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会的!”叶小木铿锵有力地说道。
母子俩抱在一起,长期以来的隔阂一下子消失了。
第二天,雪琪回来,一家三口一起去游乐园玩了一天,然后谢雨晴请客,去饱餐了一顿,一天过的充实而愉快。
两天之后,谢雨晴又要去忙工作了,叶小木也借口要去做暑期工,在这方面谢雨晴从来是不管他的,于是叶小木又搬回到了苏烟家里。
之后几天,同学聚餐,白依苒把叶小木也拉到聚餐的群里,叶小木本来也想去凑个热闹,毕竟将来同学们天各一方,以后见面的机会少了。
但是看到刘梦亭也在群里,他心情立刻就不好了,他暗恋了刘梦亭三年,但上次刘梦亭让他当众出丑,在撕掉漫画的时候,他也告诉自己,要彻底收回对她的感情。
暑假的两个月,他都躲在家里修炼,每天吐纳、练习符咒,同时还要看经书,少年人记忆力好,他用了半个月把道门十三经全背了下来,没事的时候就琢磨,不知不觉中,对于道门的理解也是越来越深。修行方面,在藏魂阶段大成之后,他开始了最后一个阶段:集气。
经过一周左右的修炼,空空的丹田穴中,总算产生了一丝可以操控的气息,由于经脉全打通,他可以操控这一丝气息在周身流转,还能加持在灵符上,让法术的威力更强。
至此,他彻底完成了四个阶段的修炼,迈过了修道的第一道门槛,就实力来说,算是道童牌位了——这是苏烟的推测。
平常人大概需要数年甚至十年以上才能到达的境界,他不过用了两个多月就搞定了。
苏烟心中惊为天人,她当然明白,叶小木之所以进步这么快,大周天吐纳心法固然有很大功劳,但跟他的天赋也是分不开的。
只不过为了避免他骄傲,苏烟嘴上从来不夸他,一向都是损他。
每天,叶小木除了傍晚洗完澡会跟苏烟一起,带着鸡仔一起出去散步遛弯,平时基本大门不出。
长期的相处,也让叶小木更多了解了苏烟,明白她为什么当初那么冒险的事要找自己这个不熟的人帮忙——她虽然名义上是大学生,但跟同学们基本不熟,她因为每天要修炼,又要经常去处理灵异事件,因此大一开学不久就在外租房住了。
本来她还是乐意跟同学相处的,只因后来无意中听到了一个关于自己的流言:因为她经常协助警方办案,报酬不错,吃穿用都比一般的同学要好,打扮又比较开放一点,再加上她长期在外面住,行踪诡秘,有同学散布谣言说她是被土豪包养了。
等她听到流言的时候,都已经在班里传开了,苏烟感觉很受伤,从此就很少与同学们联系,也几乎不去上课。
叶小木逐渐了解她,知道她外面很强势,没脸没皮,其实内心很孤独。
两人的关系也越来越近。
八月初的一天,老郑收了生意,要了一份黄焖鸡米饭,开了一瓶黄酒,打开电脑,看创造101,他爱看这个不是说有多时尚——作为一个五十来岁的半老头子,他不懂那些年轻人的玩意,看这个只是因为美女多,他就是奔着看大腿来的。
喝着小酒,吃着黄焖鸡,看看电视上的美少女,老郑对自己的生活非常满意。
刚喝的有点小迷糊的时候,外面有人敲门。
“来了来了!”
老郑很不爽地过去开门,干丧葬这一行的,没有上下班,因为任何时间都有可能死人,死人就要办丧事,因此一般干这行的都是睡在店里,万一有生意来了,随时都能开工。
门外站着的是一个比自己年纪还几岁的汉子,盯着他摆在门外一条长凳,长凳一头摆着一个空碗,在普通人眼中,这大概就是主人家随便放在外面的,但走南闯北的法师眼中,这就是“收工休息”的意思,说明店主已经收工了,不想做生意了。
老郑的丧葬行,除了接正常生意,还做法师的生意。这样的店铺,各大城市都有几个,南来北往的法师到了这里,无论是处理事件,还是打探消息,都会先来拜访他们,算是挂个号。因此,凡是能做这种生意的,法力不一定多强,在江湖上都有极好的人脉,甚至是一个地方的灵界的规则的主持者。
老郑就是这样一个人,见对方盯着凳子看,就知道对方八成是法师,于是拱了拱手,跟一般的拱手不同,而是左右手大拇指相扣,缩在掌心里,这是不熟悉的法师初次见面的一种理解,大目标别在掌心,有谦让的意思。
那老汉也拱了拱手,同样把手掌别在内侧,开口说道:“郑老板,进去说话吗?”
老郑指了指凳子,笑道:“不巧啊,小店收工,您是刚来?搭班还是跑海?不然我给您找个地方先住一晚?”
——搭班就是法师到这边公干,是为了什么事情来的,一般需要住一段时间,会拜访当地的“班主”也就是老郑这样的人,算是报个道,这才有资格处理当地的灵异事件。跑海就是过路的,特意来结识一下,或者有需要帮忙的地方。
老汉轻轻一笑,拿出一瓶矿泉水,喝了两口,接着把剩下的水倒在了长凳上的碗里。笑道:“这不就是‘见水开门’了。”
老郑倒吸冷气,来人莫非是找茬的?
法术界的确有这种规矩,哪怕班主收工,遇到敢往碗里倒水的,说明一定有今天必须解决的事,但这样的前提是你得有一定地位,能压得住班主,否则一定会被怪罪。
“既然这样,先进来吧。”
老汉进屋之后,四下走动,打量起来,最后回到吧台前,看了一眼电脑屏幕上的大长腿,皱着的眉头舒展开来,道:“你跟我在爱好上倒是一致啊。”
“您……到底什么事?”老郑一头雾水。
“你这个店,生意咋样?”
“马马虎虎,混口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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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俩抱在一起,长期以来的隔阂一下子消失了。
第二天,雪琪回来,一家三口一起去游乐园玩了一天,然后谢雨晴请客,去饱餐了一顿,一天过的充实而愉快。
两天之后,谢雨晴又要去忙工作了,叶小木也借口要去做暑期工,在这方面谢雨晴从来是不管他的,于是叶小木又搬回到了苏烟家里。
之后几天,同学聚餐,白依苒把叶小木也拉到聚餐的群里,叶小木本来也想去凑个热闹,毕竟将来同学们天各一方,以后见面的机会少了。
但是看到刘梦亭也在群里,他心情立刻就不好了,他暗恋了刘梦亭三年,但上次刘梦亭让他当众出丑,在撕掉漫画的时候,他也告诉自己,要彻底收回对她的感情。
暑假的两个月,他都躲在家里修炼,每天吐纳、练习符咒,同时还要看经书,少年人记忆力好,他用了半个月把道门十三经全背了下来,没事的时候就琢磨,不知不觉中,对于道门的理解也是越来越深。修行方面,在藏魂阶段大成之后,他开始了最后一个阶段:集气。
经过一周左右的修炼,空空的丹田穴中,总算产生了一丝可以操控的气息,由于经脉全打通,他可以操控这一丝气息在周身流转,还能加持在灵符上,让法术的威力更强。
至此,他彻底完成了四个阶段的修炼,迈过了修道的第一道门槛,就实力来说,算是道童牌位了——这是苏烟的推测。
平常人大概需要数年甚至十年以上才能到达的境界,他不过用了两个多月就搞定了。
苏烟心中惊为天人,她当然明白,叶小木之所以进步这么快,大周天吐纳心法固然有很大功劳,但跟他的天赋也是分不开的。
只不过为了避免他骄傲,苏烟嘴上从来不夸他,一向都是损他。
每天,叶小木除了傍晚洗完澡会跟苏烟一起,带着鸡仔一起出去散步遛弯,平时基本大门不出。
长期的相处,也让叶小木更多了解了苏烟,明白她为什么当初那么冒险的事要找自己这个不熟的人帮忙——她虽然名义上是大学生,但跟同学们基本不熟,她因为每天要修炼,又要经常去处理灵异事件,因此大一开学不久就在外租房住了。
本来她还是乐意跟同学相处的,只因后来无意中听到了一个关于自己的流言:因为她经常协助警方办案,报酬不错,吃穿用都比一般的同学要好,打扮又比较开放一点,再加上她长期在外面住,行踪诡秘,有同学散布谣言说她是被土豪包养了。
等她听到流言的时候,都已经在班里传开了,苏烟感觉很受伤,从此就很少与同学们联系,也几乎不去上课。
叶小木逐渐了解她,知道她外面很强势,没脸没皮,其实内心很孤独。
两人的关系也越来越近。
八月初的一天,老郑收了生意,要了一份黄焖鸡米饭,开了一瓶黄酒,打开电脑,看创造101,他爱看这个不是说有多时尚——作为一个五十来岁的半老头子,他不懂那些年轻人的玩意,看这个只是因为美女多,他就是奔着看大腿来的。
喝着小酒,吃着黄焖鸡,看看电视上的美少女,老郑对自己的生活非常满意。
刚喝的有点小迷糊的时候,外面有人敲门。
“来了来了!”
老郑很不爽地过去开门,干丧葬这一行的,没有上下班,因为任何时间都有可能死人,死人就要办丧事,因此一般干这行的都是睡在店里,万一有生意来了,随时都能开工。
门外站着的是一个比自己年纪还几岁的汉子,盯着他摆在门外一条长凳,长凳一头摆着一个空碗,在普通人眼中,这大概就是主人家随便放在外面的,但走南闯北的法师眼中,这就是“收工休息”的意思,说明店主已经收工了,不想做生意了。
老郑的丧葬行,除了接正常生意,还做法师的生意。这样的店铺,各大城市都有几个,南来北往的法师到了这里,无论是处理事件,还是打探消息,都会先来拜访他们,算是挂个号。因此,凡是能做这种生意的,法力不一定多强,在江湖上都有极好的人脉,甚至是一个地方的灵界的规则的主持者。
老郑就是这样一个人,见对方盯着凳子看,就知道对方八成是法师,于是拱了拱手,跟一般的拱手不同,而是左右手大拇指相扣,缩在掌心里,这是不熟悉的法师初次见面的一种理解,大目标别在掌心,有谦让的意思。
那老汉也拱了拱手,同样把手掌别在内侧,开口说道:“郑老板,进去说话吗?”
老郑指了指凳子,笑道:“不巧啊,小店收工,您是刚来?搭班还是跑海?不然我给您找个地方先住一晚?”
——搭班就是法师到这边公干,是为了什么事情来的,一般需要住一段时间,会拜访当地的“班主”也就是老郑这样的人,算是报个道,这才有资格处理当地的灵异事件。跑海就是过路的,特意来结识一下,或者有需要帮忙的地方。
老汉轻轻一笑,拿出一瓶矿泉水,喝了两口,接着把剩下的水倒在了长凳上的碗里。笑道:“这不就是‘见水开门’了。”
老郑倒吸冷气,来人莫非是找茬的?
法术界的确有这种规矩,哪怕班主收工,遇到敢往碗里倒水的,说明一定有今天必须解决的事,但这样的前提是你得有一定地位,能压得住班主,否则一定会被怪罪。
“既然这样,先进来吧。”
老汉进屋之后,四下走动,打量起来,最后回到吧台前,看了一眼电脑屏幕上的大长腿,皱着的眉头舒展开来,道:“你跟我在爱好上倒是一致啊。”
“您……到底什么事?”老郑一头雾水。
“你这个店,生意咋样?”
“马马虎虎,混口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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