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表婶婶,我信你,你肯定能把这东西用到恰当的地方的。时候不早了,我要去给我未婚妻送粥了……对了,表婶婶,我这几天早上能不能都来蹭饭啊?”季献戎舔着脸道。
“行,你愿意来就来吧!这东西如果真是好东西,做出来的药剂,我会给你留一份的!”顾夜拍拍他的肩膀。她愿意跟季献戎这二货相交,原因之一就是这家伙有一腔赤子之心,没那么多小算计。
换了别人,听了地脉紫芝的传说,肯定会有一丝心动,一丝不甘的。而这货却只惦记着帮他未婚妻蹭早点。将来肯定也是妻奴一枚,被万林芳那家伙欺负得死死的!
季献戎离开的时候,拎着一个大大的食盒。这货为了未婚妻,一大早就跑到宁王府守着,等他到了万府的时候,人家才刚刚开始用早点呢。
万大人早朝还没回来,几位大舅哥也都去衙门了。这几日事多,万夫人免了儿媳妇的晨昏定省,此时陪她用早饭的,只有十六岁的万三公子。
“伯母,三弟,我给你们带来了灌汤包、虾仁包。伯母,这桃胶皂米粥您尝尝,能养颜还能延缓衰老。三弟,这是鸡蛋撒汤,味道很鲜美……”季献戎把从宁王府打劫来的早点,都放到了桌子上。
至于那些冷冻的包子,他不见外地吩咐下人:“把这些继续冻上,想吃的时候再拿出来蒸!”
“哇,这灌汤包好鲜哦,就是有点凉了,要是滚烫的时候,肯定比上次在庆丰楼吃的还要好吃。献戎哥,你在哪买的?”万三大口大口地吃着灌汤包,一脸地满足。
“买?这可没处买去!”季献戎略显得意地道,“你想想,这满京城,甚至说整个炎国,谁家厨子的手艺能超过庆丰楼?”
“宁王府啊!虽然我没机会品尝,可满京城都传遍了啊!不会吧,你跑到宁王府的厨房偷吃的……”万三年岁小,性子比较跳脱。他睁大眼睛,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
万夫人瞪了他一眼:什么偷不偷的?你这嘴上没个把门的!
季献戎白了他一眼:“我多大的本事,能到宁王府上偷东西?这些是我表婶婶送的!还有这碗粥,阑尾炎手术后喝这个有助于恢复。我特地让表婶婶小厨房的颜婶给芳儿熬的!熬了大半个时辰呢,要不然早来了!”
“献戎,你有心了!”女婿一大早跑到宁王府,原来都是为了女儿啊!万夫人对这个女婿更满意了。
万三一脸崇拜地看着未来姐夫:“献戎哥,真有你的!居然把宁王府当自己家,不光吃着还拿着!”
“那是表婶婶被我的诚心打动了!她答应我,在芳儿能吃常食之前,我每天早晨都可以去宁王府取药膳!有了表婶婶开的药膳,芳儿的伤口肯定很快就能愈合的。对了,这是祛疤膏,我也顺手拿回来了。表婶婶说,现在暂时还不能用,要等拆线以后,每天涂一层……”季献戎献宝似的,把祛疤膏送上。
“那个……伯母,芳儿吃饭了吗?”季献戎挠挠头,问道。
“没呢!她早上伤口有些疼,说是没有胃口!”万夫人答道。
“我……我去看看她!”季献戎拎着大肠淮山薏米粥,脚步匆匆地往未婚妻的院子而去。
万夫人迟疑了一下——这,不合规矩啊!吃得不亦乐乎的万三,却道:“再过两个月,献戎哥就是我姐夫了,有什么好避嫌的?再说了,献戎哥这么在乎我姐,这是好事儿,不是吗?”
万夫人叹了口气:情况特殊,或许有季献戎插科打诨,芳儿能忘记病痛,多吃些东西。
“娘,你尝尝这虾仁包,比咱家厨子做的,好吃一百倍。年前在庆丰楼用餐,您不是夸了他家的虾仁包吗?我觉得这个比那天吃的好吃多了。哎呀,还有这鸡蛋汤……真是 太好吃了!”万三撑得肚儿溜溜圆,却依然舍不得停嘴。托未来姐夫的福,他终于尝到宁王府的美食了。等书院开学,他一定要跟同窗们显摆显摆!
“芳儿,你尝尝这个粥,对你的伤口很有帮助的。”季献戎这二哈,面对未婚妻的时候,瞬间化为暖男金毛,“我知道你伤口疼,多少也要吃点儿。昨天一天没吃东西,身体也扛不住啊!”
季献戎见万林芳皱眉摇头,继续劝道:“你闻闻这香味,怎么样?虽然是药膳,却没有一点药味。光闻着这香味,都让人流口水。幸好我早上吃饱了,要不然得当着你的面儿咽口水!”
“不想喝粥,那先喝口汤,润润嗓子。”季献戎打开食盒,从里面盛了一碗鸡蛋撒汤,试了试温度,“温度刚刚好,来,尝一口!”
万林芳被他烦得没办法,张嘴让他喂了一口。咦?这鸡蛋汤跟平时喝的很不一样,鸡汤鲜美,鸡蛋花嫩滑。被季献戎连着喂了几口鸡蛋汤,万林芳的味蕾被唤醒,有了些食欲。
“你说的那个什么药膳,对我的手术恢复有好处?”万林芳嗅到粥的香味,忍不住问道。
季献戎赶紧端起粥,点头道:“是啊!我特地拜托宁王府的厨娘,专门针对你的情况,熬的这粥。我尝过了,真没有药味,味道不错的!”
万林芳听了,喝粥的动作顿了一下,缓缓地咽下口中的粥:“原来是宁王府厨娘的手艺啊,我还以为你们家换厨子了呢!你一大早跑去人家家里讨吃的,人家烦不烦啊?”
“不烦,不烦!表婶婶说了,随时欢迎我去。我跟宁王府的小厨房预定好了,每天早上去拿有助于你身体的粥啊,汤啊什么的。颜婶说了,过两日给你熬黑鱼汤,喝那个伤口长好的时候不痒痒!”
因为是术后第一天,里面的大肠不好消化,盛粥的时候都已经挑了出来。万林芳只觉得粥有一股特殊的香味,却不知道是什么熬成的。不过,她也不是矫情的娇娇女,面对大肠、脑花这样的特殊食材,也不会花容失色、敬而远之。
喝着软糯喷香的粥,肚子里有了食物,万林芳的心情也随之好了起来。她看着季献戎专注地给她喂粥,离得那样近,连对方脸上的细细的绒毛都能看得见——还别说,瘦下来的戎小胖不犯二的时候,还挺帅的。
“你……跟宁王府关系很好吗?”宁王怎么会允许他占用自家的小厨房?以宁王冷漠的性子,该把人扔出来才对。
“当然!”季献戎一脸骄傲地道,“这满京城的,你瞅瞅哪家能轻易登上宁王府的大门?也就是我了!就连靖王世子那家伙,也不如我跟宁王表叔走得近!怎么样,你未来夫君讨人喜欢吧?”
“我看是,别人都没你脸皮厚吧?宁王那样的性子,会理你才怪!”万林芳白了他一眼,催促他继续喂食。
“谁说宁王表叔不理我?今天早上还跟我说了好多话呢,加起来……怎么也有上百个字吧?”宁王表叔是出了名的惜字如金,一般能不开口的时候,极少开口。
“你确定宁王不是烦你,想把你赶走?”万林芳吐槽他。
“当然不是!不过,宁王表叔自从遇到表婶婶以后,终于有人味儿了,话也多了。我还见他笑过呢!”宁王表叔一笑,那绝对倾国倾城……不行,不能让芳儿看到他的笑,被勾去魂了可怎么是好?
万林芳挑眉:“哦!你说宁王不是人?人家让你蹭吃蹭喝,还外带,你居然还背后这么说人家……没想到你戎小胖是这样的人!”
“不是,我这是夸他呢!夸他变好了,变得越来越有人情味了……”季献戎见未婚妻有心情跟自己开玩笑了,嘴角勾起大大的笑容,“来,再吃一口……”
“手术过后,少食多餐,不宜吃得太饱!”月圆双手环抱胸前,站在门边半天了,吃了一嘴狗粮。她的脚边,放着一个巨大的药箱。
“月圆姑娘来了?吃饭了吗?要不要再用点儿?”季献戎对待表婶婶身边的人,都是很殷勤的。
“用过了!”月圆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从我们府里拎了满满一食盒吃的出来,还能不知道她们早就吃过饭了?这是借花献佛呢?她就是没吃,也不能跟病号抢吃的啊?
“行了,这早餐也吃得差不多了。你先出去吧,我帮病人换药!”月圆把人往外撵。
“那好……我在外边等着,有什么事儿叫我!芳儿,我一会回来跟你说说地脉紫芝的传说……”季献戎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让月圆差点以为自己是棒打鸳鸯的恶人呢!
查验好伤口,又唤了药,月圆拿出配好的药水,准备给患者输液。万林芳看着又是瓶,又是管的,还要用细细的针头扎她的手背,这……这是什么操作?以前那些老大夫,不就是诊诊脉,开开药吗?
昨天的手术和输液,几乎都是在她半昏迷状态完成的,清醒面对着一切的时候,还真有一些紧张呢。
“行,你愿意来就来吧!这东西如果真是好东西,做出来的药剂,我会给你留一份的!”顾夜拍拍他的肩膀。她愿意跟季献戎这二货相交,原因之一就是这家伙有一腔赤子之心,没那么多小算计。
换了别人,听了地脉紫芝的传说,肯定会有一丝心动,一丝不甘的。而这货却只惦记着帮他未婚妻蹭早点。将来肯定也是妻奴一枚,被万林芳那家伙欺负得死死的!
季献戎离开的时候,拎着一个大大的食盒。这货为了未婚妻,一大早就跑到宁王府守着,等他到了万府的时候,人家才刚刚开始用早点呢。
万大人早朝还没回来,几位大舅哥也都去衙门了。这几日事多,万夫人免了儿媳妇的晨昏定省,此时陪她用早饭的,只有十六岁的万三公子。
“伯母,三弟,我给你们带来了灌汤包、虾仁包。伯母,这桃胶皂米粥您尝尝,能养颜还能延缓衰老。三弟,这是鸡蛋撒汤,味道很鲜美……”季献戎把从宁王府打劫来的早点,都放到了桌子上。
至于那些冷冻的包子,他不见外地吩咐下人:“把这些继续冻上,想吃的时候再拿出来蒸!”
“哇,这灌汤包好鲜哦,就是有点凉了,要是滚烫的时候,肯定比上次在庆丰楼吃的还要好吃。献戎哥,你在哪买的?”万三大口大口地吃着灌汤包,一脸地满足。
“买?这可没处买去!”季献戎略显得意地道,“你想想,这满京城,甚至说整个炎国,谁家厨子的手艺能超过庆丰楼?”
“宁王府啊!虽然我没机会品尝,可满京城都传遍了啊!不会吧,你跑到宁王府的厨房偷吃的……”万三年岁小,性子比较跳脱。他睁大眼睛,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
万夫人瞪了他一眼:什么偷不偷的?你这嘴上没个把门的!
季献戎白了他一眼:“我多大的本事,能到宁王府上偷东西?这些是我表婶婶送的!还有这碗粥,阑尾炎手术后喝这个有助于恢复。我特地让表婶婶小厨房的颜婶给芳儿熬的!熬了大半个时辰呢,要不然早来了!”
“献戎,你有心了!”女婿一大早跑到宁王府,原来都是为了女儿啊!万夫人对这个女婿更满意了。
万三一脸崇拜地看着未来姐夫:“献戎哥,真有你的!居然把宁王府当自己家,不光吃着还拿着!”
“那是表婶婶被我的诚心打动了!她答应我,在芳儿能吃常食之前,我每天早晨都可以去宁王府取药膳!有了表婶婶开的药膳,芳儿的伤口肯定很快就能愈合的。对了,这是祛疤膏,我也顺手拿回来了。表婶婶说,现在暂时还不能用,要等拆线以后,每天涂一层……”季献戎献宝似的,把祛疤膏送上。
“那个……伯母,芳儿吃饭了吗?”季献戎挠挠头,问道。
“没呢!她早上伤口有些疼,说是没有胃口!”万夫人答道。
“我……我去看看她!”季献戎拎着大肠淮山薏米粥,脚步匆匆地往未婚妻的院子而去。
万夫人迟疑了一下——这,不合规矩啊!吃得不亦乐乎的万三,却道:“再过两个月,献戎哥就是我姐夫了,有什么好避嫌的?再说了,献戎哥这么在乎我姐,这是好事儿,不是吗?”
万夫人叹了口气:情况特殊,或许有季献戎插科打诨,芳儿能忘记病痛,多吃些东西。
“娘,你尝尝这虾仁包,比咱家厨子做的,好吃一百倍。年前在庆丰楼用餐,您不是夸了他家的虾仁包吗?我觉得这个比那天吃的好吃多了。哎呀,还有这鸡蛋汤……真是 太好吃了!”万三撑得肚儿溜溜圆,却依然舍不得停嘴。托未来姐夫的福,他终于尝到宁王府的美食了。等书院开学,他一定要跟同窗们显摆显摆!
“芳儿,你尝尝这个粥,对你的伤口很有帮助的。”季献戎这二哈,面对未婚妻的时候,瞬间化为暖男金毛,“我知道你伤口疼,多少也要吃点儿。昨天一天没吃东西,身体也扛不住啊!”
季献戎见万林芳皱眉摇头,继续劝道:“你闻闻这香味,怎么样?虽然是药膳,却没有一点药味。光闻着这香味,都让人流口水。幸好我早上吃饱了,要不然得当着你的面儿咽口水!”
“不想喝粥,那先喝口汤,润润嗓子。”季献戎打开食盒,从里面盛了一碗鸡蛋撒汤,试了试温度,“温度刚刚好,来,尝一口!”
万林芳被他烦得没办法,张嘴让他喂了一口。咦?这鸡蛋汤跟平时喝的很不一样,鸡汤鲜美,鸡蛋花嫩滑。被季献戎连着喂了几口鸡蛋汤,万林芳的味蕾被唤醒,有了些食欲。
“你说的那个什么药膳,对我的手术恢复有好处?”万林芳嗅到粥的香味,忍不住问道。
季献戎赶紧端起粥,点头道:“是啊!我特地拜托宁王府的厨娘,专门针对你的情况,熬的这粥。我尝过了,真没有药味,味道不错的!”
万林芳听了,喝粥的动作顿了一下,缓缓地咽下口中的粥:“原来是宁王府厨娘的手艺啊,我还以为你们家换厨子了呢!你一大早跑去人家家里讨吃的,人家烦不烦啊?”
“不烦,不烦!表婶婶说了,随时欢迎我去。我跟宁王府的小厨房预定好了,每天早上去拿有助于你身体的粥啊,汤啊什么的。颜婶说了,过两日给你熬黑鱼汤,喝那个伤口长好的时候不痒痒!”
因为是术后第一天,里面的大肠不好消化,盛粥的时候都已经挑了出来。万林芳只觉得粥有一股特殊的香味,却不知道是什么熬成的。不过,她也不是矫情的娇娇女,面对大肠、脑花这样的特殊食材,也不会花容失色、敬而远之。
喝着软糯喷香的粥,肚子里有了食物,万林芳的心情也随之好了起来。她看着季献戎专注地给她喂粥,离得那样近,连对方脸上的细细的绒毛都能看得见——还别说,瘦下来的戎小胖不犯二的时候,还挺帅的。
“你……跟宁王府关系很好吗?”宁王怎么会允许他占用自家的小厨房?以宁王冷漠的性子,该把人扔出来才对。
“当然!”季献戎一脸骄傲地道,“这满京城的,你瞅瞅哪家能轻易登上宁王府的大门?也就是我了!就连靖王世子那家伙,也不如我跟宁王表叔走得近!怎么样,你未来夫君讨人喜欢吧?”
“我看是,别人都没你脸皮厚吧?宁王那样的性子,会理你才怪!”万林芳白了他一眼,催促他继续喂食。
“谁说宁王表叔不理我?今天早上还跟我说了好多话呢,加起来……怎么也有上百个字吧?”宁王表叔是出了名的惜字如金,一般能不开口的时候,极少开口。
“你确定宁王不是烦你,想把你赶走?”万林芳吐槽他。
“当然不是!不过,宁王表叔自从遇到表婶婶以后,终于有人味儿了,话也多了。我还见他笑过呢!”宁王表叔一笑,那绝对倾国倾城……不行,不能让芳儿看到他的笑,被勾去魂了可怎么是好?
万林芳挑眉:“哦!你说宁王不是人?人家让你蹭吃蹭喝,还外带,你居然还背后这么说人家……没想到你戎小胖是这样的人!”
“不是,我这是夸他呢!夸他变好了,变得越来越有人情味了……”季献戎见未婚妻有心情跟自己开玩笑了,嘴角勾起大大的笑容,“来,再吃一口……”
“手术过后,少食多餐,不宜吃得太饱!”月圆双手环抱胸前,站在门边半天了,吃了一嘴狗粮。她的脚边,放着一个巨大的药箱。
“月圆姑娘来了?吃饭了吗?要不要再用点儿?”季献戎对待表婶婶身边的人,都是很殷勤的。
“用过了!”月圆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从我们府里拎了满满一食盒吃的出来,还能不知道她们早就吃过饭了?这是借花献佛呢?她就是没吃,也不能跟病号抢吃的啊?
“行了,这早餐也吃得差不多了。你先出去吧,我帮病人换药!”月圆把人往外撵。
“那好……我在外边等着,有什么事儿叫我!芳儿,我一会回来跟你说说地脉紫芝的传说……”季献戎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让月圆差点以为自己是棒打鸳鸯的恶人呢!
查验好伤口,又唤了药,月圆拿出配好的药水,准备给患者输液。万林芳看着又是瓶,又是管的,还要用细细的针头扎她的手背,这……这是什么操作?以前那些老大夫,不就是诊诊脉,开开药吗?
昨天的手术和输液,几乎都是在她半昏迷状态完成的,清醒面对着一切的时候,还真有一些紧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