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瞥了他一眼,慢悠悠地道:“你这是打算见识祖国的大好河山,还是赶着去挖祖国的墙角啊,现在的大兴安岭可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林业基地,灵芝不是你想挖就能挖的,搞不好灵芝没完成,自己先被逮进局子。”
“那可拉倒吧,我余大富怎么说也是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犯法的事儿咱坚决不能干。”余半仙嘿嘿一笑。
又唠了一会闲嗑,余半仙非得抓着我进屋陪他喝两杯,酒是刚买现成的,余半仙下厨炒了几个小菜,酒桌上,这大兴安岭的行程及路线我俩也就定下来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和余半仙开始收拾行囊,去往大兴安岭所需的物资,准备半个月后正式出。
这天中午,我带着金铃,照常出门采购一些物资,但刚一出纸扎店门口人就愣住了,因为一辆轿车停在门前,有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靠在车旁,正一脸含笑的看着我呢。
这女孩不是别人,正是方微。
“李双喜,你真是个大榆木疙瘩,既然回来了怎么不去找我,非得我一个女孩家拉下脸皮主动来找你?”方微撅起小嘴,语气不满的对我说道。
我闻言心里一阵愧疚,这几天因为大兴安岭一行太过忙碌,还真抽不出时间去看方微,脑中灵光一闪,只好撒了一个圆谎道:“巧了,我这儿正打算出门去找你呢,没想到你提前一步来了,这样吧,错都在我,我请客,咱俩去吃饭怎么样?”
方微美目在我全身上下打量一阵,又看了一眼金玲,怒气渐消,哼声说道:“原谅你了,但是吃饭不用你破费,这顿饭我请你,算是给你平安从大黑山归来接风洗尘,怎么样?”
我心知方微家中有钱,一顿饭对她来说如同九牛一毛,也就犯不上客气什么,领着金铃直接上了轿车。
哪知方微启动车后没有去饭店,而是带着我们来到了市中心的一处繁华商业街。
这条街我以前也来过几次,但只是路过,根本没有买过东西,因为周围全是金铺,表铺,高档服装店等等,根本不是我这个小老百姓能消费得起的地方。
我问她:“亲爱的,不是吃饭吗,怎么跑到商业街来了?”
方微白了我一眼:“你瞪大眼睛看看自己,衣服都脏成什么样了?也不知道自己买一件换上,还有金铃,衣服虽然是新的,但都已经过时了,真不知道你是什么眼光,挺漂亮的一个小姑娘让你打扮的不伦不类。”
我低头瞅了瞅自己,的确,衣服已经脏的不成样子,从大黑山一路摸爬滚打出来就压根没洗过。
也许我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并不注重自己仪表打扮的缘故吧。
至于金铃,我的确给它买了一身廉价衣服,但以我的眼光来看,穿上还挺养眼的,可到了方微嘴里就成了不伦不类了,或许,我的眼光真的有问题吧。
方微对于这条商业街轻车熟路,只花了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便带着我和金铃6续扫荡了几家店铺。
我手里拎着几大包小包的东西,其中不乏有名贵手表,高档服装,甚至还给金铃买了一条钻石项链。
方微花钱如流水,眼睛都不眨一下,看的我在一旁暗暗咂舌不已。
购物过后,我们一行三人来到了市中心的一家酒店,店内装潢古香古色,很是奢华,在连海市也是数一数二的大饭店了。
方微去前台点了一个包房,坐好后,又上了一些酒水和特色菜肴,然后就开始吃上了。
“怎么金玲妹子?这些菜不对你的胃口?”方微见金铃傻愣愣的坐在椅子上,也不夹菜,便忍不住的开口问道。
我心说金铃可是喝人血的,怎么会对这些饭菜感兴趣,连忙道:“不用管她,来之前在家里吃饱了,咱们吃自己的。”
方微好奇的打量了金铃两眼,对我说道:“我之前听你说过,金铃呆滞的毛病是小时候摔坏了脑袋导致的,你为什么不去大医院给她治病呢?”
我摇头道:“她这病无药可医,大罗神仙下凡也难治。”
“瞎说,世上哪有医不好的病,双喜你实话跟我说,手里是不是缺钱呀,如果是的话就别跟我见外,我可以帮你,可不能因此耽误了金铃的病情。”方微目光看向我说道。
我苦笑道:“算了,以咱俩的关系也没啥好隐瞒的了,我还是实话跟你说吧,金铃它不是人,而是一具僵尸。”
然后,我便将金铃被师傅炼制成法道侍女的经过,一五一十的讲给她听。
一边听我讲,方微的眼睛渐渐瞪大,最后愣在了当场。
过了许久,她才缓过神来,惊讶道:“我终于明白了,怪不得金铃力大无穷,行为举止呆滞,原来它就是一具尸体啊,不过话又说回来,你师父对你真的很好,就算拼了损失阳寿的代价,也要为你炼成法道侍女。”
方微跟我认识的时间不算短了,对于鬼神之事也有一定的免疫力,所以对于金铃是僵尸一事很快便习以为常了。
就这样,金铃在一旁安静的坐着,我和方微有说有笑的吃喝,期间不时的打情逗笑几句,到也温馨肆意。
酒过三巡,我已经喝的迷迷糊糊,勉强保持清醒,方微有点不胜酒力,脸蛋红扑扑的,好像刚洗完澡,白里透红的脸色更加显得妩媚。
都说酒壮人胆,我胆子就大起来了,情不自禁的站起身,隔着桌子向方微俯下身去。
方微显然知道接下来要生什么,美目微微闭起,睫毛一颤一颤的,就等我靠近她的红唇索取了。
“咣当!”
忽然间,包厢的大门被人一脚踹开,紧接着,涌进了一大群人来。
我瞬间酒劲醒了大半,方微则是被吓得花容失色,嘴里“呀”的一声。
“小臂崽子,你他娘的真是活腻歪了,不但抢了老子的女人,还有胆子敢回连海市。”
门被踹开的同时,一个叫嚣的声音也随之响了起来。
我冷眼一看,这说话的人脸上打着绷带,跟个木乃伊似得,只露出一对泛红的眼珠子,再仔细一瞧,越看越熟悉,正是被我在大黑山里暴揍一顿的宋阳。
“那可拉倒吧,我余大富怎么说也是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犯法的事儿咱坚决不能干。”余半仙嘿嘿一笑。
又唠了一会闲嗑,余半仙非得抓着我进屋陪他喝两杯,酒是刚买现成的,余半仙下厨炒了几个小菜,酒桌上,这大兴安岭的行程及路线我俩也就定下来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和余半仙开始收拾行囊,去往大兴安岭所需的物资,准备半个月后正式出。
这天中午,我带着金铃,照常出门采购一些物资,但刚一出纸扎店门口人就愣住了,因为一辆轿车停在门前,有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靠在车旁,正一脸含笑的看着我呢。
这女孩不是别人,正是方微。
“李双喜,你真是个大榆木疙瘩,既然回来了怎么不去找我,非得我一个女孩家拉下脸皮主动来找你?”方微撅起小嘴,语气不满的对我说道。
我闻言心里一阵愧疚,这几天因为大兴安岭一行太过忙碌,还真抽不出时间去看方微,脑中灵光一闪,只好撒了一个圆谎道:“巧了,我这儿正打算出门去找你呢,没想到你提前一步来了,这样吧,错都在我,我请客,咱俩去吃饭怎么样?”
方微美目在我全身上下打量一阵,又看了一眼金玲,怒气渐消,哼声说道:“原谅你了,但是吃饭不用你破费,这顿饭我请你,算是给你平安从大黑山归来接风洗尘,怎么样?”
我心知方微家中有钱,一顿饭对她来说如同九牛一毛,也就犯不上客气什么,领着金铃直接上了轿车。
哪知方微启动车后没有去饭店,而是带着我们来到了市中心的一处繁华商业街。
这条街我以前也来过几次,但只是路过,根本没有买过东西,因为周围全是金铺,表铺,高档服装店等等,根本不是我这个小老百姓能消费得起的地方。
我问她:“亲爱的,不是吃饭吗,怎么跑到商业街来了?”
方微白了我一眼:“你瞪大眼睛看看自己,衣服都脏成什么样了?也不知道自己买一件换上,还有金铃,衣服虽然是新的,但都已经过时了,真不知道你是什么眼光,挺漂亮的一个小姑娘让你打扮的不伦不类。”
我低头瞅了瞅自己,的确,衣服已经脏的不成样子,从大黑山一路摸爬滚打出来就压根没洗过。
也许我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并不注重自己仪表打扮的缘故吧。
至于金铃,我的确给它买了一身廉价衣服,但以我的眼光来看,穿上还挺养眼的,可到了方微嘴里就成了不伦不类了,或许,我的眼光真的有问题吧。
方微对于这条商业街轻车熟路,只花了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便带着我和金铃6续扫荡了几家店铺。
我手里拎着几大包小包的东西,其中不乏有名贵手表,高档服装,甚至还给金铃买了一条钻石项链。
方微花钱如流水,眼睛都不眨一下,看的我在一旁暗暗咂舌不已。
购物过后,我们一行三人来到了市中心的一家酒店,店内装潢古香古色,很是奢华,在连海市也是数一数二的大饭店了。
方微去前台点了一个包房,坐好后,又上了一些酒水和特色菜肴,然后就开始吃上了。
“怎么金玲妹子?这些菜不对你的胃口?”方微见金铃傻愣愣的坐在椅子上,也不夹菜,便忍不住的开口问道。
我心说金铃可是喝人血的,怎么会对这些饭菜感兴趣,连忙道:“不用管她,来之前在家里吃饱了,咱们吃自己的。”
方微好奇的打量了金铃两眼,对我说道:“我之前听你说过,金铃呆滞的毛病是小时候摔坏了脑袋导致的,你为什么不去大医院给她治病呢?”
我摇头道:“她这病无药可医,大罗神仙下凡也难治。”
“瞎说,世上哪有医不好的病,双喜你实话跟我说,手里是不是缺钱呀,如果是的话就别跟我见外,我可以帮你,可不能因此耽误了金铃的病情。”方微目光看向我说道。
我苦笑道:“算了,以咱俩的关系也没啥好隐瞒的了,我还是实话跟你说吧,金铃它不是人,而是一具僵尸。”
然后,我便将金铃被师傅炼制成法道侍女的经过,一五一十的讲给她听。
一边听我讲,方微的眼睛渐渐瞪大,最后愣在了当场。
过了许久,她才缓过神来,惊讶道:“我终于明白了,怪不得金铃力大无穷,行为举止呆滞,原来它就是一具尸体啊,不过话又说回来,你师父对你真的很好,就算拼了损失阳寿的代价,也要为你炼成法道侍女。”
方微跟我认识的时间不算短了,对于鬼神之事也有一定的免疫力,所以对于金铃是僵尸一事很快便习以为常了。
就这样,金铃在一旁安静的坐着,我和方微有说有笑的吃喝,期间不时的打情逗笑几句,到也温馨肆意。
酒过三巡,我已经喝的迷迷糊糊,勉强保持清醒,方微有点不胜酒力,脸蛋红扑扑的,好像刚洗完澡,白里透红的脸色更加显得妩媚。
都说酒壮人胆,我胆子就大起来了,情不自禁的站起身,隔着桌子向方微俯下身去。
方微显然知道接下来要生什么,美目微微闭起,睫毛一颤一颤的,就等我靠近她的红唇索取了。
“咣当!”
忽然间,包厢的大门被人一脚踹开,紧接着,涌进了一大群人来。
我瞬间酒劲醒了大半,方微则是被吓得花容失色,嘴里“呀”的一声。
“小臂崽子,你他娘的真是活腻歪了,不但抢了老子的女人,还有胆子敢回连海市。”
门被踹开的同时,一个叫嚣的声音也随之响了起来。
我冷眼一看,这说话的人脸上打着绷带,跟个木乃伊似得,只露出一对泛红的眼珠子,再仔细一瞧,越看越熟悉,正是被我在大黑山里暴揍一顿的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