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三章

    摩托车疾驰在香江的马路上,下了中环,一路向南。

    楚湘云坐在摩托车后面,双手紧紧箍着叶欢的腰,叶欢身上鲜血与汗水的味道刺激着她的嗅觉。恐惧之下,让她心防失守,精神溃乱。

    摩托车以一个极高的速度飞驰,迎面的风袭来,呼呼冲在叶欢脸上。

    天空之上,赤日炎炎,可叶欢感受到的,却是如水的冰凉。

    更令他心情沉底的是,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

    宫春春的家肯定是不能去了,去了,等于自投罗网。而偌大一个香江,叶欢人生地不熟,还能去往哪里。

    无家可归,如败家之犬!

    甚至于说,叶欢连现在自己身处何处都不知道,毕竟,对于香江的道路,他根本没有半点了解。

    叶欢只有没有方向的疾奔着,将车速催到极致。他右手有伤,失血过多的情况下,意识渐渐模糊。这种状况,他其实已经控制不好身下的摩托车。

    生死一线间,只要叶欢意识稍稍一个马虎,便是车毁人亡的下场。

    身后,数十辆摩托车,汽车狂追不止。整个香江,已经布下一道密不透风的网,其目的就是要将叶欢这条过江龙,困死在大网之内。

    叶欢闷头钻进一个小巷内,叶欢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只见面前的道路狭窄,两边的建筑破旧,看上去像是上世纪的建筑一般。

    这是香江的贫民窟。香江是东方经济中心,国际化大都市,有享誉全球的地标建筑,却也有面前这属于底层人的贫民区。

    叶欢闷头闯了进来,身后的追兵也紧跟着涌入。

    楚湘云紧紧抱着叶欢,胸脯紧紧贴在他身上,她感受到的,不是男人的热力,而是叶欢冰冷的身体。叶欢的体温越来越低,越来越低……

    “叶欢,你怎么了,你怎么了?”楚湘云大叫。

    “子弹……有毒!”叶欢恍然意识到一个事实,自己越来越模糊的意识,并不仅仅是失血过多的原因,而是子弹上摸了剧毒。

    对方好狠,叶欢好狠!

    狙击子弹上还抹了毒药,足见对方的残忍,也可以见到对方想要杀死自己的决心。

    叶欢并不知道对方用的是什么毒药,是生物毒,还是化学毒药。他常年修炼的身体,展现出难以想象的韧性。

    即便在毒药的侵蚀下,意识还保持着难得的清醒。

    不能死在这里,不能死在这里……因为我,不想死呐!

    身后的古惑仔越追越近,进入这片贫民区虽然容易隐蔽,但是摩托车的车速也被限制。

    眼看对方就要追到,而此刻的叶欢,根本也没有再战一场的实力了。

    叶欢回头望了一眼,知道那狙击手肯定在追兵之中,他或许是躲在某辆汽车内。等着抓住自己的时候,发暗枪!

    狙击手对于精度有极高的要求,并不想在电视中演绎的那般,他们可以在高速移动的状态下击杀目标,他们一般是保持一动不动,击杀静态目标。

    所以,叶欢明白,他是在等自己停下。

    叶欢必须杀了他!

    一来是不杀了对方,对方就像是达摩克斯之剑一般,永远悬在叶欢的头顶。二来,因为会落到如此地步,完全是拜对方所赐。堂堂叶大少,何时曾落得如此田地。

    即便在如此状态下,叶欢也是犯了真怒!

    吱呀一声,摩托车在高速行进状态中嘎然而至,叶欢翻身从车上下来,拔出插在车头的刀,向后走去。

    “叶欢,你要去干什么!”楚湘云大叫。

    “我去杀个人。”叶欢道。

    “杀人……”楚湘云说话的声音结结巴巴,这种情况,所有人第一时间想的就是逃跑。可没想到,叶欢不仅不跑,反而要转身杀人。

    楚湘云目光呆呆的看着叶欢,叶欢上身赤膊,肩膀绑着的衬衫现在完全是血红色。他手中一柄刀,横刀立马站在小巷中间。

    旁人想要危及楚湘云的生命,必须先通过叶欢。楚湘云看着叶欢的背影,像是在仰视一座大山。

    事实上,不是叶欢不想跑,而是跑不了。一名狙击手如跗骨之蛆一般跟在身后,自己一个愣神,就可能被他一枪击毙,这种情况下,怎么跑!

    必须杀了他!

    事实上,叶欢拔出刀的时候,第一时间,便呈之字形向对方冲去。在神出鬼没的狙击手面前,任何片刻的停顿,都将是致命的。

    叶欢飞速疾奔,身形不停在空中转折。楚湘云完全看呆了,没想到叶欢在重伤之下,竟然还能爆发如此的速度,他实在,就像魔鬼一样恐怖。

    而事实上,叶欢现在已经是强弩之末,眼前这种速度根本坚持不了多久。

    据叶欢估计,自己最多可以坚持三分钟,然后身体会更加虚弱。

    三分钟时间,找到那个狙击手,然后将其杀死,返回楚湘云身边,逃跑!

    人群乱乱麻麻,无数拔刀的小混混向叶欢冲来。一百万呐,足以让所有人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了。

    叶欢一人一柄刀,闯入人群,挥刀将面前一人斩开,然后身体迅速向一边挪移,不敢在原地停留。而他的视线,却一直在人群中寻找,寻找那狙击手的所处的位置。

    对方肯定是静止状态,最有可能是躲在某辆车内。

    所以,叶欢的目光看向远处,只见一辆黑车的后座,缓缓探出一支枪管。

    就是他了!

    叶欢扫了一眼,粗略估计一下,双方相距大概有200米,自己俨然已经在对方的射程范围之内。而自己想要接近对方,却还是需要一些时间。

    砰!

    叶欢立刻抽身,向左边跃去,而原来身处的位置,被一颗子弹敲中。

    李玉生原先是一名雇佣兵,现在是一名杀手,但他更喜欢的称呼只有一个,那就是狙击手。

    称呼虽然不同,但工作性质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杀人。

    李玉生很享受透过瞄准镜,看着目标临死前的样子,他们或许在吃饭,或许在聊天,或许在床上**……而只要自己轻轻扣动一下扳机,就可以在千米之外,结束对方的生命,看到对方的脑袋迸溅出血花。

    李玉生很喜欢这种感觉,这让他有一种身为上帝的快感,而在地下世界,他的绰号也是来源于此,他被称作为上帝之手。

    李玉生坐在汽车的后座,缓缓的探出了狙击枪的枪管。瞄准镜后那张脸苍白,瘦弱,似乎很难令人相信,这张脸的主人曾经杀死过上百个人。

    有只手遮天的一方势力头脑,也有家产亿万的富豪,最令李玉生怀念的,是一个只有十六岁的少女。

    那是在南亚,对方是一个势力首脑的女儿,在击杀她之前,李玉生看到对方正坐在镜子前,偷偷抹着妈妈的口红。

    然后,李玉生击出一颗子弹,从太阳穴穿透对方的脑袋,血和口红一起溅飞,是同样的颜色。

    很怀念,事后,李玉生还曾悄悄在对方墓前放了一束玫瑰花,以做纪念。

    收回了心神,李玉生悄悄望着瞄准镜后的叶欢,不得不承认,对方的速度很快,快到令人发指。

    李玉生嘴角微微抿起,心中道:“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功夫再好又能如何,我只要一颗子弹就可以结果你的性命。”

    “没有悬念的。”李玉生叹口气,手指扣动了扳机。

    子弹击出,敲击地面,但是对方的身形却消失了。

    李玉生慌了慌,手心渗出一把冷汗,这已经是自己第二次打空了。

    他曾听道上一个前辈说,身为一名狙击手,如果一枪打空的话,要做的事情,绝不是开第二枪,而是迅速逃跑。

    因为,能在狙击手枪下逃走的概率太低了,如果对方能够躲开,证明对方一定要你无法想象的实力。

    你一枪杀不了对方,很可能第二枪也杀不了。而更大的可能是,对方可能杀了你!

    今天,自己已经放了第二枪。

    李玉生不迷信,不信邪,可是此刻额头已经落处冷汗。

    他一怔,恍然发现眼前失去了叶欢的身影,再搜寻到叶欢时,发现对方已经向自己身处的方向奔来。

    而对方右手拎着一柄掌心大小的飞刀。

    恍然意识到对方的目的,叶欢竟然想要杀自己!开什么玩笑,开什么国际玩笑!

    我是狙击手啊你懂不懂,我是杀人与风平浪静,草木不动处的狙击手啊!你拎一柄破飞刀,而且还是木头削成的,你竟然要杀我!

    你这等于大刀砍坦克懂不懂,你这是自寻死路你懂不懂。

    这个时候,叶欢停住了脚步,双方相距三十米。

    李玉生立刻用手指扣住扳机,他寻找这个机会很久了,自己一定要杀了他。要向那个前辈证明,什么狙击手不能开第二枪,完全是鬼扯蛋,自己现在就可以杀死对方!

    而这个时候,叶欢也扬起了手中的飞刀。

    木质飞刀,不知为何,此刻却散发出金属般的瘆人光泽,再飞刀出手的那一刻,快若流星坠月,动令天地变色。

    嗖!

    飞刀出手,从今日开始,香江道上开始流传一个传说。

    小叶飞刀,例不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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