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人眉头皱了一下,捏了捏女孩儿的手心,什么也没说,只是牵着小女儿的手走到四方桌前大马金刀的坐了下来,这粗豪的做派倒是与他文士的身份不太相称了,却不像个南方的儒士反倒像极了北方的豪侠,如果忽略他那一身白袍纶巾的话。那姑娘还真是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轻轻的坐了下来,仔细看了看练辰,眉毛又弯成了月牙儿,仿佛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人儿,掩嘴窃笑。

    “笑什么笑,有啥好笑的?没见过老子打儿子吗?”虽然知道李小二这便宜老爹不是自己亲爹,但练辰心里对他还是感激的,毕竟非亲非故,还辛辛苦苦把他拉扯大,要是遇到无良的黑心老板直接把他个刚出生的婴儿剁了做人肉包子也未可知,毕竟传说帝都里有些官宦人家吃腻了山珍海味,都开始吃未满月孩子的脚趾头当零嘴儿了。虽然李老板经常对他又打又骂,但你能指望一个开小店卖布鞋的小老板有什么行之有效的教子良训呢?

    何况,自百年前大兖朝建立,到如今已经一百二十余年了,天下承平日久。这人啊,太平日子过多了就得作妖。譬如这澜州青州的抗异前线,头几年还整日枕戈待旦,严阵以待,上下一心,时时准备着应对异族侵扰,杀敌报国,到如今兵将疲敝,朝廷军饷被那些黑心的将军们一抽再抽,士气也是一降再降,当官儿的都想着怎么在任上狠狠地捞一笔,当兵的都想着怎么苟且偷生,混过几年,回乡领抚恤金。正所谓兵无战力,将无战心,边境政事疲敝,整个朝廷似乎在进入鼎盛时期后快速的进入了衰败期,各种乱象纷呈,这样的世道又能指望乡野村夫有什么好的生活呢?能苟活性命已算是万幸了

    说起来这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依帝国律,前线征战满一年者,可携“帝国英雄“荣誉去中州帝都落剑城养老,享帝国抚恤,一生无忧。可别以为这抚恤金是那么好拿的,征战一年能活下来的十不存一,异族强悍,不光是肉身强悍高大,力大无穷,厚实的皮肤也对一般的刀剑砍伤有很好的防御,往往人族要三到五个人才能将将与异族打成平手,这还是有秘术师在后方支援和辅助的前提下。而且异族数目众多,每次攻城必然铺天盖地,放眼望去一片无边无际。他们组织有序,整齐划一的向着城墙推进,气势恢宏,场面动人心魄,人族以及其他九州各族往往未战先怯。没经历过战场洗礼的新丁损伤常达到六成以上,这还没算被异族吓破了胆,转身就逃,被督战队砍了明正典刑的。

    可这样的残酷事实一般都是被有心人封锁了消息的,帝国内部的征兵宣传可不会告诉你这些,只会告诉你回到中州后的荣耀和美好生活。真正能回活下来的老兵也对这其中的门道讳莫如深,如果他们不小心说漏了什么,也许第二天就会被人发现悄无声息暴毙在家中或者突然因为老家有什么变故而离开从此杳无音讯,因此对于抗异前线的事,人们一直以来只知道异族残暴狰狞和人族英雄的悍勇无畏。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不过好在,异族每次进攻也只是从白天到黑夜,到了夜晚,太阳刚一落山,就仿佛收到什么命令一般自动如潮水般退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哪怕九州各族的防线看起来已经摇摇欲坠,距离攻破防线只有一步之遥也是如此。所以百多年以来,从未发生过异族突破防线攻占城池的事。久而久之,老兵油子都知道面对异族攻城,只要挺到夜晚降临就可以保住性命,有时候干脆就不与异族交战,紧闭城门不出。只把新来的菜鸟当作炮灰推出去与异族交战,一是对上面有个交待,二来将军们也可以以此为军功向帝国领赏。而没了战事,士兵的训练也就松弛了下来,军纪也是乱七八糟。逃兵从匪为害一方之事时有发生,本来边境因为来往的人流量大,还十分热闹繁华,可这样一来却闹得边境一带城镇的居民都惶惶不可终日,年轻力壮的都逃去了中州地域另谋生路,尤其是十年前第七军团天狼军团副将杨镇北杀了主将,带着一整个军团的人集体出逃,落草为寇之后,北方的天就变了,虽然没有明面上称王称霸,但杨镇北为首的血狼帮已经成了北方四洲实际上的土皇帝。这也是鸿雁镇现在如此凋敝的原因,当街杀人,强取豪夺之事屡见不鲜,人们往往能不出门就不出门,因为出门就可能有杀身之祸。能在这样的世道维持着一家客栈屹立不倒,还把一个襁褓里的孩子完完整整的拉扯大,我们的李老板也算是有点儿能耐的,起码也算对得起那襁褓下压着的四两足赤金锭了。

    心里想着,当初自己亲生父母怎么就把自己丢给了这么个做小买卖的无良商人?还就丢了四两金子给自己?也算是够吝啬的。练辰嘴上却是不慢:“两位客官是吃饭还是住店啊?住店,咱们这儿有上好的客房;吃饭,小店的棉牛肉可是一绝,客官是否要来两斤尝尝?”

    那女孩儿并没有搭话,只是细细的观察着这个被客栈老板唤作三丫的小二的一举一动,静静地听着。倒是那文士甩了甩袍袖,像是要赶走桌上并不存在的苍蝇,说:“那就先来两斤棉牛肉,再来一壶酒吧。”袖子一翻,变戏法儿似的,两粒银锞子出现在掌心,随手丢给三丫:“另外,我们还要住店,这是定钱,不用找了,多的算你的赏钱吧。”

    三丫拿着钱,心里想着回头该给胖妞儿买点什么东西,两粒银锞子已经抵得上他一个月工钱了,除了买下这文士要的东西,还可以有大半的结余。自己一向是跟胖丫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要是哪天自己被王六马三儿那几个人给阴了,也得有个帮自己喊人搬救兵的嘛。正在这时,客栈门口一阵鞭响,只见几个穿着各异的彪形大汉,下了马,夹带着外面的黄沙如一阵风似的,直奔店内,在文士父女的桌前站定,三丫回头惊诧的望了一眼,只见为首的一名黑脸大汉,应该是这伙人的老大,从腰间抽出一块狼头铁牌往桌子上一拍,恶狠狠地说道:“血狼帮办事,闲杂人等,一概回避!”连带着一股臭烘烘的汗味儿扑面而来,熏得面对门坐着的文士眉头一皱,旁边的小姑娘也是掩住了口鼻,细细的柳眉好看的皱了起来,似是被那气味熏得犯了恶心,而三丫在旁边却好像没有闻到一般,只是呆呆地看着这个如仙子一般的小姑娘,眼前的女子虽说尚未成年,但一颦一笑却都能牵动少年那颗年轻而又火热的心。

    “就连她皱眉的样子都是那么好看,不知道她面纱下的样子该有多好看。”三丫心里这样想着。这时,只见那女孩子却是楞了一下,手扶胸口,像是听到什么,悄悄瞥了他一眼,然后似是害羞一般,赶紧低下了头,又用手捂住了鼻子。

    那中年人对那黑脸汉子和桌上的铁牌彷如不见,只是看了一眼小姑娘,又看了一眼身边傻傻站着的少年,笑了笑说道:“怎么?我女儿好看吗?隔着面纱你怎么看出来的?“

    “我猜……”三丫正看得出神,听到有人问他,却免不得几乎要脱口而出,可是突然又反应过来,心想,“哎~不对呀,大叔你怎么知道我心里想什么?”

    那中年人却不管三丫在那儿一脸惊异,又转头对着那女孩儿说:“青鸾,你就别装啦,我知道你也听得到,你秘术虽然学的不精,可这他心通的天赋本领还是掌握的不错的。”

    “血狼帮办事,闲杂人等,一概回避。”眼看自己一帮人居然被眼前的三个“软脚鸡”给无视,那黑脸汉子就气不打一处来,黑脸汉子叫王志云,原本是个隐世武学宗派的弟子,不知什么原因下了山,混迹尘世。自从加入了血狼帮,当上了小队长,出来办事向来是无往而不利,没想到今天竟然被这边境小客栈的几个人驳了面子,这传出去要自己以后怎么在帮内混?但眼看眼前这么一对父女来得诡异,自己也算有点眼力的,却看不出眼前这对父女的深浅,只好忍着怒气又说了一遍“招牌台词”。

    血狼帮,近十年兴起的九州北部第一大匪帮,成员以流窜逃兵和犯了案的将军为主,虽说是匪,却有军人的血性,从不欺凌老弱妇孺,少与朝廷作对,专事劫富济贫,打击贪官污吏,地方恶霸豪绅,在民间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平时维护乡里百姓,战时帮助边军守城,倒有点像是民兵了。

    但是血狼帮却为帝国所不容,时时派兵清剿,奈何其行踪隐秘,至今不知老巢在何处,又有民间百姓通风报信,因而效果只是寥寥,久而久之朝廷也只能默许他们的存在,甚至传说偶尔双方还有合作,反倒成了一众帮派中的异类传奇。

    血狼帮三丫也是听说过的,毕竟在客栈这个小地方,南来北往,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什么消息都能听得到,三丫天天穿堂过巷好歹也能听说一些,只是惊讶于这伙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前些日子不是听说他们因为战事吃紧,去支援前线了吗?怎么会突然来了这鸿雁镇,还找上这么一对人畜无害的父女?这里面有故事啊,抱着吃瓜群众的心态,三丫决定待在一边看看。

    不说三丫在一旁心里犯嘀咕,且看那文士并没有回避的意思,而是提起桌上放着的彩漆茶壶,又翻了个杯子,兀自斟了一杯茶,浅浅的喝了一口,慢慢放下茶杯才说道:“你们这些吓破胆的兵痞子,不在山坳子里猫着,怎么跑这儿抖威风来了?”

    “你这老小子好不识趣,要不是看你穿的像个读书人,老爷我早就一刀剁碎了你,老子浑身是胆,要你来说?还不快滚!”王志云感觉自己的威严受到了挑衅,噌的一声抽出腰间佩刀来,但又好像忌惮什么,只是明晃晃的举在胸前,作势要砍,却没砍下去。因为他从这文士身上感受到一股气息,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气息,仿佛在哪儿见过,仔细一想却又想不起来,最后归结起来对这种气息的感觉却只有三个字——不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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