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悲惨人生系统 作者:思镜渠
分卷阅读98
生整个人都愣了,就是换了个壳子而已,怎么性格也会换的这么彻底……
不过,想想也是,曲正珊就和不争完全不一样,现在换成郑晴歌,她又和曲正珊完全不一样,如果不是她们身上有相同的仙气,长生连认都不敢认。
长生默了半天,才斟酌着开口,“你把我留在你身边,就是为了吃饭?”
郑晴歌蹙眉,“不是。”
她回答的非常快,但等到长生问她还想干什么的时候,她又说不出来了。
长生垂眸想了想,扬起下巴,坦然与她对视,“行,我可以留下,不过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长生眯起眼睛,一字一顿道:“马上把你家外面的那些已经开花的和即将开花的放荡植物都给我铲了!”
作者有话要说: 长生:都已经有我这个草了,居然还敢出去拈花惹草,不能忍!
郑晴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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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日万没做到,以后慢慢补足吧qvq
第58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4)
最后, 这些花还是没逃过长生的魔爪= =
高级口粮送过来, 大部分都进了长生的肚子, 小部分被长生强行喂给郑晴歌, 不过无一例外,她全都吐了出来。
长生这才信了, 郑晴歌是真的喝不下别人的血。
长生觉得这是新生期的问题,现在的郑晴歌太敏感, 而她本来就是一个有洁癖的人, 会变成这样倒也正常。从始至终, 长生就没想过为什么她的洁癖没在她身上体现这个问题。
长生觉得没必要想,答案不是很明显吗?因为她是长生啊, 哪怕换一百个壳子, 只要里面的灵魂是不争,她就永远都能得到特殊待遇。
长生就是有这样的蜜汁自信。
不过后来在长生的强烈抗议下,郑晴歌还是勉为其难的接受了用血袋喝血这种方法, 没办法,长生坚定表示, 如果她不同意, 她立刻就离家出走, 那郑晴歌就只能同意了= =
在这里住了一周,长生已经想出来自己要做什么了,此时她正一边给自己抽血,一边算成本问题。
郑晴歌就站在她身边,眼睛紧盯着血袋的情况, 在长生身上直接喝血的时候她都不会担心,因为她知道自己有节制,可看着冷冰冰的针管自动抽血,她反而很担心,怕抽的太多影响到长生的身体。
长生跟她解释了无数遍,血族就是全身血都抽没了也没事,顶多晕一会儿,把抽出去的再补充回来,立刻就能恢复,然而郑晴歌还是次次在她抽血的时候紧迫盯人。
长生懒得和她掰扯,又算一遍成本,觉得自己那点存款可以坚持一个月,她啪的合上本子,仰头看郑晴歌,“明天我就要开始摆摊了。早上十点开始,夜市13号摊位,记得来噢,我把烤好的第一串留给你。”
闻言,郑晴歌坐在她身边的扶手上,情不自禁的摸了摸她的头,“几点回家?”
“卖完就回来,我还得看着你呢。”
郑晴歌的表现比一般新生血族好很多,但也不能掉以轻心,谁知道她什么时候就狂性大发了,长生没打算卖多少,前两天只要能回本就行。从前天开始,郑晴歌就开始正常工作了,长生跟了两天,发现她表现还行,只要没人评论她现在的长相,她就不会生气。
长生叮嘱了一开始见到的那个小弟,小弟虽然看起来傻傻的,但其实是郑晴歌手下里的得力干将,有他在,长生就不用担心了。
而且她摆摊的地方就在郑晴歌公司对面,如果真有什么事,她也赶得过去。
第二天一早,长生从被窝爬起来,准备骑一辆小电动去码头买原材料,结果她在郑晴歌家的地下车库里翻了半天,发现连个自行车都没有。而她又是刚刚才成年,根本没有驾驶证。
在她纠结是打车去还是来一发无证驾驶的时候,郑晴歌走过来,拯救了她。
郑晴歌带着她去码头,长生好奇的问她,“你怎么也起这么早?”
郑晴歌看着路况,一边打方向盘一边回答:“你醒了,我就醒了。”
长生眨眨眼,“我住在你楼下,不可能吵到你吧?”
“跟声音无关,”郑晴歌回答的漫不经心,“你起来走动,我会闻到味道。”
……所以你是被食物的香味叫醒了,对吗?
长生面无表情的在码头买了一百条秋刀鱼,郑晴歌把鱼和人一起送到夜市,此时人不多,但各种商贩已经开始准备了,长生抱着一箱鱼和一箱调料走进去,连个道别都没和郑晴歌说。
郑晴歌靠在车边,看着她的身影在拐角处消失,她微微勾唇,突然觉得心情很好,周围有各种商贩在不停的出来进去,他们在经过郑晴歌身边的时候,都会惊讶的看一眼她再离开。
在外面,郑晴歌的回头率也很高,不过那些人都带着或垂涎或嫉妒的眼神看过去,郑晴歌非常不喜欢那种眼神,而在这里,人们看她只是单纯的惊讶,惊讶她这样好看又光鲜的女孩子,怎么会一大早上出现在这里,而短暂的惊讶以后,人们就又把视线收回去了,客人就快上门了,马上就要开始做生意,大家都为自己的生计奔波着,哪里有时间去关注别人啊。
这是郑晴歌从来都没接触过的平凡人生。
她又看了一会儿,才回到车里,掉头去了公司。
自从转化以后,郑晴歌就没再接新的生意,她也知道自己情绪不对,现在还不适合去和各方势力打交道。
因为之前她刚和c国签了一个大单子,手下们都忙得很,也就没发现郑晴歌的不对劲。
郑晴歌到公司的时候才八点半,比平时早了一个小时,她进去的时候全公司都在一边啃早点、一边胡吹海侃,看到她来了,整个公司都安静了下来。
郑晴歌看了一眼众人,对他们点点头,然后施施然的走进了办公室,打开电脑,看着桌子上的电子钟,静等数字变成十。
长生见过的那个手下叫孟云,他是郑晴歌的贴身助理,见老大来了,他也屁颠屁颠的跑进来,帮着整理东西,看郑晴歌的视线一直放在电子钟上,他好奇的问:“老大,今天有事?”
这两天郑晴歌跟上班族一样,到点上班到点下班,来了也只是看看文件,基本没出去过,行程能推就推,不能推就让他和其他手下代替,过的这叫一个清闲。
不过孟云跟了郑晴歌四年,深觉这位不是能闲住的人,看郑晴歌盯着时间,他第一反应就是工作狂魔郑晴歌又要重新出山了。
结果郑晴歌只是语调悠扬的回了一句,“嗯,十点我要去夜市。”
孟云觉得自己听错了,“您说的夜市……是新开的夜总会么?”
郑晴歌奇怪的看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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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整个人都愣了,就是换了个壳子而已,怎么性格也会换的这么彻底……
不过,想想也是,曲正珊就和不争完全不一样,现在换成郑晴歌,她又和曲正珊完全不一样,如果不是她们身上有相同的仙气,长生连认都不敢认。
长生默了半天,才斟酌着开口,“你把我留在你身边,就是为了吃饭?”
郑晴歌蹙眉,“不是。”
她回答的非常快,但等到长生问她还想干什么的时候,她又说不出来了。
长生垂眸想了想,扬起下巴,坦然与她对视,“行,我可以留下,不过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长生眯起眼睛,一字一顿道:“马上把你家外面的那些已经开花的和即将开花的放荡植物都给我铲了!”
作者有话要说: 长生:都已经有我这个草了,居然还敢出去拈花惹草,不能忍!
郑晴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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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日万没做到,以后慢慢补足吧qvq
第58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4)
最后, 这些花还是没逃过长生的魔爪= =
高级口粮送过来, 大部分都进了长生的肚子, 小部分被长生强行喂给郑晴歌, 不过无一例外,她全都吐了出来。
长生这才信了, 郑晴歌是真的喝不下别人的血。
长生觉得这是新生期的问题,现在的郑晴歌太敏感, 而她本来就是一个有洁癖的人, 会变成这样倒也正常。从始至终, 长生就没想过为什么她的洁癖没在她身上体现这个问题。
长生觉得没必要想,答案不是很明显吗?因为她是长生啊, 哪怕换一百个壳子, 只要里面的灵魂是不争,她就永远都能得到特殊待遇。
长生就是有这样的蜜汁自信。
不过后来在长生的强烈抗议下,郑晴歌还是勉为其难的接受了用血袋喝血这种方法, 没办法,长生坚定表示, 如果她不同意, 她立刻就离家出走, 那郑晴歌就只能同意了= =
在这里住了一周,长生已经想出来自己要做什么了,此时她正一边给自己抽血,一边算成本问题。
郑晴歌就站在她身边,眼睛紧盯着血袋的情况, 在长生身上直接喝血的时候她都不会担心,因为她知道自己有节制,可看着冷冰冰的针管自动抽血,她反而很担心,怕抽的太多影响到长生的身体。
长生跟她解释了无数遍,血族就是全身血都抽没了也没事,顶多晕一会儿,把抽出去的再补充回来,立刻就能恢复,然而郑晴歌还是次次在她抽血的时候紧迫盯人。
长生懒得和她掰扯,又算一遍成本,觉得自己那点存款可以坚持一个月,她啪的合上本子,仰头看郑晴歌,“明天我就要开始摆摊了。早上十点开始,夜市13号摊位,记得来噢,我把烤好的第一串留给你。”
闻言,郑晴歌坐在她身边的扶手上,情不自禁的摸了摸她的头,“几点回家?”
“卖完就回来,我还得看着你呢。”
郑晴歌的表现比一般新生血族好很多,但也不能掉以轻心,谁知道她什么时候就狂性大发了,长生没打算卖多少,前两天只要能回本就行。从前天开始,郑晴歌就开始正常工作了,长生跟了两天,发现她表现还行,只要没人评论她现在的长相,她就不会生气。
长生叮嘱了一开始见到的那个小弟,小弟虽然看起来傻傻的,但其实是郑晴歌手下里的得力干将,有他在,长生就不用担心了。
而且她摆摊的地方就在郑晴歌公司对面,如果真有什么事,她也赶得过去。
第二天一早,长生从被窝爬起来,准备骑一辆小电动去码头买原材料,结果她在郑晴歌家的地下车库里翻了半天,发现连个自行车都没有。而她又是刚刚才成年,根本没有驾驶证。
在她纠结是打车去还是来一发无证驾驶的时候,郑晴歌走过来,拯救了她。
郑晴歌带着她去码头,长生好奇的问她,“你怎么也起这么早?”
郑晴歌看着路况,一边打方向盘一边回答:“你醒了,我就醒了。”
长生眨眨眼,“我住在你楼下,不可能吵到你吧?”
“跟声音无关,”郑晴歌回答的漫不经心,“你起来走动,我会闻到味道。”
……所以你是被食物的香味叫醒了,对吗?
长生面无表情的在码头买了一百条秋刀鱼,郑晴歌把鱼和人一起送到夜市,此时人不多,但各种商贩已经开始准备了,长生抱着一箱鱼和一箱调料走进去,连个道别都没和郑晴歌说。
郑晴歌靠在车边,看着她的身影在拐角处消失,她微微勾唇,突然觉得心情很好,周围有各种商贩在不停的出来进去,他们在经过郑晴歌身边的时候,都会惊讶的看一眼她再离开。
在外面,郑晴歌的回头率也很高,不过那些人都带着或垂涎或嫉妒的眼神看过去,郑晴歌非常不喜欢那种眼神,而在这里,人们看她只是单纯的惊讶,惊讶她这样好看又光鲜的女孩子,怎么会一大早上出现在这里,而短暂的惊讶以后,人们就又把视线收回去了,客人就快上门了,马上就要开始做生意,大家都为自己的生计奔波着,哪里有时间去关注别人啊。
这是郑晴歌从来都没接触过的平凡人生。
她又看了一会儿,才回到车里,掉头去了公司。
自从转化以后,郑晴歌就没再接新的生意,她也知道自己情绪不对,现在还不适合去和各方势力打交道。
因为之前她刚和c国签了一个大单子,手下们都忙得很,也就没发现郑晴歌的不对劲。
郑晴歌到公司的时候才八点半,比平时早了一个小时,她进去的时候全公司都在一边啃早点、一边胡吹海侃,看到她来了,整个公司都安静了下来。
郑晴歌看了一眼众人,对他们点点头,然后施施然的走进了办公室,打开电脑,看着桌子上的电子钟,静等数字变成十。
长生见过的那个手下叫孟云,他是郑晴歌的贴身助理,见老大来了,他也屁颠屁颠的跑进来,帮着整理东西,看郑晴歌的视线一直放在电子钟上,他好奇的问:“老大,今天有事?”
这两天郑晴歌跟上班族一样,到点上班到点下班,来了也只是看看文件,基本没出去过,行程能推就推,不能推就让他和其他手下代替,过的这叫一个清闲。
不过孟云跟了郑晴歌四年,深觉这位不是能闲住的人,看郑晴歌盯着时间,他第一反应就是工作狂魔郑晴歌又要重新出山了。
结果郑晴歌只是语调悠扬的回了一句,“嗯,十点我要去夜市。”
孟云觉得自己听错了,“您说的夜市……是新开的夜总会么?”
郑晴歌奇怪的看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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