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不想回家

    从香德里出来,夜里九点多了。

    一顿饭吃三个小时,对陈凌而言确实太漫长了。可是没办法,人家市高官千金在吃饱之后非要品一下他储藏的红酒,他能小气巴巴的不给她品吗?在品红酒的时候,她又要和他谈人生聊理想,他能显出不耐烦的伤害人家纯洁的心灵吗?

    都不能,所以一顿饭吃了三个小时……再加半。

    九点三十分,夜色正浓。

    陆心宜的兴致却极高,把车钥匙扔给陈凌后问:“陈凌,咱们现在去哪?”

    陈凌只好提醒道:“陆书记好像让你吃了饭后就回家。”

    陆心宜摇头,“我不想回家!”

    陈凌暗里苦笑,可是我想回家啊!

    陆心宜又道:“我还想跟你玩呢!”

    陈凌嘴上没说什么,暗里却道,我可不敢再跟你玩了,万一玩出了火,谁负责啊!

    见陈凌一直不说话,陆心宜就停下来问:“你不想和我呆一起吗?”

    陈凌这下不敢再保持沉默了,“没有,你想去哪玩呢?”

    陆心宜道:“唱k,嘣迪,酒吧,什么都可以,深城不是你的地盘吗?你安排呗。”

    陈凌闻言,半开玩笑半认真的道:“那不如就去酒店吧!”

    陆心宜身体颤了下,仿佛被吓到一样。

    陈凌就暗里偷笑,看你还敢不敢?

    谁知道过了一阵,陆心宜竟然低声应出一句,“太早了!”

    这回轮到陈凌被吓一跳了,“啊?你说什么?”

    陆心宜却不再重复了,没事人似的拉开车门,坐进副驾驶室里。

    陈凌只好无奈的上车,驶了一阵,却还是忍不住问:“到底去哪?”

    陆心宜还是那一句:“随你呀!”

    难不成真的去酒店?陈凌真想这样问,可是他很清楚,有些人可以开玩笑,有些人是绝不能的,所以他就提议道:“那要不就去派拉蒙吧,那里可以唱k,也可以嘣迪,当然还可以唱酒!”

    陆心宜点头,去哪儿无所谓,关键是和谁在一起。要换成开车的是汪镇民,这会儿她唯一的选择就是回家。

    车行一路,很快到了派拉蒙ktv。

    以往的时候,陈凌来这儿,第一时间就是进电梯,然后进三楼那间只为他一个人而设的黄金包房。

    不过陆心宜既然想嘣迪,陈凌就只好领着她进一楼的迪厅。

    幽暗的空间里,色彩斑斓流光异彩璀璨夺目的迷惘灯光剧烈闪烁着,同样带着迷惘的红男绿女在灯光下挤挤挨挨地疯狂扭动着放纵的身体,有一些还时不时的放声尖叫着。

    拱着爆炸头的dj戴着单边的耳麦在调音台上,像得了帕金森综合症似的全身乱颤个不停,像极了一条白嫩的蛆虫扭动着瘦弱的身躯,一手在唱机上划动着,让这迪厅里的几百个喇叭发出既有节奏又震耳欲聋的声响,还时不时装人妖似的发出刺耳的几声呻吟,配合着厚重如雷般的音乐,让人怀疑周围的玻璃能撑多久不被震破。

    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陈凌也早已经适应了现代人的生活,可直到现在,他也没办法适应这种地方。

    所以在陆心宜进入舞池的时候,陈凌固执的没有跟进去,而是坐在了吧台边,叫了瓶啤酒喝着。

    迪厅中的气氛因为音乐和人潮变得热闹与激烈,陈凌静静的坐在那里,看着各色打扮的男女,多少明白这些红男绿女为什么喜欢在这种地方流连忘返了,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你的大脑会处于当机状态,人也会陷于迷失之中,什么痛苦,烦恼,忧愁,悲伤……通通都会被撇到一边。

    只是如果要这样来发泄自己的情绪,陈凌还是宁愿选择像陆心宜一样,去海边大吼那么几嗓子。

    握着酒杯,陈凌从旋转坐椅上转过身来,面对着舞池,仔细的找了一下,才终于找到了在狂舞之中的陆心宜。

    无法否认,女人在舞蹈方面天生就比男人有天赋,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陆心宜半眯着细长的眼睛,双手随意的扬在胸前,身体和脚步和着音乐的节奏摇动着,看她的样子,仿佛是完全沉醉于这种颓废的空间里了。

    美女果然就是美女,不需要什么夸张的动作就养眼十分,陆心宜扭动起纤腰美臋,有些懒洋洋,又有些不屑的神情与她富有节奏感的舞姿奇妙地融合在一起,让人窒息的魅惑象热力一般强烈地散发出来。

    音乐节奏越来越快,周围的人随着dj的**疯狂地尖叫着,人的理性在这种场合完全消失,跳得起劲的陆心宜突然旋出了舞池,一把拽住一直盯着她看陈凌给拉了进去。

    可怜的陈凌手上还握着酒杯,却已经被拉进了舞池。

    陆心宜见状,忍不住就笑了,笑得花枝招展,极为夸张,却又有一种说不出的妩媚与風騷。

    笑停之后,她扬手一把抢过了陈凌手中的酒杯,然后仿佛渴极了似的把酒凑到了嘴边,仰起头咕噜咕噜的喝了个底朝天,再之后,竟然将杯子往后方一甩。

    陈凌看得目瞪口呆,因为他真想为到这端端庄庄,秀秀气气,斯斯文文的女公务员玩起来的时候,竟然会野成这个模样。

    扔了杯子后,陆心宜伸手抹了抹艳红的嘴,然后就拉着陈凌的双手,随着音乐摇摆起来。

    刚开始的时候,陈凌很不适应,笨手笨脚的随着她幌动,舞着舞着,也渐渐有了些感觉,轰隆隆的强劲音乐像是一记记的闷棍敲到他的心坎上,让他感觉放纵的舒服,又感觉空虚的难受。

    很奇怪,环境也是喧闹,气氛越是热烈,他的心情却越是平静,前世今生,仿佛如同一场场电影在脑海中回来飘荡。

    在陈凌走神的时候,陆心宜也有些失神,身体虽然还随着音乐在摇摆,目光却几乎定格在他身上。

    她弄不明白,这个男人身上到底藏着一种什么样的魔力,明知道他已经有了很多女人,明知道他已经搞大了别人的肚子,甚至都生下了孩了,她却仍旧被吸引得不知疲惫,迷恋得如痴如醉。

    爱一个人,就是这样欲生欲死无所顾忌的吗?

    看着眼前让她痴迷的陈凌,她多少终于明白为何汪镇民苦恋自己十年,仍旧一往情深的执迷不悔了。

    十年,自己也同样要苦恋上十年吗?

    不,那样太傻了!

    幸福就握在自己手里,爱情有时候什么都不争,它争的就是一朝一夕。

    今夜,自己就必须得到他!

    哪怕是他提起了裤子就不再相认,那么也值了,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证明这个男人不值得自己去爱,尽管付出了宝贵的代价,但至少可以勉除后十年的痛苦。

    打定了这样的主意,她的舞步就变得更加的放肆与**,甚至将裙衬上的两颗钮扣解了开来,露出白皙圆润的乳肌及一条深不见底的乳溝。

    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陈凌不是例外,而是其中的典型,走神的他很快就被眼前的波涛汹涌无限春光给紧紧的吸引住了,目光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陈凌看见她的秀眉突然蹙了一下,抬起头往后看去,发现一个脸上满是红斑的男人正贴在陆心宜的背后。

    做人莫装b,装b招人欺,做人莫装纯,装纯就招人轮,长得原本就像个包子似的,还要露馅,那能不引来狼吗?

    陈凌原本只想平平安安和和气气的渡过这个夜晚,可是照眼前看来,恐怕是不可能了,作为男人,哪怕只是普通朋友,他也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女伴被别人沾便宜的,所以陆心宜才一挪身,陈凌的脚就飞踢了出去,直踢到这红斑男的腹部,把他整个给踢得飞了出去。

    “砰!”的一声巨响,红斑男飞出的身躯咂中了一个落地大音箱,整个人都窝进了音箱里,塞在那里动弹不得,也不知是死了,还是残了。

    音乐顿时就停了,灯光大亮,尖叫声也随之响了起来,整个迪厅乱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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