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什么险可冒的,明人不就是一群羊嘛,我们是狼,一群狼冲进羊群里,还用冒什么险?”一窝蜂的一个首领猖狂笑道。

    “明人的确窝囊了些,可也不是任人宰割的羊群,怎么说也算是家犬吧,狗多了一样咬死狼,他们有一万人啊。”一窝蜂的老大总觉得这件事背后隐藏着危机。

    不过这些兄弟们只是奉他为老大,并非他的部下,他也只能极力劝说,无法像对自己部下那样直接发号施令。

    “老大,平时您可是最勇猛的,今天是怎么啦,被一个乳臭未干的小钦差吓尿裤子了?”一窝蜂的老二独眼龙是这次行动最坚决的倡议者,他对那五千辆大车上的货物已经是势在必得,不过他也知道这笔货太多了,一个人根本吃不下,不然也就不会召集三十六个兄弟一起来吞下这笔财富。

    “老二,你这话对谁都可以说,对我不可以说,你什么时候见我害怕过?”一窝蜂的老大霍然站起,额头青筋冒了出来。

    “老大,别急眼啊,二哥就是这么随口一说,草原上谁人不知您的威名啊。”一个首领急忙笑着道。

    “那也好,既然你们都想干这一票,那就干吧,不过丑话说在头里,这次的事我这一支人马在外围掠阵,给你们望风,免得草上飞那伙人趁机会黑吃黑。如果买卖干的顺利,我的人少拿两成。”一窝蜂的老大道。

    “少拿两成?老大,这怎么行啊,再说了,什么时候做买卖不是咱们打头阵啊?”一窝蜂老大的副手急了,也不顾长幼尊卑了,站起来大声道。

    “混账,叫你说话了吗?给我闭上嘴巴,没人把你当哑巴卖了。”一窝蜂的老大怒道。

    那个副手很是恐惧,只能委屈地坐下。

    在诸首领面前被老大如此训斥,他脸上也是无光。其实他的地位并不比一般的首领差,只是屈居在一窝蜂老大的手下,只好矮人一头。

    一窝蜂的三十六个兄弟见老大执意如此,也有人觉得自己是不是兴奋过度了,老大如此谨慎,不会是没有道理的,平日里做买卖,都是老大振臂高呼召集大家,最先冲上去的也都是老大的人马。

    “这个……老大,您真觉得有危险啊?”一个首领惴惴道。

    “这我怎么能知道,就是一种预感,哲罕这家伙想吃掉咱们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这次居然好心找咱们一起发财?就这一点我就觉得不对劲儿。”老大冷哼道。

    “老大,哲罕以前对咱们那也是公事公办嘛,这次是他自己的主意,发财也是他自己的事,话说了谁不想发财致富啊,那个明人小钦差可是带来了海量的财富,这一笔买卖干好了,咱们坐着能吃三年。”独眼龙还是热情不减地劝说道。

    “好吧,老二,你既然如此看好这桩买卖,这次打头阵的活计我就让给你了,买卖干成了,你拿大头,其他兄弟还是按照老规矩,我拿最少的那份。”一窝蜂的老大坚持道。

    “这个怎么好意思,老大就是不往前冲,功劳也是最大的,还是您拿大头,我们按老规矩来。”独眼龙受宠若惊地道。

    “不用,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我出力少,就应该少拿,不能因为我是老大就坏了规矩,就这样定了。”一窝蜂的老大最后拍板。

    相距几十里远的地方,另有一拨人马也在热烈地商议着。

    这伙人就是草原上有名的流寇团伙:草上飞。

    他们得此诨号是因为个个马术精湛,可以驾驭没有鞍的烈马,在草原上策马狂奔,如同在草上飞行一般。

    这是一伙手段极其血腥的流寇,所过之处流血成河、鸡犬不留,马群羊群统统赶走,一只都不剩下。

    各部落对他们恨之入骨,多次联合围剿他们,不过每次都是被他们仰仗精湛的马术逃脱了,最后一些势力弱的部落还遭到了他们报复性的血洗,久而久之,一般的部落也就不敢跟这伙流寇对抗了,待他们路过时,只能好好招待,想要什么就主动奉献出什么,要马要牛要羊群,甚至要女人,都不敢说一个不字,以此屈辱地换来整个部落的安全。

    这伙人人数并不多,总数不过百十人,平时也是分成多个团伙在各处作案或者望风,等到有大买卖了,就聚集在一起。

    草上飞的首领是一个刀疤脸,一道刀疤从额头把鼻子劈成两半,连带嘴唇都是两半的,可见当时差点被人一刀把脑袋劈开。

    这货当时受了这么重的伤居然还能活下来,也算是奇迹了。

    不过据说这刀疤也给他带来了好运气,好像一生的霉运都被这一刀带走了,自此之后,他一切顺风顺水,遇难成祥,任凭再大的劫难,再也没有负过伤。

    他有一次洗劫了一个村庄,把整个村庄的人都杀光了,正巧这个村庄是草原上的公主三娘子身边得宠丫环父母所在的村庄,这个丫环在三娘子面前日夜啼泣,哀求三娘子为他报仇。

    三娘子也向俺答王提议多次,俺答王只是表面上答应,哪里有心思管这些流寇沙匪的事,只是嘴上敷衍着,过后还是小王子知道了,亲自带卫队开始围剿以刀疤脸为首的这一伙流寇。

    一次在沙漠中,刀疤脸带着几十个兄弟被小王子率领一千精锐围住了,本来是毫无悬念的全歼之战,流寇虽说个个都是亡命徒,但单兵战斗力还是比鞑靼的精锐骑兵差多了,更不用说小王子的精锐卫队了,那是比哲罕这三千人还要精锐的骑兵,是俺答王从自己的四支禁卫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最后也只能挑选出五千人。为的就是保证小王子到任何地方都不会受到伤害。

    刀疤脸本以为也是逃生无望,孰料他还真是命大,关键时刻一支沙匪埋伏在沙丘下,本想打过路的客商一个埋伏,没想到这里发生了大战。

    他们以为小王子是来围剿他们的,也就稀里糊涂卷入战团,结果是一场混战。

    这群沙匪的数目竟有一千多人,又精于在沙漠这隐形藏身,这一战小王子的精锐卫队打的也很是艰苦,主要是放不开手脚,有一半人马要用来保护小王子的安全,只剩下五百人把全部沙匪歼灭掉,刀疤脸的手下也无一漏网,只有刀疤脸侥天之幸逃了出去。

    这件事过后刀疤脸老实了很多,他也知道天外有天,不管他们的马术有多么精湛,在精锐骁勇的鞑靼骑兵手下还是不够练的,真要打起来,不过是送上门的菜。

    沙匪和流寇不同,流寇往往流窜于各绿洲和大小聚居点作案,自己的窝点安在深山老林里。沙匪却是完全生活在沙漠里,他们以沙漠为家,最能适应沙漠干旱缺水的气候,据说他们能埋在沙丘下面几天几夜,很少吃喝,一旦露脸,却能保持强大的战斗力。

    即便在蒙古高原上,了解沙匪的人也不多,好在他们一般都不会脱离沙漠作案,对牧民的危害并不大,单个的帐篷,几十只上百只的羊群对他们也没有吸引力,所以各大部落对他们也是听之任之,很少加以围剿,主要还是没有好的围剿办法,草原上的人对沙漠也是视为畏途,没有地图和向导,就是再好的骑手和牧民也不敢迈入茫茫的大沙漠。

    大沙漠的危险一点不比汪洋大海的等级差。

    沙匪主要的下手对象还是来往客商,得手之后,他们就会混入各个绿洲中,把货物脱手,得到钱财,买到必须的生活用品以及刀剑等一些必要物资,然后就会退入大沙漠。对他们来说,只有大沙漠才是安全无害的场所。他们在那里是无形的存在。

    大草原上的牧民有打猎的习俗,对武器的买卖几乎没有管制,只要有钱就能买到,不过上好的武器也很少见,市面上流通的都是铁匠小作坊粗制滥造出来的伪武器。

    其实,草上飞这伙人瞄上的不仅是况且五千辆大车上的货物,那些护卫的装备更令他们眼馋,他们知道车上装载的兵器更多,而且都是大明工部组织调动全国的人力物力打造出来的最好的制式武器,就连鞑靼最精锐部队配备的武器也没法跟这些武器相比。

    绣春刀只是其中一种,草原上的流寇马匪无人不想得到一把锦衣卫的绣春刀,当然不是用来上阵杀敌,而是当作战利品和收藏品好好贡起来,这可是值得炫耀一辈子的事。

    “老大,为了那一万把绣春刀也值得拼命一次啊。”

    草上飞的一个头目慷慨激昂地鼓动道。

    刀疤脸自从被小王子围剿一次后,虽然逃出生天,胆子却小了很多,也像一窝蜂的老大似的畏头畏尾起来。

    “一万把绣春刀当然是好,可是咱们不过百十号人,要那么多绣春刀干嘛?再者说了,这次一窝蜂的人马全来了,有他们在,咱们还能有汤喝?”

    “哲罕大人说了,这次谁抢到手就是谁的,不许别人再来抢,然后跟哲罕大人坐地分赃,咱们四成,哲罕大人六成。有哲罕大人主持公道,一窝蜂的人也不敢乱来吧。”

    “哲罕大人主持公道?你也信?这是我今年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刀疤脸冷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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