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黎王朝,帝都。

    浩然书院,南山脚下。

    林让嘴角一直在笑,哪怕头破血流,鼻青脸肿。四个高大的身影将他围住,已经对他进行完了一番痛殴。

    “姓林的,小心点说话,这次是给你个教训,下次再敢在小侯爷面前乱嚼舌根,小心你的狗命。”为首的壮汉对着林让的脸上吐了一口唾沫,然后带着人扬长而去。

    “这算是威胁吗?”林让冷笑了一声,慢吞吞地从地上爬起来,伸手擦了擦脸上的血,一点也不生气。

    那几人的背影已经完全消失,林让感觉很是委屈,说错话了吗?自己只不过是婉转地恭维了小侯爷一句,居然被一群蠢猪错误理解。

    他只不过对小侯爷说了一句:“你养的那几个女学生可真漂亮。”然后一个人走到人烟稀少的南山脚下,然后就被人莫名其妙的痛殴了一顿,简直就是没有天理,这难道不是恭维吗?难道要说你养的女人丑。

    “你怎么不还手,你能一拳粉碎几千斤的大青石,难道对付不了几个不学无术的狗腿子吗?”一道瘦高的身影从一旁的草丛里钻了出来。头发乱糟糟的,长了满脸的疮,一个字是丑,两个字是很丑,三个字是非常丑。

    他叫做苟且,就是苟且偷生的那种苟且,不算是林让的朋友,只能算是比较熟识的人。

    一个是学院中最差劲的学生,一个是学院中最丑的学生,这两类人当然能聚在一起了。

    “他们是小侯爷的狗腿子。”林让瞥了苟且一眼,眼神轻蔑。

    “哦!原来是这样,难怪你不还手,小侯爷的狗腿子你惹不起,当然,我也惹不起,所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你被痛殴。”苟且解释了一下自己为什么旁观。

    “我惹不起?我只是低调,你难道不知道,在没有绝对强横的实力下,最好夹着尾巴做人。”林让看了看远处的天空,他来到浩然书院已经快一年了,非常非常的低调,低调到除了苟且而外,这里的所有人都以为他是最差劲的学生。

    但实际上,他可是气血境十重大圆满的修为,绝对可以碾压浩然书院一大半的学生。

    “我不是一直夹着尾巴做人吗?不过这好像也不对,我要先做狗,然后才能做成人?嘿嘿!”苟且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烂牙。

    “说得对,你要好好的做狗,将来说不定我可怜你,让你做人。”林让拍了拍苟且的肩膀,大笑着走远。

    浩然书院,在大黎王朝名气极大,为各方势力源源不断地提供新鲜血液。每个学生,可以在这里学习五年,然后就会被推荐到大黎王朝的诸多门派之中,成为弟子。

    好的学生肯定是精英弟子,至于差的,像林让这种,就有可能只是去打杂的。

    林让即将迎来自己在浩然书院的第二个年头,本来,以他表面上的资质,肯定是没有资格进入浩然书院的,但是,他有个便宜妹妹。混得挺好,是浩然书院杰出的学生之一。所以,林让才能够待在浩然书院内。

    那个叫做“青青”的便宜妹妹,林让并不喜欢,他来帝都只有两个目的,一是为青青送父母的灵位,二是待在帝都这片人杰地灵之处。

    青青的父母死于一场瘟疫,整个村子的人都死了,只有林让活了下来。那不是林让的亲生父母,他在那个家白吃白住了十来年。是青青的父亲从山里将林让带回来的。那时候的林让浑浑噩噩,头脑不清,像是个傻子。后来的某一天,突然清明起来,别人才将他当做一个正常人。

    这个便宜妹妹,从林让踏入那个家门起,就一直看林让不顺眼,包括现在,一个白吃白住不干活的人,的确是讨人嫌。

    林让当然也是有自知之明的,他没孝敬过青青的父母,尽管在心里面,他或多或少地将那两人当做父母。

    回到自己居住的木屋,林让看见自己门前站着那个便宜妹妹。

    一身红装,精致的面容,修长的身材,早已不是那个土里土气的丫头。已经有很多的追随者了。

    “你说,小侯爷养了几个女学生。”青青盯着林让,脸色很沉,她自然觉得脸上无光,在宴会上,自己这位不是亲哥哥的哥哥居然说出了这样的话。非常得罪人。

    “没错,我看见过他们在一起。这可不是胡说八道。所以,你可千万不要被他养,否则,你在地下的父母,肯定泪流满面。”林让一本正经的样子。

    “哼!下次说话要小心点,帝都内,很多人都会因为说错话而人头落地,这一次,你只是挨了一顿打,已经算是很大的运气了。”青青对林让没有什么好脸色。

    “这还不是看在你的面上吗?所有人都觉得你今后前途远大,必定能进入某个大门派,成为真传弟子,到时候,你哥哥我可还得靠你养。”林让笑容很灿烂。

    “我不养废物。”青青一脸嫌弃,迈动着轻盈的步伐,一步步远去。

    “废物?”林让有些想笑,如果低调的人都被当成废物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废物一定非常非常的少。

    木屋内非常简陋,没有一件像样的摆设,桌子是缺了腿的,床是长短不一的木板铺成的。这样的木居在浩然书院并不多。毕竟,这样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璀璨成就的学院,穷苦的学生,一直都不是很多。

    林让脱了染血衣服,露出精装的上半身,他足够强壮,尽管看上去显得瘦。肌肉的线条分明,隐藏着破灭的力量。

    气血境十重大圆满,林让很早就达到了,他一直在压着自己的修为,不想很快进入下一个境界。更注重追求战力,而不是境界。

    林让脖子上挂着一个木制的核桃状饰物,他是一个很穷酸的人,比不了那些公子哥穿金戴玉。

    一股清凉之气,此刻从木饰中渗透出来,直接渗透进了林让的皮肤,让身体的疼痛感逐渐降低。

    这个木饰,林让一直觉得有些奇异之处,自从戴上之后,就一直感觉心神出奇的安宁。即便是在嘈杂的环境之中,都感觉极为放松。

    这是林让在来帝都的路上,救了一个落水的小姑娘,是小姑娘送给他的礼物。

    林让觉得,这也许是什么辟邪之物,倒是没有太过在意。

    身上的血肿在逐渐消失,林让看了看只剩下一半的梳妆镜台,半张镜中的自己很难看,眼窝发黑,脸颊发青,嘴角有血迹。

    实在是太丑了,他知道那几个不学无术的狗腿子,动手并没有多留劲力,虽然不至于将他活活打死。但是把脸打变形还是很有可能的。

    一旦成了丑八怪,那就变成了像苟且一样的瘟神,林让很难接受那样的事情发生,他可不想被整个书院的女学生厌恶、唾弃、嘲弄。那比过街的地老鼠更可怜,因为找不到合适自己的缝钻进去。

    “下次谁敢打我的脸,我一定会弄死他。”林让摸着自己裂开的眉骨,喃喃自语。

    窗外的天色不知不觉中就近了黄昏,天空中盘旋着一群飞鸟。林让没有去吃饭,因为如果去了饭堂,他一定会成为笑柄。

    此时此刻,他弄来了草药的汁液,均匀的涂抹在了脸上,这个样子,很显然不适合出门。

    很快就到了晚上,在浩然书院的每一个夜晚,林让都是在修行,盘膝而坐,以气血运行方式壮大己身,他早已经不需要去打熬力气,磨练筋骨。已经度过了那最基础的方式。

    体内在传出轻微的呼啸之声,林让觉得自己有些压不住了,随时随地都可以突破。他已经将气血境练到了极致,早在那个穷乡僻壤,他就已经达到气血境十重大圆满了。

    突不突破?林让考虑过这个问题,一旦突破至第二大秘境识灵境,自身就会形成气韵,就容易被人看出底细。

    一旦踏入识灵境,他就可以成为浩然书院杰出的弟子之一。

    林让需要低调,他不想出风头,不想被人注意,因为他知道,这个帝都,有跟他一样的人,一样的出身。彼此之间,是仇敌。

    他和那个人,都是三千分身之一,彼此都不能容忍,迟早会有一场生死大战。但目前,他打不过那个人,即便是突破到了识灵境,所以需要低调小心。

    待在气血境,气韵不显,没有人可以看清楚他的底细。所以显得会很安全,一旦突破,一定会吸引很多目光,说不定会引起那个人的注意。

    但是,已经快压不住了,突破是即将面临的事,林让知道自己必须要想一个办法,以便继续维持低调。

    等到足够强大,他就会向那个人发难,不过需要等很久,因为对方的天赋,不会比他低上一丝一毫。而且修为境界,明显是提升得比他快。双方的资源,完全就不是一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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