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攻略地狱模式 作者:梦里闲人
分卷阅读280
夏小雨和邱枫却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首先故事的描述太清晰了,就像是作者亲身经历一样,其次故事的背景跟本案蜜汁相似,只不过故事里面的体育老师是男的,被害死的人也是男的。
简直就是水塔案的性转版本,甚至连警方调查的手法,都跟他们三个人一致,也是有一个细心的警察发现了从水塔里捞出来的玩具车,从中找到了线索,通过被害人的弟弟锁定了嫌疑人。
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第二案,某个家属区的老太太早晨起床的时候,捡到了有人遗失在路边的“排骨”拿回家准备做给全家吃,洗“排骨”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半根手指头。
慌张报案。
让人细思恐极的是,排骨是“人排骨的一半”另一半呢?如果没有半根手指头,老太太没有发现是“人排骨”是不是一家人就把这一袋排骨吃掉了呢?
后面警方只找到了一部分的尸体,勉强拼凑出一具女尸。
故事的最后,一个精神病人被逮捕,人们在他的家中发现了女人的头,他说女人是他老婆,是老天送给他的。
那个“老天”是谁?
在最后一页,作者描述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有人敲开了精神病人的门,送给精神病人一颗人头,精神病人大喜过望,认为这是他的老婆。
在这里,作者没有交待真正的凶手是谁,也没有交待凶手的长相或特征。
“叮”任务提示音响起,“没有破获的案件,似乎是一条重要的线索,顺着线索查下去!也许会有意外收获!”
根据手抄本的描述,碎尸案的发生地在南方某省,三个人向学校请了假,坐火车来到了小说里描写的城市,按照小说的描述,找到了同样名字的家属小区,最让人毛骨悚然的是,一年前,这里真的发生过同样的案件,一个精神病人被捕了。
而手抄本的成书时间,根据书里的描写是1971年。
当然了,也有可能是有人故意将时间拖后,也有可能是有人看了手抄本,决定利用手抄本的手法做案,将事情推给精神病患者。可作者又是怎么知道分尸案发生在南方某省,发现排骨的是某家属区呢?
这就是所谓的先有果后有因,时间悖论。
当然了,细节上还是有所不同的,在“现实”中捡回排骨的是一个跛子,跛子发现了手指头没有报案,而是把手指头扔了,继续煮排骨,直到邻居发现了地上的手指,以为是跛子出事了。这才撞破了这件事,强迫跛子报了案。
事情结束后,家属区的人都不跟跛子说话了,认为这人太可怕了。
夏小雨买了一瓶白酒,敲开了跛子的门。
跛子看到了酒,也没问几个人的来意,先拿过酒喝了一口,“酒不错,没渗水。肴呢?”
“什么?”
“喝酒怎么能没肴呢?切二斤猪头肉来!”跛子理所当然地说道。
夏小雨按捺着性子,给他买了二斤猪头肉,跛子笑了,露出一嘴的黄牙,“你们想问什么?”
“你们知道我们会来问你问题?”
“你们是第三波了。”跛子伸出三根手指。
三?也就是说,他们接受的不是唯一任务?有人也拿到了手抄本?气氛一下子又紧张了起来。
邱枫坐了下来,做那个提问者,“当年除了捡到排骨,你还看到了什么?”
“那天是个早晨,头一天晚上下了雨,早晨起了雾。”
“风很大吗?”
“晚上的风很大。”
跟风雨交加的夜晚对上了。“你看到了什么?”
“没有。”跛子摇头,“我听到了自行车铃响。”
“自行车铃?”
“是啊。那天早晨我起来倒马桶,听见自行车铃响,然后听见什么东西从自行车上掉下来的声音,我放下马桶快走了几步,捡到了排骨。”
“排骨是骑自行车的人掉的?”
“我觉得是。可警察不信。”
“他们没有找到骑自行车的人?”
“那个疯子不会骑自行车。再说他也买不起啊。”
所以,找到了“真凶”之后,警方就不在意跛子的描述了。何况跛子是那么惹人厌恶。
“你真的打算吃掉那些排骨?”
“能吃干嘛不吃,谁知道那手指头是谁的?我觉得是猪排骨,我又没见过人排骨。”跛子理直气壮地说道。
第164章 第164章 第 164 章
当你觉得这是现实的时候, 光脑告诉你这是游戏, 当你认为是游戏的时候,光脑告诉你这是现实。
夏小雨觉得自己被搞得无比糊涂了。
三组不同的人,接到了手抄本任务,在他们之后会不会有人接到任务?一定有。
系统会有不同的方式让不同的人加入进来, 然后做什么?
夏小雨觉得自己像是纸箱迷宫里的老鼠,被一个又一个食物引入陷井。
她总是会想多,而这让她烦燥,她希望她像夏小红一样糊里糊涂的继续前进。
“一九八二年, 整个城市有多少辆自行车?又有多少辆是带车铃的?在一个大雾的早晨, 又有多少人会注意到这辆车?”邱枫在笔记本上写下这个问题。
夏小雨深呼吸了几次, 将目光投向这个问题, 然后她看向邱枫,“你知道吗?”
“我只有全国的数据。”邱枫摸了摸鼻子, “在研究室我可以检索一下, 无人机几秒钟之内给我答案。”
离开高科技一无所知?二十一世纪的人就有的病, 二十八世纪更严重了怎么办?
“可以肯定的是很多。”夏小雨看着街上来来去去的自行车,一九八三年,中国整个是自行车轮子上的国家,这个时代的人像是爱护“汽车”一样爱护自己的车子, 加装车铃, 车灯都是常规操作,她甚至看见一辆警用自行车。
漆成特殊颜色的自行车,被穿着白色警服的人骑着在大街小巷里穿行。
“我们去问警察。”夏小雨站了起来。
当年的办案的警察现在还在公安局刑侦科, 姓赵,赵警官四十多岁,留着小胡子,一条腿有点不太好了,但眼神极为犀利,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人,实际上更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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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小雨和邱枫却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首先故事的描述太清晰了,就像是作者亲身经历一样,其次故事的背景跟本案蜜汁相似,只不过故事里面的体育老师是男的,被害死的人也是男的。
简直就是水塔案的性转版本,甚至连警方调查的手法,都跟他们三个人一致,也是有一个细心的警察发现了从水塔里捞出来的玩具车,从中找到了线索,通过被害人的弟弟锁定了嫌疑人。
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第二案,某个家属区的老太太早晨起床的时候,捡到了有人遗失在路边的“排骨”拿回家准备做给全家吃,洗“排骨”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半根手指头。
慌张报案。
让人细思恐极的是,排骨是“人排骨的一半”另一半呢?如果没有半根手指头,老太太没有发现是“人排骨”是不是一家人就把这一袋排骨吃掉了呢?
后面警方只找到了一部分的尸体,勉强拼凑出一具女尸。
故事的最后,一个精神病人被逮捕,人们在他的家中发现了女人的头,他说女人是他老婆,是老天送给他的。
那个“老天”是谁?
在最后一页,作者描述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有人敲开了精神病人的门,送给精神病人一颗人头,精神病人大喜过望,认为这是他的老婆。
在这里,作者没有交待真正的凶手是谁,也没有交待凶手的长相或特征。
“叮”任务提示音响起,“没有破获的案件,似乎是一条重要的线索,顺着线索查下去!也许会有意外收获!”
根据手抄本的描述,碎尸案的发生地在南方某省,三个人向学校请了假,坐火车来到了小说里描写的城市,按照小说的描述,找到了同样名字的家属小区,最让人毛骨悚然的是,一年前,这里真的发生过同样的案件,一个精神病人被捕了。
而手抄本的成书时间,根据书里的描写是1971年。
当然了,也有可能是有人故意将时间拖后,也有可能是有人看了手抄本,决定利用手抄本的手法做案,将事情推给精神病患者。可作者又是怎么知道分尸案发生在南方某省,发现排骨的是某家属区呢?
这就是所谓的先有果后有因,时间悖论。
当然了,细节上还是有所不同的,在“现实”中捡回排骨的是一个跛子,跛子发现了手指头没有报案,而是把手指头扔了,继续煮排骨,直到邻居发现了地上的手指,以为是跛子出事了。这才撞破了这件事,强迫跛子报了案。
事情结束后,家属区的人都不跟跛子说话了,认为这人太可怕了。
夏小雨买了一瓶白酒,敲开了跛子的门。
跛子看到了酒,也没问几个人的来意,先拿过酒喝了一口,“酒不错,没渗水。肴呢?”
“什么?”
“喝酒怎么能没肴呢?切二斤猪头肉来!”跛子理所当然地说道。
夏小雨按捺着性子,给他买了二斤猪头肉,跛子笑了,露出一嘴的黄牙,“你们想问什么?”
“你们知道我们会来问你问题?”
“你们是第三波了。”跛子伸出三根手指。
三?也就是说,他们接受的不是唯一任务?有人也拿到了手抄本?气氛一下子又紧张了起来。
邱枫坐了下来,做那个提问者,“当年除了捡到排骨,你还看到了什么?”
“那天是个早晨,头一天晚上下了雨,早晨起了雾。”
“风很大吗?”
“晚上的风很大。”
跟风雨交加的夜晚对上了。“你看到了什么?”
“没有。”跛子摇头,“我听到了自行车铃响。”
“自行车铃?”
“是啊。那天早晨我起来倒马桶,听见自行车铃响,然后听见什么东西从自行车上掉下来的声音,我放下马桶快走了几步,捡到了排骨。”
“排骨是骑自行车的人掉的?”
“我觉得是。可警察不信。”
“他们没有找到骑自行车的人?”
“那个疯子不会骑自行车。再说他也买不起啊。”
所以,找到了“真凶”之后,警方就不在意跛子的描述了。何况跛子是那么惹人厌恶。
“你真的打算吃掉那些排骨?”
“能吃干嘛不吃,谁知道那手指头是谁的?我觉得是猪排骨,我又没见过人排骨。”跛子理直气壮地说道。
第164章 第164章 第 164 章
当你觉得这是现实的时候, 光脑告诉你这是游戏, 当你认为是游戏的时候,光脑告诉你这是现实。
夏小雨觉得自己被搞得无比糊涂了。
三组不同的人,接到了手抄本任务,在他们之后会不会有人接到任务?一定有。
系统会有不同的方式让不同的人加入进来, 然后做什么?
夏小雨觉得自己像是纸箱迷宫里的老鼠,被一个又一个食物引入陷井。
她总是会想多,而这让她烦燥,她希望她像夏小红一样糊里糊涂的继续前进。
“一九八二年, 整个城市有多少辆自行车?又有多少辆是带车铃的?在一个大雾的早晨, 又有多少人会注意到这辆车?”邱枫在笔记本上写下这个问题。
夏小雨深呼吸了几次, 将目光投向这个问题, 然后她看向邱枫,“你知道吗?”
“我只有全国的数据。”邱枫摸了摸鼻子, “在研究室我可以检索一下, 无人机几秒钟之内给我答案。”
离开高科技一无所知?二十一世纪的人就有的病, 二十八世纪更严重了怎么办?
“可以肯定的是很多。”夏小雨看着街上来来去去的自行车,一九八三年,中国整个是自行车轮子上的国家,这个时代的人像是爱护“汽车”一样爱护自己的车子, 加装车铃, 车灯都是常规操作,她甚至看见一辆警用自行车。
漆成特殊颜色的自行车,被穿着白色警服的人骑着在大街小巷里穿行。
“我们去问警察。”夏小雨站了起来。
当年的办案的警察现在还在公安局刑侦科, 姓赵,赵警官四十多岁,留着小胡子,一条腿有点不太好了,但眼神极为犀利,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人,实际上更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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