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打定主意跟他一起走?”陈妈看到平常矜持的女儿如此失态,悄声问道。

    陈妈的问话在陈晶玲那成了耳边风,陈晶玲顾不得去回应母亲,一门心思去收拾她的行李。

    陈晶玲越是这样,陈妈越是担忧:这孩子是真的陷进去了。

    “那你也得对自己好一点,别光想着别人……”陈妈站在陈晶玲身后,不放心地嘱咐了又嘱咐,把叶贯通一个人撂在客厅。

    “哦,妈,我知道了……”陈晶玲敷衍地应着。

    陈妈没来由地想生气:真是女大不由娘了,但她更多的还是担心。这么快把女儿交付给别人,她有些无法接受。

    “温州还有别的朋友吗?方野梅不一起去吗?”

    “唉,妈,我现在是成人啦,我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的啦,叶贯通不是坏人,你放心好啦,他不会欺骗你女儿的啦……”陈晶玲一连说了几个啦,说完自己扑哧一声先笑起来,是啊,陈妈这是不是有点神经质,还知识分子呢,就这也大惊小怪?

    “死丫头……”陈妈忍不住也笑起来,是啊,叶贯通人看上去蛮实在的,自己就别杞人忧天了。

    兴许每个母亲在女儿交男友的时候都会有这种不安吧?担心、失落……间夹着喜悦,看陈晶玲如此喜欢叶贯通,陈妈也便不忍心去破坏他们的感情,于是,她回到客厅去招待叶贯通,顺便委婉地表达了她的担忧和对陈晶玲的疼爱。

    “晶玲这孩子单纯,没有城府,还得你多费点心……”陈妈说着说着却俨然把叶贯通当未来女婿了,竟渐渐地自然起来。

    叶贯通不住地点头,感觉自己肩上有了一份义不容辞的责任。

    “放心吧,伯母,我会照顾好她的。”这话像是承诺,陈妈听着心里也甜滋滋的。

    陈爸有个手术,晚饭都没空回家吃。到了傍晚,陈晶玲想起自己没跟父亲商量就决定跟叶贯通去温州,有些惭愧,有些过意不去。想必陈爸会原谅的吧:据说当初他追陈妈可是疯狂得很……

    吃过晚饭,叶贯通带着陈晶玲到大街上逛了一圈,在大街上总会遇上老同学,陈晶玲当时在班里也算是男生谈论的焦点:清纯、可爱。能做陈晶玲的男友也算脸上有光,不过,叶贯通怕遇上同寝室的高一同学,当时他们开他玩笑,叫方野梅……好吧,高一同学估计都忘得差不多了,高二高三可没人知道那些陈年旧事,好在,他们也真没有遇上高一同学。

    逛到百货大楼,叶贯通猛地想起:听陈晶玲说过伯父喜欢喝茶,得,买个杯子送伯父吧,拍拍他老人家的马屁,好让他放心把女儿交给自己。

    果不出所料,一个茶杯便让陈爸乐呵起来,把女儿交给这么细心的男孩,他自然放心了。因此,第二天他们上车时,一家人都是愉快的。看着陈爸期待的目光,叶贯通心头升起一种责任感:他得好好照顾陈晶玲。

    汽车开离县城,他们的心情不约而同的激动起来:我们要在一起了吗?叶贯通的手紧握着陈晶玲的手,他有一种冲动,想要当众亲吻陈晶玲。

    去温州跟去杭州的心情大不同,陈晶玲一门心思都在叶贯通身上,忘记了一路上的风景,忘记了一路上的辛劳。下车自然就奔叶贯通的住处去。

    一进屋,相互都忘记了旅途的疲劳,叶贯通抱起陈晶玲狂吻起来。

    陈晶玲闭上眼睛:把我整个儿要走吧,我爱你,我爱你!

    叶贯通身上散发出淡淡的汗水味,当她双手碰触到陈晶玲的脸时,一股暖流流遍全身,他猛地放开手:“我去洗个澡……”

    “不用,我喜欢闻你身上的味道……”

    是谁说的,如果你的恋人没有洗澡,你却喜欢闻他身上的味道,那你就真的是爱他了。

    陈晶玲的话让叶贯通百感交集,他激情澎湃,颤抖着手拉过陈晶玲,热烈地拥住,两个人浑身都火辣辣的。

    在他们眼里,对方有无数个谜,等待着自己一点一点去解开。

    拨开一个谜底,他们就会慌乱、兴奋,间夹着不安……

    他们希望自己快点解开谜底,又对那个谜底充满了期待:会是什么样的谜呢?

    慢一点吧,好好享受猜谜的过程。

    再慢一点吧,一切都是那么新奇……他们就像来到了一个从来没人来过的新大陆:哇,原来是这样?

    但是,揭开谜底还不够,他们还要更多的谜……

    末了,陈晶玲自己都惊讶,原来矜持的自己怎么会变得如此疯狂?

    期初的那半个月,他们都沉浸在两个世界里,直到十月底,陈晶玲才开始进入人才市场求职。

    温州工作相比杭州要好找一点,其实关键原因是陈晶玲的简历有点工作经验可写。哪个公司都想招熟练工,都不想花精力和时间去培训新手,所以,到温州半个月时间,陈晶玲便找了份工作,也是日资企业,是经理助理,职位比先前高了一级。

    过年回家,他们便把恋爱关系确定下来了,叶妈开始筹划着要他们早点订婚、结婚。

    陈晶玲原是不想那么早成家的,怎奈年后回温州,不到三个月时间居然怀上了,陈爸、陈妈当医生的,深知第一胎就拿掉对女人的伤害,不得已回应了叶妈的要求,决定五一给他们订婚,再挑个好日子给他们办喜宴。

    还没有开始走自己的路,便已经开始开创新家庭,陈晶玲多少有些不情愿,可又不忍心拿了肚子里的爱情结晶,反正,他们也正如胶似膝地恋爱着,结就结吧,生就生吧,对女孩来说,早成家也好,免得夜长梦多。

    这不,打电话告诉方野梅的时候,陈晶玲已经怀孕一个多月了。

    陈树斌的餐馆虽小,可因为他不想花太多人工费,期初嘛,一切都得节省。人手少,平常都忙,原来节假日更忙,可他实在太想跟方野梅相处了,那天就放手让徒弟去主厨,自己溜出来约方野梅玩。

    那徒弟倒也手脚麻利,这也算是给他一个独立解决事情的机会,因此,他非常卖力,出乎陈树斌的意料,居然一整天都没有打电话来问他。而他在下午三点(应该说是平常最闲的时候)打电话过去,竟听到一切都OK的话,他也便放心了。

    方野梅一离开,陈树斌就跑到新华书店去,哗啦哗啦挑了一大撂书籍,他要练字,哪怕不作什么学问,至少他得把字写好了才行。

    购完书回到餐馆,差不多六点了,餐馆这时正是忙碌,不停地有顾客进来。看那徒弟做得有条有理,陈树斌突然有了新想法,把主厨的事转给徒弟,放手让他干,再雇一个帮工,这样自己就能腾出时间做其他事,招帮工的成本要低些。

    这么想着,他便悄悄退出来,打算来个彻底脱身一天。

    陈树斌睡觉的地方在餐馆边上的楼房里,在第一层,十来平米的房间,有些昏暗,大白天也得开着灯。就这么小一间房子租金也要五百,之前跟人合租的,自己开餐馆之后,经济宽裕了点,再加生活规律变了,不想影响别人,便从合租房里搬了出来。陈树斌原来能写一手好字,可多年不练,都有些生疏了。

    他握着笔,自己先笑起来:难道还要当学生?这叫上进心不?唉,方野梅怎么就那么有上进心?她怎么就对知识那么执着?写什么好呢?眼睛看着字帖,下笔却写成了“方野梅”,随后,他自嘲地笑了:看来是有些走火入魔了!

    方野梅喜欢自己吗?到了晚上,陈树斌躺在床上睡不着,不管她喜不喜欢他,他是一定喜欢方野梅的,在汽车上他便对方野梅有种别样的感觉,似曾相识,怎么说呢?他形容不来,叫“一见钟情”吧,好像又不是,可为什么只见一面就会动情?是她身上的那种率性及进取精神?哦,对,她是个执着的女孩,执着的人总是会成功的,如果她越来越进步,自己永远围着锅灶转,跟她是不是越来越没共同语言?

    陈树斌喜欢书法,喜欢画画,但不喜欢读书,然而,在医院当厨师的父母坚决反对他走艺术的路,在他们眼里,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画画?写字?这些能养活人?艺术家?那是富家子弟的梦想,咱们穷人家还是别作那样的白日梦了。”

    “画画和写字作为业余兴趣还行,可它不能谋生……”母亲比父亲文化水平高一点,再一个她比较心软,不忍心去责备儿子。

    ……

    他是从方野梅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吗?对啊,为什么不能像方野梅一样勇往直前地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为什么要在乎别人的看法?

    好吧,每天至少练半个小时字,或者画半个小时画,虽然这于梦想来说太遥远了,至少精神世界比现在丰富些。

    “方野梅……”陈树斌轻轻地呼唤了一声,这才恍惚着进入梦乡。

    梦里,方野梅不断地登场,梦真是奇怪,你在人家的梦里,人家在你的梦里,但彼此不知道在谁的梦里频繁出现。

    方野梅跑到梦里,以陈树斌自己所喜闻乐见的各种方式出现。

    然而,不管哪种方式,梦里的方野梅总是那么热情、那么友好、那么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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