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叶笙已到了待嫁的年纪,长得越发的水灵动人,引得无数求婚的人踏破了她家门槛,然而,最终近水楼台先得月,曾潜的儿子曾越自小与叶笙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感情笃厚,再加上曾越也算是仪表堂堂,引得叶笙芳心暗许,最终在曾潜的主持下两人定下了亲事,许下白首之约。

    怎奈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女儿家长得太美也是一种罪过,容易引起别人的觊觎。危险在不自觉的时候悄然而至。

    三年守孝期一过,叶笙已经年纪不小了,到了该出嫁的时候。两家商量过后,终于定下了婚期。

    就在他们好事临近时,意外发生了!

    那一天,叶笙在家里待得憋闷,准备着出去踏青,舒缓一下婚期将近时的紧张情绪。她毕竟出身武林世家,虽然平时安静贤淑,可是由于自幼练武,也有着一丝江湖儿女的豪气。因此她也不是那种长在深闺里足不出户的少女,平日里没少出门逛街。

    由于两家住的很近,只有一墙只隔,曾越听到了这边的动静后,问清缘由,便自告奋勇的做起了护花使者与叶笙一起领着一群下人浩浩荡荡的出了门。

    每次出门,叶笙的美貌一旦出现在众人面前,总会引起别人的注视,当中不乏一些无礼的目光,让她烦不胜烦。所以后来一旦出门在外,她总是白纱遮面,隐去了花容月貌,这才让她外出时免去了诸多烦恼。

    叶明凡和曾潜隐居的地方挑选的很好,他们建立的庄园位于鸡公山的脚下。鸡公山虽然不高,但山清水秀,树木成林,清幽雅静,是颐养天年的好地方。

    庄园的建立,引来了无数的百姓前来定居,逐渐繁衍成一个很大的镇落,由于这附近的山林田地大多属于叶明凡的私产,这座镇子就被人称为叶家庄。

    叶笙由于自小生活在叶家庄,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熟悉无比,鸡公山固然美丽,反而因太过熟悉的缘故,山山水水已让她提不起游玩的兴趣。因此最近一段时间,只要她出门总是去离这里三十里外的洪阳城里逛游,这次也不例外,他们一行人骑上了高头大马,挥鞭纵驰,一路飞奔来到了洪阳城里。

    洪阳城也算是晋国北方的一座大城,居民众多,又是通衢之地,商客行人往来,十分的热闹喧嚣。叶笙和曾越毕竟是年轻人,这样的热闹和喧嚣他们一点也不觉着吵闹,反而饶有兴致的融入到了其中。

    一路从城南来到了城北,下人们手中这时已经提满了大大小小的包裹,包裹中放着他们刚买来的各种胭脂水粉,时令鲜果,还有各类精巧的手工玩物。

    已近午时,叶笙和曾越有了些饥饿之感,便来到了一座酒楼。

    兴旺酒楼虽然名字土气,但并不简陋,共有着四层楼,楼高三丈余,在周围鳞次栉比的商铺中可以说是鹤立鸡群,登上高楼,一边喝酒吃饭,一边将整个城北俯瞰其中。让人不由心情舒放。酒楼里装饰奢华,算是洪阳城里数得着的酒家。

    为了犒赏下人的辛苦,曾越特意为他们点了一桌酒席作为奖赏。他与叶笙走上了四楼。

    四楼食客很少,只有左边窗户那里坐着一个食客,这个食客面貌奇特,一头金发,双眼碧绿,眼神阴鸷,肤色苍白,身材消瘦,左手腕上套着一个金色的手镯,金光闪闪,一身藏青色的长袍,腰间系着黑色的宽带。简直像是修罗恶鬼一般,胆小之人若是在夜间看到,怕会被吓得魂飞魄散。此人伏案大嚼,旁若无人,嘴里嚼咽吧唧有声,动作粗犷。

    现在虽是晴空白昼,叶笙和曾潜乍一看到此人的相貌也是被吓了一跳。接着又被对方吃饭时的动作引得一阵恶寒,心中满是鄙夷。

    曾叶两家虽是江湖出身,家教礼仪这方面却做得很好。也份外瞧不起这种粗鄙之人。

    不过他们虽心中鄙夷,脸上却不露声色,为了远离此人,他们来到了右侧窗户边坐下,免得离此人太近,看到他的面目,影响食欲。

    “师妹,我们还是再另找一家酒楼用饭吧。”曾越皱着眉头。关切的看着叶笙,目光里满是宠溺之色。

    “没事的,不用那么麻烦,就在这里吧。”叶笙心中甜丝丝的,声音越发的温柔起来。

    两人一边饮茶,一边等着上菜。他们小声的说着些闲话。甜蜜的笑容挂在脸上。目光交错时,绵绵情意在视线中流淌,心头火热火热的!

    盏茶的功夫,小二提着食盒来到了楼上,将酒菜在桌上摆好,道了一声“客官请慢用。”便向楼下走去。

    楼上食客稀少,为了方便用餐,她摘下了戴在头上的面纱,露出了花容月貌。两人客气一声,开始执筷用饭。

    然而,仅仅吃了几口,叶笙就发觉有一道灼热的视线向她射来,让她好似置身在火炉的旁边,不禁浑身发热。

    她抬头循着目光传来的方向看去,金发怪人正用火辣辣的眼神死死地盯着她的俏脸,两人视线在空中交汇,那人的眼神无礼邪恶。让她浑身肌肤颤栗。心里隐隐的泛出一丝丝森寒。视线交汇的瞬间,对方也毫无收敛之意,反而轻佻的冲她邪恶一笑。

    她厌恶的转过头,露出了雪白的玉颈,小巧的耳朵如玉般莹白。在垂下的黑丝缎般的秀发中隐现。

    金发怪人如饿狼般的眼神让她浑身的不自在。

    曾越对能够娶到叶笙这样美若天仙的妻子很是满足和自豪,平日里对叶笙也是百般的爱护,每次看到叶笙的面容,一股犹然的满足感就会从他的心底里涌出来。

    平时他对叶笙的一举一动都十分的在意,视线也总不离对方的左右,将她紧紧的守护在身前。

    而今天出门仓促,他连早饭都没有食用,逛了一上午的街,现在又累又饿,一门心思的将注意力放在了眼前的酒菜上,对叶笙不免有些疏忽。

    叶笙见曾越只顾埋头吃吃喝喝,对她的窘境浑然不觉,心里恼怒,在金发怪人的目光下,她无法装作视而不见,这样下去,她哪里还吃得下去。

    她羞恼在桌子底下踢了曾越一脚。

    曾越小腿被踢了一脚,有些吃痛,正夹着鸡肉的筷子旋即擎在了空中,诧异的看着叶笙。

    叶笙不言,对着曾越努努嘴,示意他转头自己看。

    曾越奇怪的转过头,登时发现了金发怪人的淫邪目光。心中大怒,高声的咳嗽了几声,示意对方自重。

    金发怪人十分的嚣张,对曾越的警告充耳不闻,反而用挑衅的目光看着他。

    曾越毕竟年轻气盛,马上怒火高升,一拍桌子猛地站起来,怒斥道:“你这怪物好生无礼,是不是不想要那双招子了。”

    曾越出口伤人,金发怪人心中也是大怒,他披着这张面孔在人间行走,引来的都是歧视厌恶的目光,曾经还吓哭过不少的小孩。这样下来,总是让他无比的郁闷,好在受到异样的目光久了,他也慢慢的习惯了。他本来就居心不良,听得曾越说话狂傲,眼中寒光一闪,只是他心有城府,虽然生气,但表面上还是一副嬉笑的表情。

    “怎么?在下哪里得罪阁下了?阁下居然出口伤人,这究竟是谁无礼呀?”

    “呃……”曾越一时语塞,叶笙就在身边,他总不能当着叶笙的面说对方用目光调戏自己的未婚妻吧。

    “哈哈,看你一副油头粉面的模样,果然是绣花枕头一个,能够说出这么无礼的话,可见你的家教实在是不怎么样,真不知道你父母是怎么教育你的!”金发怪人语气咄咄逼人。

    曾越脸色一冷,面罩寒霜,金发怪人话里面提到了他最尊敬的父亲曾潜,由不得他不生气。叶笙也是俏脸微寒,自从她的父亲叶明凡死后,曾潜对她们一家十分的照顾,对她也是疼爱有加,而她对曾潜是既感激又尊敬,亦是听不得别人指摘曾潜。

    “住口!曾某还从未见过你这般狂徒,须知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说错话是要付出代价的。”曾潜眼眉一挑,一脸恶狠狠的模样。

    金发怪人见对方像是被戳了肺管子一般勃然大怒,不禁大笑。摸着光滑无须的下巴,笑道:“怎么?恼羞成怒了?莫非你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哈哈!”他接着对叶笙调笑道:“小娘子,你长得这么漂亮却跟了这么一个毫无教养,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笨蛋,真是苦了你了。”话语中满是惋惜之意,眼神却仍是色咪咪的。

    曾越怒发冲冠,重重的一掌拍在了饭桌上。

    “喀嚓!”一声,桌子被他含怒一掌拍的四分五裂,一阵稀里哗啦的声音响起,杯子碗碟全都落在了地上,酒水饭菜撒得满地都是。

    曾越横眉冷目,双拳紧握,抬腿刚要向前,准备要动手教训一下对方。

    这时,叶笙突然拉住了曾越。

    “越哥,算了,不要理他,我们还是回去吧。”叶笙劝解道。她身为女人,心思慎密,看对方一心挑事,勾起了曾越的怒火后,却有恃无恐,眼见曾越一副要动手的模样,不仅不害怕,反而露出了一副趣味的目光,眼中还有一丝期待之意,仿佛巴不得曾越动手的样子,她顿时就觉着事有反常,旋即拉住了曾越的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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