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从革,不韦
食物,是所有动物争斗的唯一原因。
人类也是动物,只不过人类这种动物从因为食物争斗,还会因为其他东西争斗,也不知道是一种进化还是退化。
禺氏这些野人对于狼群抢走了他们的食物,自然十分愤怒,所以狼群将会成为林胡人之外,第二个敌人。
如果不给禺氏族人树立敌人,他们很难从以前那种懒散与世无争的状态中走出来。
靠海吃海的禺氏族人看起穷苦,但是跟在山林中求生的人们相比,他们真的算是无忧无虑了,林胡人对他们的羁縻就像是饲养畜牧一样,尽管是拔他们的毛,但是并不会给他们造成致命的伤害。
所以王诩需要快速让他们懂得,真正的弱肉强食有多么残酷。
不知者无谓,王诩不愿意让他们用血的代价来认识这个道理,只能换了这种方式。
总之这一夜,禺氏族人们都没有睡好,除了下雨后潮湿让他们难以入睡之外,狼群的影子不断回荡在他们脑海中。
除此之外,还有墨怜那惊为天人的一舞,引来的大雨,让他们真正的认可了墨怜的地位。
以前萨满禺民虽然带着大家祈祷和祭祀,但是并没有什么神奇的事情发生,现在遇见一个真的能够召唤雨神的萨满,他们的信仰马上就出现了偏差。
王诩睡得也不安稳,雨后的潮湿和满地的血腥气混合成一股奇怪的味道,徘徊在空气中迟迟无法散去,在加上周边人们的窃窃私语,让他都有点思念自己的天子座驾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但是灰蒙蒙的晨雾又成了一个阻碍。
可能是昨天下雨让空气湿度过高,晨雾的可见度不足一米,导致浪费了美好的清晨,等晨雾渐渐散去时,已经早上十点了。
饥肠辘辘的族人们可怜巴巴的围在湖泊边喝水充饥,直到一个孩子翻出一声惊呼后,所有人都兴奋起来,禺春一个猛子扎入水中,不一会儿一条四五斤重的鲢鱼。
“水性这么好?”墨狼惊讶道。
“禺春他们从小生长在海边,水性自然好,以后你们也要开始练习水性。”王诩笑了笑“早餐有着落了,尝尝这边的鱼有什么不同。”
这片湿地的湖泊大约两三公顷,具体多深还来不及探测,但是从禺春他们下水后,惊起的鱼群来开,这座湖泊应该不浅。
王诩以前看动物世界的时候,经常看到深海中那种大型鱼群,也在动物园里看到过鱼群浩浩荡荡。
但是还是第一次见到过,鱼群能像是船一样把人托起来!
当下水的禺氏族人被鱼群托着冲回岸上时,所有人的眼球差点都掉出来。
很难想象,这片湖泊中到底有多少条鱼。
王诩有些心有余悸,还好这些鱼没有把人当成鱼饵,要不然后果简直比不堪设想。
鱼群吃人绝对不比蚂蚁吞象的速度慢。
被推回岸边的禺春等人也都是满脸惶恐,他们生活在海边,虽然鱼很多,但是从来没有遇见过这种成群结队还如此庞大的鱼群,所有人都像见了鬼一样对着湖泊鬼叫。
“教会他们用鱼叉或者铁矛,渔网。”王诩揉了揉太阳系,打发屠檀过去。
事实证明,有了工具的辅助之后,人类的效率和胆子都会大很多,禺氏人以前抓鱼都是靠着退潮时被困在岩石中的傻鱼,还有在浅滩中用石头砸鱼。
铁矛和渔网让他们如鱼得水,在加上湖里的鱼太多了,不一会儿岸边的鱼就堆成小山了。
“行了,再捞就是浪费了。”王诩阻止了兴奋中的禺氏族人,开始烤鱼吃饭。
吃过了饭之后,墨怜带着禺氏妇孺开始清理湖泊边的树木,墨狼和王离兵分两路,进入林中开始无差别的猎杀,不管是肉食动物还是食草动物,甚至是虫子,都将被清理干净。
下午的时候,涂山娘子带着山魈大队,拉着三十几辆的建筑材料和硫磺粉。
“此处倒是一处山清水秀的宝地啊。”跟屠檀他们那种用战略性眼观勘察地势的角度不同,涂山娘子则觉得这是一处十分适合人居住的好地方,因为这里的地势平坦辽阔,十分适合耕种,而且水源充足。
“这边以后都会开垦成农田,但是湖泊以北,一直到朝歌的山林暂时不要砍伐,规划为放牧区。”王诩笑道。
“来的途中见识到了那片天然牧场,世间果然无奇不有,这种荒郊野外竟然有这么大批的野生动物群体栖息,简直是天地恩赐。”涂山娘子感叹道。
“既然是恩赐,就得好好的维护啊。”王诩轻笑道“铜山的矿如何?”
“是上好的紫铜矿,制作器皿武器十分适合。”涂山娘子喜道。
“先将军备扩充,至少要保证手弩,每个族人在战时都配备两架,弩箭百支,一把长剑,一把长矛,一面铁木盾。”王诩说道“铠甲还是以木甲镀铁为主。”
涂山娘子挑眉计算了一下“按照现在的开采冶制速度,至少需要两个月,因为男性劳力太少了。”
“马上就会多了起来,对了,先造一批这个。”王诩画了一个牛鼻环的草图。
“这,是何物?”涂山娘子看了看。
“牵引环,给畜牧带上之后,就老实了。”王诩笑着说道。
涂山娘子眨了眨,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大帝圣明,如此一来,就不怕那群狍子驼鹿不听话了,至于马..”
“马不需要,主要就是驯服那些野物。”王诩笑了笑“羚牛什么的用来耕地,比牧牛还要适合。”
涂山娘子领命,选了座小山边开始让人建筑高炉。
所有人各司其职开始忙碌起来,王诩却闲了下来,有了朝歌城的建设经验,新城毫都的建设就变得轻车熟路了。
王诩登上附近最高的一座山丘,俯视下方,北面的涂山娘子带领一群壮汉在垒砌高炉,南边墨壬在跟那群倔强的小驼鹿较劲,西面墨怜正从挑选出来的妇孺当中传授耕地之术,东面的禺春和另外一群汉子风风火火的在砍树开路。
一切都在仅仅有条的继续着,昨夜狼群带来的意外已经消失在这一股欣欣向荣的氛围当中。
王诩嘴角带着温煦的效应,那双妖异的重瞳中带着一丝游离的憧憬,眺望不可见的密林中疯狂杀戮的王离和墨狼,以及淹没在密林中的朝歌城。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这片荒芜蛮荒的大帝,正在一寸一寸打上属于自己的印记!
“朕.....”
“孤......”
“寡人....”
莫名其妙的呢喃声溜出唇角,回过神的王诩自嘲的摇摇头,抬起头看向太阳轻笑道。
“太中二了.....”
............
万里之遥外,真正雄城咸阳中,屹立在中原大陆最高点的离宫内,一名玄衣伟岸男子盘膝而坐在高席之上,端坐在樟木龙案前。
男子长发披散,遮住了面颊两边,显得有些消瘦,但是那双时刻散发着锐气的眸子却撑起了所有的伟岸之气。
这是一个让人看着就望而生畏的男人,也是即将统一这片中原大陆,创造万世宏业,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帝王。
嬴政。
一个让六国饮恨,万民惶恐的名字。
龙案上堆积的白娟密报已经有三寸之厚了,每来一封,他都会认真的看完之后,亲手整齐的摆放好。
如今,已经是第七十二天了。
一座如瓮中之鳖,笼中之鸟的辽阳城,帝国最精锐的三十万大军,久围七十二天不下。
如果统兵之人不姓王,嬴政早就动用右手边的那只白虎印,下一道诛杀令了。
这个离宫内斗弥漫着一股阴寒之气,并不是来自北方的秋风寒冷,而是因为嬴政的心寒。
就在离宫的纱绢窗上仿佛要凝结一层寒霜时,一个低沉磁性的嗓音从嬴政紧抿的唇中传出。
“赵詹事,难道孤对王家还不够恩宠嘛?”
从嬴政席案后面锦绣腾飞玄鸟屏障后走出一个幽灵般的老者。
老者身材高大,但是因为年纪太大了显得有些勾勒,老者脸上的皱纹像是一道道岁月的鸿沟,那双仿佛永远不会睁开的眯缝眼中藏着无数走不出这座离宫的秘密。
他叫赵从革,已经八十六岁了,侍奉过秦国两代国君,是将嬴政亲手抱着长大的秦国詹事,论起资格,并不比十五年前那位被鸠杀的吕不韦弱一分。
只是世人只知道那一朝奇货可居的吕不韦,并不知道离宫之内有一位定鼎朝野五十年的赵从革。
这两个人,帮嬴政将大秦帝国鞣制成一块柔软又坚韧的皮革。
“陛下对王家恩重如山,岂可用恩宠一词糟践?”赵从革的声音像是夜幕乌鸦般生涩刺耳,但是却不惹人厌烦。
“那王贲凭什么拥兵三月,寸土未进!他是在跟寡人示威?”嬴政的眸子里已经掀起了滔天怒火,但是脸上神情却依旧风轻云淡,连声音都少有起伏。
“六月十五,王贲派出精锐黑鸦军南下三十里,最终却因陛下那纸恩诏而归,放弃五个月后能与蒙恬合围齐都,奇袭临淄的绝佳机会。”赵从革从白娟中找出一封,放在嬴政面前。
嬴政微微皱起眉,眼中的怒火平息了许多“我以为王贲不会蠢到看不懂这封信,怎么?他就不怕王家满门头悬终南山?”
赵从革摇摇头“陛下稍安,即便离儿是王家独苗,依旧不会是王贲拥兵不前的理由。”
嬴政冷哼一声“缘何?”
“老奴也不知?”赵从革幽幽的叹了口气。
“青鸾回禀说,王贲离奇大病一场,后来被燕地一位羡门中人所救,此事又是何故?”嬴政语气凝重了几分。
“燕齐之地多羡门高誓,却是如此。”赵从革缓缓睁开眼,黯淡无神的眼眸仿佛一个死人“陛下不妨差人将羡门高誓请过来,老奴也很感兴趣。”
嬴政勾起嘴角,笑的有些狷狂“允!”
食物,是所有动物争斗的唯一原因。
人类也是动物,只不过人类这种动物从因为食物争斗,还会因为其他东西争斗,也不知道是一种进化还是退化。
禺氏这些野人对于狼群抢走了他们的食物,自然十分愤怒,所以狼群将会成为林胡人之外,第二个敌人。
如果不给禺氏族人树立敌人,他们很难从以前那种懒散与世无争的状态中走出来。
靠海吃海的禺氏族人看起穷苦,但是跟在山林中求生的人们相比,他们真的算是无忧无虑了,林胡人对他们的羁縻就像是饲养畜牧一样,尽管是拔他们的毛,但是并不会给他们造成致命的伤害。
所以王诩需要快速让他们懂得,真正的弱肉强食有多么残酷。
不知者无谓,王诩不愿意让他们用血的代价来认识这个道理,只能换了这种方式。
总之这一夜,禺氏族人们都没有睡好,除了下雨后潮湿让他们难以入睡之外,狼群的影子不断回荡在他们脑海中。
除此之外,还有墨怜那惊为天人的一舞,引来的大雨,让他们真正的认可了墨怜的地位。
以前萨满禺民虽然带着大家祈祷和祭祀,但是并没有什么神奇的事情发生,现在遇见一个真的能够召唤雨神的萨满,他们的信仰马上就出现了偏差。
王诩睡得也不安稳,雨后的潮湿和满地的血腥气混合成一股奇怪的味道,徘徊在空气中迟迟无法散去,在加上周边人们的窃窃私语,让他都有点思念自己的天子座驾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但是灰蒙蒙的晨雾又成了一个阻碍。
可能是昨天下雨让空气湿度过高,晨雾的可见度不足一米,导致浪费了美好的清晨,等晨雾渐渐散去时,已经早上十点了。
饥肠辘辘的族人们可怜巴巴的围在湖泊边喝水充饥,直到一个孩子翻出一声惊呼后,所有人都兴奋起来,禺春一个猛子扎入水中,不一会儿一条四五斤重的鲢鱼。
“水性这么好?”墨狼惊讶道。
“禺春他们从小生长在海边,水性自然好,以后你们也要开始练习水性。”王诩笑了笑“早餐有着落了,尝尝这边的鱼有什么不同。”
这片湿地的湖泊大约两三公顷,具体多深还来不及探测,但是从禺春他们下水后,惊起的鱼群来开,这座湖泊应该不浅。
王诩以前看动物世界的时候,经常看到深海中那种大型鱼群,也在动物园里看到过鱼群浩浩荡荡。
但是还是第一次见到过,鱼群能像是船一样把人托起来!
当下水的禺氏族人被鱼群托着冲回岸上时,所有人的眼球差点都掉出来。
很难想象,这片湖泊中到底有多少条鱼。
王诩有些心有余悸,还好这些鱼没有把人当成鱼饵,要不然后果简直比不堪设想。
鱼群吃人绝对不比蚂蚁吞象的速度慢。
被推回岸边的禺春等人也都是满脸惶恐,他们生活在海边,虽然鱼很多,但是从来没有遇见过这种成群结队还如此庞大的鱼群,所有人都像见了鬼一样对着湖泊鬼叫。
“教会他们用鱼叉或者铁矛,渔网。”王诩揉了揉太阳系,打发屠檀过去。
事实证明,有了工具的辅助之后,人类的效率和胆子都会大很多,禺氏人以前抓鱼都是靠着退潮时被困在岩石中的傻鱼,还有在浅滩中用石头砸鱼。
铁矛和渔网让他们如鱼得水,在加上湖里的鱼太多了,不一会儿岸边的鱼就堆成小山了。
“行了,再捞就是浪费了。”王诩阻止了兴奋中的禺氏族人,开始烤鱼吃饭。
吃过了饭之后,墨怜带着禺氏妇孺开始清理湖泊边的树木,墨狼和王离兵分两路,进入林中开始无差别的猎杀,不管是肉食动物还是食草动物,甚至是虫子,都将被清理干净。
下午的时候,涂山娘子带着山魈大队,拉着三十几辆的建筑材料和硫磺粉。
“此处倒是一处山清水秀的宝地啊。”跟屠檀他们那种用战略性眼观勘察地势的角度不同,涂山娘子则觉得这是一处十分适合人居住的好地方,因为这里的地势平坦辽阔,十分适合耕种,而且水源充足。
“这边以后都会开垦成农田,但是湖泊以北,一直到朝歌的山林暂时不要砍伐,规划为放牧区。”王诩笑道。
“来的途中见识到了那片天然牧场,世间果然无奇不有,这种荒郊野外竟然有这么大批的野生动物群体栖息,简直是天地恩赐。”涂山娘子感叹道。
“既然是恩赐,就得好好的维护啊。”王诩轻笑道“铜山的矿如何?”
“是上好的紫铜矿,制作器皿武器十分适合。”涂山娘子喜道。
“先将军备扩充,至少要保证手弩,每个族人在战时都配备两架,弩箭百支,一把长剑,一把长矛,一面铁木盾。”王诩说道“铠甲还是以木甲镀铁为主。”
涂山娘子挑眉计算了一下“按照现在的开采冶制速度,至少需要两个月,因为男性劳力太少了。”
“马上就会多了起来,对了,先造一批这个。”王诩画了一个牛鼻环的草图。
“这,是何物?”涂山娘子看了看。
“牵引环,给畜牧带上之后,就老实了。”王诩笑着说道。
涂山娘子眨了眨,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大帝圣明,如此一来,就不怕那群狍子驼鹿不听话了,至于马..”
“马不需要,主要就是驯服那些野物。”王诩笑了笑“羚牛什么的用来耕地,比牧牛还要适合。”
涂山娘子领命,选了座小山边开始让人建筑高炉。
所有人各司其职开始忙碌起来,王诩却闲了下来,有了朝歌城的建设经验,新城毫都的建设就变得轻车熟路了。
王诩登上附近最高的一座山丘,俯视下方,北面的涂山娘子带领一群壮汉在垒砌高炉,南边墨壬在跟那群倔强的小驼鹿较劲,西面墨怜正从挑选出来的妇孺当中传授耕地之术,东面的禺春和另外一群汉子风风火火的在砍树开路。
一切都在仅仅有条的继续着,昨夜狼群带来的意外已经消失在这一股欣欣向荣的氛围当中。
王诩嘴角带着温煦的效应,那双妖异的重瞳中带着一丝游离的憧憬,眺望不可见的密林中疯狂杀戮的王离和墨狼,以及淹没在密林中的朝歌城。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这片荒芜蛮荒的大帝,正在一寸一寸打上属于自己的印记!
“朕.....”
“孤......”
“寡人....”
莫名其妙的呢喃声溜出唇角,回过神的王诩自嘲的摇摇头,抬起头看向太阳轻笑道。
“太中二了.....”
............
万里之遥外,真正雄城咸阳中,屹立在中原大陆最高点的离宫内,一名玄衣伟岸男子盘膝而坐在高席之上,端坐在樟木龙案前。
男子长发披散,遮住了面颊两边,显得有些消瘦,但是那双时刻散发着锐气的眸子却撑起了所有的伟岸之气。
这是一个让人看着就望而生畏的男人,也是即将统一这片中原大陆,创造万世宏业,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帝王。
嬴政。
一个让六国饮恨,万民惶恐的名字。
龙案上堆积的白娟密报已经有三寸之厚了,每来一封,他都会认真的看完之后,亲手整齐的摆放好。
如今,已经是第七十二天了。
一座如瓮中之鳖,笼中之鸟的辽阳城,帝国最精锐的三十万大军,久围七十二天不下。
如果统兵之人不姓王,嬴政早就动用右手边的那只白虎印,下一道诛杀令了。
这个离宫内斗弥漫着一股阴寒之气,并不是来自北方的秋风寒冷,而是因为嬴政的心寒。
就在离宫的纱绢窗上仿佛要凝结一层寒霜时,一个低沉磁性的嗓音从嬴政紧抿的唇中传出。
“赵詹事,难道孤对王家还不够恩宠嘛?”
从嬴政席案后面锦绣腾飞玄鸟屏障后走出一个幽灵般的老者。
老者身材高大,但是因为年纪太大了显得有些勾勒,老者脸上的皱纹像是一道道岁月的鸿沟,那双仿佛永远不会睁开的眯缝眼中藏着无数走不出这座离宫的秘密。
他叫赵从革,已经八十六岁了,侍奉过秦国两代国君,是将嬴政亲手抱着长大的秦国詹事,论起资格,并不比十五年前那位被鸠杀的吕不韦弱一分。
只是世人只知道那一朝奇货可居的吕不韦,并不知道离宫之内有一位定鼎朝野五十年的赵从革。
这两个人,帮嬴政将大秦帝国鞣制成一块柔软又坚韧的皮革。
“陛下对王家恩重如山,岂可用恩宠一词糟践?”赵从革的声音像是夜幕乌鸦般生涩刺耳,但是却不惹人厌烦。
“那王贲凭什么拥兵三月,寸土未进!他是在跟寡人示威?”嬴政的眸子里已经掀起了滔天怒火,但是脸上神情却依旧风轻云淡,连声音都少有起伏。
“六月十五,王贲派出精锐黑鸦军南下三十里,最终却因陛下那纸恩诏而归,放弃五个月后能与蒙恬合围齐都,奇袭临淄的绝佳机会。”赵从革从白娟中找出一封,放在嬴政面前。
嬴政微微皱起眉,眼中的怒火平息了许多“我以为王贲不会蠢到看不懂这封信,怎么?他就不怕王家满门头悬终南山?”
赵从革摇摇头“陛下稍安,即便离儿是王家独苗,依旧不会是王贲拥兵不前的理由。”
嬴政冷哼一声“缘何?”
“老奴也不知?”赵从革幽幽的叹了口气。
“青鸾回禀说,王贲离奇大病一场,后来被燕地一位羡门中人所救,此事又是何故?”嬴政语气凝重了几分。
“燕齐之地多羡门高誓,却是如此。”赵从革缓缓睁开眼,黯淡无神的眼眸仿佛一个死人“陛下不妨差人将羡门高誓请过来,老奴也很感兴趣。”
嬴政勾起嘴角,笑的有些狷狂“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