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半天,整个青川镇都会知道这个消息的——林三爷在自家玉牌坊中赌玉赌输了!
输赢敲定,原石撤桌,陆葬花觉得这件事似乎很不真实,就像是做了一场长梦一样。但杨天飒却不会被此类的“梦境”困扰,他似乎也不在乎林德彪的生死,不在乎他是否要去刀山火海,坐镇师只不过是个评判者、见证者,虽然旁观者清,却很难感同身受!
“啊,输啦。”林德彪重重往椅背上靠去,带软垫的座椅发出“吱呀”一声响。如今的他,脸上的气恼、惊异消失的都差不多了,倒带上一种风雨过后的平静 。
“行啦,就这样吧,说来也奇怪,这倒是爷爷输的最舒服的一次。”看着眼前两个带着大斗笠、威严端坐的人。“爷爷这条烂命以前是叶阑的,现在是你们的了,有什么刀山要上,火海要下,尽管说吧,能办到的我会去办,办不到的 ……那就是你们的损失了。”
“这小小青川哪有什么‘刀山火海’?而且我也不觊觎三爷的命,我的要求,你也定能做到便是了。”云飞站起身来,走到林德彪面前。
“道歉。”
林德彪皱起眉头,一脸狐疑的看着他。
云飞将斗笠一扯,“啪”的一声摔在地上。林德彪一眼就认出他来了,下意识的张大嘴巴,卡巴两下,硬是一个字也没能说出来。
“给我当着夜狼所有人的面道歉啊,你这混蛋!”
“你说……”
“什么?”
云飞对于妖夜的快速回答感到诧异,就像这人算准了他的说话时间一样。
“你说这一次和林德彪的赌玉,我……算不算赢?”
妖夜沉默不语。
“还是说你也认为——我是输家?”
“我‘也’认为?”妖夜重复着他的话。“那么第一个认为的,是谁?”
妖夜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敏锐,而且他也比见过的任何人都懂云飞的心。
虽然他们只相处了不过七天而已。
“你们玉师的事情啦,我可不想插手。”他抓了抓脖子,那只斗笠被云飞系的太紧了,后颈处都被勒出了印子。
“我以前跟别人,呵,说过我手的原石正确率能达到九成五,但是我现在才知道,这指的只是‘玉原石’,不包括灵脉,更不含‘琥珀’。看来在玩玉的路上,我也需要更进一步啊。”
“啊,”妖夜枕着手臂,在他身边晃晃悠悠的走着。“今后呢,你就去学你的玉,我就去挖我的坟,要是妖皇的墓里有什么旷世奇石——你求求我,我说不定会送你一小块。”
“这话等你找到妖皇之墓,再说不迟。”云飞重重一拍妖夜,“你什么时候离开?”
“看你喽,”那人拿下手臂,兀自打量它们一下,好像是在思量该放在哪里。“你现在告诉我,我晚上就走。”
云飞呵呵一笑,却在那一刻连自己都不知道在笑些什么。
“那你今晚就别想走了,”他指了指街边的一座酒家。“走,喝杯酒去。”
“我喝不得,”妖夜摇手,像是在赶走他说出的话一样。“喝不得,喝不得。”
“那巧了,”云飞扯着他大步往那暗红色的酒旗去,“我恰好也喝不得 。”
云飞自从变为男身后喝过一次酒,自那之后就彻底放弃希望、滴酒不沾了。身为洛家三小姐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个秘密:他喝完酒之后不打架,不骂人,不口出狂言,不缄默不语,他只是——爱唱歌。
从没人听过云飞唱歌,曾经也有人曾想象洛清嘉是不是有着天使一般的纯洁声线。但他们真的是想的太多了,从前的洛清嘉、如今的云飞不喜唱歌的唯一一个原因就是:
五音不全。
说来也奇怪,过耳不忘的人竟然死活记不住曲调,真是让人匪夷所思,曾经有人说唱歌跑调的人是听力有问题,因此云飞也一次次的怀疑:自己耳中的世界不会和别人的不一样吧?
不过不好意思,事实证明是一样的,换了一副身体,有了新的眼、耳、口、手、脑,他依旧未能治好自己的五音,之后渐渐地,他就放弃了。
因此他不喝酒。
也不曾开嗓。
但是那天,不知道为什么,他单纯的是想和妖夜喝点儿小酒,或者谈谈人生。
但是第一杯刚下肚,云飞就彻底被这人惊到了!
那天酒家里的人不多,因为没到傍晚,太阳还高高的挂在头顶,这个时候喝酒,大概就是和“昼寝”一样罪无可恕。
他们要了两坛刘郎酒,几叠小菜,四个杯子,喝一杯满一杯,那杯子是专门饮酒用的“一两杯”,陶土捏制的,圆腹窄口。“一两杯”顾名思义,就是把酒满满的盛上了也不过一两。云飞给两人倒上酒,大半盅,妖夜小心的接过酒杯,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
“真要喝?”
云飞抬手把杯中薄酒一饮而尽,扬着眉毛朝他亮亮杯底,心想 :我都不怕开嗓丢人呢,你怕什么!
妖夜狠着心咬了咬牙,“喝就喝吧!”说着一口把约有七八钱重的酒吞了下去。
然后呢……
若是有人那天下午两点多恰好在“连城酒家 ”小酌片刻,兴许会看到这样的场面:两个衣着相似的青年人坐在一张不大的方桌前对饮,五分钟不到,其中的一个便小姑娘似的抽抽搭搭的呜咽起来,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往对方身上抹去。另一个人愣了片刻,忽然指着他哈哈大笑起来。被这样一笑,那个呜咽的哭得就更凶了……
那个大笑的一边笑的前仰后合,一边倒酒、劝酒。那哭的人也不拒绝,你给我一杯,我就喝一杯,一边喝一边往酒杯里掉眼泪。
周围的人都看的直眼了!就连酒家掌柜都摇着花白的脑袋说,他开店十多年了,什么样的人都见过,还真没有见过这种大男人喝醉之后就抱着人家痛哭流涕的!
但他这话却说早了,一坛刘郎酒空了之后,刚开始大笑的那个人也有些醉了,他不再劝酒,只往椅背上一靠,笑眯眯的嘴里哼哼起来。
随着更多酒水的浇灌,那“哼哼”声越发响亮,直到每个人都将目光转移到他身上的时候他们才意识到:我去,这人该不会是在唱歌吧?
在场的所有人有一个算一个,没有不发出这样的感慨的:上天作证, 他们这辈子都没听过这么难听的歌声!那哪是“歌声”啊?听不出词也找不到调,就像是夏末被磨破了翅膀的蝈蝈发出的凄厉哀鸣,就像是新上手的铁匠在用钢锯子切割坚硬的光滑铁柱,那“刺啦刺啦”的声音是从他的嗓子眼里挤出来的,但折磨的却是在场所有人的耳朵呀!
有人捂住耳朵,有人躲在桌子底下,有人企图用大声的说话掩盖掉那声音,结果还是无功而返。有人跑走了,更多的跟着溜了,不大的酒家里就剩下这两个客人连同几个伙计。
老掌柜心脏病犯了,口吐白沫、手脚抽搐的被伙计从“重灾区”抬了出来,整个酒家里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
云飞在笑,妖夜在哭;云飞大声高唱,妖夜敲桌打拍;云飞把杯中的酒洒落,妖夜就将酒坛“啪”的往地上一摔——陶瓷破碎的那一刻,他们好像是清醒了一般,惊讶的相视,但是下一秒,又醉了。
那一天晚上云飞不知道两人是怎么回夜狼的,但是第二天,他再无法见到妖夜这个人了。
整个夜狼,好像也将他遗忘了一样。
正式的道歉会是两天之后举行的,那时候的盛况自然不必细说,连叶阑都到场了。但在那之前云飞托刘云写了封言辞真诚的道歉信,甩给林德彪。
“背下来,然后明天我们演练一下。”他和蔼而笑眯眯的吩咐道。
“妈的,让爷爷背这东西,不如让我去死!”看着一排排方正整齐,纵贯四五页的臭长文字,林德彪第一个反应就是将它狠狠丢到脚下。
“爷爷自己长嘴了,道歉什么的,我都会说,用不上这种狗屁玩意!”
刘云的一手好文章早上还得到了云飞的夸赞,下午就变成“狗屁玩意”了。
“真诚,三爷,面带真诚。”云飞捡起地上的一沓纸,指正道。
“没有真诚了!”林德彪背着双手,说什么也不接。“有这东西在,就没的真诚了!”
之后的几天,林德彪别说是“演练”,就连云飞的面都不见了,但是在两天后的道歉会上,他倒是真的一脸冷色的上台,吭吭哧哧的把几千字的道歉信从头背到尾。丢字落字是肯定有的,字音误差也是不计其数,甚至不少段落被直接跳过了,或者按照自己的意思叙述了一遍。
林德彪在台上一句一寻思的背着,下面的众人早就憋不住笑了,叶未央的嘴角也早就咧到了耳根子。不过大家还是很给面子的,都各自强忍着保持严肃,这才让他们的林三爷不至于下不来台。
妖夜走后的第一天,整个世界没有改变。
输赢敲定,原石撤桌,陆葬花觉得这件事似乎很不真实,就像是做了一场长梦一样。但杨天飒却不会被此类的“梦境”困扰,他似乎也不在乎林德彪的生死,不在乎他是否要去刀山火海,坐镇师只不过是个评判者、见证者,虽然旁观者清,却很难感同身受!
“啊,输啦。”林德彪重重往椅背上靠去,带软垫的座椅发出“吱呀”一声响。如今的他,脸上的气恼、惊异消失的都差不多了,倒带上一种风雨过后的平静 。
“行啦,就这样吧,说来也奇怪,这倒是爷爷输的最舒服的一次。”看着眼前两个带着大斗笠、威严端坐的人。“爷爷这条烂命以前是叶阑的,现在是你们的了,有什么刀山要上,火海要下,尽管说吧,能办到的我会去办,办不到的 ……那就是你们的损失了。”
“这小小青川哪有什么‘刀山火海’?而且我也不觊觎三爷的命,我的要求,你也定能做到便是了。”云飞站起身来,走到林德彪面前。
“道歉。”
林德彪皱起眉头,一脸狐疑的看着他。
云飞将斗笠一扯,“啪”的一声摔在地上。林德彪一眼就认出他来了,下意识的张大嘴巴,卡巴两下,硬是一个字也没能说出来。
“给我当着夜狼所有人的面道歉啊,你这混蛋!”
“你说……”
“什么?”
云飞对于妖夜的快速回答感到诧异,就像这人算准了他的说话时间一样。
“你说这一次和林德彪的赌玉,我……算不算赢?”
妖夜沉默不语。
“还是说你也认为——我是输家?”
“我‘也’认为?”妖夜重复着他的话。“那么第一个认为的,是谁?”
妖夜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敏锐,而且他也比见过的任何人都懂云飞的心。
虽然他们只相处了不过七天而已。
“你们玉师的事情啦,我可不想插手。”他抓了抓脖子,那只斗笠被云飞系的太紧了,后颈处都被勒出了印子。
“我以前跟别人,呵,说过我手的原石正确率能达到九成五,但是我现在才知道,这指的只是‘玉原石’,不包括灵脉,更不含‘琥珀’。看来在玩玉的路上,我也需要更进一步啊。”
“啊,”妖夜枕着手臂,在他身边晃晃悠悠的走着。“今后呢,你就去学你的玉,我就去挖我的坟,要是妖皇的墓里有什么旷世奇石——你求求我,我说不定会送你一小块。”
“这话等你找到妖皇之墓,再说不迟。”云飞重重一拍妖夜,“你什么时候离开?”
“看你喽,”那人拿下手臂,兀自打量它们一下,好像是在思量该放在哪里。“你现在告诉我,我晚上就走。”
云飞呵呵一笑,却在那一刻连自己都不知道在笑些什么。
“那你今晚就别想走了,”他指了指街边的一座酒家。“走,喝杯酒去。”
“我喝不得,”妖夜摇手,像是在赶走他说出的话一样。“喝不得,喝不得。”
“那巧了,”云飞扯着他大步往那暗红色的酒旗去,“我恰好也喝不得 。”
云飞自从变为男身后喝过一次酒,自那之后就彻底放弃希望、滴酒不沾了。身为洛家三小姐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个秘密:他喝完酒之后不打架,不骂人,不口出狂言,不缄默不语,他只是——爱唱歌。
从没人听过云飞唱歌,曾经也有人曾想象洛清嘉是不是有着天使一般的纯洁声线。但他们真的是想的太多了,从前的洛清嘉、如今的云飞不喜唱歌的唯一一个原因就是:
五音不全。
说来也奇怪,过耳不忘的人竟然死活记不住曲调,真是让人匪夷所思,曾经有人说唱歌跑调的人是听力有问题,因此云飞也一次次的怀疑:自己耳中的世界不会和别人的不一样吧?
不过不好意思,事实证明是一样的,换了一副身体,有了新的眼、耳、口、手、脑,他依旧未能治好自己的五音,之后渐渐地,他就放弃了。
因此他不喝酒。
也不曾开嗓。
但是那天,不知道为什么,他单纯的是想和妖夜喝点儿小酒,或者谈谈人生。
但是第一杯刚下肚,云飞就彻底被这人惊到了!
那天酒家里的人不多,因为没到傍晚,太阳还高高的挂在头顶,这个时候喝酒,大概就是和“昼寝”一样罪无可恕。
他们要了两坛刘郎酒,几叠小菜,四个杯子,喝一杯满一杯,那杯子是专门饮酒用的“一两杯”,陶土捏制的,圆腹窄口。“一两杯”顾名思义,就是把酒满满的盛上了也不过一两。云飞给两人倒上酒,大半盅,妖夜小心的接过酒杯,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
“真要喝?”
云飞抬手把杯中薄酒一饮而尽,扬着眉毛朝他亮亮杯底,心想 :我都不怕开嗓丢人呢,你怕什么!
妖夜狠着心咬了咬牙,“喝就喝吧!”说着一口把约有七八钱重的酒吞了下去。
然后呢……
若是有人那天下午两点多恰好在“连城酒家 ”小酌片刻,兴许会看到这样的场面:两个衣着相似的青年人坐在一张不大的方桌前对饮,五分钟不到,其中的一个便小姑娘似的抽抽搭搭的呜咽起来,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往对方身上抹去。另一个人愣了片刻,忽然指着他哈哈大笑起来。被这样一笑,那个呜咽的哭得就更凶了……
那个大笑的一边笑的前仰后合,一边倒酒、劝酒。那哭的人也不拒绝,你给我一杯,我就喝一杯,一边喝一边往酒杯里掉眼泪。
周围的人都看的直眼了!就连酒家掌柜都摇着花白的脑袋说,他开店十多年了,什么样的人都见过,还真没有见过这种大男人喝醉之后就抱着人家痛哭流涕的!
但他这话却说早了,一坛刘郎酒空了之后,刚开始大笑的那个人也有些醉了,他不再劝酒,只往椅背上一靠,笑眯眯的嘴里哼哼起来。
随着更多酒水的浇灌,那“哼哼”声越发响亮,直到每个人都将目光转移到他身上的时候他们才意识到:我去,这人该不会是在唱歌吧?
在场的所有人有一个算一个,没有不发出这样的感慨的:上天作证, 他们这辈子都没听过这么难听的歌声!那哪是“歌声”啊?听不出词也找不到调,就像是夏末被磨破了翅膀的蝈蝈发出的凄厉哀鸣,就像是新上手的铁匠在用钢锯子切割坚硬的光滑铁柱,那“刺啦刺啦”的声音是从他的嗓子眼里挤出来的,但折磨的却是在场所有人的耳朵呀!
有人捂住耳朵,有人躲在桌子底下,有人企图用大声的说话掩盖掉那声音,结果还是无功而返。有人跑走了,更多的跟着溜了,不大的酒家里就剩下这两个客人连同几个伙计。
老掌柜心脏病犯了,口吐白沫、手脚抽搐的被伙计从“重灾区”抬了出来,整个酒家里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
云飞在笑,妖夜在哭;云飞大声高唱,妖夜敲桌打拍;云飞把杯中的酒洒落,妖夜就将酒坛“啪”的往地上一摔——陶瓷破碎的那一刻,他们好像是清醒了一般,惊讶的相视,但是下一秒,又醉了。
那一天晚上云飞不知道两人是怎么回夜狼的,但是第二天,他再无法见到妖夜这个人了。
整个夜狼,好像也将他遗忘了一样。
正式的道歉会是两天之后举行的,那时候的盛况自然不必细说,连叶阑都到场了。但在那之前云飞托刘云写了封言辞真诚的道歉信,甩给林德彪。
“背下来,然后明天我们演练一下。”他和蔼而笑眯眯的吩咐道。
“妈的,让爷爷背这东西,不如让我去死!”看着一排排方正整齐,纵贯四五页的臭长文字,林德彪第一个反应就是将它狠狠丢到脚下。
“爷爷自己长嘴了,道歉什么的,我都会说,用不上这种狗屁玩意!”
刘云的一手好文章早上还得到了云飞的夸赞,下午就变成“狗屁玩意”了。
“真诚,三爷,面带真诚。”云飞捡起地上的一沓纸,指正道。
“没有真诚了!”林德彪背着双手,说什么也不接。“有这东西在,就没的真诚了!”
之后的几天,林德彪别说是“演练”,就连云飞的面都不见了,但是在两天后的道歉会上,他倒是真的一脸冷色的上台,吭吭哧哧的把几千字的道歉信从头背到尾。丢字落字是肯定有的,字音误差也是不计其数,甚至不少段落被直接跳过了,或者按照自己的意思叙述了一遍。
林德彪在台上一句一寻思的背着,下面的众人早就憋不住笑了,叶未央的嘴角也早就咧到了耳根子。不过大家还是很给面子的,都各自强忍着保持严肃,这才让他们的林三爷不至于下不来台。
妖夜走后的第一天,整个世界没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