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抓稳你了!不要紧张,把锁挂进承重环里。”汪兴国尽量地用平和的语调说道,这时候必须让闵先生冷静下来,按照正确的方法处理。

    倒吊着的闵先生一头大汗,他甚至已经感觉到头盔里已经积满了自己脑门流下的汗水,他伸手抓住了在自己眼前晃悠的D形锁,摸索着将它扣进了承重环里。

    “我现在头很晕……”闵先生扣好了锁,说道,他现在还是倒挂状态,接下来汪兴国要帮他调整姿势。

    费了好大劲,在汪兴国的帮助下,闵先生终于回归了头上脚下的姿势,刚才冲到脑袋里的血一下子哗啦啦回流,闵先生刚想说声谢谢,只觉得眼前一黑,脑部这时候变成了缺血状态,好不容易等血液重新分配平衡,黑视消失了,他感觉到刚才倒灌进头盔里的汗水这时候全流到了脸上、脖子里,右脚因为缠绕太久已经麻木了。

    这儿离岩棚大约十米远,闵先生的这个冲坠让刚才的十几分钟的努力化为乌有,但至少现在最大的危机解决了。

    在汪兴国的帮助下,闵先生好不容易回到了岩棚上,或许有了这次冲坠的教训,接下来闵先生不敢再冒险,中规中矩地遵循着安全线路,当他攀到岩壁之上的时候,一屁股坐下来感慨了一句:“看来我的确有些高估了自己能力。”

    “其实你已经很强了,只是有些时候不能出错,否则就没有下次了。”汪兴国的语气虽然很平淡,但闵先生听出了他有些不满,预计在中午之前找到阴阳路,但此时进度已经大大低于预期,他需要每个人的团结合作,刚才闵先生的危险举动非常有可能让所有的努力最后变成灾难收场!闵先生有些尴尬,自己的鲁莽举动的确给大家造成了麻烦,他想开口缓解这个尴尬的局面:“嗯,我听陈八岱说,你原来是特种部队中尉,怎么不继续在部队干下去呢?”

    汪兴国眼神很复杂,没有搭话,过了一会儿,叹了一口气:“哎……”

    说话间,断后的陈八岱出现在了崖顶边缘,两人过去帮忙把他拉了上来。

    陈八岱甩着手,放松一下因为攀爬而绷紧的手部肌肉,嘟哝道:“刚才差点没被你吓死。”

    闵先生只好报以一个抱歉的微笑,坐在悬崖边,闵先生放眼看去,远处层叠的群山,犹如一幅无人能临摹出来的水墨画。

    “能看到这么美的景色,不枉刚才那一摔啊!”闵先生感慨道。

    “老板,要是刚才再差一点,你就什么都看不到了!”陈八岱嘟哝道。

    顾客是上帝,但在野外,必须要确定领队的权威,不能由着客户性子胡来,陈八岱这句话并非抱怨,而是让闵先生以后注意,因此他也没有继续说下去,坐下来歇会,从包里拿出了水壶,问道:“到阴阳路还有多远?”

    “穿过这片森林就应该差不多了。”汪兴国答道。

    刚才的挣扎让闵先生身上那身冲锋衣皱巴巴的,闵先生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小心翼翼地摘下了领口上那个白金徽章,仔细地擦拭着。

    闵先生所有的装备都是定制的,随着户外运动的发展,不少国外的顶级装备也陆续进入中国,对于大多数户外爱好者而言,花上好几万配备一身装备已经是遥不可及,但在一次交谈中,闵先生随口说了一句他穿着的这身定制冲锋衣就已经价值5万!

    对于这样的土豪,陈八岱充满了羡慕和嫉妒,自己累死累活,一年估计也就能买到闵先生身上那件冲锋衣,陈八岱估算了一下闵先生的定制装备,他就这么随随便便地把30万穿在了身上!这还没算他携带的手表、相机这些贵重物品!

    身上穿着一台“中档轿车”,想必也是压力不小的,陈八岱自我安慰道,但这些东西和那枚拇指头大小的徽章比起来,似乎都不算什么。

    徽章是一个漂亮女人的侧脸,头戴花环,圆形的徽章下部是用碎钻组成的麦穗,在这直径2厘米的方寸之间,所有图案制作得非常精美,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

    “这个值多少钱?”陈八岱问道。

    “它?无价之宝。”闵先生笑道,小心地把徽章别回了左边的领口上,白金的徽章和碎钻在阳光下熠熠发光。

    闵先生看到陈八岱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徽章,又笑了笑:“这是泊尔塞福涅,她是春之女神,象征着欣欣向荣和希望!”

    “它是不是有故事?”陈八岱仍问。

    “嗯……有很长的故事。”闵先生笑了笑。

    “我能看看吗?”陈八岱伸出手。

    “不!”闵先生拒绝了,轻轻地用手遮在了徽章前。

    伸着手的陈八岱有些尴尬,只好没话找话:“闵先生你的户外口味很刁钻。”

    “人这一辈子总得追求点什么。”闵先生笑道,“我可不想这辈子碌碌无为,我要干一件大事,能让我千古流芳的大事!”

    “来这儿?!”陈八岱哑然失笑,要干大事就得在大城市里,这穷山僻壤能有什么大事能干?!

    “楼兰!你们知道楼兰吗?消失了2000年的楼兰!”闵先生的眼睛光彩熠熠,就好像他衣领上的徽章。

    汪兴国插了一句:“丝绸之路上的楼兰?据说楼兰改名叫鄯善,大约在南北朝时期消失,至今1500年左右吧……”

    “我可不认为鄯善就是楼兰,嗯……鄯善只是继承了楼兰的土地而已,但已经不是楼兰人了,2000年前,楼兰王朝就消失了……”闵先生说道,“而这里的人,可能就是楼兰人的后代!”

    看着闵先生一本正经的样子,陈八岱不合时宜地补了一句:“那他们为什么不回老家?”

    陈八岱这么一句,让闵先生有些尴尬,这的确是一个难以解释的问题——因为他们的老家已经消失在沙漠里了。

    汪兴国觉得陈八岱该补习一下历史,他看了看手表,打破了尴尬:“时间差不多,我们该出发了。”

    “你觉得我们能看到死人走路吗?”闵先生对这个一直念念不忘,

    “嗯……如果运气好的话……”汪兴国站起来,刚才在悬崖上花费的时间有些太久了,现在已经过了午后了,应该加快速度赶路了。

    “死人走路和楼兰的大事又有什么关系?”陈八岱低声地嘀咕着收拾东西。

    这儿的森林都是参天大树,刚走进去没多久,闵先生觉得自己进入了一种“幽暗的冰冷”中,他抬头看去,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遮挡殆尽,偶尔有几丝顽强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投送到地面上,一脚踩下去,落叶没过了脚踝,森林里死气沉沉的,完全没有别处森林里虫鸣鸟叫的热闹,只有汪兴国等人走在落叶上的沙沙声。

    闵先生觉得有一种从心底涌起来的寒意,为了打破沉默,他开口问道:“我们还有多远?”

    “穿过这片鬼闹林,应该就可以看到草甸区了。”汪兴国答道。

    “鬼闹林?!”

    “对,就是你现在站着的地方。”

    “当地人说的那个闹鬼的地方?”虽然传说并不一定是真的,可是身处在这个幽暗阴冷的森林里,闵先生试图用轻松点的语气来活跃气氛,可陈八岱明显听出了他声音带着一丝颤音。

    在当地传说中,人总会迷路的,死人当然也不例外,有些死人迷了路,没有走进棺材山里,那就会跑到这片林子里,那样的话就变成了孤魂野鬼,在林子里游荡。

    “难怪这儿这么阴冷。”闵先生自嘲道,今天的阳光很猛烈,但这片丛林的树冠隔绝了阳光的热量,刚才攀岩的一身热汗刚钻进林子里就变成了冷汗,再走了没多远,闵先生感觉到鸡皮疙瘩铺了一身,大半个小时过去了,一点回暖的迹象都没有。

    “从地图上看,这片林子并不大,大约穿越一个小时。”汪兴国的话让闵先生略略安心,转念一想,就算孤魂野鬼,大白天也不会出现吧。

    闵先生掏出GPS,想确定一下自己的方位,可是他惊讶地发现,这台定制的号称能在世界任何角落使用的GPS界面卡住了,重启了两次仍旧无法定位。

    “GPS失灵了!”闵先生说道。

    “狗蛋儿!指北针也失灵了!”陈八岱拿出价值30块的指北针一看,指针在跳动,却始终不能静止下来。

    汪兴国瞥了一眼,一缕阳光斜射下来,只要有阳光确定方位并不难,他掀起衣袖,准备用手表定位。

    “见鬼!”汪兴国嘟哝道,进入林子的时候是下午的一点三十分左右,可是现在指针却停在了一点四十一分,自己估算进入林子已经有大半个小时了,怎么可能才十来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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