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九章

    老实说,当叶欢将飞刀取出来时,纵然他出手很准确,杀伤力也很大,但也有很多人没当回事。

    毕竟,现在是热兵器的时代,冷兵器早已落伍。众人见叶欢出手,虽然有些诧异,可也没往心里去。

    他的飞刀再快,难道比众人的子弹还快!

    但是,当真正发生时,众人才恍然发觉,事情根本不是那么会事。

    众人一拥而上,足有一二百人,大厅上原来的老大,并没有动手。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是骗雏儿的话。在江湖上,大家时常铭记的是另外一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所以,动手的都是林九的手下,上百人,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这些人大部分手里提的都是砍刀,钢管,也有一小部分,手中拿着的是枪。

    这些人躲在暗处,想向叶欢身后放冷枪。可是手刚刚抬起来,子弹还没有出膛,叶欢却是像背后张眼睛一般,脱手而出,刀便会刺入他们胸膛。

    叶大少,已开杀戒。

    众人只要抬手打算开枪,叶欢的飞刀总是会后发先至,几声寥寥的枪响之后,便是总结的沉默。

    没有人再敢尝试,因为尝试的后果便是死。

    众人看着叶欢的模样,心脏是砰砰打鼓。大家也都是混混,说起来也是刀口添血的人物。今天砍别人一条腿,明天被人砍断胳膊,这些事,大家谁都不怕。

    可是,谁又见过,杀人如杀鸡宰羊,砍瓜切菜一般的人呢!

    这是一个疯子!

    众人心中,给叶欢下了一个很准确的判语。

    一片混乱,叶欢在人群之中横冲直撞,没有一人能进他的身。众人密密麻麻围成一团,真正靠近叶欢的不过是十几个。

    这十几个人根本不是叶欢的对手,咔嚓咔嚓的声响不绝于耳,该断手的令其断手,该断脚的令其断脚。

    林九看到这一幕,恐惧的咽口吐沫,转过身就往外逃。

    叶欢一步迈出,身子像是大鹏一般平挪了七八步,纵身出现在林九身后。

    手拉住他的衣领,叶欢往后狠狠一拽,林九平地倒架,摔倒在地上,抬起头,是叶欢一张挂满鲜血的脸。

    叶欢笑着,道:“你想杀我,就要有准备我会杀你。今天我打算暂且留你一命,告诉我,为什么要向我动手!”

    林九心脏砰砰乱跳,如果说,早知道听苏如玉一句话,会害自己惹上这魔头,他是死也不答应。可问题是,自己怎么知道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原来是一个煞星。

    叶欢翻手取出一柄木质飞刀,摁入林九的肩膀,轻声道:“告诉我,我会让你看到我的慈悲,而非残暴。”

    林九心脏砰砰乱跳,终于咆哮的开口道:“你杀了我吧,我不会让你活着离开这里。”

    林九不亏是林九,能爬到他这一步,在关键时刻,也显示出了他的悍勇。

    叶欢一转身,看到大门口有无数人涌入,手中的砍刀散发着瘆人的寒光。

    叶欢微微皱起眉头,拍拍林九的肩膀道:“先留你活几天,你且记得,这几天你的命,是本大少施舍给你的。”

    说罢,叶欢直起身来,突然向前迈步,身体像是平地漂移一般,众人的眼睛根本无法捕捉到他的轨迹。

    等在回过神来,叶欢已经出现在窗前,挥舞一张凳子炸碎玻璃,一跃而出。

    哗啦的脆响响在耳边,玻璃外的凉风透过来,吹得众人一阵寒意。也不知道,这寒意是风带来的,还是叶欢的杀气带来的。

    “好啊小子,狂什么狂,还不是被我们吓得落荒而逃!”老虎夸张的笑道。

    啪!

    一个响亮的耳光落在自己脸上,老虎愣了愣,看到孙义夫站在自己,愤怒的盯着自己。

    “三叔。”老虎的头低了下去。

    “赶快解决这件事!”孙义夫目光落在林九身上,声音冷冷道。

    “是!”林九也将头埋下去。

    叶欢离开了大富豪,长街之上,他一身鲜血,衣服散发着瘆人的味道。

    幸好是深夜,这一幕也无人知晓。叶欢避过人群,返回了宫春春的公寓。

    “啊,你回来了!”公寓内,宫春春见到叶欢的第一句话便是如此说。

    叶欢点点头,将沾血的外套脱在地上,道:“你怎么回来的?”

    叶欢身上瘆人的气味,让宫春春不寒而栗,她开口,声音却是有些结结巴巴的。

    “没有人注意我,我就偷偷跑回来了。”

    叶欢点点头,走进了浴室,在经过热水的冲洗后,他已经换了一副模样。热水洗去了他身上的鲜血,也洗去了他身上的一身戾气。

    叶欢走出浴室,看到宫春春缩在沙发上,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一般,默默看着自己。

    叶欢明白,目睹大富豪一幕的宫春春已经被吓破了胆。对于她这种自诩文艺青年的女人来说,现实稍微一点残暴都会令其心灵崩溃。

    叶欢不想理她,小心翼翼将房间的窗帘拉上,杜绝了从外向内的一切视线。

    最后,他从房间内拿出昨夜的布条,冲宫春春道:“过来吧。”

    宫春春小心翼翼的随叶欢走进卧室,这几天的晚上,她几乎都是被叶欢老老实实绑在凳子上,叶欢在床上呼呼大睡,而宫春春却是被绑在凳子上。

    现在她对叶欢畏如猛虎,不敢有半点反抗,几乎不用叶欢吩咐,便老老实实坐在凳子上。

    叶欢就站在她面前,宫春春抬起头就可以看见叶欢的脸,这种由下至上的仰视,更给她带来沉重的压迫感。

    “你今天能不能不用绑我,我保证不会害你。”宫春春战战兢兢的说出这番话。

    “我信不过你。”叶欢置若罔闻,一圈一圈的用绳子将宫春春缠住。

    宫春春牙齿不停敲击,绳子紧紧的缠在身体上,勒得她的身体发痒,发痛,同时又有一种异样的刺激。

    她垂下头,不敢再多言语,就感觉胸前被绳子紧绷住,肉往外突着。

    目光一直追随着叶欢的方向,只见叶欢打了个哈欠,一头倒在床上,虽然闭上眼睛,却显然并没有睡去。

    宫春春道:“叶先生,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床上的叶欢翻了个身,道:“你想问什么?”

    “今天你是有机会杀了林九的,为什么却没有动手呢?”

    叶欢顿了顿,开口道:“为什么要问这个?我也想要问你一个问题,你今天明明是有机会逃跑的,我给了你机会,你为什么还要回来?”

    “你带我去大富豪,是为了让我逃跑?”宫春春诧异道。

    叶欢点了点头。

    “为什么?”宫春春下意识问。

    叶欢无奈叹口气:“你以为我每天把你绑上再解开很容易嘛?住在一个房间内,每天看着你的身体,闻着你的体香,偏偏我还不能动你,你觉得作为一个男人来说,是一件很容易忍耐的事情吗?”

    “你为什么不能动我?”宫春春一句话脱口而出,说罢之后,脸立刻通红。

    这句话的含义,似乎很期盼叶欢动自己一样。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另一症状,当人质落入罪犯手中后,很容易将自己代入罪犯的思维去思考,堪称将心比心。宫春春并非期盼和叶欢发生些什么,可确实也感到奇怪,为什么叶欢同处一室这么久了,他都没有碰过自己呢。

    叶欢坐正了身子,目光望着宫春春,宫春春被紧紧的绑在椅子上。

    双脚向后,大腿微微分开,上身缠着一圈一圈的布条,女性体征完美的呈现出来,那高昂的脖子,对男人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我为什么不能碰你呢?”叶欢也开口诧异道。

    “大概是叶先生觉得我脏吧。”宫春春垂下头,声音却又几分失落的意味在。

    叶欢忽然从床上下来,赤脚走到宫春春面前,手摸过她精致的脸蛋,大拇指摁住她丰润的红唇。

    这个姿势宫春春必须仰着头,这种被控制与占有的感觉带给她恐惧与刺激。

    她用贝齿含住叶欢的拇指,发出啵的一声,开口道:“叶先生想要,是不是要先放开我。”

    “要什么要!睡觉!”

    叶欢突然放开宫春春,身子扑倒在床上,闷头睡去。

    宫春春长出一口气,也不只是觉得失望还是庆幸。她此刻有些困惑,为什么明明叶欢刚才也已经动情,却又生生的拒绝了呢。

    这让她对自己的美貌产生怀疑。

    叶欢将头埋在被子里,默默的想到:“听香呐听香,本大少可是为你破例了,虽然我对你有愧,但这一次,可是实实在在对得起你了。”

    一夜无话,次日天明。

    在上午**点钟,屋外响起咚咚的敲门声。

    叶欢手中拿着一柄飞刀小心提防,隔着门缝往外张望了一眼,看到门外的人后,叶欢不仅冷了,心道:他如何来了?

    想着,叶欢将房门打开,门外站了一中年男人,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金家的张四目。

    张四目是金家的人,当年在关中,叶欢曾与张四目有过一面之缘。

    打开房门后,张四目将头一低,道:“叶先生,我们大小姐想要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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