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走下马车,汇入人流,一旁车夫独自驾车离开。
跟着人流进入了城中,扭头向四周看去,只见这里各种建筑林立,整洁有序。
由于烈龙城是这附近最大的城镇,所以这里倒是成了各个村镇,物流交易的平台。来这里倒卖物品的商贩是络绎不绝,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都是在商谈着价钱的人。
让嘉文和露西两人也是有点目不接暇。
而奈姨却是有些熟门熟路,领着两人穿过一个个车水马龙的街道,大概走了十几分钟最后停在了一家旅馆门前。
旅馆不大只有两层,店门口并没有人守着。推开门几人抽身而入。
进入店中,店内的装潢非常不错,完全不像事一家小旅店的感觉。
水晶所做成的灯盏悬挂在天花板上给房间中添加了几分迷醉的色彩,地上铺着不知名动物皮毛所做成的地毯,其他的摆设也都是气度不凡,当然最显眼的要属柜台上摆放的水晶制的瓶子所装的酒了。
旁边的水晶酒杯中已经被倒出了半杯鲜红色的粘稠液体,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强烈的香甜气息,让人想不注意到它都难。
嗅着味道,嘉文忍不住想去近距离观察一下。
“烈焰龙舌,其酒水香醇浓厚,入喉回甜。采用龙血果为主材料酿造而成,经过长时间发酵酒品浓烈,正如它的名字一般,据说巨龙饮过后也会承受不住。”
声音从楼上传来,听其音娇媚富有磁性,脑海中跟容易就勾画出一个成熟女人的形象。
“嗒,嗒”,通向二楼的扶梯上,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晶莹的秀足,搭配着一双深红色的高跟鞋。
往上看去,紧致的小腿,若隐若现的光洁膝盖,红色的裙装遮挡住了丰盈的大腿,柔若无骨的蜂腰,还有那两颗不可名状的硕大球体。
接下来娇艳的红唇,同色调的齐耳短发,水葱似的鼻子,眼神清澈,眉目间有一种雍容华贵之感,嫣然也是一位绝色佳人。
慢步走到嘉文旁边,背后依靠着柜台,皓腕交叉盘在胸前。
“怎么样啊,小弟弟,要不要来一杯?”女人调笑道。
嘉文连忙表示自己并不会饮酒。
“呦,还害羞呢。”女人发出了银铃般的笑声。伸出手,拿起酒杯一饮而尽,眼前浮现出了一起迷醉的色彩,但很快又消失不见。
“兰火,见了老朋友不想打个招呼吗?”一旁的奈姨这时走上前来,看样子两人似乎是熟人。
名叫兰火的女人突然楞在那里,喃喃自语道:“兰火?有多久没人称呼这个名字了啊。”
“是有很久了,”奈姨此时站在了兰火的对面。
“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来我这有什么事。”放下酒杯,兰火转身低头趴在了柜台上。
奈姨也渡步上前,面色平静与其并肩:“我希望你能履行当初的承诺。”
“噗呲,”兰火轻笑一声。
“到现如今,你还保留着如此天真的想法吗?”
扭头看向嘉文和露西。
“继承者呢,是他还是她。别开玩笑了,”
顿了一下扭过头来,手中把玩着酒杯。
“自从那一战后,我已经失去了所有,包括自己的人生,信仰,和荣誉,你知道的香奈。”兰火的表情有些痛苦。
如血般的液体倒入酒杯,摇晃了一下,液体随着杯壁流转,随后就再次被一饮而尽。
“如果我说我不是在开玩笑呢。”奈姨神色轻松。
“呯。”桌面发出了与酒杯的碰撞声。
“那也不要来打觉我,”兰火扭头正对着奈姨的双眼。
良久。
“那换个问题,”显然奈姨对这番谈话的结果也是意料之中。
“让他们两个在你这里呆上一段时间,这个要求不过分吧。”奈姨意有所指。
“你知道我的规矩,而且这次麻烦好像还不小。”兰火终于提起了精神。
奈姨没有吭声,只是伸出白玉般的双手,将左手无名指的红宝石戒指取下放在桌面上,推到了兰火面前。
“这个就当做报酬把,”奈姨眼里闪过了一丝不舍。
拿过戒指表情有些惊讶:“你确定要把“洞天”给我?这可是…。”兰火欲言又止。
“这么长时间,有些事情也是该放下了。”奈姨别过身去。
“你可别后悔,”睁着醉眼兰火捂嘴轻笑,并顺手把戒指带在了左手小拇指上。
“我从来都不做后悔的事。”奈姨态度坚决。
“这到是你的性格,恩,颜色很和我的心意,我答应了。”伸出手打量着戒指,兰火随口回道。
“嘉文过来一下,”奈姨这时出声。
听到突然提起自己的名字,嘉文虽然不明所以但还是快步走过去。
到了跟前,奈姨从腰间摸出了一张金制卡片递给了嘉文。“这张金卡你收着,我不在这几天你要照顾好自己和露西。”
“刚没见几天,你就又要走了?”接过金卡,嘉文疑问道。
“恩,是有些事情要办。”奈姨不愿多说。
“你先和露西出去逛逛,熟悉一下环境,晚点时间回来找你火姨就好了。”
“好,我知道了。”意识到接下来的谈话奈姨并不想让他俩听到,嘉文知趣的答应。
回过身来,叫上了露西。同嘉文不同的是,小姑娘的小孩心智倒是听不懂大人间的谈话,无聊的她,正在给自己编着发辫。
同奈姨打过招呼后,两人便出门去了。屋子里只剩下奈姨她们两个人。
“看来这次你准备是玩大的了。”兰火神色冷清,没了之前的调笑味道。
“如果我三天后还没回来的话,他们两个就托付给你了。”奈姨转身走了几步。
“算了吧,我这里可不是孤儿院。”兰火站直身体伸了个懒腰。
“就先这样吧,不多说了,我现在的时间很宝贵。”
“慢走,不送。”拿起酒瓶,兰火随手抛过来一样东西,之后扭身上楼。
奈姨接过后目中闪讶色,望着兰火的背影默不作声楞了一会儿,随后转身离去。
跟着人流进入了城中,扭头向四周看去,只见这里各种建筑林立,整洁有序。
由于烈龙城是这附近最大的城镇,所以这里倒是成了各个村镇,物流交易的平台。来这里倒卖物品的商贩是络绎不绝,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都是在商谈着价钱的人。
让嘉文和露西两人也是有点目不接暇。
而奈姨却是有些熟门熟路,领着两人穿过一个个车水马龙的街道,大概走了十几分钟最后停在了一家旅馆门前。
旅馆不大只有两层,店门口并没有人守着。推开门几人抽身而入。
进入店中,店内的装潢非常不错,完全不像事一家小旅店的感觉。
水晶所做成的灯盏悬挂在天花板上给房间中添加了几分迷醉的色彩,地上铺着不知名动物皮毛所做成的地毯,其他的摆设也都是气度不凡,当然最显眼的要属柜台上摆放的水晶制的瓶子所装的酒了。
旁边的水晶酒杯中已经被倒出了半杯鲜红色的粘稠液体,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强烈的香甜气息,让人想不注意到它都难。
嗅着味道,嘉文忍不住想去近距离观察一下。
“烈焰龙舌,其酒水香醇浓厚,入喉回甜。采用龙血果为主材料酿造而成,经过长时间发酵酒品浓烈,正如它的名字一般,据说巨龙饮过后也会承受不住。”
声音从楼上传来,听其音娇媚富有磁性,脑海中跟容易就勾画出一个成熟女人的形象。
“嗒,嗒”,通向二楼的扶梯上,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晶莹的秀足,搭配着一双深红色的高跟鞋。
往上看去,紧致的小腿,若隐若现的光洁膝盖,红色的裙装遮挡住了丰盈的大腿,柔若无骨的蜂腰,还有那两颗不可名状的硕大球体。
接下来娇艳的红唇,同色调的齐耳短发,水葱似的鼻子,眼神清澈,眉目间有一种雍容华贵之感,嫣然也是一位绝色佳人。
慢步走到嘉文旁边,背后依靠着柜台,皓腕交叉盘在胸前。
“怎么样啊,小弟弟,要不要来一杯?”女人调笑道。
嘉文连忙表示自己并不会饮酒。
“呦,还害羞呢。”女人发出了银铃般的笑声。伸出手,拿起酒杯一饮而尽,眼前浮现出了一起迷醉的色彩,但很快又消失不见。
“兰火,见了老朋友不想打个招呼吗?”一旁的奈姨这时走上前来,看样子两人似乎是熟人。
名叫兰火的女人突然楞在那里,喃喃自语道:“兰火?有多久没人称呼这个名字了啊。”
“是有很久了,”奈姨此时站在了兰火的对面。
“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来我这有什么事。”放下酒杯,兰火转身低头趴在了柜台上。
奈姨也渡步上前,面色平静与其并肩:“我希望你能履行当初的承诺。”
“噗呲,”兰火轻笑一声。
“到现如今,你还保留着如此天真的想法吗?”
扭头看向嘉文和露西。
“继承者呢,是他还是她。别开玩笑了,”
顿了一下扭过头来,手中把玩着酒杯。
“自从那一战后,我已经失去了所有,包括自己的人生,信仰,和荣誉,你知道的香奈。”兰火的表情有些痛苦。
如血般的液体倒入酒杯,摇晃了一下,液体随着杯壁流转,随后就再次被一饮而尽。
“如果我说我不是在开玩笑呢。”奈姨神色轻松。
“呯。”桌面发出了与酒杯的碰撞声。
“那也不要来打觉我,”兰火扭头正对着奈姨的双眼。
良久。
“那换个问题,”显然奈姨对这番谈话的结果也是意料之中。
“让他们两个在你这里呆上一段时间,这个要求不过分吧。”奈姨意有所指。
“你知道我的规矩,而且这次麻烦好像还不小。”兰火终于提起了精神。
奈姨没有吭声,只是伸出白玉般的双手,将左手无名指的红宝石戒指取下放在桌面上,推到了兰火面前。
“这个就当做报酬把,”奈姨眼里闪过了一丝不舍。
拿过戒指表情有些惊讶:“你确定要把“洞天”给我?这可是…。”兰火欲言又止。
“这么长时间,有些事情也是该放下了。”奈姨别过身去。
“你可别后悔,”睁着醉眼兰火捂嘴轻笑,并顺手把戒指带在了左手小拇指上。
“我从来都不做后悔的事。”奈姨态度坚决。
“这到是你的性格,恩,颜色很和我的心意,我答应了。”伸出手打量着戒指,兰火随口回道。
“嘉文过来一下,”奈姨这时出声。
听到突然提起自己的名字,嘉文虽然不明所以但还是快步走过去。
到了跟前,奈姨从腰间摸出了一张金制卡片递给了嘉文。“这张金卡你收着,我不在这几天你要照顾好自己和露西。”
“刚没见几天,你就又要走了?”接过金卡,嘉文疑问道。
“恩,是有些事情要办。”奈姨不愿多说。
“你先和露西出去逛逛,熟悉一下环境,晚点时间回来找你火姨就好了。”
“好,我知道了。”意识到接下来的谈话奈姨并不想让他俩听到,嘉文知趣的答应。
回过身来,叫上了露西。同嘉文不同的是,小姑娘的小孩心智倒是听不懂大人间的谈话,无聊的她,正在给自己编着发辫。
同奈姨打过招呼后,两人便出门去了。屋子里只剩下奈姨她们两个人。
“看来这次你准备是玩大的了。”兰火神色冷清,没了之前的调笑味道。
“如果我三天后还没回来的话,他们两个就托付给你了。”奈姨转身走了几步。
“算了吧,我这里可不是孤儿院。”兰火站直身体伸了个懒腰。
“就先这样吧,不多说了,我现在的时间很宝贵。”
“慢走,不送。”拿起酒瓶,兰火随手抛过来一样东西,之后扭身上楼。
奈姨接过后目中闪讶色,望着兰火的背影默不作声楞了一会儿,随后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