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循声望去,只见席间,一名年轻男子站起身来,他约莫二十出头,生得十分英俊,穿着一身长袍,要是放在古代,那就是典型的书生模样。

    尚昱竣,在场的绝大部分人都不认识,但是,提到尚家,但凡是有点身份的人都知道。

    尚家,那可是南庆市的第一豪门,就相当于南岳市的楚家,而在场最熟悉尚昱竣的自然是林钦元,因为他们林家也在南庆市,而且两家还颇有渊源,只不过,他们林家和尚家相比,要弱了很多。

    南岳市和南庆市本就是相邻,所以,对于彼此的情况都非常了解,在场的很多人都知道南庆市的尚家,而且,对于尚昱竣这个年轻人也有所耳闻。

    此人能力非常出众,被当做尚家未来的接班人培养,属于南庆市最杰出的年轻人之一,相当于南岳四少这种级别的存在。

    而且,据说此人从小练得一手好书法,他曾办了好几次书法展,是华夏书法协会的会员,很多书法界的老辈人物都对其高度赞赏,在圈内名气很大。

    花老爷子也是书法协会成员,以前曾见过他,也知道他写得一手好字。

    只是,他没想到这次尚昱竣竟然来为他贺寿,毕竟以往两家之间除了生意之外,很少有私下往来。

    其实,尚昱竣是带着目的来的,他的目的不是别的,正是花老爷子的孙女花凌烟,他前段时间来南岳考察项目,偶然间见了花凌烟一面,顿时被她惊人的容颜所倾倒。

    了解之后,才知道,这竟然是花老爷子的孙女,他决定,一定要将花凌烟追到手,不仅仅是垂涎花凌烟的美色,更多的是从利益出发。

    如果他得到了花凌烟,那自然也就与花家不分彼此,这让他接班人的位置更加坚固,同时,得到了花家的支持,家族会在他的手中更加壮大。

    他其实刚刚已经送上了丰厚的贺礼,但现在听到有人要为花老爷子题字,他顿时来了兴致,也提出要题字。

    花老爷子笑了笑,说道:“昱竣的字我可是见识过的,非常棒!既然你愿意露一手,老头子我自然是求之不得的!”

    同时,花老爷子心里却在暗自担忧,如果只是唐风一个人题字,不管写得如何,都无妨。

    但,现在尚昱竣也要参加,那可就不一样了,正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毕竟尚昱竣可是在这方面有着将近二十年的功底,唐风如何与他相比?

    要是差得太多,唐风肯定颜面无光,这不是他想要看到的结果。

    很快,下人们便准备好了两章伏案,两套笔墨纸砚,只见尚昱竣看了看唐风,说道:“既然这位朋友也有此雅兴,不如就一起吧?”

    尚昱竣其实早就开始注意到唐风了,因为之前花凌烟对她的态度似乎非常亲热,这让他心里很不爽,这也是当他听到唐风要题字,主动站出来的原因之一。

    “好啊!”唐风笑了笑,直接走了上去,但花凌烟和杨英杰等人却露出了担忧之色。

    两人来到伏案跟前,已经准备好了宣纸和笔墨,但尚昱竣却并未立即动笔,而是看了唐风一眼,不屑地说道:“说到写字,可能在坐的各位都会写,但写字并不是书法,书法这个东西可不是一年半载甚至是三五年就能练好的,没有个十年八年的练习,都不好意思写出来给别人看!”

    在说这番话的时候,他还不着痕迹地看了唐风一眼,意思很明显,那就是在告诉唐风,如果没有这个实力,就不要出来献丑。

    唐风已经隐隐从他的话中听出了火药味,但他只觉得对方是想为林钦元出头,毕竟他们都来自南庆市,殊不知对方针对他的真正目的是花凌烟。

    但他还是点了点头,可他这一点头却被尚昱竣看到了,只见他一脸的不屑,问道:“如此说来,唐先生在这方面也很有造诣咯?”

    “造诣不敢说,我只不过是略懂皮毛!”唐风谦虚地回答道。

    但他的这种谦虚在尚昱竣看来,完全就是装逼,他刚刚已经打听过了,楚家和秦子阳等人之所以这么尊敬他,不外乎是因为他会点医术,给他们治过病。

    医术跟书法,那完全就是不着边的,而且看他那一身土到掉渣的穿着,想来是从农村来的,或许在他的认知里,字写得工整就叫书法了。

    “呵呵……既然如此!那咱们就比一比,看谁的字好!花老爷子也是书法协会的前辈了,就让他当裁判,你看如何?”尚昱竣一脸倨傲,根本没把唐风放在眼里。

    唐风笑了笑,说道:“行啊!我没意见!”

    听到这话,尚昱竣差点笑出声来,这家伙还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只是不知道一会看到自己的作品,他会是什么表情!

    唐老爷子虽然有些替唐风担心,但现在唐风都答应了,他也不好说什么,只能笑着说道:“好!那我就当一回裁判,但我先说一句,你们不管谁输谁赢,老头子都会将你们的作品视若珍宝!”

    “老爷子!那晚辈就献丑了!”尚昱竣说完便拿起毛笔,并转过头对唐风露出一抹冷笑,随即便开始动笔。

    尚昱竣下笔很稳,运笔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在场之中也有不少书法行家,一看就知道,这种功底没有十多年的磨砺是达不到的。

    其中,还有一名老者与花老爷子一样,也是书画收藏爱好者,虽然他不是书法协会的成员,但这一道也有极深的造诣。

    当他看到尚昱竣的字之后,顿时露出赞赏之色,这个年纪就能写出这样的字,实属难得,甚至已经不输给很多的名家大师了。

    但唐风的伏案距离他还有那么远,而且,他对于尚昱竣写的字也并不感兴趣,所以,并未仔细去看。

    随即,只见唐风将这手中这支长锋狼毫在笔洗中点了点,手腕一翻,笔便落去砚中,打了个圈。用肘简单一震,余墨已然不见。单钩执笔,落纸上一点晕然,轻盈透露如蜻蜓点水般。

    只见唐风笔走龙蛇,毫不拖泥带水,一气呵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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