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封彩蝶托相熟的宫女送去给家人的家书,也是一封遗书。
案发那两日帮忙送家书的宫女正好出宫办事,故而一直到今日回宫才得知彩蝶的死讯。
她出宫时不慎将彩蝶的家书遗落在宫中,这才得以将原本应该送到彩蝶家的家书送到掌事嬷嬷手中。
彩蝶在家书中对家中诸多事宜都做了安排,虽未明言将要赴死,但字里行间却隐晦的在同家人道别,入宫后攒下的所有积蓄也一并托人送给家人。
卫卿卿觉得这封家书的的确确是彩蝶所书,但在她给案子下了定论后才送到掌事嬷嬷手中,应该是幕后那人的手笔——那人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众人正确答案。
而一日时限到了之后未有人再丧命,也证明了卫卿卿这此并没有失手,彩蝶的的确确是自缢而亡。
卫卿卿虽破了幕后之人的谜题,但心情却高兴不起来——她一直没能找到幕后之人,一直被幕后之人牵着鼻子走,这种感觉真的让她非常非常不爽!
隐在幕后的人究竟是谁呢?
那人这样做究竟有何目的?
卫卿卿细细思忖过后,决定悄悄的从送家书的宫女身上入手——她为何会正好在案发时被派出宫去办差、正正好错过那一日的时限?
她又为何会不慎将彩蝶的家书遗落在宫内?
她是主动遗落还是被动遗落?
这一切肯定不是巧合,而是有人暗中安排好!
卫卿卿总算有了一个找出幕后那人的方向,谁承想她还来不及细究,幕后那人便又出手了——又有一具悬挂在树上的女尸被人发现!
依旧是一具吊死在树上的女尸,一封匿名挑战信;内容依旧是让卫卿卿判断自杀还是他杀;时限依旧是一日,超过一日卫卿卿没给出正确答案便会再死一人。
反复出现一模一样的命案让卫卿卿愤怒的想杀人!
幕后之人这是和她对上了啊,每次都故意将死者弄得一模一样!!
似乎是想用这种无声的方式嘲讽她,想看看她断这样的案子能断到什么时候!!
卫卿卿心中愤怒不已、恨不得将幕后那人揪出来胖揍一顿,可最终却只能压下怒火,按部就班的勘察现场、检验尸首,拼尽全力的找到真相!
卫卿卿扶着矮梯爬到尸首附近,一眼便看到树干上悬挂绳子的地方有明显的磨损痕迹,让她初步推断死者被挂上树时还活着,故而脖子受到吊勒时曾剧烈的挣扎过。
卫卿卿接着细细查看了死者脖子上的勒痕,确认勒痕粗细、宽窄与悬吊她的绳子粗细、宽窄完全一致,这足以证明死者脖子上的勒痕就是悬吊她的绳子所留下。
卫卿卿斜靠在矮梯上,将两项结果仔细的记录下来后,又查看了死者的后脑下方,发现勒痕在脑后呈八字不相交状——这点与卫卿卿在彩蝶一案里的推断一致。
这些种种似乎都表明死者是自杀而非他杀,就连给卫卿卿打下手的侍卫因见证了前几桩案子的破案经过,忍不住跃跃欲试的做出自杀的推断,“卫姑娘,她看起来像是自缢而亡。”
可卫卿卿却没由来的觉得怪怪的,内心更是跳出一个大胆的假设——会不会有人将她前几件案子里做出来的种种推理、定论结合起来,制造了一起表面上看似毫无破绽的伪自缢案?
卫卿卿之前几桩案子做出来的推理和定论,随便拿一条出来都能验证此案死者是自杀而非他杀!
可正是因为随便拿一条定论出来都能结案,整件案子看上去毫无破绽,反而让卫卿卿觉得这是一桩完美的他杀伪装自杀的案子!
卫卿卿为了验证内心的猜测,开始逆向推理,“假设死者是被人勒死的,若是凶手的力气足够大、且在勒死她时刻意注意一下,也是能做到让死者脖子上的勒痕在脑后呈八字不相交状!”
“至于树干上的磨损痕迹,尸首悬挂上去前先人为的制造出磨损痕迹就行!”卫卿卿虽然只是假设死者是他杀,但她的推断却不无道理——有些痕迹案发现场没有呈现,那的确可以证明死者是他杀;
但反过来有些痕迹案发现场有所呈现,却不一定能证明死者是自杀,毕竟痕迹是可以伪造的,从无到有并不是难事!
卫卿卿的直觉一向很准,而此时此刻她的直觉告诉她,眼前这桩命案不似表面上看上去那么简单!
她很快有了决断,对侍卫说道:“烦劳大人帮我将尸首弄下来,我要进一步进行尸检!”
她说完便命雪鸢将她破案的家伙拿过来,取出火齐、解开死者的衣裳,开始一寸一寸的检查死者身上每一个地方,以求能发现一些有用的线索。
随着死者的衣裳渐渐被扒下,卫卿卿内心的猜测也得到了验证,让她终于可以语气笃定的给出确切定论,“死者不是自缢而亡,而是被人杀害后挂到树上伪造成自缢而亡!”
侍卫闻言一愣,问道:“何以见得?还请卫姑娘赐教。”
卫卿卿指着死者背部的紫红色尸斑说道:“是它告诉我的!”
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血管内的血液由于重力作用向尸体的低下部位移动,尸体高部位血管空虚、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满血液,坠积于毛细血管和小静脉内并使其扩张,透过皮肤显出紫色斑,称为尸斑。
卫卿卿对尸斑并不陌生,且知道虽然每个死者身上都产生尸斑,但这尸斑却大有讲究——不同的死法的死者身上的尸斑各有不同。
卫卿卿并未向侍卫细说尸斑的各种不同,只重点分析眼前这具女尸上的尸斑,“人死后尸首的最低处就会形成一些紫色尸斑,尸斑形成四个时辰后就会凝固下来,即便尸首被搬动、最低位改变,已经凝固的尸斑也不会转移或消失。”
“也就是说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会在背部,俯卧的尸体尸斑会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的前面等处……”
案发那两日帮忙送家书的宫女正好出宫办事,故而一直到今日回宫才得知彩蝶的死讯。
她出宫时不慎将彩蝶的家书遗落在宫中,这才得以将原本应该送到彩蝶家的家书送到掌事嬷嬷手中。
彩蝶在家书中对家中诸多事宜都做了安排,虽未明言将要赴死,但字里行间却隐晦的在同家人道别,入宫后攒下的所有积蓄也一并托人送给家人。
卫卿卿觉得这封家书的的确确是彩蝶所书,但在她给案子下了定论后才送到掌事嬷嬷手中,应该是幕后那人的手笔——那人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众人正确答案。
而一日时限到了之后未有人再丧命,也证明了卫卿卿这此并没有失手,彩蝶的的确确是自缢而亡。
卫卿卿虽破了幕后之人的谜题,但心情却高兴不起来——她一直没能找到幕后之人,一直被幕后之人牵着鼻子走,这种感觉真的让她非常非常不爽!
隐在幕后的人究竟是谁呢?
那人这样做究竟有何目的?
卫卿卿细细思忖过后,决定悄悄的从送家书的宫女身上入手——她为何会正好在案发时被派出宫去办差、正正好错过那一日的时限?
她又为何会不慎将彩蝶的家书遗落在宫内?
她是主动遗落还是被动遗落?
这一切肯定不是巧合,而是有人暗中安排好!
卫卿卿总算有了一个找出幕后那人的方向,谁承想她还来不及细究,幕后那人便又出手了——又有一具悬挂在树上的女尸被人发现!
依旧是一具吊死在树上的女尸,一封匿名挑战信;内容依旧是让卫卿卿判断自杀还是他杀;时限依旧是一日,超过一日卫卿卿没给出正确答案便会再死一人。
反复出现一模一样的命案让卫卿卿愤怒的想杀人!
幕后之人这是和她对上了啊,每次都故意将死者弄得一模一样!!
似乎是想用这种无声的方式嘲讽她,想看看她断这样的案子能断到什么时候!!
卫卿卿心中愤怒不已、恨不得将幕后那人揪出来胖揍一顿,可最终却只能压下怒火,按部就班的勘察现场、检验尸首,拼尽全力的找到真相!
卫卿卿扶着矮梯爬到尸首附近,一眼便看到树干上悬挂绳子的地方有明显的磨损痕迹,让她初步推断死者被挂上树时还活着,故而脖子受到吊勒时曾剧烈的挣扎过。
卫卿卿接着细细查看了死者脖子上的勒痕,确认勒痕粗细、宽窄与悬吊她的绳子粗细、宽窄完全一致,这足以证明死者脖子上的勒痕就是悬吊她的绳子所留下。
卫卿卿斜靠在矮梯上,将两项结果仔细的记录下来后,又查看了死者的后脑下方,发现勒痕在脑后呈八字不相交状——这点与卫卿卿在彩蝶一案里的推断一致。
这些种种似乎都表明死者是自杀而非他杀,就连给卫卿卿打下手的侍卫因见证了前几桩案子的破案经过,忍不住跃跃欲试的做出自杀的推断,“卫姑娘,她看起来像是自缢而亡。”
可卫卿卿却没由来的觉得怪怪的,内心更是跳出一个大胆的假设——会不会有人将她前几件案子里做出来的种种推理、定论结合起来,制造了一起表面上看似毫无破绽的伪自缢案?
卫卿卿之前几桩案子做出来的推理和定论,随便拿一条出来都能验证此案死者是自杀而非他杀!
可正是因为随便拿一条定论出来都能结案,整件案子看上去毫无破绽,反而让卫卿卿觉得这是一桩完美的他杀伪装自杀的案子!
卫卿卿为了验证内心的猜测,开始逆向推理,“假设死者是被人勒死的,若是凶手的力气足够大、且在勒死她时刻意注意一下,也是能做到让死者脖子上的勒痕在脑后呈八字不相交状!”
“至于树干上的磨损痕迹,尸首悬挂上去前先人为的制造出磨损痕迹就行!”卫卿卿虽然只是假设死者是他杀,但她的推断却不无道理——有些痕迹案发现场没有呈现,那的确可以证明死者是他杀;
但反过来有些痕迹案发现场有所呈现,却不一定能证明死者是自杀,毕竟痕迹是可以伪造的,从无到有并不是难事!
卫卿卿的直觉一向很准,而此时此刻她的直觉告诉她,眼前这桩命案不似表面上看上去那么简单!
她很快有了决断,对侍卫说道:“烦劳大人帮我将尸首弄下来,我要进一步进行尸检!”
她说完便命雪鸢将她破案的家伙拿过来,取出火齐、解开死者的衣裳,开始一寸一寸的检查死者身上每一个地方,以求能发现一些有用的线索。
随着死者的衣裳渐渐被扒下,卫卿卿内心的猜测也得到了验证,让她终于可以语气笃定的给出确切定论,“死者不是自缢而亡,而是被人杀害后挂到树上伪造成自缢而亡!”
侍卫闻言一愣,问道:“何以见得?还请卫姑娘赐教。”
卫卿卿指着死者背部的紫红色尸斑说道:“是它告诉我的!”
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血管内的血液由于重力作用向尸体的低下部位移动,尸体高部位血管空虚、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满血液,坠积于毛细血管和小静脉内并使其扩张,透过皮肤显出紫色斑,称为尸斑。
卫卿卿对尸斑并不陌生,且知道虽然每个死者身上都产生尸斑,但这尸斑却大有讲究——不同的死法的死者身上的尸斑各有不同。
卫卿卿并未向侍卫细说尸斑的各种不同,只重点分析眼前这具女尸上的尸斑,“人死后尸首的最低处就会形成一些紫色尸斑,尸斑形成四个时辰后就会凝固下来,即便尸首被搬动、最低位改变,已经凝固的尸斑也不会转移或消失。”
“也就是说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会在背部,俯卧的尸体尸斑会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的前面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