欢双手搁在花小卿肩头,扳正她的身体,望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道:“记住,所有讨厌你的人都是他们的错,你值得所有人喜欢!”
“叶大少?”李青雅呐呐说出这三个字,眼中尽是难以置信。
“叶大少呢?不在嘛?”雷浩眨眨眼睛。
李远征道:“雷少既然来了就坐会儿,叶欢刚走。”
雷浩在包厢内扫了一圈,没发现叶欢的踪影,他将手中的红酒揣起来,道:“可惜了,我还说陪叶大少一块喝点呢。”
李青雅扫了一眼,发现雷浩怀里揣的是价值至少两三万的白马红酒。这叶欢究竟是什么人,竟让这富江酒店的老板雷浩,一听说他在这里,忙颠颠儿的跑过来,还拿出如此昂贵的红酒招待。
李远征却明白,这雷浩外号笑面瘟神,虽然见谁都乐呵呵的,但却是属铁公鸡的,一毛不拔。旁人想要占他一点便宜,实在难如登天。可为了叶欢,他竟然肯拿出这么贵的红酒。
这叶欢,究竟是什么人?不是说只是一个父母双亡的高中生嘛?
“雷少,坐坐再走不迟。”李远征拉住雷浩,笑着道:“雷少,这叶欢是您朋友?”
雷浩道:“当然是朋友,从小到大的玩伴,发小,铁打的交情!”
“啧啧。”李远征心中暗叹:“能被雷浩说出这句话可不简单,雷浩是有名的笑面虎,对谁都称兄道弟,是个人都可以说是雷浩朋友。但雷浩亲口承认的朋友,还真没有几个。”
众人互相看看,皆是一头雾水,这个来历不明的叶欢,到底是何许人也。
李远征笑问道:“雷少,这个叶欢,到底是什么人?”
雷浩一怔,道:“你们和他一座吃酒,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哎,罢了,时过境迁,有些事你们不知道。叶欢现在是梧桐中学的校长……”
“校长……”李青雅眼睛立刻睁大,不是说是学生嘛,怎么突然变成了校长。而且他才多大年纪,怎么就有能力成为一所中学的校长。
雷浩走后,一座众人鸦雀无声。每个人心里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本来以为叶欢送的礼物拿不出手,可药长师却证明那是无价之宝,本来以为叶欢是个父母双亡的孤儿,却没想到他身后又如此深厚的背景。
若是早知如此,众人绝不会对他如此不尊重。
李长风看着手中的那瓶仙人须酒,能保十年百病不侵,现在酒依然在,送酒的人却走了,而且还和对方结下这么深的怨恨。
唉……
李长风长叹一声,忽然觉得五脏六腑翻滚不停,似乎有一股热气往上撞。
嘭!
忽然之间,李长风眼前一黑,仰面倒在地上,人事不省。
“爷爷!”
“爸!”
……
纷纷乱乱的声音响了起来,有人大喊:“快叫救护车,快叫救护车……”
李青梦手忙脚乱的拿出手机拔打电话,猛地一楞,她忽然想起叶欢临走说的那句话:……就算你们跪着求我,我也不会出手!
难道他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幕!
……
酒店的天台之上,叶欢和花小卿坐在一起。
“你刚才好厉害,把他们都震住了,呵呵,好威风!”花小卿咯咯笑着,用拳打叶欢的胸口。
一轮明月高挂天空,月光垂落,洒在二人身上,有风吹来,夜风微凉。
叶欢脱下外套,披在花小卿肩上,道:“哭出来吧,哭出来会好受些……”
花小卿脸上的笑容僵固住,握紧的小拳头举在空中,像是被施了定身法一样。她紧咬下唇,眼泪一滴一滴落下,忽然扎进叶欢怀中,呜呜哭了起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伪装,在都市森林中行走,戴着一副面具,自以为百毒不侵,坚不可摧。
可有时候,某人的一句话就会击破你的所有防御,露出那颗早已伤痕累累的内心。
花小卿趴在叶欢肩头哭泣,泪水将叶欢的衬衫浸湿,叶欢拍拍她的肩膀,道:“有多久了……”
“好久,好久了……”
“五岁那年,我被我妈妈送到叶家……”两人并肩而坐,花小卿将头搁在叶欢肩膀上,安静述说:“那时候我谁也不认识,看到李青雅在玩一个小熊玩偶,就走过去,陪她玩。李青雅把我推在地上,对我说:这是我的,你不许碰!”
“我那时候还小,什么都不懂,就和她打了起来。妈妈打了我一巴掌,对我说:你以为这是你自己家嘛?”
“从那天开始,我就再也没见过我妈妈,也是从那天开始,我知道自己是一个没有家的孩子。”
“吃东西,我要吃别人不喜欢的,我不喜欢吃香菜,李青雅也不喜欢,所以李家人都不让她吃香菜,但直到现在没人知道,我不喜欢吃香菜。穿衣服,我要选他们不爱穿的……”
“我其实很感激他们,真的很感激,毕竟是他们把我养这么大。我想我再乖一点,再表现好一点,你们是不是就会对我好一些。其实我也不要你们对我多好,吃饭的时候能给我一个笑容,多陪我聊聊天也好……”
叶欢的手搁在花小卿的肩膀上,女孩瘦弱的身躯轻轻颤抖,此刻叶欢心中没有别的感觉,只有心疼。是怎样的力量支撑一个小女孩在一个炼狱般的家庭活了这么久。如果一个笑容,一句聊天都成为一种奢求时,那她过的又是怎样一种生活。
“为什么不去找你父母,非洲的生活虽然差点,但终究是在父母身边。”
花小卿摇摇头,道:“我不能去,我爸妈已经离婚了,我很小就没见过他们,我已经忘了他们长什么模样。现在他们在我心里,只是一个符号,没有任何记忆。”
“叶欢,我是一个没有家的孩子。”花小卿抬起头,看着叶欢。
叶欢沉默,放在花小卿肩头的手却搂的更紧了。
花小卿道:“我一直想要换来李家人的喜好,听话,懂事,学习成绩第一……可是我却觉得,当我越来越好的时候,李青雅就越讨厌我。你知道,一个人厌恶另外一个人,是隐瞒不过去的。我就在想,是不是,我天生就是一个被人讨厌的人。”
“学校很多人喜欢我,我每天都能收到很多情书,可我一封都不敢看,不是我不喜欢爱情。而是我这种人,值得有爱情吗?我拒绝了所有人,他们就说我冷漠,高傲。其实我一点也不冷漠,一点也不高傲。我很喜欢和女生们在一起时玩耍,但和我玩的人却越来越少了。”
“在学校,我是招人讨厌的,在家里也是。连我自己的亲生父母都不喜欢我。”花小卿抬起头,望着叶欢道:“叶欢,你说,我是不是一个天生就被人讨厌的人?”
叶欢双手搁在花小卿肩头,扳正她的身体,望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道:“记住,所有讨厌你的人都是他们的错,你值得所有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