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槐安,你怎么看?”沈言的眼神中带着一起期待,微笑着望了对方一眼。

    “兵强马壮,可与北胡一战。”覃槐安沉吟片刻,点点头道。

    “你们说的不错,北胡乃游牧民族,马背为生,体格彪悍,居无定所。长期漂泊不仅锻炼了他们的马上技能,也增强了他们的危机感,所以才会战力强悍,不惧生死。”沈言微微打量了覃槐安和朱铭铉的神色,将两人的表情看在眼中,微微一笑,说道。

    “你们实力虽然强悍,但与北胡骑兵还是有一段不小的距离,再者说,你们这些年也耽于安逸,训练强度不过,因而如与北胡发生战事,我估计开战之初,吃上败仗也属正常。”说到这里,沈言见覃槐安和朱铭铉的脸上都流露出愤懑的神情,淡然一笑,接着说道,“正所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随着战事的展开,我大夏军民知耻而后勇,逐步锻炼成长,日渐彪悍,用不了几日,就可与北胡一样骑马射箭,并斩杀他们于马下。想想我大夏屹立三百多年,遭遇欺辱何止百次,我们又何曾怕过谁来?你们也不用妄自菲薄。”

    “先不说这些遥远的东西,我们首先想的是如何提升我们的实力,再想着如何在一个月后击败金陵的精锐,最后才能去想与北胡游骑一战。”沈言的眼神中浮现一丝担忧、一丝期待和一丝自信,“好了,不说了,我们接着看卫重安和裴向东的对抗演练,看看有没有需要弥补的漏洞。”

    “哎呀,可惜。”朱铭铉见卫重安的一个冲刺被裴向东挡住,猛的一拍自己的大腿,脸上流露一丝遗憾。

    “裴向东虽年轻,可他的一身武力值在我们这群人中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卫重安想要凭借蛮力取胜,无异于螳臂当车。”覃槐安感同身受的说道。

    沈言一边听着朱铭铉和覃槐安的感慨,一边凝视的望着卫重安和裴向东的攻防演练,脑海中也认真思考着如果自己是卫重安,如何花最小的伤亡击败裴向东,而不是这样跟裴向东你一招我一式的打来打去,先不说实力是否相当的问题,身为主将勇猛固然可以激发士气,可一旦被对方的主将或士兵缠住,而对方主将或士兵采取有效的阵型挡住卫重安的攻势,那这次发起的攻势就失去了意义,只是徒增伤亡。

    如果自己换成防守呢,这样一对一的与攻方展开单挑真的好吗?就是最有效的方法吗?

    这样的单挑确实很有浪漫色彩,也能充分显示个人英雄色彩。想到这里,沈言的脑海中不由得浮现这样一副唯美的画面:两军交战之际,士兵排好阵型。双方的将领,乘白马或红马,持长枪或大刀,穿银盔或金甲,纵马出列,奔至最危险的第一线,高声喝道,“尔等鼠辈!谁敢出阵与吾交锋?”

    这时,对方的阵营里,既不用乱箭射他,也不用群起殴他,竟然也是一样,闪出一员骁将,奔至最危险的第一线,高声喝道:“汝是何人?速速报上名来,吾枪下不死无名之辈!”

    接着,就是两个人的单挑。你骑马冲过去,然后对架起长枪挡住,战马错开,调转方向,发起再次重逢。

    单挑的结果是不一合,或三五合,或数十合,一方将领被挑下马来。而士兵们也不做任何反扑,就立即拱手认输,于是,战争结束。

    这种单挑作战给人的感觉就是,好像只要主将战胜,则全军皆胜;只要主将一输,则全军皆输。整个战争的胜负,竟完全取决于两个主将的武艺高低。士兵们仅仅只起摆设作用,并没有任何实际价值。

    既然是这样,那还要那么些士兵做什么?难道士兵们只是站在一边看热闹么?难道士兵们不会一拥而上,把单枪匹马的敌将捉住么?

    一场战争的输赢完全放在两位主将的单挑上,是不是有些儿戏?或者说直接派出主将,你来我往的决斗,还要花那么多的精力和心血培育士兵做什么?

    两军对垒,士气对于战争胜负有很大的影响,开战前武将阵前比试,胜者一方都会士气高涨,而失败者一方士气都会受打击,加上主将比试,分则见生死,战败方都要承担失去主将的风险。武将阵前比试是一种对阵策略,以武将个人勇武影响整个战争局面。但是,在实际战争中这种局面极少出现,一军将领对一只军队极为重要,除非是领军冲锋,不然武将多是在近卫重重护卫下指挥作战。

    除非出现小规模的战争,需要主将亲自上前线杀敌,否则这样做的风险远远大于利益。战争规模越大,战略战术、集团性的作战方式成为首要致胜因素,个人武力的作用就越小。

    主将乃军中之宝,是军队指挥系统的首脑。主将一失,三军尽墨,所以全军上下必须要全力保护主将的安全。主将阵亡,必然导致军队指挥系统的失灵,全军的崩溃也自是在意料之中。自古以来这种例子实在数不胜数。

    那如何避免出现主将单挑呢,或者说如何以最小的代价获得一场战争的胜负呢?

    骑兵冲击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目前根本没有实力发展骑兵,大夏不产马,没有合适的战马来源,加上某些军队将领的不重视,以及某些势力其他的念想,大夏的骑兵一直得不到重视,大夏的骑兵加起来不足十万,零散的分在各将领的麾下,同时,这些骑兵对马术的控制也一直比不上马背上长大的北胡,真要靠他们与北胡骑兵决战,还不如靠步兵。

    骑兵行不通,那长枪兵呢?

    长枪兵是军队中不可获缺的一个兵种,相对而言,长枪兵杀伤力强,刺死砍伤,刺杀的杀伤力远远大于砍杀,如果敌人是重甲装备,长枪可以比其他兵器更好的发挥穿透力,而且功能比较全面,不仅可以对抗步兵,还可以更好的对付骑兵长枪重量轻,杀伤距离长,是骑兵的致命威胁,也使战阵后排的士兵利用前排士兵之间的空隙对敌人作战。

    但是,长枪兵属于重装类步兵,又是方阵作战,相对来说,他们的移动速度就会缓慢,如果遇到了灵活机动的北胡游骑,就是长枪兵噩梦开始的时候,必然是死伤惨重。

    骑兵没有实力发展,长枪兵有利有弊,那什么兵种比较合适呢?

    弓箭,远距离杀伤无疑是上佳的方式。当然,弓箭也有薄弱之处,便是不能近战。

    脑海中沉思着,突然闪现了打造一个混合兵种的念头,前排是长枪兵,同时配备斩马刀,后排是弓箭手,手中也配备战刀或其他武器,这样既具备抵挡骑兵的正面冲击,也给骑兵造成了不小的伤害,最重要的是减弱了游骑兵的威胁。

    远程性杀伤武器的代价肯定比单挑小多了,弓箭在战争中的效果绝对有效果,单挑往往是一鼓作气、一击得手,而且随着战争的发展,对于主将的要求也更高,武艺固然很重要,可若不懂兵法,最多只能算的上是一名猛将,所以一名合格的主将必须还要懂兵法,运筹帷幄,哪部分进攻,哪部分防守,哪部分迂回包抄,这些都是需要主将去指挥。

    怎样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战争的胜利是主将在战前必须要考虑的事,所以选择弓箭这种远程杀伤武器原来越具有效果,同样,对弓箭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想要震撼性的打击敌人的士气,必须要具备精良的箭术,不仅要射的准,而且还要射的狠,一次性的将敌人射成刺猬,那才具有震撼力。

    想到这里,沈言的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弓箭手们箭无虚发的箭矢纷纷钻进游骑兵那薄弱的皮甲,杀的游骑兵嗷嗷直叫,嘴角不由得浮现一些微笑。

    “千总,想什么呢?想的这么出神?”瞧见沈言露出会心的微笑,覃槐安的眼神中浮现一丝疑惑,忍不住问道。

    “哦,没什么,只是看到重安和向东打斗的比较精彩,因而忍不住想要为他们鼓掌。”沈言知道自己脑海中的想法现在还没到公开的时候,有些事情是需要先改变他们的思想方有实施的土壤。

    “是呀,重安这个大块头一身蛮力,是个冲锋陷阵的良才,一招一式都是大开大合,而向东攻防兼备,年纪虽轻,却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异常冷静,认识他这么长的时间,几乎没见到他冲动的时候,他们俩打起来,精彩。”朱铭铉北地当兵多年,养成了一股豪爽的性情,这群人中唯有裴向东能让自己信服几分。

    “你们两个在不同的军队中当兵多年,以你们的见识,觉得重安和向东这场步战演练谁胜谁负?”沈言的战斗力虽提升了许多,但眼界还没有随着他的战斗力同步提升,或者说,沈言这方面的经验还是比较少,固然有自己的判断,但还需要这些有经验的老兵指点。

    “或者说,以你们俩的见识说说对场步战演练的看法或建议?”沈言期待着望了覃槐安和朱铭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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